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驭妻记》第64章


“所以今晚更不能浪费……”下一秒,谢清江已经用唇封印了她所有的推拒。
……
一晌缠绵后,田苗趴在床上,想到白天的婚礼,有些感慨:“这回总算魏晋也有了着落,晴晴人好,讨人喜欢,希望他们往后能定下心好好过日子。”
“你总爱操心那些有的没的。”谢清江躺在边上,漫不经心地笑。
田苗撇撇嘴,想到什么似的,挪着身子趴到对方身上,认真的问:“我听别人说,夫妻之间都有七年之痒,算算咱们结婚也已经快有七年了,要是也碰上七年之痒怎么办啊?”
“那还不简单,痒就挠挠呗……”谢清江翻了身,将人压在下面,压着嗓子说,“媳妇儿,时间还早,要不,我们再来一次……”
“爸爸!妈妈!”身后忽然传来的清脆同音让两个人同时吓了一跳,下意识一起回头看向房门的方向。
一脸惺忪睡意的谢甜甜正揉着眼睛站在敞开的门外:“我想尿尿……咦,你们在干嘛?”
“扑通”——瞬间反应过来的两个人手忙脚乱的在床上大肆折腾起来……
事实证明,贪图享乐忘记关门的后果是惨痛的,影响是深远的,代价是不可言说的——
那天之后,田苗做出了搬到隔壁房间跟女儿一起睡的决定,于是可怜的谢市长守了长达整整三个月的空床。
这辈子打死不在写番外了,吐血……
另说一下《亲爱的人》的更新安排,从现在到月末会非常非常忙,所以那边稳定更新恐怕要等年初了,等待的亲体谅一下〒▽〒 ,我一有时间就会尽量写出一些存稿,力求到时候的尽量更新得稳定一些。
50番外 魏晋何璐
还在穿着开裆裤满地乱跑的年纪里,天桥上那个算命的盲半仙跟魏晋说,他这辈子命定的克星是一个女人。纯情的魏DD深以为真,从此对身边的丫头片子们视若蛇蝎避如猛兽。
其实开始的开始,他猜测这个盲半仙所说的克星应该是早早撒手人寰素未蒙面的老妈,因为她去的忒早没人在自己惹祸时帮忙说情,所以自个儿总被军人出身的老爸揍得半死不活。
等大了以后,他又以为所谓的克星就是那个叫田苗的彪悍小妞儿,因为她用一双铁拳结束了自己作威作福的英熊历史,铁蹄嗒嗒踏在自己头上做了老大。
后来他遇到一个叫何璐的姑娘,终于坚信这位就是上天派来克自己这个“混世魔王”的,因为就算知道清楚对方跟自己结婚的目的不单纯,他对她还是爱的死心塌地的,犯贱到了骨子里。
何璐是发小儿苗子跟三儿的同班同学,据说还是赫赫有名的校花。魏晋记得自己第一眼看见这姑娘时就打骨子里不待见对方,又冷又傲的白莲花一朵,牛气什么啊?“面无四两肉,心里一把刀”,下巴尖尖瞧得老高,明显就是祸害人的狐狸精么!可后来就是这么一个“狐狸精”,还真就把自己给惑住了。沦陷有时候就是阴差阳错带一个拐弯——
那晚打退了一群小流氓后,他被指派送何璐回家。
就这么一送,却被他了解到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何璐的生活处境并不像别人以为的那么好,只是表面光鲜罢了。何璐的母亲是二嫁,带着个拖油瓶闺女嫁给了一个比自己年长二十几岁的有钱老男人。对方的子女和长辈将母子俩视作眼中钉肉中刺,所以年纪尚幼的何璐之所有会这么强的依附心理,是因为她太想摆脱现状,令自己跟母亲生活得好一些。
都说怜悯是爱情最好的催化剂,这话半点儿不假。了解了何璐的经历之后,魏晋对她的印象也有了一个质的改观,虽然没明面儿说什么道歉的话,心里隐隐也为之前的误解藏了一份愧疚。小姑娘刚刚遭遇打架事故,心里正脆弱着呢,魏小哥胸脯一挺,大方送上自己的肩膀。正是对感情懵懂的年纪,于是吹风吹野火烧爱的小火苗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滋生。
