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原来你爱我》第37章


“ 贝贝桑,奥哈要高杂一吗司。”早上我一见到我钟诚同学点头吐出一句让久违的日语。
“奥哈要高杂一吗司。”我反射性说道。
“林贝贝,你也会说日语?”钟诚一脸兴奋,笑的极其销魂。
“会一点。”我实在不想和他继续聊下去,这家伙口水乱洒,太危险了。
“我太喜欢日本了,知道吗?我超崇拜法西斯的,以后我一定要日本。”他一脸狂热,似乎找到同人。
“……”这家伙脑袋没有问题吧?我有点害怕的看着他。难道是个变态?
从此以后我是能不和他搭话就不搭话,可他确像一点感觉都没有,比以往更热心的找我搭话。直到有一天,他面带羞怯递给我个小纸包,微微的猥琐一笑转头不说话。我打开一看吓的忙撒开手,我的妈呀,纸包里全是零零碎碎的长短不一的指甲。很是渗人。我怒了,“你干什么啊?”太恶心了这家伙,我口气很差。
“贝贝桑,kimi ga su ki da。”他竟然这个时候说喜欢我。
“你去死吧。”我真是生气了,这家伙是侏罗纪时代的怪物。
“贝贝,他说什么呢?你得罪他了吗?他这是在恐吓你吧。我们去找老师,我真受够她了。”边上同样被弄得很郁闷的孙悦拽了我一下问道,看我一脸恶心和愤怒准备找老师帮我出气,幸运的话还能把他调走,离我们远远的。那就真的解放了。
“没事,别搭理她。”我当然不能让孙悦找老师啊,难道告诉;老师这家伙送一包指甲是为了表白,太不可思议了。
“yi ya da”我第一次很直白的表达了我对他的厌恶,对这种人就不能客气。不看他有点受伤的眼神,对他我泛滥的同情心怎么也使不上力。
“贝贝,你日语真好啊。”孙悦羡慕的看着我。
“只会一点点而已。”我一脸惭愧,我学了3年考国际二级还差了一分实在太打击了。
自从我直白的表达对钟诚的厌恶后,他回头的频率直线下降,我和孙悦大大的松了口气,要知道这样有效果早这样做了。
高二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分班了,很多同学都为学文还是学理犹豫不决,一般来说理科的大学和专业比较多,毕业后的工作也是比较有专业性的,文科的专业比较少,工作专业性不强,也就是学其他专业的人也很容易上手。说明白点就是理科好找工作,文科比较艰难。 初中那会我不是没有想过要学理科,而就目前来说我的理科成绩还是不错的,但是翻了翻高二的课本,我坚定的再一次选择了文科,有机化学对我来说太难以理解了,本身就是没有那个天赋,后天的努力只能让我吃力的勉强跟上。
沈晴一直的理想是做个记者,所以理所当然的和我一起,金津各项学科比较平衡,看我们都选文科所以也跟了过来,只有孙悦,在她妈的逼迫下不得已选择了理科。
学校很快的分出了文科重点班和理科重点班,理科班人数多点40个文科35个。我和沈晴、金津还有钟诚同学再一次成为同班同学,班主任依旧是欧阳。我个人觉得欧阳虽然为人严肃了点,但对我们还是很关心的。孙悦和欧明朗则去了理科班。
转眼已经分班好几个月了,却总是觉得还是在原来的一班,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这样念旧了。沈晴每天依旧继续着自己的八卦事业,从不应学业的繁忙而终止,金津不时的和我报备她又收到几封情书,把我打击的已经由一开始的羡慕慢慢的接近麻木。每天千篇一律的上课、吃饭、看书、做题,虽然单调却让我觉得很充实。这就是生活吧,不停的重复却又如此生机勃勃充满希望。想想也从幼儿园小班升到了大班,看着茁壮成长的想想,我不由想起《匆匆》里的一段话,“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里,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去,从我的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转眼我已经重生了十一年,明年我又要高考了,也许那时候我命运的轨迹会有更大的变化吧。
