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之执》第22章


凌恺找出自己的第一张专辑,包好,写上收件人,狂奔至邮局,把东西寄走了才笑了出来。
另一封回信,写给方凌,留给03年的方凌看,他这样写:
今天收到了16岁方凌爸爸寄来的信,看到了16岁神采飞扬的小方凌。我把专辑和照片托你爸爸交给你了,还中意你看到的凌恺么?你的凌恺,会一直一直努力往上爬,让你眼里除了他,看不到任何人。16岁的方凌,请你,开始喜欢他吧。
好久,没有这样快乐了。他的凌凌,似乎要开始喜欢上他了。
他把方凌的照片放在胸口,轻轻贴住,然后,终于安心地睡下,睡了好久好久以来第一个完全没有哀伤梦境的好觉。
然后,天又亮了,凌恺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开始努力工作。
因为新的单曲刚推出一个月就受到潮水般的好评,公司乐得把他当宝一样,于是,新专辑制作完成后,一系列的的宣传开始紧锣密鼓地进行了,拍宣传照,出外景,上节目,然后又是一连串的宣传。马不停蹄地从香港到广州到台湾到新加坡,累得不成人样。
然后,继续写歌,继续练琴,因为方凌喜欢听他唱歌,方凌喜欢听他弹琴,所以,再忙再累,他都坚持练琴,坚持自己写歌。他真的,把所有的fans都当成了方凌,或者,他只看得到那个突然出现在他面前自称是他死忠fans的方凌,所以,他不停地写,不停地唱,认真地,虔诚地,对事业也好,对所有喜欢他的人也好。
他不耍大牌,不玩冷酷,他配合媒体,爱护歌迷影迷。他的私生活一团空白,和他关系极好的媒体问起,他也只是微笑不语。凌恺的微笑总能封住媒体的口。没有人不喜欢他的笑容。没有人能在他的笑容之下还忍心去伤害他。他的笑容,淡淡的,温暖的,寂寞的,无奈的,仿佛全世界的沧桑都在那淡淡的一笑里面,可是,看的人却又能感受到那份渗透出来的温暖。
他的笑容,凌恺的笑容,所有的媒体都在写。雪花般的信件、礼物,从四面八方寄到凌恺所在的公司,如果说之前《枭雄》让他开始受到了关注,那么,《异时空的恋人》这首歌的成功,真是让凌恺彻彻底底地红了。歌里的浪漫和深情不悔,再铁石心肠的人听得都软化了。女孩们为他疯狂,男孩们争相模仿他的打扮和神情。他,终于知道成功滋味。
然后,像是嫌他红得还不够似的,《枭雄》在之前报名的几个电影大奖中陆续脱颖而出,许子信被提名为最佳导演,凌恺被提名最佳男配角和最佳新人。本来票房成绩就还不错的《枭雄》因为在电影奖上的备受推崇而引起了观众和媒体新一波的注意。一直关注凌恺的几家媒体在电影奖的提名中看到了凌恺的名字,才发现神通广大号称无所不知的他们,之前居然没有发现最近那么受欢迎的歌曲的演唱者居然和这个演员是同一个人。于是纷纷羞愧地重新回过头去审视《枭雄》,然后惊讶地发现唱歌唱得很好的凌恺在《枭雄》里面的表现可圈可点,虽然内敛含蓄,但丝毫不掩其光芒。媒体又开始热捧凌恺,一篇篇的文章出来,写凌恺在里面的表现有多好。主角倒反而被忽略了。于是,又是一波波的人冲著凌恺去看《枭雄》,一波波的人被凌恺在电影里面内敛含蓄而又张力十足的表演所感动,然后,女性影迷开始疯狂,有杂志在94年初的时候发布了一个调查结果:93年香港女性最想约会的对象,凌恺以黑马之姿,打败所有巨星级的人物,跃到第一位。
成功就这样来了,在凌恺甚至还来不及准备好的时候,他已经红了。
第九章
凌恺躺在方凌留下的懒骨头上,听著收音机里自己的歌。主持人激动地解说著,说这首《异时空的恋人》是近年来难得一见的好歌,说词写得多好,多富有想象力。
他静静地听著,没想到好几个月过去,这首歌的热潮还是没有褪去。专辑里的其他歌,也颇受好评,但是唯独这首歌一直霸占着各大排行榜的榜首,连自己的新歌都没法把它挤下来。
凌恺苦苦地笑。他从来就不是个想象力丰富的人。他的恋人,确实来自另一个时空,也确实活在另一个时空。
咽下所有的苦涩,他不敢怨老天的捉弄,情愿相信,这是神奇的缘分,每日每日在心里祈祷,让他能再见到方凌,见到,不是小女孩的方凌,不是陌生人的方凌,而是,他的方凌,他的会像树熊一样紧紧缠著他不肯放的方凌,他的前一秒还神气活现后一秒就满脸通红的方凌,他的方凌。
