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国守侯你》第70章


江彬一会儿跑到芦苇深处,一会儿又跑回来,而那些萤火虫们则追随着他,换化成不同的奇特景观。那一刻,丝雨好像看见了州烨,芦苇中跑来跑去的不是江彬,而是州烨,他又回到了自己的身边。丝雨的视线久久地集中在江彬的身上,不舍得离开。 
“张丝雨!”哗哗作响的芦苇丛中,江彬兴奋地朝丝雨大声喊着。 
“现在,我可以喜欢你了吧?” 
接着又是一阵芦苇的哗哗作响,一下子把江彬的声音抛到了天上。丝雨的灵魂好像一下子就被这声音带走了,变得浑身无力,张大嘴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过了一会儿,只见江彬慢慢地从芦苇丛中走来,走到丝雨身边的时候,一把把丝雨搂进了怀里,也许是江彬用力过猛,丝雨觉得自己简直无法呼吸。 
呆立了半天的丝雨,这才回过神来,她也伸出双臂,紧紧地拥抱着江彬。江彬慢慢地吻上了丝雨的唇,在萤火虫灿烂的光彩中,丝雨的香气再一次笼罩了江彬,江彬把丝雨搂得更紧了,两个人渐渐融为一体。 
江彬和丝雨并肩坐在芦苇塘旁。 
泰日一个人跑到芦苇中去追逐萤火虫。丝雨的脸倚在江彬的肩上,一句话都没有说,她专注地看着天空,做着萤火虫为她编织的梦。 
两个人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握在了一起,好像他们想永远这样握着,永不分离。丝雨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像是在梦中,没想到除了州烨,竟然还会有人带自己走进这童话的王国…… 
江彬伸手搂住了丝雨的肩,丝雨没有躲闪,她幸福地享受着江彬的怀抱。江彬好像自言自语一般,悠悠地说了起来。 
“关于芦苇有很多故事。在希腊神话中,妮普音希灵克为躲避牧神潘的追求,就把自己变成了芦苇。结果不知情的潘折断芦苇做成了笛子,整天吹奏相思的乐曲。所以,后来人们说芦苇象征的是音乐。还有一种说法,是记载在诗人奥威图斯的《 变身 》当中,说是弥达斯的理发师发现了他长有驴耳朵的秘密,于是这个理发师就找到一个地窖,冲着地窖口说:‘国王长着驴耳朵。’碰巧那个地窖边上长着芦苇,结果,风一吹,芦苇就把这个秘密宣扬了出去。所以也有人说芦苇是专门告密的。不管怎么说,这些芦苇告诉了我最重要的东西。” 
“你是怎么知道的?”丝雨的声音小得像蚊子。 
“什么?”江彬故意微笑着问道。 
“这美丽童话的秘密。” 
“我当然知道了,因为我运气好啊。都能死里逃生,更何况这点小问题了。” 
“也是他的心脏把你带到这里来的吗?” 
“他也功不可没,不过,找到这些萤火虫完全是靠我个人的努力。” 
江彬的声音充满了自信。 
“怎么努力?” 
“把和夏天相关的东西都找出来。” 
“为什么?你不是说你没有那么爱我的吗?” 
“开始是那样,但是现在变了。” 
“变成什么样?” 
“变得对你的爱如同这萤火虫一样多。” 
说完,江彬的手又朝芦苇塘一指,那里许多的星星点点正在上下翻飞起舞。 
“这可是天然的活化石啊,要不然我们向什么学会之类的地方申报吧,要是他们看到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多萤火虫,一定会兴奋的。” 
“不行。”丝雨马上打断了江彬。 
“为什么?” 
“不许告诉任何人。” 
丝雨故意做出一副生气的样子,在丝雨可爱的表情里,江彬马上就软了下去,再也不问为什么,而是悄悄地吻上了丝雨的双唇。 
丝雨的双唇还是散发着令江彬沉醉的苹果的清香。 
“社长叔叔,你觉得我们的爱正常吗?” 
“你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社长叔叔是个大人物啊,而我……” 
20。无法复制的爱情(8) 
“哈哈,丝雨,我觉得你才是个大人物呢。” 
“啊?” 
