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晴好》第31章


老妈,你在我心里就是一大家闺秀的形象,可这个动作做下来,我就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看你了!
“妈,我去买书去了!”高雨晴拔腿就要跑。
“等一下!晴晴,你是不是会错我的意了?”
“啊,怎么了?”高雨晴打死都不愿承认自己心里那个隐隐跃出的想法。
“钱有你姐的一半!不要多拿了!”
果然!果然!
高雨晴垂头丧气地朝楼上走去,分一半就分一半吧!最起码买了书还能剩下来点!
住在镇上有一点很好,想做什么都可以随意地去做。不必考虑时间,也不必考虑交通工具。
高雨晴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命苦的女儿,给母亲补充个营养还得偷偷摸摸!
镇上每逢农历的双数就是赶集的日子,单数就算是背集。顾名思义,赶集就是人比较多的日子,买东西的,卖东西的,直到下午一两点才会散去。背集则是与之相反。
阳历八月九号就是农历的七夕。高雨晴打算做一种玫瑰花,不是折出来的,而是把纸剪出类似于水滴但又比那宽一些的形状,再用笔杆卷出褶皱,最后用胶水层层叠叠地粘在一起。
成花比较精致,但也不太好做。尤其是粘花瓣这道程序,粘的松了,花像枯萎了一样。粘的紧了,就变成了一坨。
高雨晴打算做一百朵来卖,怕多了卖不出去。这镇上是没有鲜花店,可耐不住那路边有月季花啊!
在农历七月初六那天早上,高雨晴他们早早地起床洗漱,然后占据镇上十字路口的黄金路段。
那花儿有一朵一朵的,还有九朵包在一起的。若是红色的花儿就用粉色的纸包在一起,粉色的花儿就用红色的纸包在一起。绿叶红花,再加上包装,有一种特别的精致。
高爸高妈是支持孩子独立的,所以对这件事儿他们知道,但没有过问。
不管是什么事情,只有做过了,才知道个中滋味。孩子还小,多摔几次,比以后吃亏要好!
“姐,你到底在嘀咕什么?”
听到高小妹如此一问,高璐和高琳也转过头来。
“没什么,我就是希望咱的花儿都能卖出去!”
原谅她的谎话吧!她刚刚是在祈祷,希望镇上的人能浪漫一些。这些话怎么说出去?高小妹那求知精神太旺盛,万一她说了,高小妹还不得问什么是浪漫!
浪漫是什么?对她这个爱情小白来说真的没有明确的认识。每个人心底对浪漫的定义不同。她只能解释说,因为相爱,因为挂怀,所为对方做的所有温馨的事情就是浪漫。
大概是上午十点,赶集的人多的只能看见头了。
哈!锁定目标人群!
高雨晴奋力挤到那小情侣面前,递过手上的一只红色玫瑰花,声音清甜地说道:“哥哥姐姐,明天是七夕节,就是织女牛郎相会的日子。你们是第十对走过来的,所以送你们一支玫瑰花,祝愿你们相爱一生一世!”
那女孩刷的一下脸红了,男孩子接过花塞到女孩手里,怕她太过羞囧,拉着她的手就要走。
“哥哥,这花儿五毛一支,请为我们做下宣传,要是别人问起来,就帮他们指一下路。谢谢啦!”
“会的会的!”男孩满脸的喜色,之前一直找不到牵手的理由,怕太过唐突。这正好给了他一次机会。两人算是刚相亲不久,这是第二次出来。第一次在村头,因为是第一次见面,双方都有些紧张,笨笨地站在村头一个下午,说的话一个巴掌都能数的过来。这次是他千求百拜求来的。刚才牵她的手,她没有立即甩开自己,这说明两人还有成事的机会吧?!
“你放心,肯定给你宣传!”男孩拍拍自己的胸脯,满脸保证。
高雨晴笑弯了眼睛,年轻真好!永远都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还有,这果真是美壮英雄胆么?
正文 第三十六章恨
人都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可万一那个“母”是继母呢?
这都快中午了,花才卖出去了三朵!是这个时候的人太矜持还是她人品不好?
“姐,咱也回去吧!”这都中午了,大姐二姐回去做饭去了,现在饭应该快做好了吧!
“宝儿,你和莹莹先回去!我等会儿再走!”高雨晴擦了擦鼻子上细汗,回头对他们两个说道。
宝儿看看日头,又看看她,“我先把小妹送回去,一会儿再过来!”
“不用了,我一会儿要去别的地方转转!你回来之后,可能就找不到我了!”高雨晴摆摆手,不待他说什么,就转向东面的街道走去!
