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哥不淡定》第29章


上面的文字是罗马文字,虽然与英文字母很类似,但其写法与语法还是有一定变化的,因此,大部分学生虽然能理解,但他们一般都得研究上几个小时甚至更多,查阅很多的书籍词典什么的,再总结历史风俗什么的才能确定。但这个少年,从第一次被叫到时起,便总是这样,似乎他脑子里早就印上的正确答案,看了一眼,思索了一下,便很快地将答案说了出来,让大多数学生都感觉很受挫。
能上哥大的智商自然是不低的,甚至会选择历史或考古系的学生肯定是对这个领域有极大的兴趣,他们对自己的记忆力与知识面都有一定的自信,毕竟比起理科生来,他们记忆力与知道的事物是多得多的,但每每这个少年一开口,他们就直接被打击到了……
这个布鲁斯简直就是为打击他们引以为傲的自信而来的,每每在他们还在努力思索的时候,人家已经淡然地将答案说了十之□,虽然不至于完全正确,但基本就没错什么,而且看他那副淡定的样子,似乎这对他来说就是极平常的事,仿佛那是人人都答得上来的问题一样,实在叫那些还在纠结着的人倍受打击。
而塞西偏巧有这个打击学生的恶趣味,当然,也不排除他对肖亦辰实在感兴趣的关系。
肖亦辰站了起来,黑色的刘海遮住了他漂亮的黑眸,少年睫微垂,清亮的眸印着幻灯片上的图片,思索了片刻,便将自己的结论说了出来……
少年的声音很清很淡,好像没有一点起伏,天神般华丽却清冷,在他们耳边响起,就仿佛来自云端……
他的声音很好听,尽管让人感觉不到感情,却足以叫人着迷。
不少女生看着他清秀的脸庞,失了神……
很快少年坐了下来,她们这才回过神来,少年讲些什么根本就没进入脑海,只看到讲台上帅气的塞西教授满意地点点头,在少年答案的基础上加了点什么,少年若有所思地看着幻灯片,托着腮思索着……
下课铃声响起了,少年周遭的学生如梦初醒,收回目光,才发现自己这节课居然又因少年分了神,连崇拜的塞西教授的讲授都没怎么听,笔记都记到一半……
不少人只好苦笑着告诉自己,下节课一定要离他远一点,省得又浪费了一节课时间……塞西教授的课可不是那么好混的。
而作为当事人的肖亦辰却丝毫没注意到,重生后完成了之前遗憾的他现在变得比之前更加的淡然,却仍不改之前的清冷,许是之前都是一个人吧,现在就算成为众人的焦点,他也毫不自觉地将投在他身上的目光忽视掉。
程之墨与路易斯其实早就注意到了这点,但既然肖亦辰不感到困扰,他们就懒得提醒他了。
三个东方脸孔……除了路易斯是黑发蓝眸,但也是既然他母亲的东方血统来得多……
总之,这三个长相各有特色的东方少年并肩走在校园中,也引起了不少的注目。
事实上,他们三个在哥大挺有名气的,由于总是三个人在一起,被很多人称为“东方三剑客”,这倒不是说他们武功很厉害什么的,就只是一个称谓而已。
程之墨人前一贯阳光而优雅,是三个人中最高的,接近一九零的身高叫不少西方女生都趋之若鹜,路易斯混血儿的面孔也吸引了不少人,才十八岁的他比程之墨矮一点,但也比肖亦辰高,肖亦辰补了半天,也才一七六的身高,而路易斯可能是多了西方人的血统,明明才多了一岁,却已经长到了一八三,叫肖亦辰郁闷不已。
路易斯算是他们三个中最显露真性情的人了,高兴了就笑,不高兴就冷着一张脸,在旁人看来倒有点阴晴不定的味道,让人不敢随意靠近,怕不小心得罪了他会被这位时常臭着脸的少年当球踢。
而慢慢的,周围的人发现,路易斯只有在一个人面前才会经常展露笑容,那个人便是外表看似平凡的肖亦辰。
凭心而论,这三个人站在一起,少年定是会被忽略的一个。
身高吧,他不够高,长相吧,他没有程之墨的耀眼,也没有路易斯混血儿的特色和多重人格般的性情……
他给人的感觉很淡,总叫人不知不觉中就将他当成一幅画,一个背景……
但一旦你开始注意他,便总会不自觉受他吸引,怎么也移不开视线……
少年个性很冷,极少开口说话,只有与程之墨和路易斯在一起的时候会露出淡淡的笑,平时都是身处局外般的冷漠,永远的面无表情。
他给人的气息很柔和,清冷有距离感,却有无限的吸引力……
☆、28 大学
下了课;程之墨与路易斯不约而同地看向坐在中间的少年:
“想吃什么?”
