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影自怜、疏落时光》第12章


的路,小说的悲喜剧是由作家的喜恶来决定,但现实不会按照你个人喜恶来走。相遇过的人还能再相遇,那是一种谬论。错过就是错过,没有回头路。
涂鸦隧道清道夫:活了这么大岁数,多少对着世间百态有一定的理解及了解。你看这一路涂鸦,绵延无尽头,好似漫漫人生路。这近处的涂鸦活色生香,栩栩如生,多么真实啊,可那远处的渺渺茫茫,你又能看清多少。走远一些,你招招手,他或许还会回头,再走远一些,你吼一吼,他也能听见,那么再走远一些呢,你用扩音器都叫不回他了。
小镇电台DJ萌濛:你来我信你不会走,你走我当你没来过。多数人信奉前一句,可多半结局是后一句。
夏茗:嫂子,你真的不跟我们一起走吗?
我笑答道:不了,暂时不了。
夏茗:嫂子,你。。你会不会和莫轩哥分手啊?
我道:你想多了。
夏茗:嫂子,你不要怪我多想,我就是有种这样的感觉。
我:我。。应该过段时间会去邺城吧。
表妹小然:表姐,你不喜欢莫轩哥吗?
我:我。。。你问这个做什么
表妹小然:若喜欢一个人,应该千里相随的呀?
我:我。。喜欢啊,我只是想在梅镇多呆一段时间而已。
……
最后我还是送走了他,留在了梅镇。惯性使然,我只是不愿改变现状罢了。我是这么对自己说的。
那天在火车站候车室,我们并排静坐,相对无言。检票口,他握着我的手道:“我在邺城等你。”语气沉沉坚定,仿佛他确信我定然会去邺城般。我认真想过,他们说的那些话全都十分有理,却依然成不了相随的理由。
我想我在做一个决定,这个决定并未得到多少掌声。我是个内心不坚定的人,往往三言两语即改变初衷。而能将这个决定坚持到最后,仅是一种不愿被他人驳回的执拗,这执拗若遇见好的事,是挺好的;若遇见坏的事,就追悔莫及了。
好友唐茉曾说过:陪你走到最后的人,在最初时,你永远猜不到。你最初的坚持未必会是你最后的坚持。
她说:有一年,和一个异性朋友一起去古城旅行。不知为何,突然有一刻萌生了试图要甩掉如小苍耳般粘人的旅伴。穿街走巷,隐匿踪迹。在逃离中,我遇见了同样在逃离的他。我们彼此莞尔,不必言语,似乎很能理解对方的心情。站在镂空雕花窗旁的我不小心暴露了行踪,无处藏匿。我如惊兔般慌乱无措,他倏忽抓住我的手,往古城更深处逃离。
当时我们走在一条寂寂小路之上,荒烟漫漫,周遭一个人也没有。途尽人散,未及过问他的名字,他就已离去。回程的车票已购,在小路转角处,一大沓人漫漫散散涌来,我还是遇见了追寻已久的旅伴。原来这儿并不荒芜,而是人人皆以此独辟蹊径。人生有时只能迎刃而上,逃避只是为你预留磨叽的时间。
我不及留下他的联系方式,亦不知他的名讳,到如今也记不清他的模样了,只恍惚好似仍能感觉到手心里的暖度,也曾幻想过,如若再次遇见他,定要和他说句:“与你一起逃离的时候,心沉沉,好似什么都无畏了。”
可这样的幻想,也仅是存在于念想中,也并不希望成为现实。因为你永远也预料不到现实或许并不完满,它或许只会给你沉重的一击。你可以将他幻想成是一个怀才不遇的画家、性格温吞的钢琴家、博学儒雅的精英男,但也许他仅是混迹于街头的痞子、死宅于家的啃老族、品性恶劣的混小子,基于此类推想,我还是将他永远停留在当初离开时的温柔貌。
她说:曾经暗恋多年的同班同学,我已经不爱了。暗恋,终归是一个人的开始,一个人的结束。自己说不爱了,不是不爱,有一天你开始怀念了,那么你对他的爱也开始渐渐消失了。
她说:旅行完,我改变了想在小镇开个店,静坐看时光悄悄流过的想法。宁静于心的那些光阴后,迫切想要去喧嚣繁华中荡荡。那儿很美,终老于此的想法很美,想要如此行径也很美。但很多时候,美好的仅是一种想法,更多的是一种空想。苏洛,你要相信,任何一个怀有抱负的男人,都不会想于此“荒度”光阴,我这里所谓的“荒度”不是贬义词,类似“荒诞”的青春,类似无光风月的“艳遇”,类似“浪掷”的光阴。
