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之执》第9章


方凌看出他的疑问,很可怜地抱著他的手臂说:“老爸,是不是我无论怎么说,你都会相信我啊?因为这个故事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我很怕你把我当疯子。呜,还好我有胎记,你肯认我。”
方南拍拍她的头,说:“你说吧。老爸总会信你的。你虽然调皮,但从来都没有骗过我。所以,信用还没破产,说吧。”
于是方凌就跟他说起了凌恺,当然,现在的方南根本不知道凌恺是哪棵葱,方凌就从自己是凌恺的fans开始说,说自己十年来非常迷恋凌恺,迷恋到一直没有谈过恋爱,一直说到在凌恺的演唱会献花之后,发生的那些事情。
方南蹙眉:“这么说,你是在凌恺的演唱会之后,也就是十年后的昨天,来到了这里?”
方凌点头:“虽然非常让人难以相信,可是事实就是这样没错。如果不是想到你在这里当客座教授,我就只有去找宋伯伯了。估计宋伯伯会把我当疯子,那我就只有流落街头了,我的证件虽然都带著,可是都是十年后的东西,除了身份证是我满16岁的时候办的,那时候正好是93年,和现在算是重合了,不会吓到人。但是身份证在香港也没用啊,我又没有带护照。带了护照也没用,我的护照是2000年才办的,现在才1993年哪。就凭一张身份证,我到哪里去找工作?而且按身份证来看的话,我现在才16岁。真想哭哪。即使这些问题都不成问题,那也还有一个最严重的问题,既然我是被上帝送过来的,当然不可能提供什么书面的证明,说明我是以正当方式来到香港的,也就是说,从现实层面上来看,我是一个偷渡客。”
她无奈地摊摊手:“所以,老爸,要不是找到你,我可能会很惨。因为我不能做任何需要用到证件的事情。”
然后,她翻翻背包,拿出一张凭证,交给老爸:“哪,这是昨天去当铺当完手链之后拿到的,老爸,有空帮我赎出来吧。我把你从香港带回来的手链当掉了。”
看方南一脸疑惑,方凌解释:“十年前你从香港回来之后送了一条很贵也很好看的手链给我。我昨天走投无路把它当掉了。呵呵。你赎回来之后,带回去送给16岁的我吧。哇,那这个手链到底是谁买的啊?”她呻吟一声,拍拍脑袋:“老爸,我觉得我精神快要错乱了。”
方南看著一脸萎靡的女儿,又好气又好笑地说:“到现在还想这种小问题干嘛?比较重要的问题是,你必须让所有的事情回到正轨上去,这样才有可能回去了。不然,2003年的方凌,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麻烦呢?现在那边应该已经一团乱了吧?”
方凌抓抓头发,耍赖地说:“不知道,我要装死。我不要想了。”
方南无奈,对这个女儿向来是宠得要命,算了,帮她解决眼前的问题再说吧。“走了,先帮你把饭店去结帐,把东西搬到我那儿去吧。”
方凌呵呵一笑:“还是老爸最好。”
两个人一起往校外走去。
“啊!”方凌突然大叫:“老爸,你得给我好多好多钱才行,不然我会饿死啦。万一我回到03年之前凌恺还没红,没钱养我,那我会穷困潦倒,在街头乞讨哦——”
方南没辙地看著这个女儿:“知道啦,不会让你饿死。”
把仅有的一些东西搬到方南那儿去之后,父女俩一起吃了午饭,方南下午有课,就回学校上课去了,方凌呢,当然是去找凌恺啦,走之前和方南约好晚上再商量接下来的情况。
找到一个公用电话,她投了币,给凌恺的寻呼机留了消息,说自己会在他家门口等他回来。
买了一张地图,她像观光客一样拿著笔开始研究地图,先把A大圈了出来,又找到了凌恺公寓所在的那条街,那座公寓楼不知道是不是规模太小,所以地图上没有标出来。她看了一下,也就隔著七八条街,步行也不算太远,现在时间还早,于是她准备慢慢地散步过去。
看著香港不太蓝的天,她有点怔忡:“就这样来了吗?这是真实发生的事,还是,只是南柯一梦?”或许,是真的吧,毕竟,从来没有过这样真实的梦境啊。
一边走,她一边想凌恺在电话中说的话,“我等了你十年了”,他说。
他说的时候,声音很轻柔,可是,有抑制不住的痛苦溢了出来,方凌仰头看天,觉得心里面有种很柔软很柔软的感动,就像以前,看著凌恺的海报时,看著他微蹙的眉,看著他悠远的眼神时的感动。她轻轻地按住心口,心里面有满溢出来的柔情,想要全部给他,全部地,捧在手里,给这个自己爱了十年的男人。
