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魔现世》第21章


的种种不合常理之事,都赞叹的认为“果然是神仙啊!”
巫主庭又说了几句话,就匆匆离开村长家,骑马赶回谷外的有缘客栈。
由于巫主庭曾对黑衣男子说,在封谷前希望他别踏入山谷,否则山谷内的结界破除后,她要花费一番大功夫,才能重新架设结界。因此听到越莹说她进谷去,黑衣男子索性放声大喊,其声音之宏亮,差些儿震跌空中经过的鸟儿。
没多久,疾驰的马匹就送来黑衣男子在翘首盼望的人儿。
“怎么了?”巫主庭勒马,身手利落的跃下。
“庭儿,送你。”黑衣男子的手一比画,一个约有四扇门那么大,跟小宇一般高的长方体落在地上,砰的一声,地面传来轻微的震动感。
“这是什么?”她不解地望着那个半透明的东西,走进细瞧。
“鱼,很大只吧,呵呵。”黑衣男子一脸得意貌。“只有我才抓得到,而且是活的,我用法术把海水冻了一部分,把活鱼装得好好的运回来,很厉害吧。”他下巴微抬,炫耀地看了下旁边的胡劲与越莹。
“大爷,这是鱼?”小宇圆溜溜的眼睛眨巴眨巴,不敢相信这条庞然大物就是他吃过一次的鱼,“可是,我吃过的鱼,只有这样大而已,原来鱼长大了,会变成这么大一条啊!”小宇比划了下之前越叔叔带回的肥鱼大小,哇,原来鱼长大了,会比小鸡变成公鸡还要胖。
“庭儿不是说过鱼很营养,要多吃些吗?这条海鱼比起那些湖鱼要大多了,够你们吃上半个月也没问题。”黑衣男子得意得鼻子都快朝天了,“这种鱼要到大海里找才有,还要潜到很深的地方去,普通妖怪别说抓她,连看都没看过呢。”
胡劲很配合的点点头,的确,他活了六百年,第一次见到这种大鱼,而且还是活的。
在内陆地方,即使有湖泊河流,鱼货海鲜依旧取得不易,许多人终其一生,都没尝过鱼肉的味道。
越莹没什么表情,也没什么被比较下去的怒意。
巫主庭半掩着红唇,她第一次瞧见这种比成年男子还要大条的鱼。天啊,还是活的!如果祭祀时,不杀鸡宰羊,改用这条大鱼,让鸡与羊留着繁衍,可以省很多……
巫主庭惊讶完了,下一个反应就是抓起算盘,飞快地算账。
望着算盘上的最终数字,巫主庭欢呼雀跃的扑入黑衣男子的怀里,双眼灿若星辰的瞅着他,无限景仰的道:“大爷,您真厉害,我好喜欢好喜欢这条鱼,非常谢谢您,不知您明儿,能否再帮我抓一条回来?”
黑衣男子意气风发的朗笑,“一条,够吗?我干脆再抓两条回来给你。”
两条!“那绝对是我收过最棒的礼物了,谢谢您,大爷。”
瞧见巫主庭钦佩仰慕的表情,黑衣男子这一个月来的莫名积郁一扫而空,他故作高傲的摆摆手,“小事一桩,不用谢。”
“好凉哦。”小宇好奇的用手在外面的那层冰东摸摸西滑滑。
“大爷,这外层的冰会融化吗?如果融化了,里边的鱼怎么办啊?没那么大的鱼缸能先养着。”巫主庭问。
他沾沾自喜的道:“没关系,我的法术能维持一整天,只是里边的鱼没吃饭,最多只能再活一天。”
“一天就够了,明天的这时候煮了,正好能在祭祀结束后,在晚上的庆典吃,呵呵,你抓鱼忙了一下午,累吗?要不要先休息一下,喝碗鸡汤?”巫主庭殷勤的表达出高度善意。
“没出什么力气,不累,鸡汤用碗装不够喝,你要整锅端来……”
二人有说有笑的往里边走去,留下胡劲、越莹、小宇围着那外冰内水,还有一条鱼在甩尾的长方体瞧着。
“这么稀奇的鱼,当然要跟小二子说。”小宇跳起来,跑进谷内,决定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大家一起来看鱼吧,她看起来很好吃呢!