肖亦辰整理好东西,思索了一下;“你们想吃什么?”
今天已是周五;周六日两天;他们三个都是喜欢宅的人,便习惯性地赖在家里。
工厂已经装修完毕,空间宽敞又舒适,很符合他们三个的要求。整幢楼有四层;一楼作为公用的客厅厨房什么的,二楼到四楼分别是他们三个各自的房间。
他们给他们的房子起了个名字,“言醉楼”。
名字是肖亦辰取的;没有什么涵义;纯粹喜欢罢了。
肖亦辰喜欢的;程之墨和路易斯自然也不会反对,反正只是一个名字而已,就这样叫了下来。
吃腻了附近餐厅的食物,程之墨与路易斯想了想,决定还是自己回去煮吧……
当然,说是这么说,其实下厨的一般只有肖亦辰一个。
不过好在肖亦辰本来就不讨厌做菜,事实上,他还蛮享受看着这两个在旁人面前一个优雅一个高傲的两人,在面对他做的食物时露出那副饿死鬼的本性来的……
既然已经在这里有了房子,自然也少不了车子,在肖亦辰的“潜移默化”下,程之墨难得的变得低调起来,居然听他的话到二手市场买了辆看起来可以直接扔废车场的车代步。而更让人诧异的是,一贯对生活品质有极高要求的路易斯居然也不反对。
不过,这辆看起来不怎么样的二手车在经过程之墨的巧手改装后,内部变得很舒适,它本来就是很坚固很耐撞的车型,这么一改装,居然还挺有模有样的。
程之墨本来就是在贫民般恶劣的环境里长大的,看起来挺阳光,优雅得像贵族,却什么都挺擅长,修车改装什么的不在话下,就连防盗什么的都做足了准备,并且乐在其中。
路易斯活了十八年,除了金融领域,其他的几乎都没怎么碰,但一进到言醉楼,看到里面空旷的空间,居然兴奋了起来,拿了图纸设计起来,不得不说,他还挺有天赋的,起码将这几层楼的室内都设计得有模有样。
他们把室内室外都包揽了,肖亦辰闲着没事干,便买了特殊的莹光材料,将一楼的天花板细细地绘上了他喜欢的星空图。
夜里就算关了灯,这幅精致漂亮的星空图却如同真的夜空一样,泛着柔和温暖的光……
言醉楼越来越有了一个家的感觉。
特别是在他们开始喜欢在家中做菜之后。
程之墨开着车,载着路易斯和肖亦辰到附近的超市进行采购,路易斯和肖亦辰研究着菜单,懒懒地开了顶蓬吹着风……
这种自由而舒适的感觉,对于路易斯与程之墨来说,是不可多得的。
甚至可以说,在遇到肖亦辰之前,路易斯以为自己一辈子就会泡在金融圈里,玩着无味的金钱游戏,而程之墨则认为自己会在一个又一个的任务中慢慢失去兴趣……
但现在,他们发现,原来这样简单地生活,其实也挺舒服的。
甚至比以往认为刺激的那些事物,带给他们更多的满足感。
进入超市中,程之墨负责推着车,路易斯很少来超市这种地方,兴致勃勃地东望西望,肖亦辰万分淡定地走在前面,一副主宰一切的姿态,挑着货物,慢慢地将推车装满……
肖亦辰少有的兴趣之一,便是逛超市。
他喜欢买东西的感觉,却不像购物狂,也不迷名牌什么的,他只是享受挑选货物,然后将推车装满的感觉,这种家庭般温馨的感觉很舒服。
挑了很多必须的货物,再加上路易斯杂七杂八堆起来的东西,他们买了满满几大袋的东西,满载而归。
在肖亦辰和程之墨之前对装修工人的要求下,言醉楼的外表仍保持着略带破旧的废旧工厂的模样,连旁边的墙和窗子上都爬满了植物的藤蔓……
一进里面,面向小树林的一大片落地窗和天花板上的星空图,空旷的空间,便给人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