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明半昧》第6章


迟远睡得并不沉,阮朝暮离开房间的时候,他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房间里什么也没有留,他腰间酸软的厉害,几乎爬不起来,但迟远已经明白阮朝暮的意思。
他发信息给阮朝暮,只几个字。
“我有多长时间?”那么平静,那么直截了当,文字的力量是冷冰冰的,所以阮朝暮并不知道,迟远打出这几个字的手,抖得有多么厉害。
阮朝暮回他:“林喻给了我一个月。”
看起来答非所问,迟远却懂了。
那天以后,阮朝暮再也没回过那个家,其实阮朝暮是想要把那栋房子留给迟远的,但林喻却不同意。阮家买下这房子是阮朝暮二十岁的事,林喻家就在阮家隔壁。那栋别墅不光是阮朝暮和迟远住了十年的地方,也是阮朝暮和林喻相识的地方。一处宅邸,充斥着两段恋情的一切,阮朝暮觉得很别扭,但林喻却不知道。
遇到周洲的时候,周洲告诉他,迟远只是阮朝暮包养的情人而已,他并不知道在周洲离开的这一年,他们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林喻就像是远归的女主人,理所当然的要住进男主人的房间。
迟远的行李已经打包好了,三个超大的旅行箱,里面是十年里阮朝暮送给他的一切,他丝毫没有净身出户的意思,理所当然的笑纳了阮朝暮给他的一切。在对周洲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来,阮朝暮对情人出手相当大方,他给迟远的名车名表都是成沓的,还包括市中心一套十分地角不错的公寓。迟远的退休金确实很丰厚,可以说他下半辈子躺在家里,也足够衣食无忧,还是可以小小挥霍一下的那种。
作为一个被包养的情人,这样的结局已经很好了。
阮朝暮帮迟远提着行李送他出门,那架势仿佛迟远只是出去旅游,两个人沉默不语,若是细细去看他们的表情,反倒是阮朝暮显得似乎更痛一点。
看到等在门外的是叶琛,阮朝暮有些微的惊讶和酸涩,然而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帮迟远把行李搬上车,随后轻声说一声再见。
迟远点点头,打开车门,却是阮朝暮叫住了他。
“不最后给我一个拥抱吗?”男人厚颜无耻地说,他的喉结翻动,眼底蓄着的泪水,比迟远还多。
“不需要。”迟远漠然回答,甚至还微微笑了笑,这笑容让阮朝暮的心愈发抽痛起来,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自作多情了。
他有些茫然地点点头:“祝福你。”
“我不想祝福你。”迟远轻声说,随后上了车,扬长而去。
那一天,迟远并不知道,阮朝暮站在门口,对着他离开的方向站了很久。就像阮朝暮更不会想到,坐在车上的迟远默默在心里说的话是:“我会回来的,阮朝暮,我发誓。”
第十三章 
林喻搬进来的第一天,就让佣人收走了所有和迟远有关的痕迹。他记性很好,记得十年前阮朝暮的一切习惯,所有不属于记忆的东西,都被他统统扔掉。
一些迟远常用的下午茶器皿,不是什么高大上的牌子,好像是迟远从哪个小店淘来的手工制品,骨瓷烧制,釉色均匀,设计的是卡通样式,一只狮子杯,一只兔子杯。
兔子杯被笨手笨脚的佣人打破了,阮朝暮把碎片拾进垃圾桶里,突然想起那是迟远搬进来的第二个月,在隔壁街一个很文艺的手工店里买的,据说是店主自己做的。
十八岁的迟远笑着举起杯子,他那时候还没长开,才刚到阮朝暮的下巴,巴掌大的脸,下巴尖尖的,只有眼睛很大,水灵灵的,跟手里的杯子一样可爱:“阮先生,我在隔壁买的杯子,很好看,我们可以用来喝你说的那个红茶。”
小孩子刚住进来,怯生生的,很多东西都不懂,可是又不想露怯,所以在阮朝暮面前拼命表现,只可惜好像表现的不太对地方。
阮朝暮啼笑皆非地摸了摸他的头:“嗯,很好看。”
林喻抱着纸箱从楼上下来,看见阮朝暮在对着垃圾桶发呆:“干什么呢,舍不得就赶快去追回来。”
阮朝暮恍惚间回过神来,抬头笑道:“怎么会。”
林喻抿嘴看着他,并不吭声。
家里变的东西比林喻想象的要多的多,到处都是属于两个人生活的痕迹。盥洗室里只余下一半的洗漱用品,泾渭分明的摆在另一边,空荡荡的地方突兀的显示着这里曾经居住的另一个人。
阮朝暮的卧室里,那些一看就属于迟远的小玩意儿被林喻统统扔进袋子里,可佣人们却告诉他,里面有一些是阮先生的。
呵,他从来不知道,三十岁的阮朝暮曾经不屑一顾的东西,会被四十岁的他当做宝一样散落在家里的各个角落。
一套丑的要死的铁质挖耳勺,一本毫无艺术感可言的鸡汤画册,一盘某九零后小歌后的唱片……他要扔的时候,却被佣人拦住了。
他们说这些是阮先生平时会用的……
阮先生啊阮先生,你还是十年前那个阮先生吗?
