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饭票老公》第29章


我与团子都爱吃甜食,于是只点了一个炒香瓜,一碗米饭,一碟桂花糕。这时节正是晚饭时分,馆子里突然多出好多人来。我虽点得不多,可在这儿坐了一下午,与小厮们也混了个面熟,眼看桌子已经不够坐了,外面的人还是络绎不绝。
一个小厮走了过来,弯着腰小声对我说道:“客官,您瞧这堂内这么些时候就坐的满满当当了,您独自一人也用不全一张桌,可否与您打个商量……”
我这人向来吃软不吃硬,拼个桌子而已,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点头同意了。那小厮连连对我道谢,不一会儿便引来一男一女。
来的两人年纪也都不大,男的一身月牙白衣,样貌清秀柔和,微笑着向我致谢,我淡然一笑。那名女子一身红衣,极为惹眼,倒竖着柳眉,似还有些怒容,看了看我面前的菜脸上闪过一丝不屑。
我垂下眼帘,继续吃着我的米饭,团子裹着一身红绸,冷冷的看了那两人一眼,也低头继续吃着桂花糕,我心里忍笑,团子这一身红衣可真真与那姑娘撞了衫。
那姑娘也注意到了桌子上的团子,眼中立即密布了厌恶之色,大声冲着小厮说道:“你们这是什么饭馆儿,畜生也能放饭桌上的吗?”
那小厮尴尬的看了看我,有些抱歉的看着我:“客官,您看能否……”
我虽心里不快,可耐不住小厮的哀求,我向来不习惯欺压弱小,只得将团子从桌上抱下来放在怀里。团子虽哼哼唧唧的不甚愿意,却也没反抗,只是冷着眼睛看了那红衣女子两眼。
那女子竖着鼻孔对我哼了一声,转头对白衣男子道:“我都说了在房里吃,三哥哥却偏要来下面,瞧瞧这都是些什么人嘛,倒我的胃口。”
白衣男子苦笑着看了看我,侧头对红衣女子道:“你不是一直嫌闷在房里无聊么,我才带你下来走走。”
我实在看不惯那女子一副趾高气扬的态度,可又已经让他们坐下来了,只得拼命忍着脾气。臭丫头,你要是知道你骂的畜生是个什么身份,看你还有没有这个雄心豹子胆。
继续扒着我的米饭,那姑娘颐指气使的点了一大桌子菜,硬是将我那两个可怜的盘子挤到了角落,我TMD忍……
偏偏那姑娘硬是不让我安生,还一个劲儿的对那男子说:“三哥哥,原来这世上穷的人还真不少,吃得那么可怜,肉都没有!”
我……郁结,这小姐是不食人间烟火还是怎地?有肉吃就代表有钱,没肉就代表穷光蛋?这价值观可真够浅薄的。
“哎哟,这都是什么呀,比我家粗实丫头吃的还不如,小二……”
我TMD再也忍不下去了,老娘是来吃饭休闲的,不是来见识这位大小姐挑拣的。啪一声大力放下筷子,看向那姑娘,“大小姐,您要么就闭嘴吃饭,要么就滚蛋,别在这儿影响人食欲。”我真他奶的衰透了,不过好心与人拼个桌,也能弄成这样一出闹剧。
红衣女子似乎有些没反应过来,呆愣着看着我,我憋嘴,估计自生下来都没人敢这样对她大小声吧,还真是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
大小姐缓过神来,才明白我这是在骂她,一拍桌子呼啦一声站了起来,一手叉了腰,另一手指着我,脸上一片煞白:“大胆狗奴才,你可知这是在对谁说话!”
我一见这阵势确实够有派头,可既然你现在在这船上就说明不能暴露身份,既然你不敢挑明,我还怕你个毛线,浅笑一声,咪了眼睛道:“小姐,麻烦您注意措辞,我可不是‘狗’的奴才!”
那姑娘竖起一双凤眼,指着我的手微微有些发抖,“你……你……敢骂我是狗,小心我让我皇……”
“休要胡来!”
一直坐在一旁冷眼看着的白衣男子出口打断了她,那姑娘似乎也发现说错了话,委屈的看了男子一眼,转头还想继续和我掐架。
被那人一把拉住,那男子看向我,似乎是要道歉,可我偏不领情,蛇鼠一窝,估计也不是什么好货色。抱起团子,站起身来,大声说道:“团子啊,团子,我就说这红衣适合你吧,可真好看!”然后笑着看向红衣女子,“这颜色呀,果真适合给畜生穿!”说完不看任何人的反应,转身走出了茶馆。
操操;姑奶奶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来着?
