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优等生》第58章


伏慎皱眉继续听着。
“我在想,我这样的人估计找不到妻子了,如果你——”沈昭和顿了顿,没有说下文,兀自说道,“我会一直和你在一起。”
上辈子伏慎从不相信神明,重生之后,却开始有了信仰,无时无刻不在感谢那个虚渺的灵魂,让自己这世能更深刻的学习数学,并且找到了自己前世一直寻找的人。
总有一天,有这个人,陪自己一直走到巅峰之处,看遍万山风景,完好无损的从上面走下来。
伏慎亲了亲沈昭和的头顶,顿了顿,说:“我也是。”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由此告一段落,接下来会写两个关于伏慎与沈昭和的番外,一个罗兰鬼线的番外,辜慎和他的养父的故事会单独开一个坑,因为他们两个,我想说的话太多了,一个番外写不完。再之后,就真的完全完结了。
《优等生》这篇文写的很畅快,基本是在学校的时候构思一个星期,回来坐在电脑前一气呵成,和以前写《从何说起》的时候不一样,那篇文真的卡的我要死要活的,写的也不好,干脆现在就锁上了 。
其实这篇文反过头再看也并不满意,当初想写的那种效果并没有写出来,可能因为这半年实在是太忙了,思考的时间较短,下篇文尽量不要如此小白,我在进步,只是进步的幅度很小,所以请耐心一点,感激不尽。
最后感谢一下给我留言的妹子们,作者虽然是个人渣,但是记忆力还不是很烂,基本能记住你们的名字,如果没有你们的留言,我肯定写不完这个文。
今后的番外会在这个周末发上来,辜慎和他养父的故事也在同时发,好了,就这样了。
各位,有缘再见。
、番外】1
番外。
罗兰鬼线的真名叫什么呢?
其实他自己也不大清楚,忘记了,忘记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叫什么了,但也依稀记得不是什么太好听的名字,农村的父母认为,给自己的子女起一个俗名可以使得他们飞黄腾达,所以大概也就是什么王小狗李小猫之类的名字吧。
刻意让自己忘记一些事情,有的时候,也许就真的忘记了。
包括一些人在内。
何晏译,罗兰鬼线努力了七年想忘记的人,却没有像自己的名字一样被自己忘记。
罗兰鬼线小的时候活的非常自在,山好水好的农村乡下,虽然名字俗气但是因为所有孩子的名字都俗气,所以也就并不遭人排挤,加上罗兰鬼线的脑子好使,几乎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性格豪爽,能和邻家小孩儿混得开,算是那里的孩子王。到了高中考到了县里一中,虽然都是好孩子,但是罗兰鬼线却显得特为突出,突出到一定的地步了,那时的他身怀老师的殷切期望,所有的老师都认为他是有史以来最为优秀的孩子,一定能考到大城市的好学校,然后飞出这个小农村,罗兰鬼线慢慢的意识到自己超乎常人的大脑,到了高中开始认真学习,很快便在高考中拿到了自己心仪的成绩。
出成绩的那一天,整个小乡村都沸腾了。远方首都的一所拥有百年历史的一流学校,说出来都觉得震耳发聩的名字。
罗兰鬼线并没有多高兴,其实在之前他就发现,什么时候的高考模拟题,三百分计算,理综他基本都能在二百九十分以上,无论题目是难是易,尤其是理综最难的物理,他学起来觉得得心应手,能考到那个学校并不是出人意料的事情。
拿着村委会发来的补助学费,罗兰鬼线一个人来到了首都。
帝王之都,天子脚下。在这里到处都是耀眼的霓虹灯,川流不息的车辆,各种各样的饰品衣物,几乎让他目不暇接。那时候的罗兰鬼线不爱说话,听着北京人卷着舌头和小贩对骂,心里觉得有趣,正是闷热的季节,小贩们个个被晒得发蔫,却仍然支起眼皮和罗兰鬼线扯家常,听说他是哪个学校的学生之后,更是热情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罗兰鬼线想,他喜欢上了这个城市,无论是他的繁华还是热情,都彰显着不为人知的魅力。
除了学费以外,家里并没有拿多少钱给罗兰鬼线,而他却提早到了半个多月,因为是盛夏所以就算是睡在外面也不担心,在家里的时候,夏天他们都到外面的屋顶上去睡觉,吃饭却成了一个问题,罗兰鬼线那颗大脑,几乎没怎么为难题发过愁(因为题目见得少)。第一次觉得愁眉苦展居然是为了食物。
那半个月的生活对于以前的罗兰鬼线来说不算什么,但是日后想起来,却觉得尴尬至极。