林喻看着阮朝暮依依不舍地拎起垃圾袋,那样子简直像是要割掉他的肉,然而他只是靠在门边冷冷一笑,回房间去了。
林喻住进家里的第一天,两个人什么也没有做,阮朝暮不知为何,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他把这归咎于白天扔掉的各种东西,毕竟那不光是迟远,也是他自己十年来的回忆。人年纪大了,免不了就会怀旧,那些曾经用惯了的东西,就像是相处惯了的人一般,突然剥离,心里满满地都是不舍。
那天晚上,阮朝暮第一次梦见了迟远。
迟远是十八岁的样子,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抱着杯子喝牛奶,杯子就是他的兔子杯,他翘着二郎腿,一边喝,一边看桌子上的漫画书,津津有味的样子,嘴角有一圈白色的边儿,看上去有些傻气。
“迟远,迟远……”阮朝暮忍不住叫他。
迟远抬起头来,朝他笑得如此灿烂。
“阮先生!”
“迟远……我有点……想你……”
第二天早上,阮朝暮睁开眼,看到的却是林喻,他有些茫然和迷糊,有些迟钝的奇怪,迟远去哪里了,随即才回过神来,轻笑起来:“早上好。”
林喻笑了笑:“你昨天晚上说梦话了,一直在叫迟远。”
阮朝暮面色僵硬。
“哈哈,骗你的。”林喻嗤笑,他起床洗漱,盥洗室空白的半边已经被林喻的东西填满,林喻站在镜子前刷牙,欣长的腰身和削瘦的迟远一点也不一样。
阮朝暮看着林喻的背影,默默想,也许很快,林喻就会重新填满他的生活,而后他就会渐渐忘掉迟远。
然而一个钟头以后,他就知道,自己错了。
“你说什么?”阮朝暮坐在办公室里,听着陈秘书汇报的情况,只觉得大脑“嗡……”得一声闷响。
“迟……迟总……上个月,代表您签下了那个美食城的项目,按照合同的规定,阮氏需要在一个月内,注资三个亿的启动资金……”陈秘书颤抖着声音说道,他根本没想到,这么大的事情,阮朝暮竟然完全不知道。
“把合同拿给我看看。”阮朝暮觉得自己简直像是做梦一样,他看了两页,觉得有些不对,又飞快地翻到了落款处。甲方是阮氏的公章和阮朝暮的私章,签字的是迟远,而乙方签字的人赫然是叶琛。
阮朝暮猛地站起来,不敢置信地看着白纸黑字的内容。
“迟远……你够狠啊……”
阮朝暮在他送给迟远的公寓里堵到了他,确切的说迟远应该在等他。
那是市区某高端楼盘的“楼王”,电梯入户,打开电梯门,就是玄关,径直走进去,就可以看到客厅。这房子是阮朝暮早就买好的,起初是单纯的投资用,可是环境太好,他舍不得卖掉,就一点点的添置了家具,不知为何就萌生了一点念头,以后可以送给迟远,即使他可能用不上。
也许早在几年前,阮朝暮就隐约觉察到,他和迟远早晚会有一天分道扬镳。
装修是专业的高端团队设计,简约的现代风格,该有的厨具一应俱全,客厅和健身室都有落地窗,晚上的时候,可以承包整个城市的美丽夜景。
现在是白天,景色并没有晚上来的精彩。迟远站在落地窗前,静静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他穿着休闲服,两只手抄着裤子的口袋,看起来潇洒肆意的很。
听到阮朝暮的脚步声,他回头,随后露出一个笑容来。
“你来了。”
不知为何,阮朝暮竟从这句话里,嗅出了一丝高高在上的味道。
阮朝暮闭了闭眼睛,他一点也不习惯这样的迟远,迟远面对他时,永远是乖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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