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马文女主虐渣记》第40章


“听说,”金倩巧停顿,考虑一下称呼,“伯父与我父亲,是结拜兄弟?不知伯父伯母如何称呼?”
男人捋了捋胡子,“不只我,我内人亦与金大哥结拜过,转眼近三十年了,如今我们都已成亲生子。如今我改名秦成,若不嫌弃,你便叫我一声秦叔叔吧。内人闺名郭玉,你也可唤她婶婶。说起来,你的样貌,倒像你娘多些。”
金倩巧尴尬地笑笑,她可不是这身体的原装主人,不敢随便答应这种话,更不敢叙旧了,生怕不慎穿帮。
金倩巧满心满意地担心金老爹的安危,更是对轩辕无白突然发布悬赏令奇怪之至,忙转了话题,问道:“郭叔叔,您可知那悬赏令是怎么回事?我父亲可有消息?”
“你父亲与我联络过,此时应当安全……金大哥仇人不少,轩辕家的却不曾听说,”秦成严肃起来,眉头紧锁,“这个轩辕无白,与你家有无来往?”
“我略知一二,”金倩巧连忙道,“他曾欲与我家结亲,我不喜这桩亲事,父亲便收了个义女替我。轩辕无白也是答应的,算起来也是亲戚关系,不想……”
这桩事现在回想,金倩巧也觉得自己办得委实不妥,只想将自己摘出去便是好事,小翠若有异心正好一同解决,却反而埋下祸患。轩辕无白表面掩饰得极好,欣然接受的样子,她也没注意到他心里熊熊燃烧的仇恨之火。
“只是这点事,何至置你父女二人于死地?”在秦成看来,江湖人士不拘小节心胸宽广,不会被束于儿女之情。
金倩巧回想过去他们与轩辕无白的正面交锋,不太确定地又道:“他曾想夺取我家生意和家财,却被父亲识破,于是怀恨在心?”
“那张悬赏便可看出此人并不缺钱,定有其他理由。”秦成摇头不同意。
金倩巧欲言又止,她觉得轩辕无白眦睚必报的个性,只要结了梁子便要赶尽杀绝。
一旁一直不曾发言的郭玉上前,走到秦成身边,柔声问道:“那人可否知道金大哥有暗卫营?”
金倩巧心里咯噔一声,缓缓点了点头。
郭玉道:“暗卫的培养极其困难,金大哥却最善此技,或许是为了这个也说不定。”
“有理!有些宵小之辈总意图不轨,不走正途。”秦成眼前一亮,“夫人果然冰雪聪明。”
轩辕无白是对金父的暗卫营有歹心?
金倩巧还从来没有向这个方向想过……静下心来考虑,几乎半年过去了,轩辕无白的仇人可不止他们一家,他却首先揪着她金家不放,的确有些诡异。原作里为了突出男主角的绝顶智慧,每一步主动走出的棋都有深层含义,她之前只以为轩辕无白针对金家既是报羞辱之仇,又是谋夺金家财产之计,现在看来……莫非他是想一箭三雕?
“倩巧,不如你就先在我们这里住下,平日也不要出门,待风头过去再与你父亲重聚。”郭玉提议道,“只要你们不显踪迹,那个轩辕无白总会放弃吧。”
金倩巧苦笑,“……他运气极好,怕是总有一日会权势滔天,找个人再容易不过,不会轻言放弃。”
“运气再好能好到什么程度。”秦成豪爽地笑笑,只以为金倩巧太过胆小怕事,“若不是此人的踪迹我们苦寻许久没有寻到,以我与金大哥的情谊,我再出山一次去了结了这个小辈,又有何难。”
“哪能如此劳烦秦叔叔。”金倩巧慌忙推辞,男主角光环护体的轩辕无白是很难死的,要是连累这对夫妻,那她罪过岂不是更大了。
金倩巧对于后面的剧情该如何办也算思考了几个月,还算有些眉目,她道:“不瞒叔叔婶婶,我与轩辕无白积怨不止如此,不然当初也不会拒绝结亲。就算他不来招惹,我也该有所行动,不过是早晚之差。还望叔叔婶婶能允许我与我认下的妹妹暂住。”
“可是不能说之事?你父亲知道吗?”
金倩巧摇头,她穿越来的事情能随便跟原主的亲爹说吗。
“既然如此,你若不方便多言,我们也不多问。”秦成重新打量一遍金倩巧,他似乎与他父亲信中以前所说的性格不太一样,“只是,你要如何做,可否告知我们?”
