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 作者:膏药狐》第14章


“你不喜欢她?”
“父亲喜欢麽?”
沈世低头不语。
沈长华笑了笑,看他耳根红红的,煞是可爱,忍不住凑过去想再亲一下,忽闻不远处传来脚步声,只得作罢。
来人是许久未见的容娘的妹妹,容紫。
年轻的姑娘穿著素色的裙子,头发绾了个半月髻,以一根白玉簪别在脑後,脸容清秀,身姿盈盈似柳。
比之前见的那次,像是瘦了些许。
沈世皱皱眉头。
容紫跟他们打了个招呼,便跪在姐姐坟前烧纸。沈世问她过的可好,她说很好,姐姐留下来的铺子她接手过来,生意一直不错,养活自己没什麽问题。容紫低著头,用树枝挑起冥币,将火勾得大了点儿,低声道:“难为沈老爷还记得给家姐扫墓。”
“她是我过门的妻子。”
“嗯。我姐姐说,沈老爷说话一直说一不二。”容紫将火踩灭,站起身来,对沈世道了个万福,“本来打算年後找你们的,既然遇到了,我便说了罢。”她抬起头来,望著沈世的眼睛,一字一句,“不知老爷还记不记得,前些日子您答应我的,让我嫁入沈家一说,还算不算数?”
沈世一怔,下意识地就侧过脸,看向儿子。
沈长华果然微微蹙起了眉头。
容紫道:“我到了该成婚的年纪了。镇子上的风俗您也知道,姑娘家18岁还嫁不出去的话,是要被笑话的。如您所言,这镇上的年轻人,没一个比得上长华大少爷。女人,生的好不如嫁的好,我想,我嫁入沈家,长华少爷应当能给我一个幸福安稳的归宿。老爷您觉得呢?”
容姑娘语声温和,却句句都在咄咄逼人。
沈世当然记得自己曾经的承诺。可今时已不同往日,在他与儿子做过那样的事後,还能装作若无其事的给儿子定下终身大事。
沈世脸色不太好,心里也有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对容紫说:“成亲大事,有许多事都要好好计划,急不得,容我回去与长华商议再定。”
“也好。”容紫颔首。
沈世道:“天色不太好,你一个姑娘家在荒郊野外不安全,早些回去罢。”
“好。”
沈世掉头欲离开。容紫突然叫住他:“沈老爷。”
沈世回身,容紫对他笑了笑,温和道:“老爷在我姐姐坟前,不要忘了许下的承诺才好。”
“……”
沈世心里头一寒,什麽都没说,回家了。
到了家,下人年夜饭还没准备好,沈世交代了几句便回了房间。沈长华跟了过去。他一进门,门就被沈世从里头锁上了。
沈世捏起他的下巴,将他逼至墙角,问:“你是不是想娶她?”
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沈长华问:“那父亲想不想我去娶呢?”
沈世不吭声。
沈长华微笑道:“父亲不想让我娶,我便不娶。”
沈世望著他:“那我要是让你娶呢?”
沈长华道:“那我便娶。”
“你就没有自己的想法?”
长华温和地说:“有。但是我的想法如果是建立在违背父亲的意愿之上,那不如不要。”又道,“说起来,这桩婚事当初还是父亲您自己做主给我定下的,如今又生起气来,倒像是在吃醋。”
沈世一怔,刹那耳根红了一片,忙尴尬地将手缩回。他得了儿子的承诺,刚才那股莫名的怒意也散去,只是心里始终觉得不安。屋中的铜镜,倒映著自己的身影,面容虽比实际年轻,但眼睛浅浅的纹路仍然提醒著他的年纪。他的身份。
沈世心头没来由的一阵凄凉。
总有一天他会老去,而儿子依旧年轻。也总有一天他会死去,死在那东西手中,而儿子,却天宽地广,不受任何拘束。
脸突然被双温暖的手捧起来。
长华望著他,黑漆漆的双眸浮动著一层动人的水色:“父亲要记得,是你给了我生命,所以我的命就是你的,我也是因为你而活在这世间。”亲了亲他的眉心朱砂痣,牵起他的手,“我们去吃年夜饭。”
除夕夜,中华大地到处都是喜庆烟火。
鲤鱼镇也不例外。
门外的鞭炮声,绚烂的烟花,他们坐在一起,吃著年夜饭。身後是崭新的年画,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吉祥如意的善台童子,从寺庙里请来的佛香。
两个人的年夜饭,坐在大厅里稍嫌冷清。长华做主,将饭菜搬到了房间里,两人围著暖烘烘的火炉,煮著上好的汾酒,吃著鲜美的菜肴。一抬头就能看见窗外漫天的烟花,房内烛火摇曳,映照著沈世泛著红晕的脸,酒意微醺,常年冰冷的神色消失不见,嘴角挂著淡然的喜悦。
