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匆匆》第24章


他柔声说:“沈安若,我有个提议……我们结婚吧。”
“程少臣,你是不是发烧把脑子烧坏了?”
“我很认真,不是开玩笑。”程少臣慢慢敛起笑容。
“一点苦肉计就能让你以身相许?你也太容易被收买了吧。”沈安若口气不善。
“沈安若,我很喜欢与你在一起的感觉,你也并不讨厌我吧。难道你没想过我们会结婚这个问题吗?”
“没有,没想过。”
程少臣似乎被她噎了一下,沉默了很久,终于又开口,语气是他对付客户时惯常的淡淡悠悠,听不出任何情绪:“沈安若,其实我很想知道,像你这样的女子,跟我不清不白地在一起,'奇+书+网'到底是想求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
他用这种危险语气说话时,沈安若总会异常的警惕:“我也没完全想好。也许是等你甩了我以后,付我一笔大方的分手费,好作为我的嫁妆?”她朝他嫣然一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柔媚。
沈安若本以为他会恼,结果程少臣却浅浅地笑起来,似乎心情又好了:“那你嫁给我不是更实惠?我的全部都是你的。就算有一天我们真的要分开,你不觉得离婚所得会更丰厚吗?”
“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那你是否可以认真考虑一下我的建议?”见沈安若面无表情,又补充,“或者你认为我的求婚不够正式或者不够诚意?你也喜欢鲜花钻石那一套吗?”
“不,我只是觉得你头脑不清,思维混乱,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其实她真的没有太在意他的求婚,只当成一个笑话,过了几天就忘了。也许没有真的忘记,但她尽量地不去在意。
很小的时候,小伙伴们一起背着大人偷偷去山上捉蚱蜢,隔壁家的黄亮亮为了救她而摔破额头。她自己也摔伤,仍在诊所里抱着他大哭,一直说“如果你将来因为变丑娶不到老婆,我愿意嫁给你”,全然忘记几天前她刚把黄亮亮列为比蟑螂更讨厌的人类之一,这事一直成为大人们的笑谈,使她直到如今回娘家时见到黄亮亮都想绕道走。
大学毕业前,实习归来的贺秋雁得了一场重感冒,那时她的舍友们都没返校,于是沈安若住到她们宿舍照顾她。见她来时,贺秋雁说:“幸好是你。知道不?一上午我躺在床上,连倒水的力气都没有,于是心中下了一个决定,如果此刻有哪个男生给我一丁点的温暖,我要以身相许作为报答……如果他已经有了女友,我也要把他抢过来。”
瞧,人在身心脆弱的时候总会做出一些冲动事,但总要有人保持清醒,不要一起犯糊涂。
后来程少臣没再提结婚的事,但他们依然常常不清不白地混在一起,同吃同睡。有时周末他也看文件看到很晚,她就捧一本小说缩在书房的另一张软椅上,一直看到打盹,迷迷糊糊不知何时睡去,最后被他抱回床上去。偶尔他也陪她看半截儿又雷又白的爱情文艺片,很谨慎地不发表意见,只是鬼鬼地笑。
沈安若觉得如今这种状态若能一直停留下去其实也不错,所以她在心里拒绝任何的改变,她深知连蝴蝶翅膀轻轻扇动这样的微小改变都能引发暴风雨,何况这种质变的事情。不过她又明白的知道,静止总是相对的,运动才是永续的,什么东西也终究会变质。
那天她又第N次看《傲慢与偏见》,BBC电视台1980年的版本,拍得一板一眼,十分忠于原著,她觉得这是目前改编得最好的一部,但在论坛上每每争不过95BBC版的推崇者,只好寂寞地独自享受。可惜连中文字幕都没有,她英文听力从不是强项,看得勉强。
一直都觉得,伊丽莎白的遭遇是巧合式的童话,夏洛蒂的才是现实。所有人都同情她,可殊不知,她自己所选择的全然在预料之中的人生,又怎么会不幸福?
