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哥不淡定》第26章


回来不到一个星期哥伦比亚便要开学了,肖亦辰回到肖家,却发现家中并没多大变化,也没见到陆弥的身影,看来那家伙也是阳奉阴违,表面上装作乖乖听陆然的话搬过来,实际却十天半个月也没回来一次,肖亦辰回来那天还有点担心,但发现三楼的家具有些甚至连包装都没拆后,便淡定了下来。
事实上,陆弥并不是真的打算阳奉阴违,而是被第一天搬来就离开的肖亦辰气到了。
陆弥本就是个性极高傲的人,本来陆然叫他搬到肖家,他已是极不爽的了,却没料到,他“趋尊纡贵”地搬过来之际,肖亦辰居然就拎了包就走。
本来他以为他只是出去一两天,没想到他在肖家住了半个月,都不见肖亦辰回来。
认为该避而不见的是自己才对,却没料想到被肖亦辰抢了先,搞得现在好像是他陆弥非搬进他们家似的……
陆弥恼羞成怒了。
于是,他也搬了出去,每天住在曼哈顿最贵的高级酒店中,觉得那才是配得上自己的,才是他想要的。但是,内心的不爽却怎么也抹不掉。
肖亦辰和陆弥相继离开都没人知道,肖伊人和陆弥还以为两人在同一个屋檐下相处了两个月,感情应该不错才对,而陆弥和肖亦辰自然也不会傻傻地告诉他们,也就造成了这样的误解一直延续了很久。
据说陆弥也将入学,他念的是纽约一家知名的大学,但肖亦辰才懒得去了解他们这类贵公子喜欢干什么。
陆弥搬出了肖家,提前到了学院报告,走的第二天肖亦辰便果断地把他没有收走的家具快递给了他。可以想象,陆弥收到这份巨大的快递时,会是什么表情。
但肖亦辰才懒得管他,他就如同动物一样喜欢划分领域,而陆弥显然是被他排斥在自己领地之外的。
肖亦辰和程之墨在家里待了几天,便一同前往哥伦比亚大学。
两人都不是第一次来哥伦比亚了,早对学院熟悉到不行,若不是要隐藏自己的话,以肖亦辰和程之墨的能力,才懒得来念什么大学。
程之墨之前就申请了个人宿舍,此刻同肖亦辰一起前来,两人都懒得再在学校装什么乖乖生,前几天在家时便在网上看了不少的购房信息,等到学院报告后,便去看了房,很快就敲定,签了合约。
他们买的房子是一座废弃的工厂,本来他们原先看中的是一套简单的小套房,去小套房看的路上刚好看到这座离学校不远的工厂。
这座工厂原本是制作服装的,后来老板破产了,便停了下来。
工厂位置在近郊,周围居民很多,又有几个学校在附近,因此做不了污染大的行业,而再做服装显然符合市场,本来美国的服装厂便少之又少,人工又比发展中国家贵了很多,根本没人愿意再做。于是,工厂闲置了三四年也没有人愿意租买。
这回有人上门来买,中介当然是不遗余力,迅速地将价格降了两成,双方都挺满意,当下便拍案定板,立马签了合约。
肖亦辰和程之墨在买来的这幢不算大的工厂建筑里逛着,用笔画下自己的构想与设计,他们都是喜欢自由与空间的人,买下工厂就是因为它的空间够大,并且离市区不远,却也安静没人打扰。
工厂还很新,据说建筑年龄也不过十年,中间废弃了三四年,里面看起来跟新的没什么两样,肖亦辰深深地觉得,他们好像赚到了。
画好大概的设计图,仿照肖亦辰这座行走的图书馆中的很多时尚的典例,再通过程之墨这个电脑高手的润色,很快就完成了。
程之墨将设计图交给一家信誉不错的公司,预计翻修的工程一个月左右便可以结束,两人便暂住进了程之墨在学院的个人宿舍。
许是两人都是重生来的,知道彼此的秘密,并且在拉斯维加斯的沙漠□患难过那么一回后,肖亦辰与程之墨变得亲近起来,像是朋友一般的存在,却又不只是普通的朋友,按某个很言情的说法,叫“恋人未满”。
肖亦辰是历史系,程之墨在考古系,两人学的课程其实有很多重叠的地方,两个系也在同一个院内,因此申请住在一起,倒也并不难。
很快便开了学,当无数的新生涌进哥大的时候,早就经历过一回的肖亦辰则万分淡定地在程之墨的宿舍玩着电脑。
