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外遇》第2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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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将死,其言也真。最近我时常梦到你,梦到你小时候,梦到你牙牙学语的时光,梦到以前,梦到……
我不知道我临死前,还能否再见你一面,你肯定不愿意前来看我这个你心中恨得咬牙切齿的坏女人。
我多么希望听你叫我一声“妈”,可我想这必定是奢望,不知道是不是将死的缘故,我总迫切想要更多。我希望我的死,能够化解你们兄弟之间的仇恨,毕竟天澈与你,从来不是敌人。小昕爱的人是你,而非天澈,她只是将天澈当成最好的朋友而已,你没必要太过介意。爱情是两个人的,双方都要付出,都要经营,若是一方懈怠,总会出问题。
既然你得到这份爱,我希望你能够细心呵护。失去容易,得到难,失而复得跟维持更难。
这张你的百日照,我一直留着,从我离开闻人家的大宅开始,一直随身放在钱包里,这么多年来,从未取下来过。我不知道你收到后是否会立刻撕掉,但还是想留给你。我知道我狠心,没去找你,现在说什么似乎都不管用了。
这封信,其实没必要写的,但是我还是想要写想要寄出去,不管为了何种理由,我自私地希望你能够看到,还能够记得我这么一个没养育过你、糟糕到了极点的不合格母亲。
臻儿,我很高兴在我有生之年还能看到你能够找到你所爱的女子,虽然没见过灏灏,但是我心满意足了,我的孙儿已经出生了,我可以想象灏灏是多么可爱的孩子。其实我一直忘了说,你小时候也是很可爱的,可惜生在那样的家庭,若是你出生在普通家庭,必定能享受所有亲人的疼爱。
臻儿,我心中有千言万语,说不完。最后还是附上一句,“对不起。”
——一个不合格的母亲绝笔。
看完这封信,他并没有将纸立刻撕掉,而是将信纸跟信封一块儿置放在床头柜上,用一个水晶镇纸压着,然后拿起那张自己的百日照,细细看了起来。
照片中的自己,是那样的小,灏灏现在倒是长得挺快,三岁之前的记忆,他已经不太记得了,不过四五岁的时候,过得真的挺糟糕的。他亲眼见过闻人墨的妻子对自己言辞很辣,但是对她自己的亲生儿子却温言细语。或许闻人墨的妻子不是个好女人,但绝对是个好母亲,严可欣在这方面,待自己份上,比那女人差多了。
甚至那个时候,自己有一度希望在自己被欺负的时候,严可欣能够从天而降,关怀自己。可惜,就如严可欣信中所言,那不过是奢望而已,就算自己挨打了,她都没发现。自己躺在床上疼得厉害,咬着牙,才忍住不哭出来,不想惹她心烦。
那个时候,小小年纪的自己,只想着不给她惹麻烦,什么苦楚,都自己一个人默默忍受,以至于她抛下自己之后,他多次曾想,是否自己太过坚强,所以她才会抛下自己,若是自己疼了跟那些孩子一样扑进他怀中撒娇喊疼,她会不会舍不得……
他坐姿僵硬,保持着那个姿势良久。
最后,他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躺到床上,怎样睡过去的。
他生日的第二天,是周末。
季璃昕起来的时候,去看了灏灏,没在餐厅见到闻人臻。问了下范菊花,她也说没瞧到。
以为他赖床,开了客房的门,发现并没他的身影,床上的被子折叠得很整齐,昨天给他的那份礼物,除了个空盒子,别无其他。
其实,自己还是有为他准备生日礼物的,不过这份严可欣寄给他的礼物可能更重要些,所以先给他了。为了避免他直接扔掉礼物,她将这份礼物当成自己的送出去了。
如果是自己送的,他肯定会拆开看的。
不知道严可欣到底给他留了什么,他这么早就出去了。
闻人臻去了严可欣的公墓,从她在医院阖上眼后,自己再也没去瞧过她。他说过自己不会原谅她,但是为何会到这里来呢?还在晨曦的时候,醒过来就拿着那张照片跟那封信开车过来了。
他站在石碑前,望着石碑上她的照片,照片上的她笑得灿烂,似乎很高兴。笑什么?笑她终于解脱了吗?从裤兜里掏出打火机,将她留给自己的那封信就着那张照片一起在她的公墓前烧掉,望着那幽蓝的火光,一阵一阵在眼前闪烁,他禁不住失神了。
裤袋里的手机在震动,他掏了出来,是小昕打来的,回头下山,顺便按下了接听键。
“你去哪里了?”
