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莲记》第83章


赵挽月皮笑肉不笑的扯了扯嘴角,面容比旌织梦更加冷冽,但是气势上更胜一筹,毕竟她有她的把柄,自信的胜券在握。
“莲妃说笑了,挽月什么都不知道啊,皇兄走了赵挽月只是怕娘娘在宫中闲着耐不住寂寞,进宫陪娘娘谈谈心罢了。”
旌织梦“啪”的一下把桌子上放在小酒杯重重一摔,她不想再和赵挽月打口水仗了,赵挽月这种高手,她哪里又是对手,崩溃的大声说,“赵挽月,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了,不必再婆婆妈妈,有话敞开了来说。你到底要干什么?”
赵挽月依然不为所动,嘴角边染上笑容的幅度永远不会僵硬,声音温和,“没什么。只是来告诉娘娘一件新鲜事情而已。”说着走到窗边,抬头看着外面开得正艳的花朵,明媚耀眼,“前几天我出门迷了路,无意中走到了个小破书院前,看见一群人在争吵不休便就过去瞧个究竟。结果你猜怎么回事?”
旌织梦嘴唇都快咬破了,愤怒的盯着赵挽月不说话。
赵挽月也不介意,继续云淡风轻的讲下去,“结果呀,出人命!书院的主人是个赌徒并且还好色。把人家只有十五岁的女儿强暴致死了,人家找上门来了。哎,听说这个书院的主人确实不是个东西,把自己老婆逼死过,还卖了自己女儿去青楼,啧啧啧。。。。。。”
“赵挽月!”旌织梦大叫一声,疯狂的冲上前去死死的抓住赵挽月的衣襟,眼睛血红,“我现在是皇妃!皇妃!你知道那些又怎样?那些威胁不到了我,现在!”
赵挽月被她勒得有些喘不过气,使尽全部力气冲窗外嘶哑的喊一声,“黑雾!”
一个黑色身影应声而进,狠狠将旌织梦一把扯过推倒在地。
赵挽月没想到旌织梦胆子这么大,理好了自己的衣襟,走到跌坐在地上的女子前面,伸出手,“啪”的就是一个耳光,那声脆响清晰有力。
旌织梦被打得侧过脸去,狼狈的抚了下两鬓边散落的发丝。
“贱人!现在我还是在和你商量,你最好不要用你那被‘万人枕过’的玉臂来碰胡乱我,否则我会恶心得半夜睡不着觉。黑雾,给我手帕,碰了贱人真脏。”
“是。”身后的黑衣男子立即恭敬的地上一根上好的丝绸手帕。
赵挽月拿过手帕仔细把自己的手擦了个彻彻底底,随手扔在了地上。
这个举动也已经把旌织梦侮辱了个完完全全。
旌织梦不语。
赵挽月冷哼一声,笑容不减但旌织梦看来已经变得无限阴森可怖,“既然你这么不识抬举,那我把我话挑明说了。你那可歌可泣的爹,把人家女儿搞死了,人家准备等上官珏一回来就来告御状!我呢,当然要支持一下贫苦百姓,所以会一路护送,让死者一家状也告得容易些。你就等着你爹和你以前无限风光的过去被挖出来罢,诛九族,反正也只剩你们两个人了。也还算划得来。”赵挽月挑起眉梢,微微颔首,下巴一点,“是不是,莲妃娘娘?”
后面几个字咬音极重,旌织梦更是心如死灰。
“好了。”把耳后几根松散的青丝撩到肩上,自然垂下,抿起樱桃小嘴苦恼的在旌织梦面前蹲下,惋惜的说,“本来向请莲妃娘娘帮个小忙,挽月就把这件事情压下去,保你们两父女一世安生的。可是莲妃并不见待挽月,那就。。。。。。只好作罢了。”
说完,又捡起地上的手帕温柔的给旌织梦擦了擦嘴角边上的血迹。
“走吧,黑雾。恬儿还在等我们回府吃晚饭呢。”
站起身,正欲离开。
一只手抓住了她的脚踝,动作里已经卑微得让人同情。
“你说,我做。”声音颤抖得不可思议。
赵挽月挑眉回头看她,满意的展开笑颜。
“对嘛,这样才乖。”
正文
自言自语,一些废话
'更新时间' 2011…05…30 13:12:50 '字数' 1568
书已经二十三万字了,不知觉的要说一些有的没的。
先来说一下我这个人吧,A。LEE性别女,成年的成都人,糜烂的典型90后,做事没有分寸,从来都没有意志力去把一件事做好做对做完,喜欢半途而废,习惯随随便便。
《流莲记》对我来说真的是一个很大的突破,我手上的稿子快要完结了。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能写完一本书,当然这个跟我的付出是成正比的。为了这本书我牺牲了太多。我牺牲了所有的课余时间,还有一些看电影啊,K歌啊,睡觉啊,和朋友家人一起出去玩的时间。就连老师布置的作业也从来不动笔,交给人家代劳,完全跟这书死磕到底的架势。
可是最近QQ的签名改成了“就像一部电影原谅惨败的票房”,来自许嵩的《白马非马》的第一句,我很喜欢的歌。主要是这歌简直就跟在数落我一样。
是,我的付出和成绩成了反比。
其实我对我自己的东西不论是画也好,书也好都带是一种自卑的自信,或者说自信的自卑,很矛盾。我也不能说它的成绩过于惨烈,只不过没有我预期的那么好罢了。我总是把一切事情想得那么简单,总以为付出了就会有回报,可是总是让我失望,就像我去年的美术联考一样,每天晚上画画到深夜,可是联考依然落败。
我是不是运气太差了。
还是是实力不够,还是其他的?