“在这个世界上,能把我的心偷走的就只有你了。” 
江彬说得特别认真,丝雨看着江彬的眼睛,再也不怀疑了。 
“不过,我要你答应一件事。” 
“说吧。” 
“如果你真的爱我的话,就不要要求我一下子把他忘掉,我希望自然而然地,一点点地忘掉他,就像这芦苇,去年的芦苇自然而然地会回归大地,新的芦苇会自然而然地成长起来。” 
“你就是永远记着也没关系,如果他在你心中有那么重要的地位的话,我的心脏也会跳得更有力啊。”江彬笑着指了指自己的心脏。 
“谢谢你。”丝雨真的向着江彬心脏的方向说了声谢谢。 
在回汉城的路上,江彬不停地给丝雨讲着关于萤火虫的故事。 
丝雨非常淑女温顺地倚着江彬的肩膀。 
“萤火虫还叫狗屎虫,对吧?听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这种小虫子特别多,随处可见,人们管它们叫狗屎虫。知道为什么吗?那是因为这种小虫子特别喜欢湿润的环境,一到晚上,它们就打着灯笼出来寻找配偶,当它们无处栖身的时候,就会暂时躲在村子周围的狗粪或者牛粪旁边歇一歇。所以人们老在狗粪旁边发现它们,就给它们起了这么个名字。后来还有人说它们其实是吃狗屎长大的。萤火虫已被指定为我国天然活化石第322号。其实萤火虫雌性和雄性发出的光是不一样的。雌性经常把身体贴在草叶上,发出较弱的光。而雄性发出的光则较亮,会在天上飞来飞去。在《 训蒙字会 》上卷第二十一章里,还记载过这种小虫子。还有传说,你听过吗?” 
“没有。” 
“啊,那就好。我还担心州烨都已经给你讲过了呢。” 
“你接着讲吧。” 
“很久以前,在汉阳城外住着一位姓李的大富人家,家里有一个小女儿叫淑京,是远近闻名的才女。有一年春天,本村一位叫顺峰的男青年,在经过李家草堂的时候,看到了正在读书的淑京。没想到顺峰对淑京一见钟情,但是,一想到自己家境贫寒,父亲早亡,又有多病的老母亲,顺峰便没有开口对淑京表达爱意。但是可怜的顺峰从此患上了单相思,病情一天天加重,最后竟一病不起。在临死前,顺峰留下遗言,说自己死后会变成一种飞虫日夜环绕在淑京的身边,永远守候她。在顺峰死后,他的灵魂便变成了萤火虫,一到晚上,就飞到淑京读书的草堂前,守在淑京的身边。但是,淑京还不知道那是顺峰变的,一到夏天,就把萤火虫抓来,放在白纸做成的信封里,放在自己的床头。所以啊,这萤火虫的身体里还有顺峰的哀愁呢。怎么样?有意思吗?” 
“哦,这么说,萤火虫的光象征着哀愁和思念喽?” 
“按照传说是这样的。” 
“啊,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 
丝雨浮想联翩,又往江彬的怀里钻了钻,马上一股暖意传了过来。江彬伸手摸了摸丝雨的脸,两个人都沉浸在幸福之中。 
也不知道是星星还是萤火虫,今晚的天空格外地灿烂。 
21。凯得摩斯的胜利(1) 
丝雨回到家里以后,打开抽屉,州烨送她的那枚五千元的情侣戒指依旧躺在那里。记得州烨曾经说,虽然这枚戒指才五千元,但是要把它当作五万五亿来珍惜。看着这枚戒指,州烨的笑容不禁又浮现在眼前。 
“州烨。”丝雨呢喃着,轻轻把戒指戴在手上。 
“州烨,今天我和别的男人见面了。其实,在学校里,我也见过别的男人的,都是和我们同龄的,但今天的有些不同。我知道如果我说是我太累了,所以才向他敞开心扉,你一定会觉得那是一个借口。我也知道,如果我说是因为他的身体里有你的心脏,所以我才爱上他,那也是一个借口。知道吗?今天他在芦苇塘里来回跑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你又回来了呢。州烨,我是不是很坏?” 
说着说着,丝雨的眼泪落了下来。 
“我……我以后大概就要坐上他给我的红色自行车了,州烨,我可能再也不会坐你的自行车了。” 
丝雨的眼泪滴到了戒指上,戒指好像舍不得放弃泪珠,托着它在灯光下闪闪发光。可泪珠却无法停留,稍稍一滚,就跌落到地上。这只是个开始,丝雨一拿下眼镜,泪水便如决堤的河流,奔涌而出。丝雨放声大哭起来。 
也许是多天来的压抑,也许是连日来的委屈,也许是对州烨的负罪感,眼泪越流越多。这是在丝雨心中压抑了很久的泪水。这段时间,每次想起州烨的时候,她都使劲地克制自己。告诉自己要坚强,生活需要她,这个家也需要她,而当有一个男人出来为自己分担的时候,自己反而变得脆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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