作者有话要说:发现一个Bug~ 不过俺补了!
(*^__^*) 嘻嘻……
廿
我站在二楼的甲板上吹着凉风,暗自思索方才是不是冲动了点,若真遇见有背景又记仇的主,我会不会死于非命,看来这性子还是太急躁了些,毕竟是在等级分明的权贵社会,法律都是用来保护上层阶级的。以后见了她还是绕道走吧,以免让她升起复仇之心,也省得自己见了闹心折腾。
夕阳映得江水一片绯红,船过划出的波纹一层层翻滚开去,江水清澈碧绿,让人看了很是舒心。
甲板上陆续又来了些饭后纳凉的人,三五结伴,甚至还有文人骚客映景对起了诗词,我斜靠着栏杆,闲淡听着那些辞藻华丽的韵角,也别有一番滋味。
上万年的中土文化又怎是一句浓郁深妙、风雅十足能形容的。
微笑着转过身,一个熟悉的身影蹦如眼帘,是前些天在三楼露台遇见的那个人,今日他换了一身深灰色的锦袍,依旧是风姿淋漓、冷眼傲世。
视线刚好与他对上,想想也算是熟面孔了,便冲他甜甜一笑,可那人却似没看见我一般,面无表情的回过头去。
我的甜美微笑僵在半路上,继续也不是收掉也不是,干咳两声收住笑,假装什么都没发生将头偏向一边,NND,这什么人嘛,一点儿礼貌都没有。
要是易洵我……
我沉默,这种无意识的拿易洵作标准去衡量其他的男人,似乎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God啊~你为什么让我一来这世上就遇见那只妖孽呢,现在可让我怎么把其他人看进眼里,还怎么去找这张饭票啊!
无奈的扫过甲板上18到35间的男人,我泪眼望天,God你告诉我,除了易洵、夫子非那俩的妖孽,其余的帅哥都在那儿?虽然那位露台男也还不错,可瞧瞧那德行,常年冷着一张脸……还是温暖点儿的好。
另外,刚才茶馆里的那位‘三哥哥’好像也还行,虽脸白了点,看着有些弱不禁风,可气势还是不错的,也懂得尊重人。不过一想起那位嚣张跋扈的大小姐……还是算了,不想被扒皮。
话说,俺这穿越路咋就走得这么艰辛呢,不过就是想找张稳定舒适点儿的饭票,早知道,就该跟着夫子非去百花宫混饭吃了,反正我又不争宠,成了不那群莺莺燕燕的敌手。
如此一想来,实在有些忍不住长叹,“曾经有两张珍贵的饭票摆在我面前,有一张被人抢走了,还有一张我没有珍惜,如果God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对这两张饭票说‘在不你们俩谁包养了我吧’,如果需要给这个包养加上期限的话,我希望是等我捞够了本之后!”
混饭的打算是泡汤了,现在就只能自己创业试试,偏生俺又完全没经验,早知道会有今天,那时候就该去学学商经,再不济也该拿个会计证什么的。
可惜,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我无比懊恼的发现,我除了夫子非那讹来的一千两银子,就只剩下一堆水晶了,水晶……水晶? oh no~居然差点忘记了,我还有小小的一堆水晶。
心里一开心,竟然神经兮兮的笑出声来。周围有几个人已经注意到了我这边,怪异的看着我,脸上贴着几个字——神经病!呃,虽然我严重怀疑他们知不知这几个字的意思。
老娘现在心情好了,也不计较这么点蒜皮小事儿,继续兜着团子开心地直哆嗦。团子抬眼看了看我,无奈的垂下头去,丫心里一准儿在腹诽:“俺娘这次病得不轻!”
哆嗦够了,才东摇西晃的爬回屋子里,方才上楼的时候听船员说明日上午就能到昌罗城,船会在外围码头停半个时辰,让只到昌罗的客人下船。
半个时辰……一个小时!入城买几本书该是够了,船上的日子实在是无聊,曲儿也唱地依依呀呀,这种京剧调子不是我的菜。也难怪当初易洵会对我美丽的歌喉那么大意见,果真是文化差异影响审美观!
——
第二日,船刚一靠岸,我便带上我的团子和背包上了岸。
进城打听了才知道,这世道的书是富贵人家才买得起的东西,民间没有专门的店铺。想想也对,古时印刷困难纸张也贵,书店怕是没什么市场的。
‘炫‘
‘书‘
‘网‘
不过那位卖杂货的大娘说了,城南有一家私塾,那里的院士先生有些藏书,兴许能买到也不稀奇。
打听出位置,粗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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