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故事》第31章


刘守志抬头看了看李丽珍,愧疚地说道:“这些年委屈你了,让你和孩子受苦了!” 
李丽珍那饱经风霜的脸上露出了红云。此刻,她的心里交错着许多复杂的情绪,她既憧憬着未来,又难以忘却过去。在她的心灵深处,未来和过去是似乎是两个相反的互不相容的极端,但却同时在她心里存在着、混淆着,令她十分痛苦,难以平静。她细声细语地说:“过去的事情就别再提了,今后只要能够安安稳稳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见李丽珍这么说,刘守志感到了一种多年没有的温暖。
这温暖似乎将他催眠了,他想起自己经常做得一个梦:梦里,他悠然到了另一个世界,他仿佛看见妻子又回到自己的身边,一张瓜子脸微笑着,黑黑的眼睛像小麻雀一样跳动着,依偎在他的膝前,他感到她的小手抚摩到他胸前的瘙痒……他浑身一震,醒了,只是幻象。他还是他,躺在监舍的床上,内心充满了空虚……
今天,是活生生的丽珍坐在自己的面前,他感到了兴奋与幸福,他坚定地说:“丽珍,将来我就是做牛做马也一定会补偿你们母子!”
鹏鹏高兴地说:“爹,这可是你说的,不许骗人,不然到时候我跟妈妈都不会放过你!”
说着,一家人都乐了……
※ ※ ※ ※ ※
刘守志刑满释放了。
乡政府还派了车子拉着母子三人,前来接他回去完婚。
刘守志走出监狱的大门,看着里外全新的母子三人,他激动地对韩分监区长说:“韩队长,我忘不了你们,我真不知该怎么谢你们啊!”
“还是谢谢你儿子鹏鹏吧!”韩监区长笑着说。
听到韩监区长的话,鹏鹏憨憨地笑了。他和弟弟一起走过来,拉住了父亲的手。
刘守志直感到心里仿佛有一朵桃花盛开般的清新快乐。他背起简单的行李,右手挽着鹏鹏,左手拉着军军,抖擞了精神,微笑着向含羞的李丽珍走去。
正文 第二十三集 囚哥诉讼
(更新时间:2006…9…5 9:00:00 本章字数:4711)
白湖监狱第四届服刑人员法律知识竞赛正在隆重举行。一名男警官和一名女警官主持了比赛。
参赛的十几个代表队中,清河监区代表队的四名服刑人员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他们是从几个分监区中选拔出来的,而其中一名服刑人员正是从一分监区选拔出来的,他叫高学文。他浓眉大眼,皮肤黝黑,肩膀宽阔,倒也十分引人注目。
主持人宣布竞赛必答题阶段开始,由服刑人员摸题。高学文摸到的题目是:请说出服刑人员的基本权利。
高学文站起来,很自信地答道:
“(1)罪犯有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2)罪犯有辩护、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3)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有选举的权利;(4)罪犯有维护身体健康,有病得到诊治的权利;(5)罪犯有按规定通信、会见的权利;(6)罪犯有依法获得行政和刑事奖励的权利;(7)罪犯有刑满依法获得按期释放的权利;(8)罪犯有法律未剥夺或限制的其他权利。”
“完全正确,加十分!”主持人说道。
最后进行的是最激烈的抢答比赛。问题有:“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是什么?”、“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在几日内通知罪犯家属?”、“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哪些情形可以保外就医?”、“《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六条规定,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应严格遵守的纪律规定有几条?”等等。高学文不仅按抢答器来得快,而且对答如流,最终为清河监区夺得第一名立下了汗马功劳。
比赛结束后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高学文手捧着奖状,嘴里笑开了花。
《新生导刊》的吴记者也前来采访,并拍下了这一镜头。
一分监区带队的王警官走上前,笑道:“吴记者,你好。又见到你了,什么时候再到我们分监区去采访?”