屏幕上演到柯林斯先生正在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还兴高采烈地说:“我知道,但凡淑女第一次被人求婚,就算心里再愿意,也是要拒绝的,有时还会拒绝个两三次。”
程少臣正躺在沙发上假寐,拿她的腿当枕头,突然就闷笑了一声。沈安若低头,见他正神色诡异地盯着自己瞧。她被瞧得全身不自在,将视线飘开,仍感到被注视,于是扯过靠垫使劲捂住他的头。程少臣也不反抗,等她手劲松了就把垫子扔到一边去,继续闭目养神。再后来,达西求婚也被拒,伊丽莎白坚定无比地说:“就算全世界只剩你一个男人,我也不打算嫁给你。”这一位达西先生冷峻削瘦极有贵族气质,沈安若正替帅哥心痛着,突听程少臣幽怨地问:“沈安若,若全世界只剩我一个男人,你应该会嫁给我吧。”
她被他的声音碜得直起鸡皮,赶紧说:“会,应该会。”
大概程少臣觉得这个回答很令人满意,拖过靠垫抱在怀里,安静地继续睡。
沈安若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咦,程少臣,你英文好像不错啊,起来起来,不介意帮我翻译一份材料吧。”那是比她英文更破得多的贺秋雁扔给她的作业题。
程少臣出差两周多才回来,周末里他们俩又混作堆。
沈安若是被阳光照到眼皮上才醒的。她翻了个身,拖过被子蒙住头,趴在床上枕着胳膊继续睡,但全身酸痛,四肢无力,转来辗去调整着睡姿,再也睡不着。突然有东西硌着她的脸,找了半天才发现原来右手无名指上不知何时被戴上一枚戒指。窗帘被半打开,阳光正照过来,那反射的强光晃得她睁不开眼。
沈安若从被子里爬起来,揉了揉眼睛。饶是她对钻石很不感兴趣,也小小地吸口气,真是够大颗,镶在造型奇特的底座上,又辅了无数碎钻,很雅致,也够变态。坐起来后她才发现床头堆了粉色玫瑰,巨大的一捧,全是未开的花苞,层层叠叠不透缝隙。
沈安若本来就坐在床的最边缘,一受惊就几乎要掉下去,结果被人抱住,薄被却滑落到地上了。程少臣贴着她的耳朵轻声说:“钻石、玫瑰都有了,还缺什么呢?”她手忙脚乱地推开他,抓起被子重新把自己裹起来,才强作镇定地瞪向程少臣。
他一向起得比她晚许多,结果今日已经收拾得整整齐齐,一副随时都可以出门的样子,并且笑得很是惬意。他捧了玫瑰重新放到她面前,又从被子里把她戴了戒指的那只手抽出来,仔细地打量几眼:“尺寸合适吧,看来我的目力还真是准。”
“我觉得戴着它不出一个月我的手指就能得关节炎。”
“重一点才能体现诚意啊。你不妨当坠子戴,一会儿我们再出去买一枚轻巧一点的好了。”
她简直无言以对。
“那么,沈安若小姐,我现在很正式地……”某人深抿着酒窝严肃地说。其实沈安若疑心他已经快暗笑出内伤了。
“程先生,你不觉得为了体现你的正式,你至少该先让我穿上衣服去洗脸刷牙?”她很不给面子地将他还没说完的话给打断了。
“我只是觉得,你现在这样子应该比较没有戒备心,我的成功概率会大些。”程少臣无辜至极申辩,从床边站起来,四下里望了望。
“程少臣,等一下。”
“呃?”
“拜托你别下跪,太有损你的气质了。
“那怎么可以?我是非常有诚意地……”
“我答应我会认真考虑你非常有诚意的提议,请给我时间。但是现在,可否请你让一让,先让我穿上衣服?”沈安若觉得大脑的体积在渐渐膨胀。
“你要考虑多久?”
“一年。”看了看他的脸色,“半年好了。”
“三个月。”程少臣伸出三只手指在她眼前晃呀晃。
沈安若打掉那只手:“三个月就三个月。但我可以申请展期吗?”
程少臣的回应是一个缺乏温柔的霸气至极的吻,她挣扎了许久才得以喘口气:“走开,我还没刷牙呢。”
“三个月,时间长到足够你做一个项目调研。”他用手将沈安若散到脸上的头发一一梳到耳后,“到时候你若还在这个问题上这么别扭,我就真的要心灰意冷地考虑娶别人了。”
他明明是一脸恶作剧的神色,但沈安若偏偏觉得他的最后那句话才十分的可信。三个月后,要么签了无限期的合约,要么就一拍两散,多么干脆果决,比她所预想的结局还多了一种选择。她一直认定他是谈判高手,如今终于见识到。
那天她又蜷在沙发上一个人看黑白老电影,想起儿时看过的好莱坞旧日八卦,年代太久远,久到她已经不能确认主角的名字,某一对天才导演与天才演员,二人本是冤家,片场里频频过招,硝烟弥漫,表现在电影中则是灵感的火花飞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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