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影》第29章


她很聪明,但是不是很开朗常常坐在一角想心事,懒散的没有精神的样子,就象所有青春期里怏怏不乐的女孩。沈伯母离婚再嫁,有自己的新生活。
侬侬说,他们不关心我。我劝她,世界上尚有三分之二的人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没饭吃没书读,所以不要学愤怒青年乱说话。光是你的学费已经可以在第三世界养活一打儿童。
侬侬并不喜欢读书,只是考试前猛看书,平时都是四处魂游。
侬侬的理想是从商,可是我看她一点也吃不了苦,彻头彻尾地享乐主义者。她的住处一点也不干净,不收拾,随便作一些东西混一餐。屋子里放着U2的音乐,吵吵的实在受不了。
她没有很多的朋友,唯一一个是男朋友,一个十分普通的男孩。他们分手时,侬侬用刀刺伤了他,他的手血流不止。这样坚决的复仇方式显然是不够温柔敦厚。
我想起侬侬是是嗜辣的,她作的菜里永远放很多辣椒,有一次去吃日本餐,她在碟子里放了许多的芥末来蘸生鱼片,吃得流眼泪还不肯放弃。
这样的人是如此暴烈,有着绝不妥协的性格。
后来侬侬回去香港。
我也回去。
加拿大不见得好,如果住的地方都是华人很容易有错觉好象还是在家,英语永远提不高,连带送外卖的、邮差都不讲英语。每天看见煎饼一样的太阳。苹果掉在地上有很多,没有人愿意拣。没有人烟的荒凉。
香港是拥挤不堪的,到处是人。所有商店的牌子都象李小龙的功夫片,虚张声势、花样百出,热闹得很。
回去的时候,她居然开始拍电影。
在电影院看见她的海报,头放得极大妆化的很魔幻,仔细看她演的居然是一只鬼,阴魂不散到阳间来寻找她的爱。非常可怖的恋爱,我想,有种殊途同归的惨烈。
报纸上常常有她的娱乐新闻,居然说她会七国语言,我想了一下哑然失笑,侬侬大概会的,她的模仿能力很强。但是绝对不是七国语言,她每一种语言都是限于“你好”“谢谢”“再见”“我爱你”,我记得她上过法语课,最熟练的一句是“对不起,我不会讲法语,可以讲英语么?”在法国玩的时候丢了钱包就是这样和警察对答,对于傲慢的法国人还是管用的,至少找回自己的钱包。
她的国语讲的吓死人,死人可以从棺材里笑翻活过来那种。但是现在娱乐圈兴ABC,所以吃得开,大家的国语都很烂还是照样拍戏。
所以侬侬每一国都很烂的语言使她成为语言天才,真是可怕。
侬侬的演技,倒是不错。演鬼最适合,大家没有见过真的鬼,配上化妆和出色的美指,比王祖贤还幽怨。
还唱粤剧饰演一代名伶,功架似模似样,粤剧的声音非常凄厉,有着断石裂金的效果,也象是鬼的声音,我想起鲁迅写的一篇文章《女吊》。
新戏里头还演一个妓女,长三堂子里争风吃醋的妓女,比潘金莲还要放浪形骸风骚标致。穿着宽大的戏服窝在牙床上吸大烟,虽然不是三级片,却淫滟在骨子里,有一种殖民时代的卑微/恶俗。
我觉得侬侬适合在电影上看,电影都是夸张扭曲的视觉效果。但到底和我想象的大相径庭。
我知道她一天到晚开着收音机,放着轰隆隆的音乐驱散她的寂寞,还有她郁郁寡欢的表情。沈阿姨说她有严重的自闭倾向,现在想来,也许并不是夸大其词。
如果有记者问到我第一次见到侬侬的感觉,我会说,真正是其貌不扬的很。
记者说她整过容,比如下巴、眼睛、牙齿……后来我听说林青霞整过容、刘嘉玲隆过胸这样的话,心想,如果侬侬不整容,怎么可以。整容只是一种潮流罢了。
还有她永远懒洋洋不理人的态度,不是现在一直是这样,自打第一天她就是精神不济的样子,昼伏夜出当然是这样子。
有一次偶然路上见到她。
只是觉得她长大了,已经有些老练世故的味道,见到我笑,而在这笑里我看见曾经幼稚的侬侬,多年以前郁郁寡欢的她坐在厨房里面对着一碗汤大哭一场的她。还有早上起来永远睡眼惺忪失魂落魄的她。
她的衣服穿得得体,妆化的淡。穿着白色的上衣,一条黑色的裤子,她有一双修长笔直的腿。领子开的低,但是没有色情的意味。脖子上是一条白金的项链。坠着一颗钻石,象眼泪。侬侬纠缠不清的长发剪掉了,连带青春期的所有烦恼和混沌也剪掉了。