只是当时的魏晋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向对女孩子不感冒的自己,一动情就是此后的许多年。
早恋,早婚,七年的婚姻生活,他自认是个好丈夫,人前人后将媳妇儿往骨子里疼。可还是留不住她。散伙饭哪天她没来,他抱着酒瓶子喝了个痛快,不指望一醉解千愁,只想借着酒醉好好哭一场。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为情所困,这眼泪掉的窝囊,可他没法子,那个人长在他心里,一刀下去疼得要命。
● ̄ε ̄●
领绿本儿那天,打从民政局里走出来的时候,魏晋抬头一瞧,天都灰蒙蒙的。
这让他想起俩人结婚那天,天也是这副要死不活的模样,现在,这段不被所有人看好的婚姻苟延残喘了七年,终于被七年之痒的最后一根稻草压垮。
“买卖不成情意在,昨天的散伙饭你没来,今儿补上,我请客……”他伸手去拉何璐。
“不了,他妈妈已经在家里做好饭了,等我们过去。”对方愣了几秒钟,抽回胳膊,一转身钻进了黑色轿车。坐在车里,精致妆容也掩不住脸上淡淡的倦色。
魏晋铁青着脸站在原地,忽然爆发似的冲着车的方向大喊:“要是TMD我以后有本事了,你还愿意回到我身边来么?”
车不会说话,车里的人之留给他冷冰冰遥不可及的背影。
“何璐,不管别人说什么,我一直觉得你对我是有真感情的,你记着,你什么时候想回来,有我魏晋在的地方,家门儿永远给你敞着,你就是我老魏家唯一的女主人!”
何璐坐在车里,听着听着,竟没发现自己什么时候湿了眼眶,连眼妆都晕了。
驾驶座上的人回头递来一张纸巾,体贴地说,“瞧你,怎么还哭了?要是舍不得就下去再说两句,好歹夫妻一场,总得好好道个别,你放心,这我能体谅……”
“不用了,真不用,我这是高兴的。你都不知道我盼这天盼了多久,我跟他俩根本不合适,早结束早超生,也算放彼此一马。开车吧,妈还在家等我们回去吃饭呢,别让她老人家不高兴。”
说实在的,她对魏晋不是没动过心,是他太不上进,一次次让她失望。入伍十几年,同年兵的差不多都提了正团,他却还在副团那一条线上优哉游哉,家里当军长的老爷子数落了多少次了,还一点没着急的意思。年轻貌美也是有期限的,她不能眼看着自己过期然后吊死在一棵永远长不高的歪脖树上。
车缓缓开动的那一刻,魏晋有那么一瞬间完全泄了气,然后跟着车跑起来。
两条腿怎么跑得过四个轮的——轿车越开越远,一路开出自己的视线,魏晋停下脚步,到了此刻他终于不得不认明白了一个事实:何璐走了,真走了,她是彻彻底底从自己的人生里抽身而出了,当然,也把自己毫不留情地一脚踹出了她的人生。
七年之痒,冷暖自知。原以为会是相濡以沫的爱情,最终却落了相忘江湖的结局。
很久以后,魏晋遇到了一个叫席晴晴的小丫头。
永远都不要低估草食动物的力量。——这是魏晋遇到席晴晴后从无数次的教训中得到的结论性真理。这个姑娘浑身都写着柔软无害,却让他一次次撞的鼻血横流。
后来,他们相爱了,再后来,他们在一起了……
婚礼那天,搂着可爱的小妻子,魏晋餍足的想,天桥上那个盲半仙说的没错,席晴晴可不就真是自己的克星么,可自己心甘情愿的被她克住一辈子。
何璐,再见。——
从此我的世界不再有你,只有我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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