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明半昧》第2章


“阮少,十年了,你就不腻歪得慌啊……”是个声音很好听的少年,年级肯定不大,顶多十八九岁,刚好是迟远遇到阮朝暮的年纪。
阮朝暮嗤笑一声:“你年纪不大,知道的倒是不少。”
“迟远怎么跟的您,圈子里谁不知道啊。”少年笑嘻嘻地说。
鬼使神差,迟远开了个门缝,凑过去偷看。
那孩子年纪真的很小,够不够十八都是个问题,他坐在办公桌上,正对着阮朝暮,宽松的运动短裤下,两条纤细的腿晃来晃去,大腿若隐若现。
“这事这么出名?”阮朝暮不以为然地地问道。
“那是,大家都知道,都说迟远命好,好的不得了。”小孩儿羡慕地说道,“那年头,家里出事的人多了,怎么就让他赶上了呢?如果我早生十年,阮少会不会喜欢我呢?他们都说我和林喻长得像,比迟远像多了,是真的吗?”不知道是真的天真,还是知道阮朝暮的口味,少年说话很冲很直,但阮朝暮却丝毫不生气,仍然是笑眯眯的。
迟远在外面听得莞尔。
他见过林喻的照片,林喻和他真的一点都不像,性格也不像,真是不知道,这孩子从哪里听来的风言风语。
“命这种东西,是好是坏,不走到最后,没人说得清。”阮朝暮这样说。
迟远想了想,倒觉得阮朝暮说的没错。
他就从来不觉得自己命好。
亲爹是个赌徒,欠了一屁股债,被债主砍死了。母亲改嫁,新男人还是个好赌如命的,家里被输的一干二净。迟远他娘心理素质不行,在一个夏天上吊自杀了,继父把他赶出家门,那一年他十八岁,捏着一纸大学录取通知书,茫然地不知道该去哪里。
是学校里一个学长给他指的路,城东的夜总会,陪陪大款喝喝酒,被卡点油水,赚点学费生活费足够了,反正都是男人,有什么可计较的。
迟远懵懵懂懂的去了,上班第一天就遇到了阮朝暮。那年阮朝暮三十岁,和林喻七年之痒,林喻跟别人跑去了海外,朋友们知道他不爽,就带他出来疯一场。他们点了不少“少爷”,阮朝暮一眼就看中了迟远,把他拉到身边,也不吭声,只是让迟远一杯一杯给他倒酒。喝到凌晨两点多,迟远困极了,抱着酒瓶子一个劲儿的点头,跟个小松鼠似的,阮朝暮被逗笑了,于是说了当晚第一句话:“这是谁的啊,没主的话我要了。”
第四章 
迟远就这么莫名其妙跟了阮朝暮。
阮朝暮第二天就查了他的底细,随后开车去学校帮他搬家,顺手还办了休学。
“那种野鸡大学上了也是浪费时间。”这是阮朝暮的原话,迟远有心反驳,但到底是金主,他也不敢言语什么。
十八岁的迟远既有了点命运坎坷之下的沧桑,却又还没有社会里摸打滚爬的油滑,只把阮朝暮当自己的饭票,得过且过罢了。
起先大家都说迟远运气好,和阮朝暮有了这么一段,以后就算一拍两散了,靠分手费也是半生无忧了。可三年过去了,五年过去了,如今十年过去了,阮朝暮还在养着他,不但和他同吃同睡,连外头投怀送抱的,都不理会,这还是养小情人吗?这是养媳妇儿吧。
多少人在试探着阮朝暮,他们搞不清楚他对迟远的态度,终于有些野心勃勃的,实在憋不住了,直接去问他:“阮少,你对迟远,不会是玩真的吧。”
阮朝暮认真想了一会儿:“为什么这么觉得?”
