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毒药》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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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想试试,不试一下太可惜了。即使他是故意摆在那儿引她的,她也要设法试一试。毕竟他已经睡着了,在一个劲地打呼噜,她相信他绝不是在假睡,她能够感觉出。然而万一给他发现了呢?如此一想她又非常害怕,就决定过一会再说,等他睡得很沉了,再伺机行事。他翻了下身,不再打呼噜了,她心想我差点上了他的当,他真的没有睡着。他在用手拍打蚊子,她犯疑,搞不清他究竟是没睡着还是给蚊子叮醒的。她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敢动,生怕引起他怀疑。
后来他又打起了呼噜,她敢肯定他是千真万确睡着了。可问题是他搂住了她,他的一只手紧紧抓着她的胸部,她无法脱身。从窗外传来的嘈杂声已愈来愈弱,只能断断续续听见苏州河上船只的马达声。这说明夜已很深了。
她焦急地等待着,希望他能松开手。过了好一阵子,她实在看不到希望,就决定冒险一试,把他那只手轻轻推开,希望不至于弄醒他。她并没立刻行动,而是小心等待着,以防不测。差不多过了半小时,她才敢起身下床,蹑手蹑脚走到他堆放衣服的凳子前,小心翼翼把那串钥匙从皮带上卸了下来。
她终于把那串钥匙抓在了手上,她激动,同时内心在紧张地噗噗乱跳。
她瞥了他一眼,看样子他依然睡得很沉。她想不管是否会被抓住,她都要冒这个险。她套上睡衣,光着脚,拎着鞋子,轻手轻脚朝屋门走去。走到一张贴墙摆放的立柜前,她又随手拿起一只小小的拎包。她那只拎包一直摆放在那张立柜上,就是为有朝一日逃跑做准备的。她把钥匙含在嘴里,裹了些唾沫在上面,这是考虑到开锁时会减少声响。她屏声息气,将钥匙插进锁孔,轻轻转动,可还是发出了一些声响。她的心一下提到嗓子眼,好在那响声很弱,没有惊醒他。
窗外的苏州河(3)
她终于打开了门,终于逃了出来。
她沿着露天楼梯飞快地往下跑,那楼梯很脏,看样子从来也没人上来打扫过,她一脚踩在一个像是烂香蕉皮的什么东西上,脚底顿时一片黏滑,很恶心。但她顾不了这么多,她只是一心想尽快逃走。那楼梯很长,呈“ㄣ”形,楼梯上没有照明灯,不过借助别处的光亮她还是能够辨清脚底下那一级一级的台阶。她始终没有回头看,尽管担心他会随时追下来。现在一分一秒对她的意义都极其重大,她生怕一回头耽误了逃跑的时间。我决不能被他抓住,被他抓住就再也别想逃出来了。她跑得非常快,根本没想太快了有可能在楼梯上跌倒,只要一脚踏空,她就会跌倒,后果将不堪设想。好在她很顺利,她以惊人的速度跑完这长长的楼梯竟然没出现任何危险。
绕过这座仓库的侧墙,她站在紧靠苏州河的马路上,气喘吁吁。她已快有一个月没能呼吸外面自由的空气了。她需要打的,需要赶快逃离这个地方,越快越好。可在这半夜的街头根本不见一辆出租车。她已经站了好一阵子,还是不见一辆出租车过来。而此时那屋里的灯已经亮了,这说明他已经察觉到她在逃跑,他肯定很快就要追下来,她异常焦急,不时抬起头朝那亮着灯光的窗口看。情急之下,她只好扬手随便拦住一辆小车。她看见一辆黑色桑塔纳朝这边驶来,就伸手招了一下,没想到它竟立刻停下了。那开车的是个男青年,戴着一副眼镜,他摇下车窗,询问似的看着她。
“请你捎我一段。”她喘着粗气,那语调近乎恳求。
“你要去哪里?”
“你去哪里?”
