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傻后(青石小巷)》第111章


分布四周。通衢宽广,街巷整齐,气势雄伟,商业繁华。
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市列珠玑,户盈罗绮,这隆冬的时节,却半分都不显得萧条,反倒是人声鼎沸,街市热闹。
“不管你来自何方,这里,将会是你最后的归宿!”
男人从车上下来,站直了身子,长身玉立,潇洒倜傥,常笑笑才发现,他的个头,比江少原起码还要高上三公分。年近不惑,脸上的成熟线条,在他眉眼弯弯轻笑的时候,更加的迷人。
这样的男人很养眼,让常笑笑想到了她很迷恋的一个男星——梁朝伟,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微微有些弯,眼神很深邃永远看不到低。
不过,毕竟他不是梁朝伟,而她也不是刘嘉玲,她是他的俘虏,他以后会是她的老板,说的难听点——主子。
“如果你善待我,我会考虑留下!”
这里既然是三不管地区,那也应该是一个很好的隐居之地,天下之大她本就无处可去,现在有个安身之地何乐而不为。
第二四二章
本来是以为自己会像那些被拐卖到地下赌场的女大学一样受到非人的折磨,但是现在看来,这地方似乎不错,至少只是俗艳而已,并没有乌烟瘴气。
而且这个男人也对她产生了兴趣,想来不会逼她做什么下作的勾当。
提步就要进屋,但是忽然她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提着粗布衣裙,朝着前头跑去。
几个壮汉纷纷跳下马堵截她,以为她要逃跑,却见她跑到驮着老婆婆的马匹前,停下了脚步,回头看向东少:“送她去就医,她于我有恩,然后把她送去京城。”
“你命令我?”东少挑眉看着她,并没有生气,甚至带着几分欣赏。
这个做豆腐的女人,似乎很喜欢命令人。
“你可以当是请求!”话虽这么说,她的语气却是不卑不亢。
“可是我没有这么善良,怎么办?”男人靠近她,步子都是优雅的。
“那你要怎么才能善良?”常笑笑也挑眼看他,嘴角勾着一抹冷笑。
“一个吻,如何?”
“两个要吗?”她冷笑,却踮起脚尖,无奈他各自太高,她只能亲到他下巴。
当那温热的唇畔触及到自己冰凉的下巴的时候,他的身子僵了一下,没想到这个女人居然会真的亲,他本以为,以他对她浅薄的了解,她不该是这么好征服的女人,没想到,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老婆婆,就可以逼她就范。
她的人,看上去绝非善类,可是她的心,为何可以为一个陌生的老婆婆无私的付出?
“可以了吗?”依然是冷笑。
她的红唇,娇艳欲滴,实在不适合这样的笑容,她该笑的甜甜美美的,然后娇柔的扑到他怀里嬉闹撒娇。
“你喊我声东少哥,我就依你!”他想实践下,这红唇轻涂那亲昵暧昧的称呼,该是个什么美好的光景。
只可惜让他失望了,东少哥常笑笑是喊了,不过喊的和她的冷笑一样,没有半点温度。
东少怔了下,随后却哑然失笑,不知道是笑她的不知好歹,还是笑自己的浮想联翩。
“好了,按着她说的去做,女人,以后就叫我哥哥吧!还有,你叫什么名字?”
“月季!”
“嗯?”以为他让自己笑一个,他有些纳闷。
却听她重复一声:“我叫月季,比不要女人女人的叫我,让我恶心,你可以叫我月季,你要是不愿意,青菜萝卜白菜土豆,随便你叫。”
皇后常笑笑出逃的消息,就算再怎么封锁也会传到这里,常笑笑不想自找麻烦,再者用月季的名字,也当对月季的一种缅怀和思念。
“月季,不错!”男人大掌一揽,勾住她的腰肢,她只是轻轻的挣扎了一下,他便松开了大手。
果然他的强取豪夺,和凰子夜是有区别的。
如果说一个是莽撞的毛头小子,一个就像是俊雅的绅士。
常笑笑感受着腰间的空落,有些晃神,随后,猛还神,差点要伸手打自己一个巴掌。
他妈的,怎么又想他!