“这都这么多年了,外头的一概不吃,家里头就摆他一个,不算玩真的是什么?”敢这样插嘴的,必然是阮朝暮的铁哥们儿,也算是当初给阮朝暮和迟远牵线的人。
阮朝暮摆摆手:“话不能这么说,也不见得谁家养狗过几年就要换狗的呢?迟远很好,我不想换。”
这话是私下的玩笑,然而第二天视频就到了迟远的手机上,迟远看完了,随手删掉,跟没事人似的继续对阮朝暮笑脸相迎。人家说的也没错,他不过是被养着的猫啊狗啊的罢了。
只是自那以后,阮朝暮身边的莺莺燕燕就更多了,宠物嘛,谁说养狗了折耳猫就不能换个哈士奇了的?阮朝暮有钱,脾气又好,上赶着贴过来的,如过江之鲫,迟远见多了的。
“迟远,你怎么在这儿?”迟远想地出神,陈秘书从身后轻轻拍了拍他,压低了声音说道。
他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朝陈秘书笑了笑,做了个抱歉的手式,转头要走,却被陈秘书一把拉住了。
“阮总,迟先生来了。”陈秘书敲了敲门,轻声说道。
门里面的男孩“啊”的一声,有些尴尬又有些彷徨,像是被正室抓奸在床的小三,存在感相当高。
迟远很是不满地看了陈秘书一眼,也是无法,只好推门而入。
“早来了吧,地上有影,都看到了。”阮朝暮嗤笑道。
迟远也跟着笑了:“在下面呆的无聊,想跟你说声,没事我就先回了。”
阮朝暮坐直了:“我也没事,一起吃个饭吧,带着周洲。”
周洲就是那个小男孩儿。
迟远没有说不的权利。
阮朝暮选了家日料,胜在清静,还可以喝点小酒。
周洲背着书包,抱着足球,跟着阮朝暮上了车。
迟远开车,阮朝暮和周洲坐在后排。
周洲年纪小,但在圈子里也是红人了,但却是那种红人。他没有迟远的“命好”,十六岁被继父“逼良为娼”,年满十八换了四五个“男朋友”,眼下虽然不愁吃喝,但却终究是羡慕迟远这样十年如一日的安定。
他也想要一个安安稳稳,过日子的男人,哪怕是被当狗一样养着,也比到处漂泊来得强。
他坐在阮朝暮身边,志在必得地看着男人英俊的侧脸,想着无论如何今晚也得把他拿下。
第五章 
去店里的路上,周洲叽叽喳喳说个不停,阮朝暮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只有迟远沉默寡言,称职地当着司机。
迟远平时话就少,阮朝暮也不觉得古怪,和周洲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周洲是个人精,话题绕来绕去,却始终不离林喻的事儿,“阮少,听说您当年为了林大少可是挨过刀的,还是在胸口上。”
林喻家和阮朝暮不同,林家不是正经商人,林喻又是私生子,老爷子走的那一年,林家内乱,林喻孤立无援,差点没法全身而退,全靠着阮朝暮护着他,一路跑出来,全身上下挨了七刀,进了重症监护室,而林喻愣是没伤到一根头发丝儿。那之后,人人都知道,阮朝暮护林喻护的紧。
“都过去了。”阮朝暮不以为然。
“那多让人羡慕啊,我能看看吗?”周洲轻声叹道。
迟远透过后视镜,可以看到周洲冰凉的手摸上了阮朝暮的胸口。阮朝暮的胸口确实有三道刀疤,迟远以前好奇地问过,但阮朝暮不告诉他,他便作了罢,却原来是这样的原因。
周洲伸手解开阮朝暮的衬衣,一粒粒扣子打开,他的脸有些兴奋地发红,手指都在颤抖。两年的锤炼,他熟悉男人每一个敏感点,想要撩拨阮朝暮,容易的很。
他忍不住看久了点走了神,差点过了一个红灯,猛地一脚刹车,周洲坐不稳,“啊”的一声滚进了座椅底下。
“咳,不好意思。”迟远尴尬地咳嗽了一声。
阮朝暮促狭地笑了起来:“笨死了。”他声音宠溺,随后伸手去拉周洲,也不知骂的到底是谁。
周洲这一下扭了腰,哼哼唧唧地说腰疼,半趴在阮朝暮身上,赖着不下来,等到了酒店,也偏要靠在阮朝暮身上走,阮朝暮似乎也不介意,两个人就这样半搂着进去,迟远则先去泊车,愈发像个司机了。
酒店那边早就留了房间,日式的推拉门,隔音效果不好,但胜在空间大,也还清净。
阮朝暮是这边的熟客,老板听说他来了,自然是要打个招呼,一进包间,就看到周洲搂着阮朝暮的胳膊在撒娇,迟远坐在一旁喝茶,面色如常。
他觉得别扭,却故作镇定的笑了笑:“阮总今天想吃点什么?需要歌舞表演吗?”
“不用了,不招待客人,只是吃个便饭。”
迟远默默在心里吐槽,戏精就在眼前,还用得着看什么表演。他这样想,嘴角微微扬起,一抬眼,正看到阮朝暮朝他看过来,似笑非笑的表情,似乎看穿了他。
“我去一下洗手间。”迟远站起来,穿上鞋出了门。这家店主打的是仿日式的风格,房间的后面是一片庭院,院子里种满了樱花树,一方小池塘里,游鱼悠哉地吐着泡泡。客人如果打开门,就可以对着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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