她爱了他十年,而他,或许只是因为她的执念,为了她如此不负责任地出现又消失,而思念、寻找了整整十年。
不管这一切究竟是如何发生的,是梦也好,是科学无法解释的神秘也好,凌恺,我不会再放开你了,我会牢牢地抓住,强悍地保护我们的缘分。方凌轻轻地说。
第四章-1
走了一个小时,才走到凌恺的寓所,昨天凌恺已经跟警卫交代过了,所以警卫不再拦她,她一路杀到了六楼。敲敲门,发现没有人应,猜想凌恺应该还在经纪人那儿,于是,她索性盘腿坐下,拿出速写本,开始画下今天早上给她开门时凌恺的模样。
凌乱的黑发,迷茫的眼睛,高挺的鼻,薄薄的嘴唇。他的肩膀很宽,身体比例很好,一八三的个子在93年的男星里算是比较少的,这个身高让他可塑性很强,穿什么裤子都不会难看,只要把上衣搭配好就很完美。他的皮肤有点偏白,这样不好,看著有些稚嫩,得经常拉他去晒晒太阳才行,方凌一边画,一边想。他不算瘦,可能是一直在练武的关系,所以肌肉很有型,但是看上去不会太壮,他把握得很好。
这是第一张以他本人为原型的画呢,方凌轻轻笑了起来,一直都是照著海报画的,这一次,总算是按照本人的样子来画了。
在速写的反面,她草草写下:
如果,是世界上最纯粹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以同样的纯粹待之,保护他,一辈子不受世俗摧残,保护他一生纯粹。
如果,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以同样的快乐待之,宠爱他,一辈子不受悲伤侵袭,保护他一生快乐。
如果,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以同样美好的面目待之,珍惜他,一辈子不受岁月困扰,保护他一生美丽。
如果,是世界上最沧桑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以最真诚的疼惜来抚平他所有的伤痛,让他从此停驻,从此平凡,从此顺遂,从此消失在平凡的俗世中,许他一个平凡的幸福。
如果,是这世界上最温柔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去被疼惜,去被呵护,去被珍爱,去被宠溺。如果,是这世界上最温柔的一个男子,我愿意,我愿意从此不再流浪。
签上自己的英文名,写上日期,她呼出一口气,抬起头,准备活动活动酸痛的脖子,突然看到凌恺就站在自己身边,好奇地看著她手里的速写本。
她露出大大的笑容,一点都不矜持地把手伸给凌恺,凌恺把她拉了起来,看著她被自己无意识中抓得乱七八糟的辫子,还有刚才坐在地上时弄在裤子上的灰尘,忍不住开怀大笑起来:“你真的很好玩。”
凌恺打开门,拉著她的手一直没有放开。方凌悄悄地红了一下脸,还是决定继续大方地享受这得来不易的温柔。
走进屋里,凌恺很开心地对她说,经纪人很欣赏他今天的样子,说这样的造型非常独特,很棒,完全把他的优点突显出来了。方凌狠狠地得意了一把:“那当然,那可是我爱心打造,怎么可能不独特!”凌恺忍不住捏捏她秀气的鼻子:“是,你最厉害了。”
方凌忍不住又红了一下脸,凌恺吃错药了吗?怎么这么快进入状况,开始对她动手动脚了?虽然自己一向大方,又喜欢了凌恺好多年,可是,毕竟是第一次恋爱,还是会害羞。
凌恺看著她粉红的脸,忍不住打趣:“早上偷亲我的时候,怎么不害羞?”
唰地一下,方凌从头到脚所有的肌肤全都红了,她没想到凌恺会直接说出她早上的偷吻,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反应了才好。只好低著头,等自己的脸不那么红了再说。
凌恺好笑地看著眼前这个从出现开始一直就显得横行霸道的女孩,怎么一下子就变得这么惹人怜爱,他终于又忍不住地伸出手去,摸摸她粉红的脸颊,虽然这样的举动实在太过唐突,可是,他发现自己根本控制不住愈来愈快的心跳和对那张笑脸的渴望,于是,他终于决定听从自己的心,把她一把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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