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云》第29章


它们一动不动,黑玻璃球似的眼睛望著我。在一般人的印象之中,鹰是雄健的、英俊的、不凡的飞禽。但是兀鹰却实在是玷污了鹰的英名的。它秃头、皱纹、眼中充满了嗜杀和贪婪的光采,口角挂著腐臭的肉丝,它可以说是丑恶的化身,令我一看便想起不择手段,只求发财的市侩人。
那七八头兀鹰正虎视眈眈地望著我,我突然坐了起身,它们似乎十分奇怪,因为它们的“大餐”居然动了起来,我想他们的惊愕,大概绝不会下于我们看到盘子中的炸子鸡忽然咯咯叫起来吧。
我手摸索著,先找到了几块拳头大小的石子,抓在手中,然后,我陡地一翻身,坐了起来,将手中的石头,一起向前抛了出去。
我抛出了四块石头,将我面前的几只兀鹰,惊得一齐向上飞了起来,我连忙一个箭步,向前窜了出去,找到了一块大石,将身子躲在石后。
我刚一在石后躲起,刚才被我惊起的那几头兀鹰,已经自上而下,疾扑了下来,他们的双翼,扇起了一股劲风,他们像铜一样的尖啄,凿在石上,发出了惊心动魄的“拍拍”声。
我连忙向外滚了开去,滚了又滚,兀鹰必须向上飞去再扑下来,这其间我是大有机会的,我滚出了十来码,隐进了一个小小的岩洞之中。
我向外看去,兀鹰在天空之中盘旋,没有再扑下来。这种动物,本来就只对死尸和腐肉有兴趣,据说他们不但在极远的地方能够闻到腐肉的气味,而且能闻到将死的动物身上所发出的“死味”,而紧紧地跟随著,直到这个动物死了为止。
如今我躲进了岩洞,兀鹰失去了目标,而我的身上又没有腐臭之味发出,它们自然不会再找我的了。我定了定神,看看身上的白色麻质衣服,那种衣服看来十分精致,我想,穿著它上路,大约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当然,我必须先用雪将身上所涂的香曲,尽皆抹去,困难是我身边一点钱也没有,而且这个国家的语言,我讲得并不好。
当然我可以用英语,在这个小国中,英语是相当流行的,但是这一来,却更易暴露身份了。
我先到了山峰顶上有积雪的地方,用雪擦著身子,中午的阳光十分和煦,照在我被雪擦得发红的身子,十分舒服,但是我的肚子却实在太饿了,我重新穿好了衣服之后,开始向山下走去,到了半山腰中,我便发现有人,在半山腰中的,大都是基于宗教信仰而修苦行的人,我避开了他们,直向山脚下走去。
在快到山脚的时候,我躲了起来,一直到天黑。
我可以看到那个国家首都的灯光,我估计我离机场不会太远。如果我能够到达飞机场的话,我当然不能仍算是离开了这个国家,但是却总是接近得多了。
我又开始下山,到我下到了山脚下,看到了第一所有灯光射出来的房室之后,我的肚子之中,简直像是有一营兵在叛变一样,我敲了那所屋子的门,一个老妇人打开了门来。
我用这个国家的语言生硬地道:“阿婆,我是外地来的,我肚子饿了。”
我知道他们是好客的,留陌生人在家中填饱他们空虚的肚子,这正是他们国家中任何一个人所乐意去做的事情之一。
果然,那老妇人立即点了点头,让我走了进去。我跨进了门,屋中的陈设十分简单,天花板中央的电灯光线也十分弱,我看到一个中年男子,还有一个中年妇人,和两个十五六岁左右的男孩子,他们本来都是有事情在做的,但这时却转过头向我望来。
他们在才一向我望来之际,面上的神色是友善的、好奇的,那个中年男子甚至于还准备站起来向我欢迎,可是当我再跨前两步,更接近灯光,他们完全可以看清我的时候,他们每一个人的脸色都变了。
他们的面色变得苍白,神情变成惊骇,那两个孩子更是骇怕得伸手抓住了椅子的臂。
那个老妇人离得我最近,她突然惊呼了一声,竟昏了过去,我连忙一伸手,将
可是那中年妇女却怪叫道:“放开她,求求你,放开她,快放开她!”第九部:怪物形成
我不知道是甚么使他们惊骇如斯的,我连忙将那老妇人放到了椅子上,那老妇人还在昏迷不醒,那中年人则颤声道:“求求你,将她的灵魂还给她!”
