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传说》第234章


张雯还是不让,最后我始终还是做了安全措施,杜绝后患。性是能让人上瘾的,尤其是欲望格外强烈的我与尝试过内中美妙滋味的张雯。
我们疯狂了整整一个晚上,粉红色的床单上东一块西一块都是激战留下的污迹,张雯在床上还是比较被动的,甚至不许我开灯,不过这样反而是激起了我另类的欲望。
我们一直睡到近中午,才爬起身来退房。张雯脸色红润,没有激烈运动后的疲惫,也许是我的气息对她真的有滋补作用吧。
偕同她打的回到学校,白天张雯说什么都不愿意拉着我的手了,我酒醒后也多了许多顾忌,不敢肆意妄为,表面上我们还是装做好朋友一般。
一只脚踏进宿舍,众人就发现了我,七嘴八舌地嚷起来。
“老五,你这小子昨晚去哪了?手机又不通,害得我们差点去报警。”
“你那个表妹打电话到宿舍找你。”
“出去鬼混也要打个电话回来嘛,醉成那样,让我们担心。”
……
刚才坚持要稍后才进宿舍的张雯此时刚好从我身后走了过来,众人都认得她,惊愕得睁大了眼睛:“老五这家伙,不是真的去鬼混吧?”
此时又一人气喘吁吁地跑进宿舍,我一见到就心中惴「」惴,因为是李晓。她一见到我就有些慌乱的道:“表哥,张雯她昨晚一晚上都找不到,我好担心,你也不知在哪……”一眼却瞥见张雯好生生地坐在里边我床旁,愕然道:“雯雯,你怎么在这里?”
张雯想起昨天晚上瞒着别人出去疯狂,脸色一红,没有说话,李晓见状疑心大起:“表哥,昨天晚上你也不在宿舍,你们……”
我刚想编织谎言,宿舍走进第三个女人,这女的仪态万千,径直地走到我跟前,挽住我的手臂嫣然笑道:“你昨天去哪了呢?我明天休息,今晚到我那边吃饭好吗?”看到神色大变的李晓与张雯,奇道:“这两位美丽的女孩是谁?”
宋雄斌适时地补充上一句:“对了老五,我差点忘记,你老婆昨晚就打电话叫你去吃饭拉,。”
因为宿舍中人都以为我与张雯她们只是普通好朋友,所以说话也没有顾虑。
我在慕容倩挽上我手臂的时候就已六神无主,此时脑中更是一片空白,苦心维持多年的平衡关系在快要毕业的时候完了,全他妈完了。忽然间想起一首歌:《我的世界刹那间崩溃》……
第二百七十章 久违的朋友
已经过去三天了,三天前发生的事还像是一场梦,只是我清楚地记得几个女子离开时的情景。李晓的黯然,张雯的幽怨,还有慕容倩的无奈。
我还依稀记得自己当时被七嘴八舌的逼问到好烦,破罐子破摔地说过那么一句话:“我花心,我喜欢你们每个人,行了吧?”
尽管这句话是在我心烦意乱的时候丢出来的,但我很清楚地自己,自己再无弥补的机会了。
果然,在我那句话之后,几女陷入了沉默,李晓与张雯先后离开,慕容倩幽怨地看了我两眼也走了,尽管她说过愿意成为我的情人,但也想不到我身边的女人会那么多。
宿舍人对这种事是根本帮不上忙,不知如何替我说话才好,从头到尾都只能在旁看戏。宋雄斌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事后一个劲的道歉。我没有怪他,因为这是迟早的事,之前我一直在逃避在掩饰,总有一天还是要真正明对取舍的,只是那一天提前到来罢了。
我一直没给李晓张雯与慕容倩任何一个人电话,打了也没有用,我能说什么呢?这不是误会,是事实,我一直在欺骗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以为自己能瞒天过海,纸是包不住火的,这个道理我很早就应该懂得了,只是不愿意承认而已。
李晓与张雯同样没有给我电话,慕容倩倒是打给我好几次,说当时不应该突然出现,以招致我的难堪。其实这件事由头到尾都是我的错,慕容倩根本不知情,换做另外一个女人早愤恨不已了,她的善解人意让我更是无地自容。
思思没有知道这件事,无论是李晓,张雯还是慕容倩都没有对她说。其实她们全都知道思思喜欢我,我也喜欢思思。李晓与张雯并没有把思思视为情敌的原因是她实在是太纯洁了,纯洁到让每个人都不忍心伤害她。也许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她们清楚思思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太重要了,根本无法撼动得了。因此她们一直在和我一样在逃避着问题,如果没有今天这件事,早晚还是得做个了断的。