金倩巧深呼吸一口道:“我想去参加几月后的科举,轩辕无白定也会参加,我若想拦他,必是要在最近的地方。”
“科举?”秦成拔高了嗓音,“且不说你没有中过举人,女子从政,普天之下也只有一家能得此特许……”
“我知道,京城三大名门中的秋家蒙先帝之恩,女子也可参政。”金倩巧点头道,她已谋算许多遍,“我会以男子身份参加科举,至于举人的凭证……我打算买。”
央朝证明你是举人的东西,不过是一纸凭据,只要有凭据便可进考场。
在原作中,与“真才实学”的轩辕无白形成对比的一个小反派就是买的凭证考试的。轩辕无白本人并没有参加科举,他是另寻僻径入的朝堂,还与满朝文武唯一的女官,第五女主秋月眉有了一段。
作者有话要说:第五女主出场_(:3」∠)_
接下来有一段时间女主都要男装了,我决定给她开一个“熟人认不出来”的金手指,所以不用担心拆穿【喂
=口=文可能周二要入V,还没有确定,先跟大家说一声。
VIP章节 35所谓男装倒V
觉得自己年岁太大;即使科举也无所成就的举人其实不少。有些人选择继续考,万一中了捞个公务员职位可就光宗耀祖了。有的人选择去有关部门登记;虽然无法做大官前途有限;但一些小官职还是可以养家糊口的。会把举人凭据拿出来卖的还是极少一部分人,举人能够免税还会有田地,不太容易穷到一个份儿上;可终归还是会有家逢突变;不得不拿出全部资本变卖。
金倩巧的运气不错,三日内就从一个落魄举人手上买到了凭证;这东西价格不菲。但之前骆桦的报仇她也没客气;带着百草去姜承雪的旧屋里扫荡了一下,当时不值钱的东西;熬到现在有些还真成稀罕品了;金倩巧的旅费很是充实了一阵。
接着,她又让百草出面去成衣铺订了合身的男装。金倩巧在女性中个头算高,扮成男子也不会显得太矮,倒霉的DCUP是最麻烦的地方,无论怎么裹都没法完全不露馅,只能劳烦衣铺的老板将衣服做得宽松些,好掩饰某些部位过分的“肥胖”。
又观察了一阵古代男子的生活,金倩巧十日后开始练习穿男装出门。她毕竟是从现代来的,二十一世纪男女界限不是那么鲜明,有些女孩子本就像男孩一样,金倩巧稍稍学学就像了。
虽说是要参加科举,但金倩巧此时去背四书五经也不可能考过那些寒窗苦读数十载的学子,她是意图投机取巧的,比如她穿越来时就记了许多剧情在纸上,上面凑巧就提到了本次科举的题目。找人代笔是个好策略,但容易被查出她知晓题目。若要人不知,还是自己写来得好,但可以寻个先生点评。
轩辕无白原本学成之后便想凭原主的举人凭据参加科举,一展抱负,但偏偏在上京路上遇到劫匪,耽搁了好一阵子,于是遗憾地错过考试。别误会,不是劫匪强,而是轩辕无白把劫匪老巢的财宝全收入囊中太费时间了。
轩辕无白之后所以能入朝,是因为他在茶楼喝酒时,正好碰到微服出巡的当今圣上,彼时轩辕无白豪情大发,当众背诵了一遍《将进酒》。央朝又没有李白,大家理所当然地认为是轩辕无白做得诗啦。这首被无数穿越文用烂的经典之作效果确实很好,什么“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当时就震惊了天子。十九岁的年轻皇帝顿时为轩辕无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文采所倾倒。小皇帝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面对自己的万顷江山和满朝文武结党营私的佞臣,他急于培养自己的势力,而轩辕无白就进了他眼中。
皇帝立刻站起来鼓掌不说,还殷勤地与轩辕无白结交,最后愉快地拜了把子,兄弟相称……所以,皇帝根本想都没想过轩辕无白会带头起兵覆灭自己的王朝。
从这件事上,金倩巧可以判断出,皇帝喜欢的是那种有抱负、乐观又豪迈的调调。小皇帝正处于年轻气盛的年纪,又渴望权力,科举的试卷他会亲自批。尽管此事其他学子不知道,但原著里有提,金倩巧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投其所好,反正央朝使用简体中文,交流也不使用文言文,她好歹也接受过二十几年语文教育,不至于连篇高考作文都写不出。
金倩巧做不出剽窃古人诗文的事,但写高考作文可以引用好词好句,她只要说清楚来处就可以了。
另一方面,参加科考的学子都喜欢一同参加个诗会酒会什么的,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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