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语诡秘档案》第279章


短短的一百多公里距离,同样是金娃娃,例题是所表现出来的形象却完全不同。
最上游的金娃娃造型是个看不出男女的小孩子,穿着红色的肚兜。
中游直到养马村这一带,金娃娃的像只是一堆塔一般的石头,并不像个人,甚至不是妖怪或者生物。而下游到养马河的四个支流位置,金娃娃成了一种夜叉样子的怪物,真的很令人费解。
用力摇了摇头,眼见太阳已经爬过头顶很远了,这才发现自己居然一直忘了吃午饭。看看手机,都下午三点了,便拉了赵韵含跑到村里唯一的一家小饭馆吃饭。
说实话,那些饭菜的味道实在不怎么样,而且东西也不太干净,吃得对面的美女眉头都皱到了一起。我倒是吃得不动声色,边吃边想着心事。
如果说自己曾经在这里住过,十三年的时间虽然很长,但是也不足以让人改朝换代。当时认识的人应该还活着吧!
而那些一起玩耍过的小孩子,长大后,不知道是不是还记得自己这个曾以在他们生命里匆匆闯进来,一年多后,又匆匆离去的过客?
至少,自己是完全遗忘掉了,甚至将那时候的经历忘了个一干二净。
说不在意,那绝对是自欺欺人。心里有些踌躇,或许有机会的自豪感,自己是不是应该拜访一下这里本该认识的人,将记忆里的那段空白填补掉呢?
内心又开始烦躁起来,感觉很不舒服,我抬头,冲赵韵含问道:〃你不是在学民俗学吗?上一扁论文写的是什么?〃
赵韵含顿时来了精神,是〃民间文化研究以及反思。〃
我暗笑,果然和我调查的一样,这个赵韵含还真是有心,就算是随便捏造个假身分引起我的注意,都准备得那么认真。
〃阿夜,你知道吗?所谓民俗学,研究的就是民间的生活文化。作为生活文化的民间文化,联结着当地人的过去、现在乃至未来。
〃每一个地域,人都是生活在一个既定的文化环境中,实践着长期以来形成的生活方式,接受祖先恪守的价值观念,并且在具体的生存条件下,对传统的生存方式加以再创造,对传统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念,进行现时代的阐发。〃
她说得很认真,〃而我,就是对各地的世界观以及价值观念,所繁衍出来的神神怪怪传说很感兴趣。〃
这一点我倒是很赞同,毕竟,自己何尝不是很好奇?随即道:〃不错,人总是生活在由历史一直待续至今的民俗文化之中。
你们民俗学者普遍认为,民俗学是历史学和现代学的杂交品。现实生活中与人类生活有关的方方面面,都是从事民间文化研究所关注的物件,它们都构成了民俗学者对当地人传承的民俗之合理解释的基础。
而且,民间文化具有深厚的传统渊源,如果要研究,要从民众的生活文化中发现其中的再创造因素,也要剔除其表层的民众再创造因素,寻找民间文化之所以待续至今的历史发展脉络及其动因。〃
说着说着,我又想起金娃娃的传说,〃只是这附近的金娃娃,在短短一百公里的流域,居然流传着那么多不可思议,而且许多都是毫无逻辑性的传说,这倒是很少见的。〃
〃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关联。〃赵韵含轻轻咬住筷子,说道。
我想了想,点头,〃不错,联系确实有,所有传说都离不开养马河,而且当地人对它的信仰不论是惧怕还是崇拜,都会在每年的农历六月十二号拜祭它。想想,真是觉得有趣。〃
话间刚落下,突然听到外边传来一阵吵闹声。我伸出头去一看,顿时愣住了。
5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三章 神秘女孩
据说,历史上春秋时,晋国的国君晋景公姬死得异常离奇。
这老哥是真正掌握生杀大权的一代国君,上了年纪,多少有点老年病。晋国的一位算命先生,大概是活腻了,跟国君说:〃你老咧,活不过今年吃新麦子的时候了。〃
姬老先生一听当然十分不痛快了,到了当年新麦子下来的时候,把算命的招来,捧着饭碗说:〃你看,你说朕活不到吃新麦子,朕这就吃给你看!不过你得先给朕死,谁叫你算得不准!〃说罢,叫人把算命的推出去砍了。
姬老头子端起饭碗,刚要吃,突然觉得肚子不舒服,便跟左右说:〃不成,朕得先去上趟茅房。〃说着,放下碗出去了。
左右侍从左等右等,饭都凉了,还不见国君回来,到底咋回事呢?私下分头去找,宫里哪儿都找不到,最后,在茅房发现了姬老先生,原来掉进粪坑里,已经毙得硬邦邦了。