他已经很久未去过那个叫“Freedom”的翻译网站了,上面又更新了很多信息。
肖亦辰一条一条慢条斯理地翻找着,程之墨则出门到图书馆写他未完成的论文去了。
程之墨这家伙实在胆大,上个学期占着教授很少点名的关系,几乎没去上过几节课,教授要求自己去古迹考古研究的暑假作业也没去做,同届的都跑去什么埃及中国的地方,最不济也去了美洲现留的几个部落,就只有程之墨这厮,居然跑拉斯维加斯这个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去了,就算说他是去研究也没人相信啊……
不过即便如此,区区一篇论文也难不倒程之墨,考古确实是他的兴趣没错,他从小就跟着艾利克去过很多地方,每当完成任务后,艾利克喜欢找当地的小酒馆喝各种酒,而他则背上背包去各地的古迹探寻。
他去过的地方实在太多,要说发现、心得什么的,也不是没有。
程之墨上图书馆主要是找一些专业的资料,哥大的图书馆分得很细,资料也很全,甚至比他在网上找资料更快捷容易一些,便一大早抱着笔记本电脑往图书馆去了。
而肖亦辰的课程现在还很简单,好吧,至少对他而言是非常简单的。
教授上的那些世界史美洲史的什么的,他早在七岁前就当故事书看完了,甚至美国很多所学校的同类书籍也被他记在脑里,根本用不着去上那些课。
他将这些时间用来翻译,对比假期在LA赚到的钱,翻译赚到的不多,但却是他的兴趣。
甚至对肖亦辰而言,他甚至宁愿用这种方法慢慢地赚钱,之前之所以急于找路易斯,急于赚钱,纯粹是因为肖伊人。
他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赚到了那么多钱,迅速置产,并没有引起太多人注意。
在美国,多的是暴发户,更何况他刚去过拉斯维加斯。
于是,肖亦辰得以保有他想要的生活。
午餐时分很快就到了,肖亦辰接到程之墨的电话,他的论文也完成得差不多了,便约好到附近一家挺有名的中餐厅吃饭。
肖亦辰合上电脑,换了身衣服往外走。
刚关上门,便看到隔壁也刚好出门的一个男生,男生大约也是十□岁的样子,手上拿着一把奔驰的钥匙,看样子家境也不错。
不过,这边的个人宿舍环境都不错,住这的自然非富即贵。
肖亦辰原本并没有注意到他,但那男生皱着眉头盯着他的眼神实在明显,他走过去,男生看着他,慢慢地道:“这里是单人宿舍,你为什么会从伊凡的房间里出来?”
伊凡是程之墨的英文名,看样子他应该是程之墨的同学。
当然,只是同学。从对方不满的神色与眸底无法掩饰的敌意,肖亦辰就轻易地察觉出来,这个男生对程之墨有超乎寻常的好感,也就是说,他现在是在——
嫉妒。
头一回被男生用这种赤裸裸敌意的目光盯着,肖亦辰表示有些消化不能,但他表面仍是若无其事,面无表情地道:“朋友。”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肖亦辰对程之墨的了解也加深了许多,包括程之墨不太可能和这位没搞清楚状况就胡乱嫉妒的仁兄是不可能的这个事实。
那人似乎被他的若无其事刺激到了,啪的一声合上门,“伊凡不可能有你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朋友,你最好说实话,你是不是来偷东西的?你拿了什么?最好马上归还原位,不然我就报警了……”
肖亦辰默默地在心里翻了翻白眼,这人的想象力太丰富了吧?
实在没话说,肖亦辰面无表情地掏出手机,用最快的方法解决,开了免提打了程之墨的手机,很快那边传来了程之墨的声音:
“亦辰,你到了吗?等一下,我刚出图书馆……”
程之墨的声音那男生似乎很熟悉,从电话里就听得出来,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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