吴记者也笑道:“有机会一定去……”
※ ※ ※ ※ ※
第二天,天下着雨,犯人没有出工。高学文正在监区娱乐室里下棋,其他犯人有的在打牌,有的在打台球,有的在看电视,不亦乐乎。
一些同犯向高学文围拢过来,向他表示祝贺,并要他买喜糖和喜烟。高学文早有准备,于是爽快地分发着。
这时,有值班人员通知道:“高学文有亲属来会见。”
※ ※ ※ ※ ※
高学文兴冲冲来到会见室,见是母亲,很高兴,于是把昨天自己获奖的喜讯告知了母亲。
母亲很高兴,夸奖了几句,然后沮丧地对他说:“学文,你弟弟出事了!”
“出什么事了!”高学文急切地问道。
母亲哭丧着脸说:“你弟弟学武在上海一家酒店打工,老板一直拖欠了他五千元工资,说是年底一次付清。可是,之后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后堂小伙计烧高压锅不慎,造成高压锅爆炸,几百度的烫汁烫得你弟弟面目全非,经抢救花去四千多元的医疗费。可是,狠心的老板不仅无理拒付拖欠的工资,还把你弟弟开除了……”
“这个该死的老板心真黑!”高学文气愤地说,接着问道:“那,那现在呢?弟弟现在怎样?”
“他只好回家养伤,伤未痊愈的他准备纠集一帮‘弟兄’,要去上海强行搬走老板的家什,还要揍他。我怕他出事,就先来告诉你。”母亲无奈地说道。
高学文闻言大惊失色,忙说:“千万不能这么做,这是犯法的,要被判刑的,弟弟如今的想法和我当初一样,我就是因为这样才被判刑的啊!”
母亲急得要哭:“这,这可怎么办啊,我劝了他几次他都不听,我可劝不住他呀!”
高学文语气缓和道:“妈,你别急,事情还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你叫弟弟来会见我,一定要来!我来跟他说!”
母亲答应着,焦躁不安地走了。
※ ※ ※ ※ ※
高学文回到监舍,感到六神无主,坐立不安。想到自己的犯罪给父母带来的痛苦,如今家中又出现了这样的事,自己却不能替他们排忧解难,真是作孽呀!
这时指导员走过来,询问情况。高学文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指导员说道:“这件事一定要慎重处理。你不是在监狱学过法吗?还得了奖呢!这回可有大用处了!”
“我一个囚犯,能帮上什么忙?”高学文纳闷道。
指导员肯定地说:“你不仅能帮上忙,而且一定能办得到!如果办不到,你这几年的法律不是白学了?”
高学文似有所悟,不过他还是有所顾虑:“我,能行吗?”
“一定行!”指导员鼓励道。
※ ※ ※ ※ ※
第三天上午,弟弟高学武带着伤前来会见。他怒睁着双眼,额角上的青筋随着呼呼的粗气一鼓一胀,他越说越气:“这个黑心的老板,我非要去找他报仇不可,他要是不给我钱,我就打得他住院!”
高学文好说歹说,才使弟弟终于压住了火。他接着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并列举了同犯中的一些事例来规劝弟弟,劝弟弟通过法律手段来讨回公道。
指导员走过来劝道:“你的事情我听说了,不要冲动,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争取打赢这场官司,让法律还自己一个公道。”
高学武很是感动。他不禁想到,在城市里,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像他这样的“民工”其实就如同“贱民”一样,有多少民工辛苦了几年却拿不到工资?他们哪个不是忍气吞声?他们满怀憧憬地来到城市,现代文明之于他们似乎触手可及,其实却远在天边。他不明白,同是中国人,生活在自己祖国的土地上,为何却成了“外来人口”,他尤其讨厌“打工仔”、“外来妹”这些明显带有歧视性的词汇……然而今天,自己一肚子的委屈无处伸张,没想到却在监狱里遇到了“救星”!他怎么能不感动?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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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高学文通过在狱内所学的法律知识,查找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劳动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条款。王警官和何警官还帮助他查找有关法律条文,最后在监区民警的辅导下,起草了一份诉状。监区民警还另外附了个函,说明了情况,并盖上了公章。
高学文郑重地将诉状递给了弟弟。
弟弟将信将疑地接过诉状,问道:“这东西能管用吗?”
高学文答道:“哥哥当初就是不懂法,以为欠债还钱,不还硬取,理所当然,并以为自己‘拳头硬’,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如今你再也不能走哥哥的老路了,无论怎样你也要通过法律的渠道去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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