后来有人赞扬说,姬老先生是第一个殉难于厕所的帝王。
而一向以文笔简洁有力著称的《左转》,仅用了一句话描写这一事件:〃将食,涨,入厕,陷而卒。〃
应用以上这个典故,当然是有原因的,而且大有原因。
话说我和赵韵含跑出去看热闹,没想到一出饭馆的门就被人潮给冲散了,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吵闹的、看热闹的闲人实在不少,而且密密麻麻地围着中央不远处的位置。
我在好奇心使然下,问了附近的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死人了!不过那位仁兄死得有够白痴,和晋景公绝对有异曲同工之妙。
听旁边的闲人娓娓道来,听得我想笑。
据说死掉的那人姓刘,和父亲开了一家颇大的养熊场,最近几年成了养马河的首富。不过这个刘小子不爱金银、美女,就喜欢跟狗熊打架。
据说他在自己的养熊场里修了一个很大的搏斗场,常常将里面豢养的棕熊、灰熊、黑熊、马来熊、白熊等等,接连地拉出来羞辱。
总而言之,刘老兄成天啥也不干,就琢磨着怎么跟熊打架,还为此请了老师。隔三差五的,进搏斗场里去揪出一只熊来一顿捧,英雄啊!
不过呢,英雄也有失手的时候,终于在今天,刘兄弟遇到一只刚进货到养熊场的历害熊,打着打着,就被狗熊给挠死了……
我哭笑不得,这家伙根本就是自打,完全不需要同情。
只是,现代人就真的这么无聊吗?虽然很少有机会看到尸体,而且还是被熊给咬死的,可是,需要围那么多人?还是说,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
想着想着就拼命往里边挤,好不容易接近了圈子的周边,从缝隙里辛苦地瞅着。
只见中央的地上摆着两具用麻布遮盖住的尸体,左边的那具体形很大,是个成年人。而右边那具小的多,应该只是个约五到六岁的孩子,虽然用布盖住了,但是周围的土湿淋淋的,而且尸体还透过布的缝隙往外流水。
我皱了皱眉,这个小孩,难道是被淹死的?
以前曾经提到过,养马村有个风俗规定,死在外面的人不能抬进家门,免得沾了邪气。
所以倒不难解释。为什么尸体会露天放在打壳场上,只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来看稀奇?
突然感觉有人在拉我的袖子,我转头一看,却因为人潮实在太过拥挤了,看不清楚那人。只是隐约发觉,那应该是个身材娇小的女孩。
那只拉在我袖子上的纤纤细手很小,而且白得刺眼。手不断地在用力,似乎想我跟她增。于是我就顺着那手主人的意思,跟着她牵引的方向离开了闹区。
随着人群的稀少,我终于看清了她。
那是个只有一百五十多公分的女孩子,穿着白色的连衣裙,长长的黑色秀发很细很柔顺,在风里不断飘荡着,让人不禁产生一种想要抓住的冲动。
她回过头,冲我甜甜地笑着,五官十分精致,但是却看不出年龄。似乎只有十四、五岁,但是硬要说她超过了二十岁,也很合理。
总之,是个会让人怜惜的绝色,最难能可贵的是满脸的清纯,令看惯城市美女那种市侩
现实嘴脸的自己,不由得感觉温馨起来。
女孩的肢步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她的小手拼命抓住我的袖子,仿佛放手就会永远失去
我似的,不知道跟她走了多久,终于在一个毫无人迹的树林里,她停住了。
轻轻的转过身,女孩清泉一般纯净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用力注视着我,从我的脚尖一直打量到头发的末梢,最后将视线凝固在了我的脸上,然后,再次笑了,十分清纯的笑脸,微微张开的小嘴,若隐若现的皓齿,秀挺的鼻子,白暂到弱不禁风的皮肤。
一切的一切,都美得令我目瞪口呆,止不住地想发抖。
不知又过了多久,我才逐渐镇定下来,轻声问道:〃这位,嗯,小妹妹,你叫我来有什么事吗?〃
女孩没有说话,只是笑,望着我开心的笑。
〃那,你叫什么名字?〃我又问。
依然没有回答,依然只有笑。
这次轮到我笑了,苦笑:〃小妹妹,你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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