红花楼,艳俗的打扮一如这艳俗的名字。
和所有电视里放的青楼一样,一进门楼,便是一个偌大的厅堂,摆放着十几套桌椅,中央有个大台子,向来是用来歌舞表演助兴的,往上是一道笔直的楼梯,楼梯正对着的房间敞开着房门,依稀可见一个丫鬟打扮的女人托着一堆东西从房间出来,见到东少,忙恭谨的给他请安:“东少好。”
“继续收拾吧!”薄唇轻启,这样如同夜色一样慵懒却高贵的男人,配这个庸俗的红花楼,还真有些格格不入。
他应该夹一支雪茄,在全套欧式家具的房间里,对着落地镜斜着身子坐着,一只手插在西裤兜里,另一只手把雪茄送到唇边,眉头稍微有些蹙着,眼角要带上一分落寞的笑意,倾吐烟圈。
常笑笑给他配了个现代的她认为最适合他的画面,自己觉得好玩起来,难得她还有这样的童心,居然抿着唇轻笑了出声:“呵!”
“在笑我?”男人转头,看向她。
“是!”她供认不讳,“你不觉得你当老鸨太可惜了吗?你应该去当小倌!”
男人好看的眉头,微蹙了一下:“老鸨?小倌?看来你对我们这一行很懂啊!”
“略通而已!”常笑笑也不谦虚。
和他说话,其实可以很轻松,那种所谓的奇怪的默契,又开始盘旋在两人身上。
“我像老鸨?”他指指自己?
“其实不像,像嫖客!”常笑笑没轻没重的回话,让边上的人都倒抽了一口冷气,抬眼悄悄的去看东少,又松了口气,东少居然没有动气。
“确实,我是嫖客,你现在是红花楼的人了,我能享用你吗?月季姑娘?”
大手调戏的朝她伸来,勾住她的下巴,当目光落在那娇艳的红唇上的时候,他勾了邪俊的笑容,俯下唇来。
这一吻不是躲不过,只是她忽然不想躲,她想知道,除了凰子夜之外,她会不会抗拒别人的吻。
她想验证,凰子夜有没有给她打疫苗,一种凰子夜专属的疫苗,打了这种疫苗后,对所有男人的亲昵都产生了抗体。
事实证明,没有,东少的吻很浅,只是触了下她的唇,感觉到她心不在焉,他就移开了,有些无趣:“不专心。”
“嗯,有心事!”她很奇怪,自己为何会这么坦诚。
“说来听听!”
“不想说!心事自然是藏在心里的,说出来就没意思了。”
尤其是有些要遗忘的东西,每多重复一遍,便是变相的记忆一边,不断的记忆,如何能遗忘。大
第二四三章
对凰子夜,不爱,那是假的,可能在她服食蒙汗药昏昏沉沉的时候的那个温柔的偷吻开始,她便有些沦陷了,也可能是在他温柔的抱着她安慰她月季会没事的那刻起动了心弦,也或许是那个粗暴的夜被夺了身子的那刻落了处女心结,总之,爱便是爱了,她是个坦荡荡的人,坦荡到可以欺骗任何人,却不会欺骗自己的心。
可是爱了又如何,有人说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可是忘记一个人需要一辈子。
她不知道自己用了几秒爱上的凰子夜,那可能是个无比漫长的过程。
她曾是那么的讨厌他,讨厌他的强取豪夺,讨厌他的三宫六院,讨厌他在自己床上和别的女人欢爱还把自己当作傻子,讨厌他沉迷酒色奏折堆满成山,那样的她,她厌恶到了极点,甚至连他靠近都能让她恶心到想吐。
可是当发现其实他还可以是另一个他,沉着干练,忍耐孤寂,为朋友为兄弟两肋插刀,她开始愿意他靠近,愿意靠近他,甚至开始想念他。
这个过程,用了几个月?她不记得了。
她也不确定,再要用几个月,她才能彻彻底底的忘掉他,忘掉那座金丝牢笼,但是如果她存心想要忘却,那么,她不会有半分留恋。
有人说,忘掉一份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始一段新恋情,眼前这个东少,虽然年长了点,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人,虽然女人看上去不会少,但是如果只是作为情人,或许他是够格的。
这个她并不排斥的吻,是不是在告诉她,她可以试着,去尝试凰子夜以外的男人。
“怎么又发呆?还在想心事?你似乎很喜欢发呆!”
男人松开捏着她下巴的大掌,虽然还想索取她更多,但是她显然心不在焉,他要她从身到心,都配合他。
“嗯,是!”她大方承认。
她某些时候言简意赅却大方利落的回答,让他欣赏。
她很特别,并不在容颜美到不可方物,更特别的是某种隐隐透出的气质,他知道她不是真的卖豆腐的,她也不可能是一般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官家小姐,他不想去追究她是谁,只知道,她迟早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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