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特工》第267章


朔,自大?那还是委婉的说法。
臭不要脸,这是郑宇哲对陈朔的评价。
把枪放到一边,陈朔端起茶喝了一口道:“郑先生肯定知道,我明天就要回国了,想着在首尔这两年没交到什么朋友,倒是郑先生,虽然没见过几次,但却是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大晚上的拜访,也请见谅。”
陈朔显然忘了外面被撂倒的那二十多个保镖,也忘了他自己刚刚才把枪口从郑宇哲这位相见恨晚的知己脑门上挪开,选择性遗忘,大家都懂的事情,郑宇哲自然也懂,微微一笑,便不再多说什么。
突然,郑宇哲嗅到了一丝丝异味,低头看了看茶具,没有什么问题,抬头望向陈朔,陈朔一脸和蔼的微笑,那股味道似曾相识,使劲用鼻子嗅了一下,即使郑宇哲不食人间烟火,但是常年玩枪和玩车,那股味道他太熟悉了。
汽油和火药!
包房门被打开,原本守在外面的黑衣男们手里提着铁桶,里面的液体倾斜而出,走廊上昂贵的地毯瞬间被浸湿,楼下开始嘈杂起来,陈朔带来的人手超出了郑宇哲所预计的人数。
“这里真是个好地方。”陈朔抬头四处打量了一下包房内的装修,阴沉的脸道:“可我不喜欢这里,非常的不喜欢,郑宇哲,既然你已经知道我回去就是自投罗网,那也该知道豁出去的人是多么的恐怖,更何况,那个不要命了的人是我。”
温度开始上升,郑宇哲已经能看到前院的火光,这里是郑家三代奋斗拼搏出的心血,而现在,即将毁于一旦。
郑宇哲很愤怒,不仅是表现在脸上,也付诸于行动,但是他突然发现自己身体完全不听大脑的指挥,僵直的坐在原地,一动也动不了。
陈朔站了起来,微笑道:“不好意思,稍稍动了点小手脚,我已经打电话给火警,就看看他们的速度到底有多快,你放心,该烧的地方我全都放了火,可惜了那几个价值不菲的青花瓷,郑宇哲,好好算算,你能不能坚持到火警赶来救你。”
室内的温度越来越高,火光四起,郑宇哲看着陈朔,冲他吼道:“闯了弥天大祸,你以为你还走得掉吗,你以为这里是哪里,玉馆要你死,你别想活过今晚。”
“烧个房子而已,我怕什么?”陈朔哈哈大笑道:“星空国际?那里现在已经跟我没有任何关系,除此之外,你觉得你还有什么可以威胁我的?”
用尽全力,郑宇哲依然挪动不了丝毫。
火势越发凶猛,陈朔已经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热浪,这种感觉真是久违,什么负担都没有,不用考虑任何的后果肆意破坏,只为了达到目的,这种感觉,真好。
远方已经传来的火警急促的警铃,陈朔拿起水壶,把里面的全都倒在郑宇哲头上,看着像落汤鸡般的贵公子,微笑道:”郑先生,看来您今天能活,好好享受明早的太阳吧,你会发现那才是世上最美好的事物。”
一脚踹碎落地窗,陈朔转过头对郑宇哲道:“郑宇哲,我们之间的事情还没完呢,不用想着来报复我,我会自己来找你,包括你后面的那些人。”
说完,纵身一跃。
火势已经蔓延到包房内,郑宇哲能感受到到脸上水渍正在迅速蒸发,平生第一次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惧,但身子却不能动弹分毫。
“救我!快来人,救命!”
