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个悟空混都市(莫愁)》第393章


这四副铃铛看起来很普通,用红色丝绳串在一起,摇一摇,除了些悦耳的清脆响声外,毫不出奇。
说实话,我看不出来合欢铃珍贵在哪里,竟然能让万年狐族奉为至宝,也许,只有合欢术才能让它精神抖擞。我了然无趣的把它塞回兜中,考虑着到底应不应该去找狐七七。
狐七七非常迷人,我很喜欢,她如果只是普通的狐族女子,我一定会把她收入房中,不管强取豪夺、还是霸王硬上弓。
可是很遗憾,她是叶远的女人。
再说,我对叶远也有点意见。哪怕他厌倦了江湖的血腥生活,想退出,最起码也应该来跟我说一声啊。他这样悄悄的躲在一边,算什么?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失去了一个小龙,已经让我追悔莫及,我不想再失去叶远。
这个失去,不是指叶远离开我,而是我们之间的那份友情,兄弟之情。哪怕平时只是单纯的来看看我,或者发个短信问候下,也不错啊。
我怕自己忍不住,见到叶远时,会干出蠢事。
要不让江血云去吧,反正只是说几句话而已,没必要亲自去。
操!!
我猛地站起,狠狠扇了自己一个耳光,是他做错了事,不是我,怕什么!!
随后,我叫来灵虚和江血云,嘱咐他们这几天坚守金城,等我回来。
安排完后,我就连夜赶往杭州。
狐七七并没有告诉我,她跟叶远在杭州居住,但是,大家不要忘了我现在的身份。
我是新江湖七十二门总盟主,统领着佛、钱、花、车、海等等门派的上千江湖豪杰。旗下,为这些江湖高手服务的俗世人更是不计其数,涉及到的层面包括政府、经济、军事、医疗、运输等等。
从某个角度讲,国家主席做不到的事情,我可以做到。
狐七七的行踪不好查,但要查叶远就好查多了。
自从狐七七离开后,我就让王博负责查询他们的隐身之地,前些日子,王博终于查到,狐七七和叶远正在杭州西湖边上隐居着。
不错嘛,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就连退隐,也选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叶远啊叶远,你还真是以前那个叶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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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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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正文 第十二章 促局(二)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这句诗词形容的,正是西湖的美,它三面环山,一水抱城,独一无二的地理环境得天独厚;湖裹山中,山屏湖外,晴中见潋滟、雨中显朦胧,无论是雨雪阴晴都能成景。这种湖山相得益彰的景色很少见,再加上些江南特有的丝丝柔情,能驰名世界也不奇怪。
西湖南边有座不甚出名的小山,叫做青山。山如其名,一眼望不到边的青绿倒映在西湖水中,成了点缀西湖的另一处美景。不过这里是不对外开放的,据说,让某个跨国企业租借了下来,作为私人会所。只有主人邀请的客人,才能进入其间,一赏美景。
王博查不到这处会所的背景,但叶远和狐七七双双出入的情景,却被他逮到好几次。
只要能确定是叶远就行,至于背景嘛,我不关心。这个世界上,除了老爹和至善以外,现在又有谁能引起我的注意呢?!
