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宠炫》第94章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正常了,腐烂的恶臭才不会害怕黑社会痞子什么的,刚刚还滔滔不绝的火鸡两眼翻白来了个翻江倒海,吐得是稀里哗啦的,只差没把整个苦胆都呕出来了。
“谁?谁他妈的整我……恶……老子弄死你……哦!”
不得不小小的佩服一把,火鸡一边抓着喉咙吐得稀里哗啦,一边还有空发火提劲放狠话,只可惜狠话里夹杂了呃呃哦哦的呕吐声,实在没什么气势可言,喜剧效果倒是满不错的。
突如其来的袭击让小六和眼镜吓了一大跳,手提灯齐刷刷的冲我这边晃了过来,咋咋呼呼的喝声满是慌张,无非就是“谁”“滚出来”“不要躲,老子看到你了”什么的,老套得没一点儿心意。
咋咋呼呼很快就偃旗息鼓,紧跟着火鸡也停止了翻江倒海稀里哗啦的噪音制造,三个人傻了吧唧的看着这边,一个个嘴巴张得老大,如果我再扔个臭鸡蛋什么的进去,保准连个嗝都不打就咕咚一声下去了。
“那个谁,小六,老子今晚上戴了眼镜是吧,怎么感觉有点晕?妈的,我居然看到个向我们挑衅的兔子,眼睛花了咋滴?”
眼睛捅了捅身边的小六又踢了踢还蹲在地上的伙计,满脸的不可思议,随后三个家伙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约而同的爆了句粗口。
“靠,不是幻觉?!”
当然不是幻觉。
大大咧咧暴露在灯光下地我有如聚光灯下走秀地演员。碘着个小肚子摇头晃脑甩耳朵。走地还是模特专用地猫步。小屁股扭得是摇曳生姿。多真实多喜庆啊。怎么可能是幻觉?
呃。其实要换成是我。看到个两腿直立地小兔子用二五八万地神态走出个摇曳生姿地模特步。我也会觉得头晕眼睛花。我也会以为自己看到了幻觉。
那情形。对普通人对正常人来说。到底是动漫了一点。诡异了一点。也聊斋了一点。
大摇大摆走到三个混混面前不远。我拍拍爪子打个飞脚。摆出个经典地黄飞鸿起手式。放在前面那个爪子冲三个混混招了招。挑衅地意思是再明显不过…地灵宠?太有趣了!把这家伙逮去送给小桃红。她肯定美得冒泡。别和哥哥抢哈。它归我所有了!”
到底是个还没有巴掌大地小兔兔。这身板太过袖珍这模样太过乖巧。再怎么显摆都不会让人觉得可怕。除了可爱还是可爱。连诡异都让人视而不见了。直接就给人当成了玩物?
喷。小瞧我。那是要付出代价滴!
打了个响鼻,双腿蹬地纵身而起,足有三米的距离如同虚设,我眨眼间就到了傻了吧唧的火鸡面前,连爪子都没用,劈面就是一记粉嫩嫩的兔兔拳,毫不客气的捣在了火鸡的鼻子上。
惨叫,哦不,没有惨叫。倒霉的火鸡整个鼻子都塌了下去,惨叫还没能出口,又给我凌空翻身挥出的一记兔兔飞毛腿踢在下巴上,当场就把声音给踢回去了,脱口而出地是一蓬血沫,还夹杂了好几颗大牙。
很好很强大,在力量相当的前提下,这兔形和人形貌似并没有什么区别,所谓战斗。无非就是丛林法则的鲜活演绎。弱肉强食地生存本能罢了,好像没什么了不起的。
一门心思要抓我回去讨好美人儿的火鸡晕掉了。一拳一脚,干净利落,估计这家伙在昏迷中都在叫屈,那么大的个子,咋就给一个还没有巴掌大的小兔兔干翻了呢,又不是星爷的长江七号……
借着兔兔飞毛腿的反震,我在空中又翻了个漂亮的跟斗,相当优雅相当装的飘然落地,不错不错,动手前就是站在这儿地,一进一退翩若惊鸿,脚不沾地点尘不惊,高手风范啊这个,值得表扬。
我倒是在这儿沾沾自喜洋洋得意,那边的眼镜和小六都快把眼珠子瞪出来了,看看我又看看火鸡,两张不同的脸一模一样的难以置信,搞得我怪不好意思的,那啥,好像吓着人家了?
“我他妈该不是没睡醒吧?梦游?咋就没梦到红彤彤的大票子光溜溜的美娘子,偏偏就梦到个鬼头鬼脑邪乎乎的兔子?”
小六揉了揉眼睛摇摇晃晃的走过来,居然真地梦游似的伸出手来摸我的耳朵,那迷糊样让我不大不小吓了一跳,不是吧,这年头混黑道的心理素质怎么这么差,碰到个功夫兔子就给吓成了二傻子?
