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媳妇还是那么美腻》第25章


(全文完结)
后记
我一度认为,我会把这篇文坑掉。开这篇文之后,我爱上了雅俗共赏,雅俗共赏之后,我又专心去填兄弟狗,兄弟狗之后,我又专心去填渣帅攻,美腻这篇文总是断断续续地,一点点缓慢地向前推进。
我写文有埋玻璃渣的习惯,到最后觉得行文越发欢快,就在犹豫要不要挖出来。比如最开始的,小弱攻的脑补,就是一种暗示。
但后来我看着小弱攻每天欢快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恋爱脑只想着他美腻的媳妇,我又舍不得,我总舍不得让他难过,所以写到分别,写到虐,写到该一点点翻开玻璃渣的时候,我就下不去手了。
在放弃设定和让小弱攻幸福这二者间我犹豫不决,一夜睡醒后,突然想到了这么个处理的方法。
所以一夜之间,小弱攻到了五年后,顺顺当当地HE。甚至番外我都不想写了。
我总觉得,在正文处是一个圆满的不含有玻璃渣的HE,一个恋爱脑幸运地获得了爱情和爱人的故事,多么美好。
但后来,还是加了一个经纪人视角的番外,含糊地说了说这五年的事,=_=小伙伴们对五年的事更加好奇了。
后来我一咬牙一排版,得,写吧,把所有的玻璃渣和暗线都挖出来吧。
美腻的媳妇并不是渣,他只是过于自负了,或者说,他虽然爱小弱攻,但不够信任小弱攻,他提小弱攻做了很多的选择,但是事实证明并不正确。当然,他没捅死欺负小弱攻的国王,这一点上,的确好渣==。勉勉强强能解释的得通?
至于,小弱攻的转变,只能说他成也恋爱脑,败也恋爱脑,他太喜欢他的媳妇了,因为过于喜欢,再加上脑补太多,就很容易想歪。
一边被国王猥亵,一边又听自己的爱人说,以前爱人真的跟国王有过一段,他自己就很容易走进误区和死胡同里。
作为亲妈的我,干得唯一一件不太合常理的事,就是挣扎着保住了攻的后面……我的小弱攻实在是……有点惨。
在极端痛苦的前提下,选择性失忆是可能的,其实不失忆的话,美腻媳妇逼一逼哄一哄,国王被弄死掉了,小弱攻耽于美色,还是会不情不愿地跟美腻的媳妇过的。
因为,纵然他表现得心如死灰,他依然无法割舍掉他对于媳妇的感情,这大概就是恋爱脑的坏处吧。
总之,最后小弱攻和他的媳妇过上了幸福快乐安宁的生活,开开心心地在了一起。
感谢小伙伴们又陪我走完了一篇文√。
番外 曾经的你与我
霍克那时候还不叫霍克,他有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他出生的时候是天朝独生子女政策贯彻得最严格的时候,两家老人眼巴巴地盼着,盼来了大孙子/外孙子,那一天所有的人都在笑,欢迎新生命的降临。
丹尼尔那时候已经是丹尼尔了,他的名字是早就定下来的,作为家中长子,他的到来让全帝国的人都十分欢喜,将门有后,更何况当时帝国最神秘的预言家下了断言——这是一个能够改变帝国发展方向的孩子,无数的人心里百转,想着该如何攀附他,或者如何利用他,即使他还只是一个孩子罢了。
霍克抓周的时候,抓到了一个漂亮的果冻,咿咿呀呀做出想吃的姿态,宾客们哈哈大笑,说他以后肯定是个能吃的健康小伙。
丹尼尔抓周的时候,被训练过无数次的手精准地握住了一把剑,宾客们矜持而有礼地祝贺,但脸上的笑却到不了眼底。
霍克从小就是个傻白甜,很容易被骗,很爱笑,笑起来还有小酒窝,他很喜欢漂亮的小姐姐,总是不吝啬伸出双手,仰着头向姐姐求抱抱,偏偏他笑得实在可爱,总是有人愿意抱他。
丹尼尔从小就是个小面瘫,他从小就被灌输了很多不应该灌输的思想,他的每一个行为都克制而有礼,他也喜欢可爱的动物可爱的人,但他知道自己不该触碰这些,喜欢会导致软弱,他不能放任自己的贪念。
霍克上小学的时候,背着蓝猫虹兔的卡通书包,坐在爷爷骑的三轮车里,他在路上碰见了卖棉花糖的大哥哥,眼巴巴地瞅着棉花糖。他爷爷踩了刹车,给霍克买了一串大大的棉花糖,霍克手里捧着棉花糖,一边吃一边打量同路的小伙伴们,笑得高兴极了。
丹尼尔一度很喜欢喝甜牛奶,那种甜蜜的味道让他痴迷,规定每天的分量是一杯,有一次,丹尼尔多喝了一杯,他以为自己抹掉了所有偷喝的痕迹,但从那天起,他的餐桌上再也没出现过甜牛奶。丹尼尔没有抱怨,他只是略微的遗憾,而这种遗憾,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渐渐消失不见了。
