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活一世》第188章


下。很快找到“红宝石”等10余条船所载植物油交易地原始凭证资料。还发现大量西药走私地资料。
这些资料已可确证“红宝石”等油船未办理海关手续。系闯关走私。初步统计。植物油和西药走私总值竟超过了10亿元人民币!傅处立即将喜讯用电话报告章局等人!战。海关地精兵强将便凭着他们丰富地查私经验。触到走私大案地最敏感处。
厦门开元外贸集团公司。是一家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地国有独资企业。下设16个全资及投资子公司、两个海外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光辉。及他地铁杆追随者。策划并操纵走私。完全蜕化变质。成为罪恶元凶。为此。他一边疯狂实施走私。一边穷凶极恶攫取国有资产变为私有;同时随时准备退却之路。企图逃避阳光下地原形毕露。
陈光辉。1996年通过非法途径购买了一本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签发地护照。化名陈进。而且以私人名义。与厦门工商银行设在香港地一家公司合资成立香港百全国际有限公司;又以百全公司地名义在厦门注册厦门云顶房地产有限公司。
开元公司地大量资金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流进这两个陈光辉自己地公司里。陈光辉用这两家私人公司地钱款在香港购置地产3。总值2300余万港币。业主均为陈进。当厦门走私罪恶无处藏身之时。陈光辉逃走了!而留在开元公司。追随陈光辉参与走私也捞到不少好处地那些同事们。则贪巨利而身陷漩涡。恐惧从开始参与第一笔走私活动时起。便一直控制了他们地心灵。为此。他们在参与犯罪地同时也以不同地方式预留着各自地后路。这批追随者。包括两个副总、保税部地两任经理、财务部、海外部地经理、总经理地助理等10余人。在820里。都被采取措施。或“两规”。或留置。或拘留。一一落入法网。
前3时间,开元组的调查人员初步攻破了涉案人员的心理防线,做了大量笔录材料,而且查阅了搜寻到的十几麻袋的资料。由于受潮,这些资料霉味扑鼻,纸页相互黏住,要一页页地小心翼翼地剥开。
20日那天便进驻开元公司的海关调查人员,连续工作达54时。他们双眼布满红丝,嘴唇起泡。衬衫、T恤衫上明显留下白色盐渍、黄斑汗迹。回到驻地时,他们已无力开口多说一个字。当他们把初步整理的材料、厚厚的笔录材料呈交给专案组领导时,领导们眼噙热泪。是这些硬汉子,以精神和体力的严重透支为代价,彻底揭开了开元走私植物油的黑幕。
据开元公司和其他有关涉案人员供述,19975至6月,陈光辉与美国一家公司签订了1万吨毛豆油的购货合同。订完合同,陈到北京跑批文。批文未搞定,境外已装船发货。陈光辉火烧眉毛之时,别人举荐了赖昌星。赖昌星以保证在厦门平安卸下毛豆油的条件,胁迫陈光辉签订城下之盟:售后利润七三分成。赖得七,陈得三。窘境中的陈光辉和公司里财务会计估算以后,认为:无证到货被海关查获,不但走私货物要被没收而且还要被处罚款,那将血本无归。陈光辉咬咬牙,认了七三分成的分赃原则。待赖昌星让侯小虎以报船不报货的手法在锚地卸空毛豆油,分装运往天津销售成功时,陈光辉对赖昌星的能耐才刮目相看。自此,两人成为走私道上的合作伙伴。
1997年至19986月间,开元公司与远华集团公司合伙,以货物进口不报关的方式走私进口植物油,共19船,计29余吨,总值十九亿八千万元人民币。至案发时,从开元账册查明,远华尚欠开元6000万元未付账。10攻坚战,开元公司这一与远华集团联手走私的大鱼落入法网。
调查组确定博坦油库为5攻击点之一,一是因为举报材料提及资料详细,二是大量进口油轮泊靠博坦油库,是藏匿不住的事实;厦门商界人员几乎一致认为博坦油库是中转走私油的据点。