唉!时间久了,就忘记这个时候人的接受程度了。十五六岁的女孩子要是在头发上绑条颜色鲜艳的发带,还会被别人指指点点。更别提接受什么玫瑰花儿了!
每当她走到一对情侣面前,还没有说上两三句话,女孩都已经满脸通红地先行走开了,男孩自是忙着追上女孩子,哪里有空听她乱侃!
可还是不甘心,总想再试试。也许,也许就成功了呢!
不到黄河心不死,应该是她现在的写照吧!
“小姑娘,卖花儿呢?”一个年约三十的瘦高男人拦住了高雨晴。
高雨晴一个急刹车,硬生生地在撞到那个男人之前稳住了身子。慌乱中的高雨晴没有看到他眼中一闪而逝可惜。
还没等高雨晴缓过神儿,那男人就抓住她的手揉了揉,“小姑娘,你没事儿吧!”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多心,她总感觉那里不对劲儿。甩开他的手,高雨晴说道:“叔叔,没事儿的!”
那男人抽出高雨晴手中的一朵花儿,啧啧称赞:“瞧瞧这花儿做的,跟真的一样!是小姑娘你做的?”
有人称赞她做的花儿,高雨晴自然高兴,“嗯,是我做的!”
那男人猛地抓住高雨晴的手,惊叹地打量着,还不时地捏两下。
高雨晴就是再蠢笨,这时候也觉察出那男人的用意。心里一阵翻涌,赶紧把手扯回来。
妈—的,遇到怪叔叔了!她就不明白了,她难道是衰神附体,先是碰到人贩子,再是极品四婶崔红,这又碰到变态男!
高雨晴双手背在后面,装作害羞地低下头,眼角余光却在打量周围的环境。刚刚净是胡思乱想了,连自己走到哪儿她都不知道!
关键这周围没人啊!怎么办?
“叔叔,你要买花儿吗?”高雨晴仰起头,背在后面的手狠狠地掐了自己一下,努力压住那扑通扑通乱跳的小心肝。
“买!怎么不买!”那男人豪气地说着,面上却一片为难,“只是叔叔把钱给忘在家里了!要不你跟叔叔去取钱?”
“叔叔,我家就在镇上,不远的。一会儿我爸肯定会来喊我吃饭的。要不你拿了钱再来买吧!”跟你去取钱?那还不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返!当她是三岁小孩儿啊!
那男人指了指一块废弃的院子附近,继续诱哄她:“小姑娘,我家也离这儿不远,就多走两步路!”
“可是我爸一会儿要喊我吃饭呢!”高雨晴为难地看着他,脸上却急出薄薄的嫣红,衬得一张小脸更为粉嫩。
肯定不能跑,万一跑不过,惊了他,自己肯定没好果子吃。怎么脱身?她已经明白地说出自己家就在镇上,还拿老爸出来吓唬他,可那人还是无动于衷。
这一定是个惯犯!一个老油子!
高雨晴一点儿都没猜错,这王武是临近村子的,到三十了却连个媳妇都没娶到。自从调戏人闺女被抓个正着,再被打得头破血流之后,他就不敢再惹那些已经略懂人事的女子。平时就在镇上瞎晃悠,猥琐那些落单的小女孩。
到高雨晴之前,他已经做过不下十次这种事情。只是他也不敢太放肆,就摸摸亲亲什么的,再不敢进行别的。
小孩子能知道什么,跟爸妈说有个叔叔亲她了?
父母肯定会不以为意,或者就在心里想自家女儿真可爱,连个路人都忍不住亲亲我女儿。
这个时候的人,哪里会想到还有变态男,怪叔叔这种渣渣的存在。
“你说一会儿你爸来喊你吃饭,那不还得一会儿吗?你先跟我去取钱好了!”
说完,他扯着高雨晴的胳膊就往那片废墟走。
要是真被他给猥琐了,她还不如去死!高雨晴挣扎了几下,还是没能撼动他一分一毫,整张脸白的难看,后背全是细密的汗。被风一吹,汗毛都竖了起来。
“爸爸!”高雨晴朝身后猛地大喊了一声。
人都是好奇的动物,趁着他闪神儿的间隙,高雨晴猛地挣脱了那男人桎梏着自己的手,撒腿就跑!
她的小胳膊小腿肯定比不过那瘦高个的男人。好在她锻炼了两年的身体,耐力还是有的。再加上身子小,腿脚灵活,未必会没有胜算!
看那男人的手快要抓到自己的衣服,高雨晴瞬间做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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