他的心情似乎已经转好,记忆中已经很多年没有过过这样温暖的除夕夜,因此晚上多喝了几杯。喝多了,话也多了起来,絮絮叨叨说著年轻时候的事。说他十几岁的时候有多年少轻狂,说他与长华的母亲是如何的相识。说他那时是个纨!子弟,被父亲兄长宠爱著,不知何谓忧愁。一次午後在庭院中闲逛,无意间瞥见长华的母亲。那时她也年轻,还是个活泼明朗的少女。她在园子里踢毽子,毽子落在他脚下,她过来捡,他将毽子递给她,她抬起头,对他灿烂一笑,脆生生地说:“谢谢少爷”。
就是刹那,孽缘深种。
尔後就是地狱。
父亲的死,兄长的背叛,十年如一日漫长的折磨。每年一次的祭祀……
沈世声音低了下来,靠在椅杯上,捏著酒杯的手指隐隐泛白:“这就是人。世间最肮脏的存在。”
他这一生都不会忘记兄长们的背叛。
大哥温文儒雅,二哥朝气蓬勃,三哥精明能干。他们一直如此宠爱著这个弟弟,却在父亲死的那一夜,用阴谋亲手将他送上祭坛。
时隔多年,他仍旧在午夜梦回之际,看见兄长们狰狞的嘴脸。那叫人撕心裂肺的背叛。
不管是什麽,再留恋再爱,总有一天也会离开。背叛就是人的本性。
沈世一口气灌下了杯中酒,还要再倒。长华拿开他的酒杯:“别喝了,喝多了身体不好。”
沈世说:“今天是过年。”
长华说:“来年我再陪你喝。”
“来年?”
“嗯,以後每个年我都陪你过。我保证。”长华亲亲他的唇角,又重复了一遍,“我不会离开你,也不会背叛你。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我的朱砂痣。”
沈世望著他,很久很久不说话。忽地,他低下头,低声说:“抱我上床,我困了。”
一切发生的那样自然。
时隔多日的欢爱,再次品尝,滋味依旧美妙。
沈世妖娆惑人的身体,长华年轻的肉体,交叠在一起的汗水。
沈世舒展开四肢,躺在崭新的被子上。
被子是大红色的,金线绣著鸳鸯戏水。沈世见了笑道:“这是人家新婚夫妻洞房用的,你个大男人盖这个做甚?”
长华压在他身上,亲吻著他的头发,双手与他的双手紧紧扣著,十指纠缠,喃喃耳语:“我们这不就是在洞房麽?父亲。你就是我的新娘子。”
沈世被他说的脸通红,狠狠瞪了他一眼。
这一瞪风情无限。看的沈长华情难自禁,恨不得立刻将他吞之入腹。
但,沈世的身体不同常人,他不能急,不能伤了他,他是自己的心头血,掌中宝,伤了他一分一毫,沈长华都会心痛。
两人裸露的肉体紧紧贴在一起,难耐的磨蹭著。都是血气方刚的男人,很快就都有了反应,彼此的阳具硬邦邦地抵在一起,火热的摩擦著,龟头抵著龟头,带起酥麻的快感。
沈世在床下一向禁欲,但到了床上,却十足的浪荡。什麽都做的来,也什麽都敢说。虽然心里知道这种行为乃乱伦背德,但又想起不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何必又去在乎这些?反正人生苦短,不如尽情享乐。
他紧紧抱著儿子的肩,大分双腿,缠在他腰上。
腿间的蜜处已经情动,流出潺潺蜜液。下身的欲根也被摩擦的蓄势待发,情欲之火一旦点燃,立刻燎原,烧的他神智昏昏沈沈,但求解脱。他在长华耳边呢喃:“别做前戏了……直接进来罢。”
长华喘著粗气,声音低哑:“不行,这麽久没做,我怕一会儿忍不住伤了你。”
“没事……我不怕疼。”他的双腿缠的更紧,蜜穴里流出来的淫水全部蹭到了长华的身上,湿黏黏的,散发著爱欲的味道,“快点进来,我里面……痒得很。”
他再求,长华也不肯立刻进去。不过也没为难他太久,因他本身也十分激动,忍不了太长,在简单的做了下前戏後,手便直接探向了他最爱的销魂源。
那里爱液泛滥,湿润嫩滑,早就做好了被侵犯的准备。
长华摸了几把後,却没有继续下去,而是将手挪到了他的臀部。
沈世一怔,睁开了迷醉的双眼。
长华凝望著他,半晌,轻声问:“可以吗?”
沈世咬著唇:“为什麽?”
“我想得到父亲的所有。所有,所有,你的一切。”
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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