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美国之路》第8章


入伍那一天,我站在教练场上的队列中,领取了草绿色军衣军裤、褐色衬衣、褐色领带、褐色皮鞋和一条铜扣环的武装带,以及一顶船形帽。我一回家,就穿戴整齐,对着镜子瞧,对自己这副军人姿态挺满意。当时,我在凯利大街的朋友还没有一个上大学的。我17岁,曾感到孤单。军装使我有了归属感,而且产生了我多年来所没有过的豪情。
在班上,我的数学马马虎虎,物理也很吃力,而地质学却学得相当好,我喜欢这门功课。但我时刻期盼的则是后备军官训练团的训练。我们的指挥官是军事科学与战术教授哈罗德?C。 布鲁克哈特上校。他是西点军校毕业生,陆军行伍出身。他50岁左右,头发稀疏,中等个儿,举止端正,着装整洁,而且从来不说废话,所以显得仪表庄严。作为一名职业军官,他来大学负责军训,未必心满意足。我相信,他宁愿去指挥一个团,而不乐意在一个自由派的纽约市立学院校园里给一群自以为是的城市青年讲军事课。可是朝鲜战争已在那一年之前结束,陆军部队里军官过剩,布鲁克哈特大概也只好随遇而安了。不论他心里感觉如何,他对军训始终是郑重其事,从不让我们有半点马虎。
那年秋季,校园里的3个军事社团都来拉我入会,使我受宠若惊。这三个社团分别是“威布巡逻团”、“宝剑会”和“潘兴步枪会”,都是后备军官训练团里的大学生联谊会式的组织。他们争取新会员的办法,主要是邀请潜在的发展对象参加他们的“吸烟聚会”,喝啤酒和看色情电影。在性压抑的50年代,这类影片被认为是有吸引力的东西。在这些8毫米影片中,男明星通常穿短袜,我和同学们在看电影过程中常常怪喊怪叫。然而,并不是这些东西把我吸引到“潘兴步枪会”的,我加入该会是因为我认为它是这三个组织中最好的一个。
新会员要遵守传统的礼节,见了高班生就得立正敬礼。还有一些模仿西点传统的捉弄新生的把戏,例如,一个三年级学生可以命令你立正,回答某些字眼的特殊定义。直到今天,我还记得牛奶的定义是:“它是从一种会走、会叫、长着一身粉色毛的雌性牛科动物的身上挤出来的乳汁……”如此等等。我还背得出六七个类似的愚蠢可笑的定义。完成入伍教育,进行军人宣誓之后,我们就可以在制服上佩戴特殊标志——蓝白色的肩章和珐琅会徽。我发现这些标志对我颇有吸引力。
“潘兴步枪会”的一位会友从一开始就对我影响很深。他叫罗纳德?布鲁克斯,是个黑人,个子高高的,身材修长英俊,是哈莱姆区一位浸礼会牧师的儿子。他只比我大两岁,但显得比一般同学更成熟,令人尊敬。他是学化学专业的,跟我不一样,是高才生,是后备军官训练团的一名学员小队长,是“潘兴步枪会”的负责人之一。他可以把人们操练得像钟表零件一样的动作准确。他灵巧机敏,动作迅速,组织纪律性强,这些素质都是我当时所缺乏的。我把他当作榜样和导师,决心按照他的模子重新铸造自己。
第一章卢瑟和艾丽的儿子(14)
我上中学时打过篮球,参加过田径队,还短期参加过童子军活动,但只有“潘兴步枪会”才给了我一种归属感和广泛而持久的友谊。平生第一次我成为一个兄弟会的成员。“潘兴步枪会”只在一点上与纽约市立学院的传统相吻合:我们这些会员的民族成分多种多样,许多人还是移民子弟。除此以外,我们既不同于那些激进派同学,也不同于那些保守的工科学生。工科学生有一种明显标记,就是腰带上总插着计算尺。我们“潘兴步枪会”的会员在一起操练,一起聚会,一起逃学,一起追逐女孩子。我们在校园里有一个会议室,有时在那里集合列队去教室,有时还列队去学生休息厅,竭力主持那里的曼波舞会。难以想象的是,我还给别的会员充当学术顾问,给他们讲地质学,说明这门功课是取得学位的一条便捷而体面的途径。
纪律性、组织性、同志情谊和归属感,都是我迫切需要的。我几乎立即成了一名带头人。在我们的队伍里,我感受到一种无私精神,宛如我家庭里的关怀气氛。“潘兴步枪会”的会员为了彼此帮助,为了团体,不惜赴汤蹈火。如果说这一切都体现出当兵的意义,那么,我当时就是心甘情愿地要成为一名军人。
