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桥》第44章


“他喜欢在手里捏一个橡皮球,”窦得说,“一个黑色的手球。”
一开始我没听明白。“对不起,什么?”
“他的一个儿子在死前送给他一个橡皮球。一个生日礼物。我们手头掌握的一个情况是,克里斯特亚科夫生气的时候,就会捏那个球。据说,他还喜欢胡子。有传言说,他现在还是独身。都是些零碎的资料,亚历克斯。我们就知道这些。对不起。”
我也是,但没关系。我会抓住他的。
他挤捏橡皮球。
他喜欢胡子。
他的家人都被谋杀了。
《伦敦桥》第123章
六个星期后,我去了纽约,这是我此次出差的第五站。在过去的几年里,托尔雅?拜科夫曾跟纽约,尤其是跟布莱顿海滩区的“赤手党”头目很接近。在莫斯科时,他就是个黑手党头目;到美国后,他又成了最有实力的家伙。我此行的目的就是要去见他。
在一个阳光明媚、异常暖和的日子里,我跟奈德·马霍尼来到了长岛黄金海岸上的米尔?奈克。我们的车行驶的这个区域到处都是丛林,中间只有一条狭窄的公路,没有人行道。
我们带着十几个特工来到了拜科夫的家——而且是不请自来。我们有许可证。到处都是保镖,我真想知道托尔雅?拜科夫怎么能活成这个样子。也许为了活着,他必须这样。
那栋房子本身非常大,是栋殖民时期的三层建筑。它还有一个面朝康涅狄格州的漂亮水景。院子里还有一个带瀑布的喷泉,一个船库和码头。罪恶的酬劳?
拜科夫正在他的书房里等着我们。我对他的疲惫和衰老感到非常惊讶。他那张肥硕的痘脸上深藏着一对小而闪亮的眼睛。他的体重将近300磅。他的呼吸很吃力,而且还伴有咳嗽。
我被告知他不说英语。
“我想了解一个叫‘野狼’的人的情况,”我坐到他面前的木桌对面,然后说。一个来自纽约联邦调查局的特工给我当翻译,他是个年轻的俄罗斯裔美国人。
托尔雅?拜科夫挠了挠他的后脖梗子,然后反复摇了摇头,最后从他那副紧闭的牙齿里低声挤出了几句俄语。
翻译听完看着我。“他说你在浪费他的时间,还有你的时间。你怎么还不走?他知道‘皮特和狼’的故事,没有别的。狼群。”
“我们不会走。联邦调查局、中情局,我们会拿下拜科夫先生的住宅,还有他的生意,直到我们找到‘野狼’。告诉他。”
翻译把这番话译成俄语说给他听,拜科夫笑了。接着,他又说了些什么,好像还提到了克里斯?罗克。
“他说你比克里斯?罗克更有意思。他喜欢克里斯?罗克,所有的政治喜剧演员他都喜欢。”
我起身对拜科夫点了点头,然后走出了他的书房。我没指望第一次见面就能得到什么资料,这只是个开始。我会回来的,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我现在手头上只有这一个案子。我学会了耐心,非常耐心。
《伦敦桥》第124章
几分钟后,我和奈德·马霍尼并肩走出那栋大房子。我们为这一次的初次见面大笑不已。
我看到了什么,然后又看了一眼——又看到了。
“奈德,上帝。快看。”
“什么?”他朝四周看了看,但他并没有看到我所看到的。
但我已经跌跌撞撞地跑了出来。
“什么?亚历克斯,什么东西?”奈德在我后面大喊,“亚历克斯?”
“是他!”我说。
我的眼睛盯在一个保镖身上。黑色的夹克和衬衫,没穿大衣。他站在一棵常绿树下,看着我们看着他。我的目光落到了他的手上。
他的手里——一个黑色的球,一个很旧的球。他正在挤捏着它,而且我知道——我就是知道——那是“野狼”的儿子死前送给他的一个手球。那个拿着球的男人还长着胡子。他凝视着我的双眼。
然后,他开始奔跑。
我回头对奈德大喊:“是他。他就是‘野狼’!”
我飞快地跑过草坪,以前所未有过的速度追了过去。我相信奈德就在我的身后。
我看到那个俄罗斯男子跳进了一辆大红色的敞篷车;然后他发动了汽车。哦,不,上帝,不!我想着。
在那辆车开动之前,我已经跳进了副驾驶的位置。照着他的鼻子,我狠狠地打了一拳。鲜血立时溅出,浸湿了他的黑色衬衣和夹克。我知道我打断了他的鼻梁骨。我又打了他一拳,这次是在他的下巴上。
我猛地推开了司机座位旁的车门。他看着我,眼里充满了冷酷的智慧,我从没见过这样冰冷的双眼。没有人性。法国总统如此形容他。
他是真正的托尔雅?拜科夫吗?现在这已经不重要了。他是“野狼”——我敢肯定,依据就是他的双眼、他的自信、他的傲慢,但最重要的是,他对我和所有人的仇恨。
“球,”他说,“你知道那个球。我儿子给我的。祝贺你。”
他的脸上现出奇异的微笑,然后他使劲儿咬了一下嘴里的某样东西。我想我知道他在干什么了。我拼命地想要掰开他的嘴,可他的嘴巴紧紧地闭着。突然,他的眼睛睁大了,充满了痛苦。毒药。他服毒自杀了。
接着,他张开了嘴,大声地吼着。白色的泡沫和唾液从他的嘴里涌了出来,顺着他的下巴流了下去。他又开始大吼,身体也开始抽搐。我没法让他继续撑下去。我站起来,从他那不停抽搐的身边走开。
他开始窒息,不停地抓着自己的喉咙。他的抽搐持续了有几分钟,而我却什么也做不了,而且我也什么都不想做,只是看着。
终于,那个时刻到来了:“野狼”死在了敞篷车的前座上;又一辆昂贵的汽车。
当这一切都结束时,我弯下腰,捡起那个橡皮球。我把它放进口袋里。我所抓住的那些杀手把这种东西称作“战利品”。
一切都结束了,我要回家了,对吗?我还有事要想,改变我的生活的大事。我的思绪很不安:现在我也开始拿战利品了。
但我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想法:达蒙、詹妮、小亚历克斯,还有奶奶。
回家。
“野狼”死了。他死在了我的眼前。
我不停地告诉自己,直到我终于相信了这一点。
(END)
詹姆斯·帕特森是过去十年里两部最畅销的系列侦探小说的作者:亚历克斯·克罗斯系列,包括名列《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第一的《一只大坏狼The Big Bad Wolf》、《四只瞎田鼠Four Blind Mice》和《蓝色紫罗兰Violets Are Blue》;女杀手俱乐部系列,包括畅销书排行榜第一的《第一个去死1st to Die》、《第二次机会2nd Chance》和《第三度3rd Degree》。他还创作了畅销言情小说《苏珊娜为尼古拉斯记的日记》和《萨姆寄给詹妮弗的信》。他现居住在佛罗里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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