《我的美国之路》第3章


妈妈是一个坚定的工会支持者,是国际妇女服装工会的会员。我父亲当上货运部领班,自认为属于管理人员。他俩都拥护罗斯福总统的新政,当时都投民主党的票。打从我记事起,家里门厅里就一直挂着战时罗斯福总统在国会山前以国旗为背景拍摄的那张著名的照片。妈妈始终是铁杆民主党人,但爸爸在1952年拥护艾森豪威尔,改投了共和党的票。
我父亲一辈子是乐天派,我母亲则总是小心谨慎。不管家境贫富变化如何,他们始终保持着这种性格。我父亲去世以后,我常在休假时回家看望母亲。她常对我说:“科林,把存折拿到银行去,让他们填上利息。”
我解释说:“妈,不必啦。银行会把利息通知单寄给你,利息跑不了的。”
“你怎么知道他们不会蒙我?”她说“蒙”时用的是牙买加的一个老字眼儿。说着,她走进自己的卧室,从床底下翻出一个旧布包着的糖盒子,从里面拿出存折交给我。
我只好顺从地去银行排队,请银行的人把这一账号的利息给填上。
“当然可以,鲍威尔上校。不过我们会寄利息通知单给你,你就不必跑这一趟啦。”
“不行啊,”我说,“我母亲要亲眼看见存折印上她的利息数字的红字。”我差一点说出以便证明你们没有“蒙”她。
据我父亲的妹妹贝丽尔姑妈——她在我写这本书时已经90多岁了——回忆,我父母是在哈莱姆的外婆寓所相识的。外婆为了多挣一点钱,让几个亲戚和别的牙买加移民寄宿在她的寓所,其中的一个寄宿者是卢瑟?鲍威尔。于是,我的父母在同一个屋檐下相爱了。
我出生以后在哈莱姆住过两三年,后来搬过几次家。到1943年,我6岁的时候,我家搬到了南布朗克斯区的亨茨波因特小区的凯利大街952号,我在那里长大。1981年由保罗?纽曼主演的影片《布朗克斯的阿帕奇堡》就是在我住过的那一警察分管区拍摄的。在那部电影里,这个地方被描绘成城区藏污纳垢的巢穴,一幢又一幢烧坏的破烂公寓楼,满街垃圾,杂草丛生,住的人净是吸毒者,男盗女娼,精神病患者,谋杀警察的凶手,以及第三代靠福利制度生活的家庭,总之是一幅美国老城区的可怕噩梦的情景。我住过的亨茨波因特当年并不完全是那个样子,尽管它也谈不上绿树成荫和庭院宁静。我们当年门窗都得上锁。我记得我家大门有一根大铁闩,从门背后插进地板上的一个托架,为的是不让任何人硬闯进来。盗贼不少,吸毒现象当时已逐渐增多。常常有人在街上殴斗,捅刀子。有些流氓团伙为了争地盘而动用棍棒、酒瓶、砖头和土造的0.22口径手枪打群架。然而,当时的犯罪和暴力活动还没有达到那部电影描绘的那步田地。当时还不是那样。当我在亨茨波因特长大的时候,一般人还能在种族之间保持一定的容忍心。总的说来,多数家庭是和睦安全的。
我家住的是一幢4层砖砌公寓楼,每层两家,全楼共8家。我们住在3层一个4居室单元房里。从家里走上凯利大街,一眼就能看到我的整个世界:向左过三个街口,就是我的小学,再过一个街口就是我上初中的中学。两校之间的一块狭长的空地上耸立着圣玛格丽特圣公会教堂,那是我们的教堂。相反的方向上隔几个街口,是我后来念书的中学。我家门口的马路对面是凯利大街957号,吉莎姨妈和艾尔弗雷德?库特姨父住在那里。在我上学的路上,要路过935号,那里住着劳丽斯姨妈、维克姨父和他们的孩子们。在932号住着我的教母玛贝尔?埃瓦德内?布拉什一家,我把她喊作瓦兹阿姨。在867号住着艾米和诺曼?布拉什一家,他们是我家的亲密朋友,跟亲戚一般。我们按照犹太人的习惯亲热地称呼他们为艾米阿妈和诺曼阿爹,其实他们也是牙买加人。我当时认识的黑人家庭大多是来自西印度群岛的牙买加、特立尼达、巴巴多斯或其他岛屿。
我们对布拉什夫妇的犹太式称呼反映出一个事实,即当年的亨茨波因特区有大量犹太人,还夹杂着爱尔兰人、波兰人、意大利人、黑人以及拉丁美洲西班牙人的后裔。凯利大街到与我家所在街区相邻的一个街区时有点弯曲,像个香蕉,所以这一地区曾多年被称作“香蕉凯利”。我们从来没有用过“盖头区”(即少数民族杂居区——译者注)这个字眼,那是欧洲人的名词。我们住在公寓楼里。外界的人常常以为纽约是个又高又大的建筑群,居住在那里的人们彼此不通姓名,老死不相往来。其实,纽约直到今天依然是许多街坊的集合体,街坊里的人们彼此都知道谁干的哪一行业,跟小镇上一样。“香蕉凯利”正是如此。