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了,罗兰鬼线兴冲冲的走到学校里,却忘记了一些事情。
比如这半个月自己只洗过一次澡,再比如,自己的衣服一直都没有换过。
再怎么高等的学校没素质的人也是有的,罗兰鬼线第一次来学校报导的时候,全班哄堂大笑,前面的老师轻轻咳了一声,便没有人再说话。
罗兰鬼线并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
多少年后回想,仍然是不大知道的。
兴许是自己又脏又破的衣服?又或许是,蓬头垢面的自己。
那一年罗兰鬼线并没有留长发,过分清秀的面庞也能看的一清二楚,因为岁数小,所以看起来像个女孩子,在故乡的时候并没有人说自己太过娘气,但是到了这个学校,可能因为自己不大爱说话,让别人觉得故作清高,所以就被人捉弄。
但是其实真的让人觉得想要捉弄他的原因,是因为,罗兰鬼线实在是太过于聪明。
那种超乎常人得到记忆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使得他在专业课上表现的如此突出,到了这所学校也是风头不减,经常有老师在课上对他提问,而在课堂上,准确而流畅的回答出老师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件很出风头的事情。他的英语也很好,基本上,拥有了他这种记忆力,很难找到他不擅长的科目。
罗兰鬼线的班上同样有一个很突出的人,他的名字叫何晏译,很是拗口,却非常容易被人记住。上课的时候永远半趴着,眯起眼睛看老师,有时候低头画画,自由懒散的很,却没有什么老师管他。最为严格的一个女老师顶多也就是在下课的时候说一句:“好了就讲这么多,不知道何晏译同学觉得如何?”
何晏译总也是眯起他的眼睛,像是一只被抚摸了的猫,并不作声。
罗兰鬼线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和他扯上关系,因为他们看起来不像是一个世界的人。但是很巧的是,有一次上课的时候罗兰鬼线来晚了,全班只剩下何晏译身边有一个空座。
罗兰鬼线看他躺着快要睡着的模样,想了想,便坐了过去。
半途何晏译醒过一次,趴在桌子上,盯着罗兰鬼线的侧脸看了好久。虽然罗兰鬼线并没有转过头和他对视,但居然有一种错觉,旁边的这个少年,很像外婆家的那只老猫,通了人性,天气冷的时候会自己爬到床上,心情好的时候让你摸摸,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远走高飞。
莫名的,罗兰鬼线心中涌起了一种想要靠近的心思,很想很想,不仅想知道他的名字,更想知道他的身份,他的爱好,他的年龄等等一切关于他的事情。
七年后的罗兰鬼线想,大概是因为那时候的何晏译长得太过于出色,让他一下子失了魂魄。七年后想起要接近他的自己,后悔的恨不得扇自己一个耳光。
何晏译,哪里有他看起来那么温顺,明明是一只狼,非要伪装成猎狗的模样。
罗兰鬼线开始不愿意坐的那么靠前,而是经常坐在何晏译的身后,这个角度看来,正好能看见他趴着的时候突出的骨骼。罗兰鬼线发现,何晏译看起来瘦瘦高高,其实手臂上全是肌肉,线条流畅的像是一条直线,手掌很宽,右手的食指上有着一层淡淡的薄茧。
等到他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关注何晏译的时候,已经是下半学期的时候了。
罗兰鬼线的各科成绩都能保持在年纪前十左右,他并没有刻意要努力,只是因为除了学习他没有什么要干的事情。唯一值得一提的是,上课的时候,何晏译似乎回头的频率变高了,经常眯起他的眼睛,像是研究一样的盯着罗兰鬼线看。
罗兰鬼线很想摸一摸他那双眼睛。明亮而且魅惑,像是一只胸有成竹的狼,在白天休息,晚上就能扑上来咬断所有人的脖子。
有一天,罗兰鬼线走在校园里,正准备上接下来的密码课,就看到了前面的何晏译。像是以前那样,罗兰鬼线悄悄地跟在他的身后,看他低着头露出来坚硬的脖颈,很是有力的后背,一瞬间忘了时间,直到前面那个人停下脚步,才愣了一下。
何晏译像是在课堂上回过头一样,轻轻地看了看他,第一次对他说话:“你接下来上什么课?”
罗兰鬼线一愣,说:“密码学。”
“这里已经走过了,”不知道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