“出来转转,就回去了。”
他答得言简意赅,来此,只是顺从了一种本能。
“嗯,那快点回来,我跟灏灏都还没吃早餐呢。”
她的声音低低柔柔的,分外好听。本来清晨的山上露水过重,有几分凉意,但是接了她的电话,他觉得身上所有的不适,都在瞬间消失了。
挂了电话,他专心下山,严可欣有一句话说得很对,他还有小昕跟灏灏,他拥有一份女人全心全意的爱,还有个漂亮可爱的儿子,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珍惜现在,遗忘过去,做人要学会感恩。
开车回到家,外头的白色衬衣有些脏,可能是下山的时候,擦到挂出来的树枝的缘故。
回来,洗了个澡,再出来。
她陪着灏灏看电视,范菊花在一边勾毛衣,她闲暇没事就找这打发时间,灏灏那小小的衣柜里,有了不少他织的毛衣。
太多了,灏灏根本就穿不完。小昕跟她商量后,专门到淘宝上给她注册了个账号,卖童装手工针织毛衣。
范菊花也上了瘾,销路不错,她也越发带劲了,还特意跟小昕学了拍照、上传图片跟买卖,反正织毛衣这活,不过顾及时间的,灏灏还小,在房间里也能够照顾得到。
见闻人臻换了一套米色的休闲装出来,整个人如青松一般挺拔,愈发的清俊出尘,脸上冷峻的线条也被柔和了不少。
“还是穿米色帅气。”
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这套衣服是两个人出去逛街时她选中逼他买的,他原先是不同意的,他本人还是好黑白两色,不太习惯穿别的颜色的衣服出门。
“是年轻了不少。”
范菊花闻言,也跟着抬头附和。
闻人臻顺手爬了一把额发,没附和,也没赞同,揽着她的纤腰一起进餐厅吃早餐,知道她还没吃,在等自己一起吃。
自从两个人重新上班后,习惯一起吃早餐,一起上班,下班时间倒是有弹性,他有时有推不掉的应酬,她也有时有同事聚会要参加,双方都有空才一起下班。
他咬了一口包子,是小区外头新丰的大肉包,肉汁鲜美,要是没提防,肯定会喷溅出来,弄脏衣服。
他抿了一口兑了黑巧克力的牛奶,朝着她问道,“今天有什么安排没?”
“嗯,我下午要出去,上午在家。”
她咬了一口菜包,新丰的菜包里头青油油的,还有剁碎了的香菇,味道很清新,很好吃。
他们两个人都蛮喜欢那家小吃店的,不太喜欢早上喝粥,所以范菊花平日里早起经常去光顾。
“去干嘛?”
他漫不经心地问道,眉头轻蹙,还有有些不高兴,难得的周末,还是自己生日的第二天,她就这样抛下自己不理不顾,有些过分。
“见朋友。”
她故意装作没瞧见他的怨夫相。
“对了,悠悠打电话过来说童有事叫你过去。”
她忽然想了起来。
上午,季璃昕吃完早餐就窝书房里去了,敲敲打打,忙个不停,做的还是从公司里带回来的工作。
他凑近看了,颇为不悦,“这不是你的工作,这么拼命干什么?”说到底,还是有几分心疼。
她懒懒地觑了他一眼,又低头认真敲打起键盘来,“小姚出差去了,他的工作本来还没做完,拜托我帮下忙,难道我出口拒绝啊?当时我去香港照顾你的时候,他可是帮过我不少忙的。”
季璃昕其实挺乐意帮忙的,小姚这人挺好的,平日里对自己也极为照顾,请假什么的,肯定是第一时间出头帮自己的忙,殷勤的不得了,所以,这下轮到他忙得兼顾不了,自己就伸手帮下小忙。
再说,小姚遗留下来的工作任务,也不是很棘手,稍稍花几个小时,就能够做完。
“你怎么不出去陪灏灏玩?”
平日里周末,他对儿子照顾的可殷勤了,有时候要出门,他还是抱着儿子不撒手,今天倒是反常起来,她不禁纳闷不已。他窝在书房里,根本就没事干,翻了几页杂志看了下报纸,又有了新的动静,她喜欢在安静的氛围下办公,他走来走去,根本就是严重干扰了自己做事的进度。
“你怎么不陪我聊下天?”
他反问,黑着一张脸,显然是不高兴已久了,被忽略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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