外面寒风凛凛,难得的一个清闲的周末我窝在被窝,躺在床上看着台湾版的《流星花园》,现在这部片子正是热播,在我们学校也刮起了一股追星的热潮。同学聊天的话题大多围绕着故事情节和比较搞笑的对白,虽然前世的时候看过一遍,但很多年过去了,具体的情节早不记得了,除了杉菜弹钢琴那段给我印象特别深刻之外,就只记得道明寺那句超经典的口头禅“如果道歉有用的话,那还要警察做什么?”现在回头看看还是蛮好看的,我最萌的是仔仔演的花泽类,真是越看越帅。就在这时电话响起,老妈在家,我当然不会接。
“贝贝,刚才你阿姨打电话来问你萧炜有没有来找你?我说没有,阿姨说要是萧炜来找你的话一定要电话通知她,知道吗?”老妈一脸忧色的交代我。
“他不是在上课吗?”高三了就没有我现在这样清闲日子过了。
“中午他和你阿姨发生争执了,然后就跑出去了。你阿姨不放心跑去学校找他,没找到。这孩子怎么也教人操心了起来。”老妈嘀咕道,大概没有想到萧炜这样的乖宝宝也会叛逆一把。
“你看还是我好吧,天天在家听你话。”我借机卖乖。猜想萧炜只是因为压力大了,所以一时发泄了出来。
老妈掐了把我白嫩的脸颊,打击的说道:“再睡下去,你就肥成猪了,不看书就帮我干家务去,自己房间也不知道要收拾下,多大的姑娘了?怎么还和孩子一样,真以为自己小啊?”老妈一念叨起来就停不住了。
“我想吃烤红薯了,妈你吃吗?”我诱惑的提出老妈最爱的烤红薯,当然也是我喜欢吃的。
“你去买我就吃。”老妈深怕我喊使唤她跑腿。
“我去就我去,钱拿来。”这么一提把我的馋虫给勾出来了,既然跑腿那当然要老妈出资了。换上羽绒服,我一脸遗憾的看着想想:“想想啊,你快点长大吧,姐姐还指望你做小二跑腿了。”前世的时候,打想想上小学之后就承担了我家买盐、买葱、买早点等一系列短途的跑腿工作。想想哈哈一笑:“我不做小二我要做老二。我是林老二,林家老二。”我喷~~~。
作者有话要说:再一次召唤大家冒泡啊~~~
下一章交代萧炜的离家原因。
深蓝这把欠债太多不得不熬夜码字,有什么错误麻烦大家指教~~~~~
纠结的身世
最近几年W市很少下雪,虽然不下雪,冬天还是很寒冷,刺骨的寒风刮得我浑身打颤,我这人很矛盾,即怕冷又怕穿的过于臃肿行动不便,常常纠结于穿几件线衣这样平常的事情上,为了减少痛苦我加快步子以图能在行程上节省点时间。走到小区门口,大妈早就和我混了个脸熟,热心的帮我称了一斤才从炉子里取出的红薯。和大妈道谢后,接过热的发烫的红薯冰凉的双手一下字温热了起来,驱走不少寒意,深怕红薯变凉不好吃了,我赶忙转身回家。
“小贝!”不太大的声音差点被风吹散。
我寻着那熟悉声音的来源转过身来只有他才会这样喊我“小贝”,只见不远处的报亭边,萧炜站在那穿着黑色的羽绒服,脸色不是很好,大概是因为站在风口,他的头发非常凌乱。看见他喊了我依旧站那不动,我走了过去。那真不是个好位置,一阵风刮来我打了个喷嚏。他挪了挪身子帮我挡住了迎面刮来的阵阵寒风。
“你怎么在这?阿姨到处找你呢。听说你和阿姨吵架了?到底怎么回事?”我一骨碌的问了一长串。
“小贝,我~~~”他紧紧的皱起眉头,脸上带着点茫然的呆滞。开了个头确没有下文了。
“你什么你啊?先到我家去吧。阿姨很着急的。”还是让他先到我家去,然后打电话给阿姨,母子之间能有什么矛盾啊?还离家出走,至于吗?我心里急着想通知阿姨,忽略了我提到阿姨时萧炜脸上那一闪而过的复杂。
“小贝,我现在好乱。想单独和你说会话,行不?”萧炜语气低沉带点祈求的味道。
“行,但在这太冷了,我们去前面的茶座去吧。”察觉他有点不对劲,我同意了,这里也不是说话的地啊。摸摸口袋里还有20块钱,买2杯奶茶够了。
到了茶座,他帮我点了我最爱的玫瑰奶茶,并付了钱,我心想:这小子还不傻,知道不能身无分文的离家出走。出门口袋里还揣着钱呢。
店里开着暖气,脱下外套找了个靠窗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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