风度?那是活人才能拥有的东西,死人是不会在乎风度的,郑宇哲想活,对这个世界依然无比的眷恋,他不想死,还有太多没有享受完的奢华等着他去享受,火苗越来越近,郑宇哲闭上了眼睛。
听天由命吧。
碧蓝的天空,陈朔摘下墨镜,享受着新的一天带来的勃勃生机,身旁放着一份朝鲜日报,里面报道了玉馆昨晚失火的消息,郑宇哲现状如何,报纸并没有过多叙述,郑家几十年的经营自然不会让自己的继承人名头人尽皆知。
无人员伤亡,很简单的几个字,看来郑宇哲捡回了一条命,随手把报纸扔进垃圾桶,陈朔把行李箱塞进车子,人也跟着钻了进去。
见陈朔坐好,李戬便启动了车子朝机场驶去。
“你电话扔了没?”李戬望着前方,眼斜过来问道:“要是还没扔,就再打一个电话吧,打完估计也就登机了。”
“打给谁?”陈朔问道。
“又不是我打,为什么问我?”李戬看了眼陈朔,说道:“想给谁打就给谁打,你脑子里第一个浮现出谁,就打过去,国内的事情你不让我们帮情有可原,但是这里的事情我得帮你处理好,这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
李戬的话外音陈朔自然听得出来,昨晚的动静如此巨大,用脚趾头都能猜出有这种胆量的人除了陈朔就不可能有第二个,虽然陈朔已经脱离星空国际,但以后郑宇哲想要找茬,李戬也必须得接招才行。
“实在不行,我让人去医院做了那小子。”陈朔决定斩草除根。
“省省吧你。”李戬骂道:“这事你要是再等个几年也就算了,护着郑家的那几个老不死的还活蹦乱跳着呢,那些人哪个不是动动嘴片子,那些议员**官就得跑断腿的人物?郑宇哲的事情你不用管了,我能处理好。”
陈朔心中小小的感动了一把,于是掏出手机,翻了翻通讯录,发现一大堆自己陌生并且没有任何面孔记忆的号码,有制作人,有记者的,有投资商的,还有许许多多已经记不起样貌的艺人。
拨通了号码,陈朔把电话放到耳边。
嘟嘟嘟—
无人接听,也是,现在肯定在忙着通告或者其他什么的,想再放松一下听听那个声音,那个不会给自己任何负担的声音。也罢,挂掉电话,陈朔把手机抛出了车子,把头探出车窗,陈朔回头望了眼消失在水平线的城市。
再见了,首尔,但总有一天,我还会杀回来。(未完待续。。)
第两百六十一章 公元二零一一年
我这个人很懒,非常的懒,我不爱学习,讨厌学习,或者说,我讨厌浪费脑细胞去面对那些生涩的汉字和数学定理,有这种时间,我宁愿去睡一觉或者去公司的练习室多练会舞蹈。
写日记对我而言是做梦才会干的事情,不因为别的,只是嫌这项工作太累而已,出道多长时间了,连个像样的假期都没放过,哪有时间写这玩意?可人这辈子都会犯傻那么几次,我知道我不聪明,所以竟然开始喜欢写起了日记。
每天通告表演,其余的时间我应该泡在咖啡厅或者美容,可我偏偏冒出了个荒唐的念头,写日记,真是件有趣的事情。
第四百天,整整四百天,有时候是笔记本,有时候是电脑,我终归是坚持了下来,至于到底是为什么,其实,很多事情根本没有原因不是吗?
我讨厌直视内心,这样会看见一个**裸的自己,没有遮掩,没有保护,我会很怕,很想有个人能来保护,之前有,但是丢了,以后可能还会有,我希望那一天早点来,我很坚强,对的,我很坚强。
又是新的一天,加油吧。
娟秀的英文落在笔记本上,郑秀妍写完了最后一句话,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养起了写日记的习惯,大概有一年,又或者还要多一点,不管怎么说,原本不好看的英文,也写出了那么一点点属于自己的味道。
郑秀妍不喜欢用韩文,对她而言那些方块字实在太浪费力气和笔墨。记录下一天的点点滴滴,有时候很多,有时候只有几段,有时候可能就只有一句话,除了坚持七年练习生以外,郑秀妍不记得自己还对别的事情如此执着过。
“你现在当职业作家我想都是件不错的事情了吧?”赵胜景端着两杯咖啡走进了庭院,不远处,一个白白嫩嫩的小男孩在认真的拆解着一只恐龙玩具,昔日的那些人,如今又全都变了个模样。
把笔记本放回包里。郑秀妍白了赵胜景一眼道:“这世上还没有哪个作家是靠写连语句都不通顺的日记成名的。赵胜景,不会拍马屁以后就不要拍了,你这话怎么听都像是在嘲讽我一样。”
哺乳幼儿一年,赵胜景比之当初丰腴了不少。也平添了几分为人母的味道。把宝宝抱在怀里。赵胜景莫名的叹了口气。
郑秀妍自然不理睬赵胜景的所谓的触景生情,拿着手里的巧克力挑逗着小宝宝,小孩长得和赵胜景很像。那双灵动的大眼睛就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异样,一岁的孩子吃巧克力还是让人不太放心,于是郑秀妍很不厚道的把整块巧克力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赵胜景见自己的儿子被调戏,愤愤的对郑秀妍道:“女艺人得保护身材,每天锻炼节食都来不及,谁像你一样还吃巧克力,这种高热量的食物怎么能碰?”
“我乐意,管得着吗?”郑秀妍把身子缩在宽大的摇椅上,随着摇摆一晃一晃,嘟囔道:“每天不是在飞机上,就是在保姆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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