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陈玄风》第214章


陈玄风和金萝纱在战争笼罩的沙漠上逗留了两天,亲眼见证了这片荒漠的残绘生存法则。当然,两人逗留的原因绝对不是因为怜悯死者或者担忧什么人的命运。姑且不论陈玄风这两世凶人,即使金萝纱这样的绝美少女,也早已在八岁的时候就亲手上百条人命,加上曾经亲炙过“九圣之战”那样的大场面,根本不会将这种级别的流血冲突放在眼里。
能够羁绊住两人旅途脚步的,是沙漠大气中那一缕浮躁而诡异的灼热气息。
当第二个夜晚来临的时候,沙漠中爆发了开战以来最大的战斗,两万“炎沙军”的沙漠骑士对上了叁个最强大部落的一万五千联军,战斗在太阳将落的傍晚展开,数万勇士不断地反复攻掠,直到红白蓝叁个月亮一同高挂夜空,亿万星河横亘天宇,将夜色照得人影分明,战斗仍未止息。
不过很快,战场就出现了变数。
另一队原本驻守大本营军镇的五千“炎沙军”轻骑兵,在战斗开始之后不久就从本部出发,偷偷绕过战场,突袭了参战的叁个部落中最弱的安息部落的绿洲,将逗留在那里的上万老幼妇孺斩杀了近半,剩下的也多数成了俘虏,只有少数百馀人借着混乱骑马逃出了部落,其中几个跑向战场报信,另外的人则往临近的汉诺司部落寻求庇护。
战场上,得知后方被袭击的安息部落战士首先崩溃了,由此引发的混乱使得另外两族的战士也抵挡不住敌人的冲击,终於溃退,被“炎沙军”一路追杀,损失了数千人之后,才险险地撤到了汉诺司部落的绿洲上,依赖天险挡住了敌人的掩杀。
叁个部落中剩下的那个来卡部落由於位置比较远,附近又有其他部落支援,所以“炎沙军”也没有发兵去围剿,只是占住了安息部落的绿洲作为营地,集结了两万五千正规军准备对付盘踞在汉诺司部落里的残馀抵抗力量。由於有了就近的水源补给,“炎沙军”的攻势立刻频繁了许多,从第叁天的清晨开始,天堑上的索桥的争夺就未曾停止过,即使是骄阳绘烈的正午,“炎沙军”的战士竟然也攻势不减,使得部落这边的战士不得不咬着牙死守。然而即便如此,到了黄昏的时候,索桥对面的两处堡垒已经全部失守,部落战士只得退回索桥这边防守。
双方就此隔着天堑对峙,其间的索桥已经被部落斩断,再无通过的道路。本来到此为止,战事应该算是了结了,因为虽然“炎沙军”人多势众,但是想要自行架桥或者绕过上百公里的天堑都是极为困难的,而且恐怕等不到他们成功,部落联盟的援军就会到来,到时候他们反而要输掉自己的战果了。
然而,此时的“炎沙军”却反常地选择了继续逗留在天堑东侧,既不进攻,也不撤退,仿佛打算长期对峙一样,使得留在汉诺司部落的战士们极为奇怪。
不过,这份猜疑很快就得到了诠释————用火焰、鲜血和死亡。
就在月光重临的时候,原本渐渐清凉的沙漠突然再次炎热了起来,这种炽热不同于白天的烈日绘晒,而是一种无所不在的,由内而外的蒸腾,就连夜晚燃烧的篝火和火把,也凭空地炽烈了一倍有馀,让部落的战士们一片惶惶然不知所措。
那股浮荡在空气中的炽热,正式使得陈玄风逗留叁天的原因。原本连这位人化了的狼人也只能勉强捕捉的气息,此时已经壮大了千万倍,即使是半个月前才刚刚成为剑宗的金萝纱也能明确感受到它了。
那是————“势”,属於剑圣的可以干涉天地万物的“势”。
火焰之势,只属於一个人,一柄剑,
“炎圣”李维斯。
“怒剑——十界红莲”。
即使在他死后,这份力量的传承者也没能改变那独属於李维斯的狂霸气势,这份“势”的感觉,已然还是当年陈玄风曾经屡次见识过的“炎圣”的形态。
执掌“炎圣”力量的人没有现身,却使用了那庞大的力量干涉了战斗的进程。
只见天堑东边的沙地上,突然耸立起了一个半圆形的沙丘,而且不断地加大,同时缓缓得想着天堑中段那处被斩断的索桥遗址移动过去,当它移动到了大地裂缝的前面的时候,已经长大到十几米高几十米宽,仿佛是一座城堡了。紧接着,就在对面沙漠战士们惊异和不解的目光里,一股炽热的明艳红光从沙丘的核心猛然绽放开来,带着能够将大气扭曲的高温,瞬间覆盖了整个沙丘,直接将这千万吨的沙砾融化成了炽热的岩浆。