“妖怪,给老子去死!”
正犹豫要不要逮着小六的手腕来个大背摔什么的,眼前的满脸迷糊突然就变成了一脸狰狞,小六的大手落下,指间寒光森冷,却是夹了块锋利的刀片!
靠,扮猪吃老虎?
我现在可是个小兔兔,要是给这刀片在脑门上一划,说不定就能看到自己新鲜鲜热腾腾地脑浆,这家伙下地是死手啊,直接把我当妖怪收拾了咋滴?
你不仁,别怪我不义!
铮然轻响,锋利的指甲弹出,肉呼呼毛茸茸粉嫩嫩地小脚脚一下子就变成了森冷凶器,咻的一声轻啸,血光迸溅。
小六的四个指头齐根而断,血如泉涌!
同样是没有惨叫,一爪挥出之后我已经长身而起,锐风掠过,血喷如雨,小六那只完好的手捂住了自己的喉咙,却怎么也捂不住喷洒而出的血雨。
挥挥手的功夫,他那即将脱口而出的惨叫,连同他的咽喉一起被割断,干净利落得有如特技表演。
我承认,这是一个意外。
本来只是想玩玩的,没想到,玩着玩着就玩出了血。
见到森冷刀光的刹那,我就觉得自己进入了一个相当玄妙的状态,近在咫尺的危及生命的狰狞,有如山中野兽草种毒蛇的双眼,让我毛骨悚然,也让我杀机凛然。
梦一般的恍惚中,杀意肆无忌惮的张扬,就连呼吸,也有着冷眼看生死的淡漠。
接下来发出的杀手,更是纯属身体的本能动作,我甚至觉得自己像是灵魂抽离了躯壳,用旁观者的身份在看那个“我”表演杀人的技巧。
很奇怪,第一次在现实中杀人,我却没有什么不适,仿佛我刚刚杀掉的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噩梦里的一个幻影或者游戏里的一串数据,更贴切的说,应该是在深山老林中狭路相逢的一头野兽或者一条毒蛇?
丛林法则,杀戮本能?!
不管你是猎人还是猎狗,既然你加入了狩猎的行列,就得有随时变成猎物的觉悟,而深山大泽里的猎物,最后的结局,常常都是死亡。
现实,就是这么的残酷!
第五十四章 虾妖
小六捂着脖子瘫倒的时候,相当识时务的眼镜扔下手提灯就跑了,比受到惊吓的兔子还蹦得快。
逃得快,回来得更快,刚刚看到他三蹦两跳的消失在夜色之中,才眼睛一眨的工夫,又连蹦带跳的窜了回来。
我有点傻眼,这家伙该不是吓晕了头跑错了路,或者就是因为扔了手提灯看不清楚地方,结果溜达了一大圈又绕回来了吧?
刚才他逃跑的时候是蹦得比兔子还快,可那是指一般般的兔子,我这种披着兔子皮的另类当然不算,如果当时我要拦截,他就算真变成兔子也蹦不了,随便捡个臭鸡蛋就能把他给砸趴下。
可我没有阻止他的逃窜,在我眼里,他根本就是个无关紧要的混混甲或者痞子乙,留下他和放过他根本就没什么不同。
暴露行踪无所谓,反正这个臭烘烘的鬼地方我根本就没打算长住,只要膨胀变身或者直接化形为人,带走小小是很简单的事情。
我甚至期待着这家伙赶紧的叫上一大堆人喊打喊杀,好给我送上大堆的经验值,毕竟这三个痞子根本不入流,完全就达不到练手的目的,没什么好玩的。
所以说,眼镜的去而复返让我有点小迷惑,等我看清楚他回来的方式之后,迷惑就变成了期待,甚至还有点小紧张。他不是跑回来的,是连蹦带跳的窜回来的,垃圾场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障碍物,跟百米冲刺那样一路飞奔是不现实的,连蹦带跳很正常,只不过,他是很有创意的倒退着蹦回来的。
成为战利品的手提灯在我的摆弄下成了聚光灯,眼镜成了追光中地表演者,这家伙虾米似的一曲一张,就跟踩了弹簧似的向后蹦来。一蹦三四米,脑袋后面长了眼睛似的,没见撞上什么东西,也没见一脚踏空摔个四脚朝天什么的。
没等我表达自己的惊讶,他就蹦到了刚才开跑地地方,背对着我莫测高深。双手下垂,弯腰驼背,很有点武侠小说里神秘高手的风范。
“心动期的小兔子?不知死活的东西,这次猎杀好手云集,高级灵兽一抓一大把,你也配来趟浑水?”
略有些尖细地声音让我心头一凛。知道什么心动期。知道什么猎杀。知道什么高级灵兽。应该不是一般层次地黑道。呃。这么快就遇到猎人或者猎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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