清爽干净,配合她中性的味道。
我突然觉得异样,是喜欢了。多么可怕,我嘲笑过她所有的电影,认为欠缺品位、荒诞且无聊侬侬约我喝下午茶。
我问她为什么会选择进这一行。
侬侬说是陪朋友去应征洗发水广告,被人发现。
我的眼睛一瞪,这样没有新意,不如说你在街上被星探撞见。
她便笑笑,不介意我对她的嘲讽。
谁知道第二日我便上了娱乐版头条,并且将我的来龙去脉一并写上,说我是网络新贵。我气得几乎吐血。
现在但凡是人都去作网站,跟新科技沾边也不必如此夸张,他们干脆说我是李泽楷好了,这样沈家姆妈更有面子。
母亲在一边埋怨,为什么你和侬侬来往我们不知道。我欲辩无词。
现在不时兴玉女,反而是相侬侬这样的性格女优吃得开,在兰桂坊同志酒吧喝酒、吸食大麻、开疯狂派对、男朋友一堆堆而且年纪比她还小。
我觉得自己真是冤枉,象大家所以为的晴雯和宝二爷——“不过枉担了这个虚名儿罢了”。
晚上接到电话,侬侬在那一头道歉,说不好意思。
这样客气的道歉,弄的我很不好意思,只好说没有什么以后出来的时候小心一点。
她说,要不要出来走走。
我犹豫了一下,终于没有拒绝——也许是不想拒绝。
我记得那个下午她和我道别的样子,象一首歌-自君别后,那样的婉转凄凉,蕴含了漫长的人生,永不回返的青春。
我想起那年在机场送别她的情形,她背着那么多的行李,飞向未知的未来。我取笑她:“天哪,你是骆驼么?”她说“我要把所有的的东西都带回去,因为不会再回来了。”她那么的瘦,那么骄傲的样子。
那样的刹那,有一种难以言述的苍凉。我觉得难过,她说不再回来了,就象在作永恒的道别。
我没有预料会是这样的再见。
我只是不再懂得重新见到的侬侬。但是现在的她却吸引我。
我不确定她一定是喜欢我的,至少她的态度很保留,也很客气,就象周末来到我家一起吃晚饭,她会很礼貌地洗完所有的碗再告别,有着一种距离感。但是我喜欢现在的侬侬。
她比以前美丽,懂得与人相处作人周到有分寸。
有时候我想,如果没有任何意外我和侬侬也许就在一起了。
不过人生有时候并不存在意外。人生有时候无常。
事已至此,全是不得已。
我原以为侬侬是喜欢我的。她看我的眼神,与其他人不同,和我聊天直至夜深。
似乎象是模拟的一场恋爱,象欧洲电影。
浪漫是可以铺排制造的,我们演绎的那么逼真,自欺且欺人。
至少在彼时,总有一刻的喜欢——直到现在仍常常用这样的错觉说服自己,就象服食吗啡的病人借着幻象麻痹自己。
我甚至记得很清楚,一个晚上我们散步,经过一家珠宝店,看到一枚戒指,非常雅致大方。
她说真好,那样的颜色象征着此情不渝,于是我问她,那么可以么,如果我向你求婚。
我是一个诚实的人,不喜欢兜圈子和漫长的追逐过程,我想所有的爱情未得之前只是一句请求,我相信我的态度与诚意。
我看她,她不答,沉默很久,似乎难过起来。
最终,我有些明白了。
她迟疑了一下,非常平静地告诉我,我们是不可以的,楚生,对不起。
被人拒绝得这样委婉,我觉得难过。
其实委婉带有一种伪善,非常可怕的伪善。这是我听到的最无稽的一句话。
我们始终是客气的,有始有终的。我看到她最后的一眼,看到的是不安和遗憾,但是她没有接受我的请求。
要到这一刻知道她并不爱我,是一种后知后觉。
我跑到海边,非常颓唐。枯坐着,拿着啤酒喝。味道苦涩,这里据说淹死过人。为情自杀者每年不计其数。但是,我不在此之列。
我是理智的。
结果有人报警说企图自杀。
我并没有自杀,但是又上了报纸头条,“沈侬侬男友求爱不成企图跳海”——没有比这个更悲惨的事情。
悲剧成了笑柄。
但是痛苦是持续的,就象你有一颗坏牙,但是你绝不可能象拔牙一样根除你的爱情。我的心情是酸坏腐败的。
侬侬最后死于非命。
一名女子闯进她的公寓,一枪击中了她的头部,侬侬的脸炸的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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