半个时辰之内,山谷里的居民几乎都跑来过有缘客栈旁,瞧一瞧那前所未闻的大鱼,众人目光好奇,惊讶,垂涎的品头论足完那条鱼之后,得知巫主庭慷慨的捐出这条珍稀的大鱼作为祭品,皆热烈的站在大鱼旁边,讨论该如何料理鱼儿,才对得起神明的恩赐,对得起长老的大方,对得起自己的胃。
直至晚膳的炊烟升起,村民才依依不舍的离开,期盼明天的祭祀尽快到来。
黑衣男子自从抓了那条鱼,博得了巫主庭的欢心之后,充满胸臆的成就感,让他自动自发的把每天的外出散步变成名为散步,实为进行普通妖怪没能力做到的狩猎活动,顺便显示高人一等的实力。
抓了好几天的鱼之后,他今天换跑去大草原抓马,千寻万觅的终于找到很多很多年以前,曾经经过一次的万马之谷,黑衣男子东瞧西看了一会儿,不知该挑哪两匹马下手,马儿长得差不多膘壮,真让人搞不清楚哪匹比较好,海里的大鱼和小鱼就差很多,这些马儿,他实在分不出哪只的肉比较多,后来干脆就抓了跑在马群最前面的两只马离开。
幸好这两匹马儿极有灵性,除了刚被抓时,有稍微惊吓的反抗,之后就乖乖的任黑衣男子把它们“运”到另一个山谷。
那两匹神骏之极的马中之王,绝对不知道它们被抓的原因,只是因为它们离黑衣男子比较近,而非他是识马的伯乐,如果马儿知道他原先抓它们,是打算下锅煮了吃,恐怕会呜叫得比伯乐当年那匹拉车的千里马还要悲伤。
巫主庭崇拜的看着他,“天哪,你实在太厉害了,我正在烦恼是要买一匹马回来,还是把家中这匹马卖掉,没想到你居然把马儿繁衍的问题解决了。”
战争年代,马儿是比耕牛还要高价许多的牲畜。
“呵呵。”黑衣男子朗笑数声,心安理得的接受她的一连串称赞,虽然他没有想到什么繁衍不繁衍的问题,纯粹是因为万马之谷离这边够远,普通妖怪到不了,才去抓马的。
巫主庭表达完滔滔不绝的赞美词之后,关注起这两匹千里挑一的宝马,她痴迷的目光望着那一匹赤身黑鬃、一匹通体纯黑的马儿,“这马儿好俊好壮,是野马吗?不知道驯服需要多久的时间?”
“你放心,我交代过它们要很乖。”黑衣男子在带着马儿飞行时,就告诉它们不乖的下场是怎样,因此野性甚重的两匹马儿,在威武的神兽面前,也绝对是俯首听命的。
“可以骑骑看吗?”巫主庭一脸兴奋,感觉上这马儿能跑得比风还要快。
“看你是要先骑,还是先煮都可以。”
“煮?”闻言,她双眼瞬间瞪大,这马儿如此高壮神骏,气势非凡,即使不懂得相马,她也看得出这是能够日行千里的神驹,他居然说要煮?!
“对呀,这马儿……嗯,一只就够吃十天,另一只先养着好了。”黑衣男子搓搓下巴审视。
“马儿不行吃!”巫主庭挡在马儿前方,伸手拦住他打量的目光。“你要吃羊肉猪肉鸡肉鹅肉鸭肉都可以,甚至是鱼肉也没问题,绝对不能吃马肉。”
天啊,这随便一匹马拿去大城里卖,至少可以卖得三百两银子,他居然说要吃掉价值三百两银子的马匹!绝对不行!十天吃掉三百两,一天就吃掉三十两,等同吃掉一年分的银钱用度。天啊,光用想的她就快要昏倒了,如果吃了马儿,她肯定会成为巫家的千古第一罪人!
“哦,你要先养着,等它们生六只吗?幸好这是一只公的,一只母的,可是又不知道它们何时才会生六匹小马?也对,先养着,养着可以吃比较多次。”反正最近不缺食物吃,他倒是不介意先养着马儿。
“啊?”巫主庭愕然,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幸好他对马肉没什么强烈的兴趣,否则巫主庭真的考虑晚上要睡在马殿里,守着那六百两银子,免得一觉醒来,发现马儿已经变成盘中餐,到时,她就算用罡气轰他六下,照样会心痛难当。
之后,黑衣男子陆续从万马之谷又抓回了六匹马。经过巫主庭的精明算盘计算,决定只留下一开始的小红(赤身黑鬃的母马,小宇取的名字),以及晚上(通体纯黑的公马,小二子取的名字),其余六匹马带去城里卖掉,换成现银与物资,省了饲料钱,又能帮新迁来的村民盖房子,买杂物,一举两得啊!
接下来的两个月,山谷里的居民生活变得多彩多姿,男人们一种完田,就跑到各个施工现场,扛扛抬抬敲敲打打的盖房子钉家具筑水池,女人们忙着剪布裁衣,照顾蔬菜果树,喂养有缘客栈的众多家禽家畜,吃饭时间一到,就赶紧给一家老小做饭。
至于小孩子呢,十岁以上的跟在父母亲身边帮忙出力气,十岁以上的则待在有缘客栈,三人一组的在客栈与山谷里来回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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