第一章卢瑟和艾丽的儿子(5)
同凯利大街相交的几条马路把凯利大街分成几个街区,各街区有许多东西是大同小异的。几乎每一个街区都有一家糖果店,店主差不多都是从欧洲移民来的犹太人;店里卖《每日新闻报》、《邮报》和《镜报》。我们街区里没有人看《纽约时报》。这些小店还卖文具、便宜糖果、冰淇淋和不含酒精的饮料。纽约人都知道,这种小店出售一种特殊小吃——蛋淇淋,它包括巧克力糖浆、牛奶和仿制矿泉水。一份蛋淇淋10分钱,假如你钱不够,可以只买矿泉水,“就2分钱,请吧”。每隔几个街区,就有一个犹太人办的面包房和一家波多黎各人开的杂货铺。意大利人经营修鞋店。每10个街区有一家大的连锁商店,卖服装和日用品。还有电影院。我不记得有哪一家店铺是黑人开的。我童年时期有一件令人兴奋的事,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来了自助洗衣店,往洗衣机里投几枚硬币就可以把衣服洗好甩干。我妈妈再也不需要用搓衣板为我们搓洗衣服,然后再一件一件挂到窗外的晾衣绳上了。然而,我爸爸坚持他的衬衣只能送到中国人开的洗衣店去洗熨。
在我成长的岁月里,南布朗克斯是一个令人喜欢的地方,我从来不曾羡慕那些绿树成荫的小庭院。
我父亲很宠爱我的姐姐玛丽琳。他在服装厂工作,所以总给我姐姐穿好衣服,按凯利大街的标准衡量,姐姐过得相当不错。她跟好女孩们交往,她最亲密的朋友是街角上的药店老板蒂特鲍姆家的几姊妹。我对她扮演了一个淘气小弟弟的角色。她的第一个当真的男朋友是约翰?史蒂文斯,那一家人也是在圣玛格丽特教堂做礼拜。约翰是独生子,他父母当时培养他学医,后来真当了医生。他和玛丽琳的交情是由双方父母撮合的。我的调皮点子是在他们搂搂抱抱的时候悄悄凑过去,惹他们讨厌。这时约翰就会送我一枚25美分的硬币,把我打发走。我姐姐总对我这个顽皮的弟弟生气。我逃学的时候,她常常打小报告,所以我认为她是一个密探,同时我相信她把我看作眼中钉。但总的说来,我们姐弟关系是正常的。
那一年夏天,我8岁,我家和一些亲戚在长岛的塞格港租了几间海滩小木屋。我一个人在海滩上玩掷刀游戏,想让掷出的刀竖立在沙里,突然有一片脏东西扬起来,落进我的眼睛里。我哭着跑进小木屋,劳丽斯姨妈为我挑出了那讨厌的东西,我却哭个没完。我出去了,听到劳丽斯姨妈向吉莎姨妈说:“我真搞不明白,这孩子怎么这么爱哭。”我当时很不舒服。这件事说明我小时候是个淘气包。直到差不多50年之后,我还记得很清楚。我记得当时我暗自下定决心,今后再也不让任何人看见我哭,可是我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
我9岁的时候,给鲍威尔家丢了丑。那时我是第39公立小学的学生,从3年级升到4年级,但成了末等生,成绩是“4上”,仅勉强升级。家里的人觉得脸上无光,悄悄谈起来都直摇头。对我们这些西印度群岛后裔来说,求学是摆脱困苦、飞黄腾达的唯一出路。我姐姐品学兼优,肯定能升大学,可是我连上4年级都很困难。我缺乏的不是能力,而是动力。我小时候乖巧听话,活泼可爱,成天无忧无虑,就是没有抱负。
在体育运动上,我也不怎么样,尽管我喜爱各种街头游戏。我童年时的一个朋友托尼?格兰特统计过,我们当年玩的游戏有36种,其中包括街头棍球、街头棒球、拳球、街头拳击和“热豆奶油”等等。有一天,我在一个空地上玩垒球,瞅见我父亲走过来。我祷告上帝让他快走过去,因为那一天我很不走运。可是他偏偏站住了,看我们玩球。他站在那儿的时候,我一棒都没有打中。轮到我击球的时候,一棒打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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