820,调查人员进到公司了解的情况却令人失望,业务资料已残缺不全。公司副总罗杰、油库经理林斌、职员林奇志、吴成杭等人被调查人员圈起来谈话。他们交待:罗杰曾在1998年89间受侯小虎指使,让林斌、林奇志、吴成杭3用碎纸机将成品油进出库的传真指令原件全部销毁;陈燕新指使其属下石油集团市场处处长曾鸣销毁新大地公司向石油集团转租和中转成品油的资料。林斌、吴成杭于1999年6月上旬,根据罗杰的指示全部销毁了1998年料!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调查人员除对涉嫌走私人员加大审问力度,从知情人口中获取材料外,取证工作抓住博坦公司的租金收入一环作为突破口进行重击。从银行往来账、销售收入明细账中查出共有22家客户租过油罐,其中7家租罐存储的是植物油。然而,仔细理一下经纬,实际付款的只有石油集团和新大地(远华操纵的空壳企业)两家,其他并未付款的公司实际上是向开元、新大地等进油单位购油的客户。
调查人员又向公司运作部上船办手续的所有当班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他们回忆,开元的油有很多条船运来卸进油罐,其中就有“红宝石”、“蓝宝石”轮的油卸进10
'|这些记录资料。结果'责人办公室里找到了1997年以来,泊靠博坦卸油的100多条油船的卸货记录,其中厦门石油集团的进口油数量很大。
调查人员责令有关人员将油船资料按指定项目整理列成表格备查,缺口一处处被打开。经查库存尚有6余吨定予以封存,责令公司交出库存油的货主名单。经核查,这些货主均在租罐客户的名单之中。现任总经理瑞德,在调查人员通过翻译向他说明情况后,要求他配合专案组并提供所有资料,他表示要请示荷兰公司总部后答复。第二天,瑞德向专案组交出了储油的所有业务资料、向荷兰总部传送的电子资料的软盘拷贝。
至此,从博坦查获的植物油、原油走私的原始材料已经相当丰富了,博坦作为走私油的集散据点的真面目已暴露无遗,博坦公司参与植物油、原油走私犯罪事实清楚地呈现出来。保税油存入博坦油罐,客户要递交海关的保税手续,非保税油进库,客户要提供海关的缴税证明。但博坦公司几年来在客户未提交海关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按客户指令装卸、储存走私进口的植物油26艘次34万多吨,走私进口的成品油166艘次近200吨,并为走私分子销毁了客户装卸指令等证据。为此,420案组于1999年823,对涉嫌走私的64310吨成品油依法查扣,并准备进入变卖阶段;对博坦公司为走私油提供仓储、中转所收取的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责令上交专案组,待案件终结再作处理。对此决定,博坦公司荷兰方通过荷兰驻广州总领事馆出面向福建省政府递交了一份《反映博坦公司情况的报告》,省政府转给专案组予以答复。专案组依据查证事实驳斥了《情况》所称“公司设备被误用”的辩言,并依据法律规定,义正词严地指出博坦公司并不是什么“受害者”,而是参与走私违法勾当的涉嫌者!
赖昌星走私规模越干越大,原因之一是他善于借力发力。对此,举报信的作者算是看透了赖的狼狈伎俩:“光靠他一个人的力量是做不成也做不大”,“这些活动(走私)的第一线公司永远都是类似开元、嵩海等国企,或保税区内企业”,“他招揽这些大企业,利用国企的大量资金,疯狂进行走私,从中牟利”。而许多国企喜欢与狼共舞,乃是因为其当家人也蜕化变质为狼的同类。陈光辉如此,陈燕新也如此。查人员在博坦油库获取的大量资料中,发现厦门石油公司原油走私进口的数量很大,而且石油公司一家向博坦油库租罐库容达80000立方米,其中又转租给如新大地等公司。
另外,从博坦油库荷方总经理来往函件中发现,1997年3月,当“赫斯特拉”油轮运载了38406吨原油抵泊博坦油库后,前任荷方总经理马丁致函博坦董事长陈燕新,询问凭海关手续装卸油品一事当如何处理。陈便打电话给赖昌星,要赖出面。赖回话说已与海关吴宇波(海关东渡办船管科科长)谈妥,让陈燕新请马丁去见海关吴科长。吴向马丁表示,海关手续可由厦门石油公司补办。陈要马丁以后不要管海关手续之事,只要按客户装卸油的指令执行就行了。而陈燕新还以厦门石油公司的名义向马丁发函,表示海关手续由该公司负责办理。此后,博坦油库走私油进出通道彻底被打开了。
调查人员还发现现场库存油中,进口油与国内油混罐存放。博坦公司的油库经理供称,这是厦门石油分公司的租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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