觉得自己现在也变成了个怨妇哎。但是幸好我知道埋怨是没有用的,先踏踏实实的写好书吧,如果真的是一部好的作品,我相信呃呃呃。至少还有人在看,有人看就好了。
我一直这样在安慰自己。
抱怨过了再来说下书吧。
其实现在故事类容的发展跟我以前的提纲完全南辕北辙,本来就是想写漓歌喜欢上官黯,上官黯最后也爱上漓歌,这种比较庸俗的剧情。但是现在写了更庸俗的就是漓歌爱上了小白,他们在相识十年之后终于成为了结发夫妻。我承认我一开始是偏袒上官黯的,但是后来我爱上了小白。上官黯太过冷漠,总是压抑一些根本没必要的克制的情感,他的性格太过阴暗也。。。。。。和我太像。所以我爱上了小白,小白可以说是我的理想情人类型,瘦,白,高。善良,聪明,专一。。。。。。最重要的是她对漓歌那份执着,他要的是她的幸福,而不是像上官黯一样一定要帮她捆再自己身边。他可以给漓歌足够大的空间,足够的自由,最重要在后面给了漓歌一个家。
两个孤儿,最终有了一个属于他们自己温暖的家庭。我写到这里都会哭,感动嘛,漓歌终于爱上了小白。
但这不是结局。
我不想说这个故事的结局,结局过于荒诞,所以不说也罢。
绮胤。我不知道我是应该心痛他还是应该心痛他还是心痛他。他几乎拿了一辈子的时间用来还他所谓的“债”。他一直固执的认为她欠了杜莺莺的,他的那份执念比起小白丝毫不差。
十一年前,有个少年固执的背着一具腐烂的女尸一步一个脚印的踏上了涅槃山,咬着牙齿走进了圣水寺,用尽最后力气跨进了生还殿。最后,女尸并没有获得重生,只是化作了一堆白骨。
一世的执念一瞬间就崩溃。
他不知道杜莺莺爱过他,只是爱过。。。。。。这也成为了她不肯重生的原因。只因为是爱过,而不是一直爱着。
他错过了,她也错过了。流年一去不复返,我们也只能辉煌哀伤。
上官珏(念JUE,不念玉。)他一直是一个生活的无欲无虑的大男孩,在很久以前也爱着自己的弟弟。或许到现在也爱着,可是事事太过颠覆,有时候也身不由己。他从未真正的想过一定要以杀死上官黯来保留自己,其实他一直在给弟弟机会,就连到最后他都给了机会。只是想证明他没有那么恨,他永远都是他的哥哥。血浓于水,亲情不可湮灭。
赵挽月,聪明的女人。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但是我不得不苛责她的太过现实让她失去了很多原本应该有的东西。就想总再忙碌的生活中追逐物质的我们,也不知道错过了多少沿途的风景。有些东西不必太过执着,能放就放,这是我个人一直的观点。
生命太过潦草,生活太过残酷,我们挣扎着活着不知道是对是错。
到最后,我也不得不说,这本书呃呃呃。。。。。。都不知道说了这么久说了些什么。
反正,算是我对我自己的一个礼物。
正文
七十五章 回眸,再见
'更新时间' 2011…05…30 15:13:00 '字数' 3164
1
绿树红花,小桥流水。
张茚偏着小脑袋抵在窗沿上,虽然眼睛是看着窗子外面的景色,余光却一直注视着拿着那只发簪一直发愣的赵弑。
心中怄气。
手指越捏越捏,连她自己都听到骨节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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