霍克小时候长得白白嫩嫩,是班级里的开心果,男孩女孩都喜欢捏他的脸,他也不生气,就是笑得特别甜,成绩不好不坏,日子过得很开心,称得上是无忧无虑。
丹尼尔小时候比较瘦弱,很多体能训练提早提上了日程。他幼年上的是私人精英班,所有空闲时间基本都在加练,为了掌握机甲操作,他被迫以幼年的身体在成年人才能操作的机甲里完成同训练师的对战。他摔倒过很多次,只为了最后一次能够战胜对方,一开始觉得疼,觉得酸涩,但后来也变得习以为常了。
霍克的初恋是一个漂亮的苹果脸小女生,刚刚有好感,对方就要转学了,霍克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但他连去告白的勇气也没有,只能看着漂亮的小女生冲他们一个班级的同学笑了笑,转身拉着她爸爸妈妈的手,这一分别就再也没有见到。
丹尼尔的初恋处于家族严格的掌控下,他体验过心动的感觉,也知道这份感情必须克制,双方都在算计利益,在最开始就站定了立场,连同最终的结局都了然于心。丹尼尔干过最出格的事,就是在一个晚上,问陪同他共进晚餐的恋人,是否有意愿远离帝都,去遥远星球上当一位闲散的公爵。当然,这个提议被否决了,对方否决得很有技巧,很符合贵族之间的礼仪,但那是丹尼尔在这段恋情中做过的最出格的事。当然,那时候,他还没有遇到霍克。
霍克的高考考得不好不坏,勉强上了一所普通大学,但家里人都很高兴,高兴地对霍克说:“你长大了。”霍克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赚一点钱,有一个爱人,孝敬父母,偶尔和朋友们出去小酌一杯,就这样平平淡淡过一辈子。
丹尼尔在十六岁时就上了战场,他用热血换来赫赫战功,攀升的速度耀眼又醒目。那一年帝国的媒体打趣似的给丹尼尔评了个称号——帝国的玫瑰,他那时候年轻美貌又锋芒毕露,媒体们都在猜测,不知是哪家的姑娘会有幸站在他的身边。
霍克在大一的时候才真正意义上谈了一场恋爱,是和一位很好看的姑娘。两个人经历了从相恋到热恋再到激情变淡,姑娘最终还是离开了霍克,最终和平分手。那是霍克第一次体会到撕心裂肺的痛楚,他开始明白,感情的事情没法强求,这个世界并不是,我爱你,你就一定要爱我。他开始沉迷二次元,后来莫名其妙成了个腐男。
丹尼尔也同新任的国王分手了。他们分得理智又克制,体面又决绝,家族的利益,思想的分歧,注定要迎娶的王后,都是外在的推力,但丹尼尔清楚地知道,最大的原因是他们不再相爱。丹尼尔那一年相亲了很多次,但都无疾而终,他想他不需要一个太聪明的伴侣,相敬如宾从另一种角度而言就是相顾无言。他在中心公园散步时,看到了一个男孩手中捧着一瓶甜甜的牛奶,喝得很开心,莫名的,他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从他的餐桌上消失的那瓶牛奶。 
霍克在大学毕业时,突然有一天很想回家,他想回家,也就真的这么做了。当他和家人们一起愉快地吃完晚饭后,灾难也降临到了这个城市,在失去意识的前一秒,霍克抱着他的爸爸妈妈,心中很是安宁,无论如何,他并不是一个人,即使面临死亡,他也要同他的家人在一起。
丹尼尔有三个弟弟,每个弟弟都很有个性,三个弟弟都陆续结了婚,只剩下他一个还单着,有一次兄弟四人一起喝酒,弟弟们问丹尼尔,想要什么样的伴侣,或者说,什么样的男孩子。丹尼尔想了很久很久,到最后只说,什么样都好。他已经习惯把自己的想法隐藏起来,即使面对最亲的家人,他也不想说出来,让对方担心和费神。
霍克从床褥上醒来,他变成了霍克,穿越到了星际。这里没有他的家人,也没有他的朋友,他经历了最初的彷徨和难过后,决定还是要好好活着。但到底有什么不一样了呢,就是他没办法把新的家人当成自己的家人,也很难把新的挚友当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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