我诧异道:“她的灵魂?先生。你在说些甚么?”
那中年人以手加额,道:“天啊,我们做错了甚么事?为甚么邪恶的恶鬼竟会降临到我们的家中?”
我呆住了,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我的面上神情像恶鬼么?那是绝不可能的事。我为甚么会给他们误会是恶鬼呢?
我呆了片刻,才想起了一个许多国家都有的传说,我踏前一步,便自己站在灯下,然后,我指著地上我的影子,道:“你看,你们看,我是有影子的,先生,我只是一个肚子饿的陌生人,不是鬼魂。”
那双中年夫妇呆了片刻,才道:“先生,那你为甚么……为甚么……竟穿著死人的衣服呢?”
我向我身上的衣服看了一眼,这才看出我身上的衣服宽袍大袖,和那中年男子身上的衣服截然不同!
刚才,在山上,我还以为我所穿的是十分精致的衣服哩,想不到原来是丧服。那是难怪他们吃惊的,试想想,若是有一个一身丧服的人,在夜晚闯进你的家中来,你惊不惊?
我连忙捏造了一个故事,声称我是被人戏弄了的一个外来游客。
那两个少年人首先笑了起来,接著,那双中年夫妇也笑了,而那老妇人醒了过来之后,听到了少年人的解释,频频地拍著胸口,还对著我的影子看了好半晌,叫我来回走动,以观察我在走动之际,我的影子是不是也跟著移动。她的鉴定工作进行了十分钟之久,面上才现出笑容,肯定我是人而不是鬼。
我吃了他们端上来的饭,那实是十分粗糙的食物,但是我正在饿的时候,却是吃得津津有味,连尽数碗。饭后,我提出我要换衣服,那中年人取出了两件相当旧的衣服来,我穿在身上,倒还算合身。
而当我将身上的丧服脱下来送给他们的时候,他们一家人都高兴得笑了起来。那老妇人也不再害怕我了,她拉住了我的手,向我解释他们高兴的原因。
原来我身上的这件丧服,质地非常名贵,在他们的国度中,只有十分有钱、有地位的人才能买得起。而他们得到了这件丧服之后,绝不是想去变卖换钱,而是向专做丧服的店铺中去交换一件同样质地,适合那老妇人穿著的丧服。那么,在那老妇人死了之后,就可以有一件高贵的丧服穿著了。
这种观念,是和中国人在未死之前,就拚命觅求好棺木是大同小异的。
我离开他们的时候,夜已经相当深了。
我的身上仍然分文全无,但是我的肚子却吃得十分饱,我第一件事便是要弄些钱,将自己的样子改变一下,因为穿著那么破旧的衣服,只怕连飞机场都混不进去的。我沿著公路,来到了市区。
我尽量在黑暗的地方行走,没有多久,便到了一座十分新型的酒店门口,我看到有两个显然是美国游客模样的人,正喝得步履歪斜地走向酒店,而他们的身后,则跟著一个瘦削的孩子在伸手向他们乞钱。
其中一个美国游客招手令孩子过来,孩子到了他的面前,他却重重地在那孩子的手上打了一下,接著便哈哈大笑起来!
那孩子气得面色发青,站在那里,委屈得几乎要哭了出来。我心中不禁十分恼怒,我决定在这家伙身上下手,我从黑暗中走出来,一直冲到那孩子的身边,拉了那孩子的手,道:“我们走!”
在我说“我们走”的时候,我的身子一侧,撞在那美国游客的身上,那家伙伸手来推我,可是我又用力在他的脚尖踏了一脚。等到他痛得弯下腰去之际,他上衣袋中的一只黑色鳄鱼皮包已经到了我的手中,而我也拉著那个孩子,穿进了一条小巷,拐了一个弯,连那美国人怪叫的声音也听不到了。
我并没有再理会那孩子,自己又窜出了几条小巷,这才打开皮包,哈,我的“收获”甚丰,看来我就算改行做起扒手部不会饿死的。
那皮包中有数十张美金旅行支票,还有许多美金现钞,更有一张飞机票,和一些其他证件。
我当然会将证件之类的东西寄还给他,同时在我离开此处之后,将钱寄还给他。
我袋中有了美金,当然方便得多了,我先找了一个小客栈,睡了一觉,第二天上午,我已买了衣服和进行简单的化装,可是我仍然难以离开这里,因为我没有护照,当然也不能上飞机。
整个上午,我都在机场中观察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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