“我回家呀。”
“那你就只管开,到时候我会叫你停下的。”她坐了上去。
那男青年只顾开车,没再问别的什么。她回头看,车子已拐过一个弯,她没有看见阿森追上来,于是长长地吁了口气。此时她才想起应该把鞋子穿上。那只脏脚很臭,她不敢断定刚才踩上的只是烂香蕉皮。但是有什么办法呢,这种时候是考究不起来的。她从拎包里取出一些纸巾,把那只脏脚擦干净了,穿进皮鞋。
不知道他有没有闻到这股臭味。他或许早就闻到了,只是没表现出来。毕竟她的样子很狼狈,一眼就可看出是从什么地方逃出来的,他如果问,她很可能会如实相告,因为这时候她需要寻求支持,寻求帮助。然而他什么也没有问。他哈欠连天,看上去像是刚上完夜班。
“我马上要到家了。”他说。无疑是想叫她下车。
她迟疑了片刻,说:“这附近有宾馆吗?你能把我送去宾馆吗?”
他没吱声,但是几分钟后,当车子停在一家叫泰隆大酒店的门廊前,她才知晓他的一番好意。“谢谢你!”她由衷说道。
百老汇音乐剧
百老汇音乐剧(1)
冯娆刚从公交巴士上下来,手机响了,是骆言姬打给她的,约她去上海大剧院看百老汇经典剧目《悲惨世界》。骆言姬说她那儿有两张票,邀她一起去看,她答应了,不过忘了就在今天。
“我以为还要过几天呢。”
骆言姬说:“我就知道你会粗心大意。”
她笑了,她的粗心大意在朋友当中是出了名的。“可那票价挺贵的。”
“怎么啦,我又不要你掏钱,你急什么呢?”
“这恐怕不大好。”
“老实告诉你吧,我也没掏钱买,是别人送的,这下你总没什么顾虑了吧?”
“好吧,那我一定去。”
“记住了,八点半开场,过一会我开车去接你。”
“那你不如现在就过来,我们一起吃晚饭。”
“也行,我马上就过去。”
冯娆关上手机,这才犯难,她下厨的手艺可是少人恭维。长这么大,她觉得最难的事就是烧饭炒菜。小时候她被父母娇惯得从来不进厨房,连一只碗也没洗过,后来慢慢长大,先是进寄宿学校而后考进大学,都是在食堂里吃,用不着自己做饭。参加工作之后,她也很少做饭,中午在公司吃工作餐,晚上回到家也懒得做,经常跑到附近的餐馆去吃。她最拿手的就是熬些咸菜粥(这还是在学校宿舍练成的),再搅上一些面包屑胡乱吃一顿,感觉还挺好。可是总不能这样招待骆言姬呀?
正好路过一家肯德基快餐店,她忽然决定还是买两份套餐带回去一起吃。
她住在嘉里洋现代生活小区,离世纪公园不远,130平方米的房子,她一个人住着,挺大挺宽敞。只是屋里有些凌乱,看来很少收拾。她从小只知道读书,对做家务什么的不怎么在行。
她和骆言姬是在同济大学读书时认识的,她学的是工商管理,骆言姬学的是国际贸易。骆言姬是校花,高鼻梁大眼睛,漂亮得出名,几乎全校的人都认识她,当然冯娆也不例外。只是骆言姬并不认识冯娆,骆言姬认识冯娆是在2001届大学毕业生(也就是她们这届)共同参加的一次舞会上,记得那次舞会冯娆没怎么跳,心情不好。原因是她刚刚谈上个男朋友,昆明人,挺帅,她叫他在上海找个工作,而他执意要回昆明,她不可能跟他去昆明,这就意味着两人只能分手。她心情糟透了。她想他要是爱她就肯定会留在上海,也就是说他并非真正爱她。不过这种说法也不全对,毕竟他们只谈了几天,在这么短时间内要想爱得多么深很难。但她还是觉得自己的感情受了欺骗,她恨他,不肯跟他跳,也不准他坐她身边。他自觉没趣便离开了舞厅。她没离开,还坐在那儿,只是别的男生来邀她她也不跳。
正当她也准备离开的时候,骆言姬走了过来,说:“冯娆,你怎么干坐着不跳舞呢?”她说:“我不想跳。”骆言姬能够叫出她的名字令她惊讶,因此应该说骆言姬其实也早就认识她。
“你应该跳跳舞,开心开心。”在那次舞会上,有很多人像冯娆这样伤感这样郁闷不乐。临近毕业,大家同学了四年突然间要分手了,那种心情就很难高兴起来。骆言姬不可能想到她的郁闷主要来自另一方面。
后来,她们彼此很熟了,骆言姬就说:“你长得这么漂亮这么惹人注目,我怎么可能不认识呢。”她说:“你可是校花,怎么反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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