你可以从你呆腻的地方到别人呆腻的地方去,这想法一直都很美好,毕竟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但无需置疑,熟悉的地方让人心安。或许你不能真正理解他人,主观地认为自己能够接受的生活方式,他人亦可。站在我的角度来看,很真切地说,大城市长大的人,不是很能耐得住寂寞,守着一座近乎“荒废”的小镇。它适合用来逃避现实,寻求内心宁静之所,却永远都不会是长居之地。
你或许会常常想,找一个小店,点一杯咖啡,来一叠小蛋糕,在靠窗边,静静闲坐着,看窗外匆忙人潮,独享宁静,是一种很惬意的生活方式。在大都市,这样的日子并不多,偶尔一两次,让你不觉十分心向往之,萌生想要在小镇开店的想法。我必须和你说,千叮万嘱地说,不要将自己的爱好变成一种赚钱的方式,所谓“干一行厌一行”,不无道理。
她所说的这些话并不完全适用于我。我生于斯,长于斯,小镇给我的意义,并不仅仅是逃离现实,诗意栖居之所,更多的是归属感与眷念感。但我不得不承认,偶尔,我也会被小镇的这份宁静逼疯,萌生想要回到喧嚣之所的念想。
、一月天,有人走,有人留,有人顾影自怜(一月
有人在坚持,痴痴的坚持,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又费解又怜惜。坚持的初衷却不大记得,只是记得,曾几何时,那些美好的岁月,印在古色齿轮花边相片上,浅笑,酣笑,颔首,驻足,都那般自然而露。
我不得不承认,莫轩在我心中,是占有分量的。可以说从回到梅镇后,我都甚少真正一人独处过。从吴衍的到来,而后和莫轩相识,有好一段时间,我的生命是没有空缺的。我心里藏着顾影,身旁有人陪着,内心是孤寂的,形体上却不孤单。如此相陪着,竟也忘了那些不甚愉快的时光。此刻静下心来,莫名的害怕,莫名的担忧。
妈妈在客厅里摘豆芽,电视里播放着《女人不哭》,两个人闲坐着,难免不谈心。于是就有了一下对话。
“洛洛,你是怎么想的,和妈妈说说,妈妈并非逼你要如何如何做,站在妈妈的角度来看,你现在就是走错了路,偏离轨道了。”
“没怎么想,这样不也挺好的。”
“你不要耽误了小莫。”
“他怎么可能让我耽误,我又没有拴着他,他要另结新欢,我又没说不可以。”我笑言着,注意力一直在电视里。
“洛洛,妈妈知道你在麦城,一定是受了委屈,不然,你是不会回梅镇的。你从小就向往大城市的生活。”
“妈妈^”我看向妈妈,想说什么,却不知如何开口,泪花微溢。
妈妈抚着我的手,语重心长道:“妈妈不在乎小莫会不会另结新欢,小莫伤不伤心,难不难过,妈妈只在乎你快不快乐,幸不幸福。”
“妈妈^”我好似什么话也说不出,除了那一句出于本能的呢喃。
“你相信妈妈,只要你想重新开始,任何时候都可以重新开始。”
我不禁潸然泪下,沉默片刻后道:“其实他挺好的,我也想过要和他好好过日子。我只是心里有疙瘩,恍恍惚惚,想不通一些事而已。其实我也计划好,把手头的工作了结了,就去邺城找他。”
从前我认为,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到哪里都好。给我捎的礼物,不管是不是我的爱,是送我的都好。
宋琳给我打电话说:“我可能要结婚了,今年年中。”她是用一种平静素淡的口吻陈述这件事。我回答道:“哦,很好啊,恭喜啊。”而后是长长的一段沉默。两个人都不说话,不是因为尴尬,而是因为不知从何说起。
然后就开始闲扯开来,谈生活,谈工作,谈她的喜好所想。
她说,最近很喜欢一个天蝎男,但不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很喜欢他的颜和他的个性。天蝎男看着闷闷的,要是和你熟了,就会在你面前展现他自恋的一面。
我道,是啊,很鲜明的天蝎性格。
她说,我还喜欢另一个男的,狮子座,很睿智很聪明,虽说狮子男个性霸道,强权主义,自以为是,但不可否认,他们有自己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他人。
我道:你喜欢天蝎男的个性,喜欢狮子男的睿智,那么你的那位结婚对象,你喜欢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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