刚上大学,我在周末和圣诞节期间还常常去西克塞尔商店打工。第一学年结束后,我想在暑假期间找一个报酬高一点的工作,所以,参加了国际搬运工人工会,成了其第812分会的一员。但暑假开始时,我先是在哈莱姆一个家具厂打工,给橱柜钉合叶。父亲看见我天天早上去打工挣钱,心里挺高兴。但没有过3个星期,我告诉他,我决定不干了。他不高兴地说:“刚刚3个星期就不干了?你怎么跟老板交代?”我向父亲解释,我可以天天早上到搬运工会去排队等候分配工作,那里挣的钱会多些。我从父亲的眼神看出来,他心里说:等候分配工作?这孩子居然想等候分配工作。我编造了向家具厂辞职的理由,为了避免尴尬,让一个朋友去家具厂代我领了最后一笔工钱。
我天天到搬运工人工会大厅排队,分配到的工作通常是给运送软饮料的卡车司机当助手,挣的钱确实多一些。一天,工会代理人宣布,有一个比较固定的活儿,不必天天到此排队等候分配,是给长岛市百事可乐装瓶厂当勤杂工,问谁愿意干?白人都不举手。虽然我不清楚装瓶厂勤杂工要干些什么活,我还是要了这份差事。我到装瓶厂报到,他们给了我一个拖把,这是世世代代黑人工人干过的活。我看到,所有的勤杂工全是黑人,而在装瓶机上工作的都是白人。我拿起了拖把,心想只要一星期能挣到65美元,我就认了。我认真地擦地板,把它擦得闪亮发光。这工作的技巧不难,我很快就掌握了。要左右来回擦,不要前后来回擦,否则会累断腰。这是一件苦活,每天总有50次百事可乐瓶子从吊叉上掉下来摔碎,弄得满地板都是黏糊糊的苏打水。
暑期结束,工头对我说:“小伙子,你擦得非常好。”
“你们给了我许多学习的机会。”我回答。
“明年夏天再来,”他说,“我要给你一份工作。”可是拖地板的活我不想干啦,我说我想上装瓶机工作。第二年暑期,他真让我上了装瓶机。到暑期末,我当上了副领班。这段经历给我上了宝贵的一课:所有的工作都是光荣的,任何时候都要尽力而为,因为总有人在盯着你。
1955年秋天,我返回学校。当时是走读,天天从凯利大街搭公共汽车上学。我尽管不是城市学专家,也看到了这一带老街区状况日益恶化。这正是纽约最老的故事的最后一章:原有的住户钱多一点了,就搬出去,而搬进来的是更穷的人。一些犹太人家庭当时是从下东区老公寓楼搬到了南布朗克斯,这时又搬家到郊区。贫穷的波多黎各人搬进了犹太人腾出的老房子。亨茨波因特这一带的房子从来也不曾有过漂亮阳台和常青藤,如今更糟了,从打群架发展到武斗,从用小水果刀发展到用弹簧刀,从用土枪发展到用真正的枪支,从吸大麻发展到吸海洛因。有一天,我从学校回家时,发现我认识的一个小伙子因服海洛因过量死在过道上。他不是最后一个。幸好,我始终避开了吸毒。我从来没有吸过大麻,从来不曾有过毒瘾,事实上从来没有试过任何毒品。道理很简单:倘若我吸毒,家里人会宰了我。
第一章卢瑟和艾丽的儿子(15)
有钱人家不断迁走,这一带的房屋也就开始破破烂烂,有的甚至成了无主房。房主们不愿继续为修缮而赔钱,就弃屋而去。我家住的凯利大街952号后来也被房主放弃,然后被烧毁,最后被拆掉了。不过那是我家搬走以后的事。在我们搬家之前,亲戚们一见面就先问:“你们什么时候搬家?”劳丽斯姨妈先搬到布朗克斯北沿。布拉什教母也搬了。多特姨妈已经住在昆斯区。鲍威尔一家什么时候搬迁呢?
我们这样的公寓住户都梦想着有朝一日能住上属于自己的房子。我家的人开始在北布朗克斯和昆斯区物色房子。一个星期天又一个星期天,我们在比较理想的黑人居住区奔走。可是房价高得惊人,要1.5万到2万美元,而父母的每周收入加在一起才100美元左右。周末奔走的结果常常是房产代理商对我们厌烦得要命,我姐姐难过得流泪。
我父亲还在做彩票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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