岩浆奔腾着涌出了悬崖,在无形而强劲的力量推动下仿佛一道喷泉一样,瞬间砸向了对岸的峭壁,其中一部分念在了悬崖之间,另一部分向下洒落,跌进了上百米的地缝当中,前面的岩浆很快冷却石化,后续的洪流却源源不绝,蒸腾的炽热空气部落这边驻守悬崖的战士逼迫得节节后退,而两岸之间凝固的沙石却越来越多,到了这个时候,双方都已经明白那个隐藏的人物究竟打算干什么了,但是却偏偏无力阻止,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沙砾凝结得越来越厚实。直到十分钟过后,红光一撤,那蕴藏在沙石当中的温度仿佛以被同时收回了,只留下一道宽达十米,贯通两岸的洁白石梁,将这条天堑的两边贯通,再无阻碍。
所有人都被这一场出乎意料的变动惊住了,其中也包括依旧逗留在汉诺司部落里的金萝纱和陈玄风。
只是理由稍微不同而已。
“哥哥,这是……‘圣域’直接插手普通人的战争吗?而且还是人类种族内部的斗争,难道剑圣们的尊严已经堕落到这个地步了吗?”金萝纱远远看着那道石梁,不敢致信地问道。
圣域强者堪称世界上最强悍的武力,从诞生之日开始,就是最最高贵的战士,拥有着近乎变态的傲慢和尊严,如果在几百年前,别说插手普通人的战斗,就是面对兽人和精灵大军,如果对方没有“武帝”或者“箭神”那个级别的高手,剑圣们也决不屑於插手。虽然从“战圣”雷门横空出世之后,这种尊严的低限已经一而再再而叁地下降,但是当人们看到一个剑圣用自己的力量干涉一场几万人的局部战争,而且场中甚至连剑皇级别的高手或者高级魔法师都没有的时候,已然让人不得不发出震惊的感叹。
“哼哼,所以还遮遮掩掩的呢。”陈玄风冷笑一声,目光远远遥望虚空答道:“虽然说就是傻子现在也能够看出出手的是什么人了,但是似乎那个白痴的‘红日骑士’以为只要他不直接露面,就可以抵赖过去呢。真是自欺欺人的家伙,如果李维斯知道继承自己力量的是这种废物的话,说不定会气得活过来吧。”
金萝纱微微皱眉,凝视着那座白色石梁说道:“那我们做什么呢?难得第一目标自己跑出来,却偏偏是在这样的公开场合……”
“不必担心,今晚将要登场的恐怕不仅仅是一个玩火的,金萝纱,我们只要出手将局面搞得混乱就好了,至於其他的,自然有人了结。”陈玄风意味深长地说道。
“哥哥是说……还有……”金萝纱和陈玄风相处日久,立刻就听出了弦外之音。
陈玄风点点头说道:“嗯,虽然不知道是哪一个,但是刚才‘红日’出手的瞬间,我确实捕捉到了另外的被压抑的‘势’的存在,只是瞬间就消失了,看来那一个的控制能力远在这个‘红日’之上啊。”
“哥哥,那我们……”
“只要把‘炎沙军’打痛了,那个自大狂自然会跳出来,只要他出来,另一个也不会坐视。金萝纱,你平时少有用武技对敌的经验,就趁着这个机会练练手吧。”
“好的。”少女点头微笑,从背后取下叁根将近一米长的棍子,片刻间合成了一柄雪色长枪。
当那贯通天堑的白色石梁散去最后的温度的时候,早已整装待发的“炎沙军”立刻出动了重甲步兵开始抢夺石梁的控制权。重步兵这种编制是“佣兵帝国”正规军才有的,沙漠部落根本内有这样的队伍,石梁虽然宽阔,但是马匹和骆驼根本施展不开,所以当沙漠武士们不得不下马提刀,用只有皮甲的身体去和全身重装甲敌人对抗的时候,立刻就落在了下风。而且令部落的武士们更加愤恨的是,虽然“红日骑士”英特雷达控制力量的能力在“圣域”里是倒数的,但是依旧远超普通人的想像,这作石梁不仅路面平整,结构结实合理,两边居然还有两道厚实的护栏,使得部落武士们将敌人挤下地缝的打算完全无法实现。
鲜血肆意地泼洒在沙漠上,尸体一个个扑到尘埃,弯刀和重甲的交锋丝毫没有悬念,须臾间“炎沙军”就夺取了整个石梁的控制权。有了重步兵的保护,后面的大部队也源源不绝地开了过来,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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