我冷笑着,径直走进了这片望不到边的林园。
值班的保安瞪着两只大眼睛,却看不到我的身体,甚至与他擦身而过,都没有被发现。
简单的障眼术而已,我只需要一个信念,就可以做到这些。
穿过大门后,我判断了一下方向,转身往林园深处的那幕青山走去。
据王博的情报,叶远和狐七七就隐居在青山下,据说,还养了些鸡鸭,种了几亩良田,小日子过的很滋润。
我踏着西湖边上的碎石小道,将元气探知大范围的释放出去,不一会,就找到了一处幽静的小庄园。它静静的坐落在青山根,院外还有一片桑树林,如果不是我感应到一强一弱两处元气点、仅凭目光的话,不一定能发现这里。
强的,正是狐七七,我很熟悉她的气息。
而弱的,则是叶远,对他,我更熟悉。
奇怪的是,叶远的元气比以前更弱了,甚至还不如一个身体强壮的俗世人。
难道他已经被狐七七吸干了?想到这里,我不由的加快了步伐。
在元气的支持下,化虚的身体犹如一阵清风,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院中,径直向叶远的所在飘去。直到我找到她们的所在,破窗而入时,才听狐七七在屋内轻声喊道:“门没锁,不要弄坏我的窗户。”
我顿时收住身形,一窘,不好意思的显出身形,推开门走了进去。
这间房从外面看,很普通,就像是一个不甚起眼的乡村小院。但我进门后才发现,屋内的装饰品、生活用品、甚至淡淡飘散着的香气,都是俗世社会最高档、最顶级的。
别的不说,仅仅是叶远手指间夹着的那只翠玉烟嘴,就能买下这座院子。
懂得享受,这才是真正的叶远。
叶远并没有提前察觉到我的踪迹,他坐在椅子上,愕然的望着站在门口的我,一时间,竟然出神了。如果不是那支翠玉烟嘴,烟头的火星肯定能烧到他的手指。
我注意到,烟蒂处的标签上,清晰的印着三个8。
38牌香烟。
感应着那支即将燃尽的香烟,我不由得心中一暖,人啊,总是摆脱不了一个情字,不管亲情、友情、还是爱情,都很重要。哪怕自己不知道,但潜移默化的,就会受到印象。
就如情人般,她的一言一行都会深深的印在心中,永远也不会忘记。
兄弟也一样,至少,我认为跟叶远是兄弟。
叶远消瘦了很多不,不是消瘦,是虚弱、甚至,我感应到他的生机非常薄弱,似乎在下一秒,就有可能油尽灯枯。
他双颊深深陷入颊骨中,皮肤昏黄,虽然胡须刮得很干净,但没有了以前那种文静、秀气的样子。看着他,我想起了以前的严小草。
他们都是一样的可怜,需要别人去关怀,支持。
这种迹象,正是纵欲过度所造成的,精元外泄,就算神仙来了,也没救。
想到这里,我恼怒的的盯着站在叶远旁边的狐七七,怒骂道:“这就是你们恩爱的生活?”
在襄阳时,狐七七说过,她很喜欢叶远。
我认为,喜欢,就代表着怜惜,不舍得伤害。
现在看来,狐七七当时并没有把话说完,她只是喜欢叶远的元气。
“既然登门了,就是客人,你们兄弟两个先聊,我出去倒茶。”狐七七笑了笑,乖巧的退了出去。
狐七七关门的声音惊醒了叶远,他急忙站起身,想要走过来迎我,却不料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
我急忙走上前去,扶住他干瘦如柴的身子,不由骂道:“这个狐狸精好歹毒的心肠,我要杀了她。”
“老板,不管小灰灰的事,是她救了我。”叶远苦笑一声,解释说。
狐七七的俗世名字叫做吴灰,叶远既然能叫昵称,想必关系很不错。我暗骂叶远白痴,当年不停我劝,非要爱上老板娘这只假狐狸;现在倒好,又迷上了只真狐狸
如果来世还是今生的重复,纵然多情要比无情苦。
这句歌词很适合叶远,他多情,而且死不悔改,当初我点明了老板娘身份,他毫不在乎;现在,被狐七七作践成了这副样子,还要替她开脱,真是无药可救了。
当年李浩然之所以心甘情愿的让老板娘折腾,就是因为中间牵扯到了李别情。而现在的叶远更不中用,只是一些懵懂的感情,就死心塌地了。
我把叶远扶在床头,安置好后,不忿的骂道:“救?你就像是一件货物,只不过换了个主人而已,不存在救不救的说法。”
如果叶远当初留在山神庙,不是战死,就是被蓝翁抓住,跟沈倩倩她们一起关起来;现在,狐七七救了他,也只不过是想吸取他的元气而已。
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我想不明白,仅凭叶家不怎么入流的血脉,怎能引起这么多人的‘性’趣?就连老板娘这种吸尽天下豪杰的老妖怪,也要对叶远另眼相看?
“你误会了,这些都是雪莲花干的,在我绝望欲死之际,小灰灰救了我。”叶远整了整表情,颇为正经的解释说。
似乎,他很不喜欢我这样猜测狐七七。
“什么?真的是老板娘把你从山神庙救了出来?”我惊呼道。
叶远在山神庙失踪,我一直以为是老板娘动的手。因为,叶远所接触的人,除了我和他那几个不怎么亲的亲戚以外,就只有老板娘一个了。
也只有老板娘,才有动机,也有能力在被包围的水泄不通的山神庙中救出一个大活人。
后来,认识狐七七后,我又以为是狐七七救走的叶远。
可怎么都想不到,竟然真的是老板娘。
“是的,她在蓝翁快要攻破山神庙时,救走了我。当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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