除了等待方凌当初所说的2003年那场演唱会,他什么都没法做。他没有办法去找那个十几岁的方凌恋爱。此时的她,只是把他当成一个遥远的偶像而已,一个还没有多大成就,还没有办法占据报纸娱乐版多大版面的新星,对著遥远的星空,他轻轻说:“我会努力的,凌凌,我会努力地站到最高处,我会让你一直一直看到我,我会让你眼里永远看不到其他人的存在,我会让你找到我。”
他起身,想要重温一遍当初和方凌一起看的电影。他们后来一起买了很多电影回来,还特别空了一个柜子出来放录影带,说有一天要把整个柜子全部放满。凌恺把存放录影带的柜子打开,惊讶地看到里面一个大大的盒子,他打开盖子,发现里面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信封。他拿起最前面那封,上面写著:
Tomydearestbaby
1993年11月7日
是方凌的字迹。他有些怀念地触摸著信封上的字,然后打开,里面有一幅画,不同于她之前那些素描,这一次,她用了颜料。画里,是一头深栗色短发的方凌,神采飞扬,眼睛大大的,穿著宽松的白毛衣,牛仔裤,白球鞋。她伸展著双手,像是要迎接他的拥抱。
凌恺微笑,把画抱入怀中,好像抱住了飞奔而来的方凌。
信封里除了画,还有一张白色信纸,他打开,看到上面方凌隽秀的字迹——她的字向来飞扬,洒脱,是种很中性的漂亮:
现在是1993年11月7日,今天天气很好。1993年的方凌,喜欢一切白色的东西,喜欢顶著一头乱糟糟的短发乱跑,喜欢在学校跟人争强好胜,然后,在爸爸送她的一张专辑的封面上,她看到了年轻的凌恺,然后她央求爸爸找香港的朋友帮忙,为她买来凌恺的第一张专辑,然后在深深冷冷的夜里,她听到了凌恺清冷的声音,然后然后,她喜欢上了凌恺……
1993年16岁的方凌有点苦恼,她一向不喜欢赶流行,没想到自己也开始很赶流行地追起星来。
1993年的方凌在小小的苦恼过后决定屈从于凌恺的“美色”,一直活蹦乱跳的她居然开始安静地坐下来学画画,只因为想画下专辑封面上凌恺的样子,想用笔一点一点地抚摸凌恺年轻的脸,抚平凌恺微蹙的眉。
1993年的方凌,开始懂得了“喜欢”。
凌恺笑出了声音,“喜欢”是吗?1993年的小方凌,开始喜欢上了她唯一追著的那颗星星了。
下面一封信上,写著1994年,还画了一个小拳头,表示威胁:“1994年才能打开看哦,不然扁你!”
凌恺失笑,又叹息,可惜扁不到啊,所以,威胁失效,继续打开。
1994年的信封里有一颗小小的幸运星。紫色的,晶莹剔透的样子。
凌恺小心翼翼地握在手心,打开信封里的紫色信纸:
1994年了,很快一年就过去了,只剩九年就能见面了,时间过得很快对不对?所以,要快乐哦,要努力,要让我一直一直看到你,只看到你,再也看不到别的星星,知道吗?
1994年的方凌在干什么呢?时间太久远了,我要好好想想。
嗯,想起来了,1994年17岁的方凌疯狂地喜欢上了紫色,还迷上了一种简单的手工:幸运星。这个时候好像很流行做这个呢。于是,17岁的方凌在紧张缺觉的高中生涯里,硬是熬了好多个夜,编了一千颗紫色的幸运星,然后,做了一条很结实的小纸船,把所有的幸运星都放到了船里,找了一个周日,把它带到了海边去放生。一千颗幸运星呢,有很多很多的祝福在里面啊,有没有接收到?
信的结尾,画了好多颗紫色的星,凌恺微笑,心里暖暖的,收到了,他轻声说。
然后是1995年的,信封里放着一颗红豆,信上写:
1995年的方凌高三了,很忙呢,要准备考大学了。方凌不像凌恺,方凌还是很喜欢念书的,所以,她要好好复习,好好考试,考上中文系,以后帮凌恺写很多很多的歌词还有剧本。好不好?
所以,1995年的方凌很忙,什么都没法做,只是在夜深人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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