由于快要毕业离校了,思思找我的频率特别频繁,这几天还是如常。我不敢露出丝毫不快,只好强颜欢笑了。
“K&;O”。显示器中跳出大大两个字。这是一款最近非常流行的网络格斗对战游戏《毁灭》,我的对手叫无敌战士,战绩显示为三十五区第一高手,不过现在已经被我连续干掉十五场了,我胸中憋着一肚子闷气,下手绝不留情,极尽侮辱之能事。每局都换着角色来玩,连被一致认为是最弱的人物“道士”也用上了,还是获胜。
这个所谓的三十五区第一高手已被我整得体无完肤,信心全无。从聊天栏中丢过来一大串脏话:“。!#%……*,操,你***失恋啊,这么叼?”说完就走了,也不想以前他欺负过多少比他弱的玩家。
这句话还真是戳痛了我,再没好心情,从游戏中退了下来。宿舍除我外没一个人在,临近毕业,各种小聚会特别多,老乡,同学,朋友,情侣,协会,联谊宿舍,什么都有,晚上八点到十二点这段时间基本上不会有人呆在宿舍的,现在刚刚十点而已,离他们回来的时间还早。
刚掏出打火机想把一根烟点上,一只大手在我背后重重拍了下。我原本就烦躁,转过身去怒道:“谁!?”
一张略显颓废的脸映入我眼中,此人不修边幅,一脸的胡渣子,身上的牛仔服泛黄,似是穿了多年那样。这人我很熟悉,如果有其他喜欢摇滚乐的人见到这张脸也很可能会认得出来,他现今在娱乐圈如日中天,为万千青少年狂热喜欢的真理乐队队长——云啸。他手中还拿着一顶鸭舌帽,一副墨镜,现在他可是风头人物了,到那里可能都会被狗仔队追踪的。
在当年的莎华音乐会后不久,莎华就签下了真理乐队,乐队的确有实力,不负所望,推出的第一张专缉《梦想》就大卖,打破了新人的记录,此后更是节节高升,名气大噪。美中不足的是再也无法演奏出与音乐会上一样的,令人为之疯狂的《激情燃烧》,那晚最后阶段由我带动的旋律已被专家分析出来的确是属于“埃尔斯之迷”,当时曾引发音乐界上的轩然大波。
无数人都想知道那个神秘的吉他手是谁,尤其是音乐制作商,这样的人才简直就是摇钱树。
只是云啸等少数知情人士谨守着与我的约定,没有透露,只说我是一个不喜名利的人,怕被他人打扰了清净。除了乐队几人外,另外一个知道我身份的人是那次晚会的负责人,莎华公司的总经理刑刚。但他很明显不会蠢得把我的身份泄露出去,这样即使不能招揽我,至少也不会被其他竞争对手挖走。
别说是乐队,就连我自己也无法再弹出“埃尔斯之迷”了,那种音乐对身体的要求实在是太苛刻,若非当时的意外情况,我根本无法完成。因此世上只有一个版本,也就是晚会上的“埃尔斯之迷”。那首歌红到发紫,经久不衰,直至现在大街小巷依然随处可闻,是迪吧舞厅必备曲子。
“吃弹药了?火气这么大。”云啸笑道。
我不是狂热的FANS,对我来说,他只是云艳艳的哥哥而已,因此我没好气的道:“是很烦,烦透了。”
云啸道:“为了什么?”
我用打火机将香烟点着,吸了一口,吐出一个烟圈:“女人。”
云啸理解地“哦”了一声,“女人”这两个字,似乎是麻烦的代言。云啸年纪也不小了,不过却没女朋友,我曾有一次好奇地问过,他就说女人太麻烦,有了女朋友之后只怕就无法专注于自己的音乐事业了。
我将一根烟递给他:“大明星,什么时候回来的?乐队那边不用忙吗?”
进入娱乐界之后云啸等人就一直努力往上爬,鲜有空闲的时候,几年都没见过面,不过电话倒是通过不少,而且每张新专缉发布的第一时间都会寄一张给我,因此并不生疏。
云啸接过烟,给了我一拳:“靠,不要这么叫我,如果当初没有你帮忙的话,说不定我们现在还是只能在酒吧里表演。”
我那晚带动的演出尽管非常轰动,对真理乐队的成名起了很大的催动作用,不过也只是催动而已,云啸他们本身就有实力,金子在哪里都是会发光的。
云啸继续道:“公司的新专缉,到北平来拍MTV外景,得呆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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