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迷心窍_卡宴》第5章


少能看到一两个同路的人。
温劭打算走到县里再去车站坐车,低头看了一眼手表,时间虽早,但还是刻意放快了脚程。
不远处的边道上停了一辆车,温劭看了一眼,走近了才看到是路虎。
这么偏远的小镇,能看到一辆不错的吉普,温劭注意了它的车牌,是云A。
温劭背着包走过去,车盖前却忽然探出一个头来看向他。
男人嘴里痞气地咬着一支烟也不点燃,脸色有些黑,“嘿,知道附近哪里有修车厂吗?”
温劭疑惑了一秒才确定他是问自己,想了一会儿才道,“这附近好像还真没有,只有到县里。”
男人小声啧了一声,才道,“远不远?”
温劭计算了下时间道,“走过去也就三个多小时。”
男人皱眉,英俊的面容尽是不耐的样子,温劭看他的穿着就知道他不是这里的人,更何况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便问着,“一个人来旅游?”
他点了个头,从兜里抛了一支烟给温劭,微笑着道,“你呢?”
温劭发现这个男人笑起来很好看,有一种明艳的生动,却并不觉得突兀。
“是啊,徒步呢。”温劭答着他。
男人想了一会儿才看着他道,“要不,我跟你一块儿走过去得了。”
温劭低头看了一眼他脚下千把块的懒人鞋,嘴角勾了一下,道,“行啊。”
他以为他只是说笑,却不想他把车里的包拿出来,锁了车,温劭这才意识到他是说真的。
温劭其实不算自来熟,性格也不算开朗,也许出生高干的缘故,骨子里总带了那么一点傲气,锦官说他那是狗眼看人低,除了从小一个大院里长大的狐朋狗友,即使到了部队里温劭都没那么合群,他那性格,他自己知道,要不是出生军旅,还不知会得罪多少人。
但眼前的情况却是个意外,他没想到身边这个男人不过才初次见面的交情就能和他一起徒步,两人甚至连对方姓甚名谁都不知道,温劭莫名地,觉得有些好笑,因为他发现那个人也不是很多话,就像两人并肩走了快半个小时的路,也没有一句的交谈。
但,还好,并不尴尬,温劭觉得。
第五章
他想自己至少得知道对方的名字,转头问他时对方显然愣了一下,才想起自己确实没告诉他名字,“陈烨,耳朵陈,玄烨的烨。”
温劭皱了一下眉,问着,“玄烨,谁啊?”
陈烨没想到这个人看着挺有内涵却连玄烨都不知道,笑了一下才道,“没看过《康熙王朝》啊?”
温劭这才想到是谁,只得尴尬一笑,道,“温劭。”
两人算是相互介绍了彼此,陈烨告诉他自己是自驾游,听说这边风景不错才有了开车过来这边看看的想法,没想到却半路抛锚,真是不走运,陈烨无奈地皱眉。
快要到县里,陈烨打了个电话不知让谁去给他取车,温劭知道这里的环境挺乱,陈烨那车有那么显眼,说不准有人砸了玻璃偷窃,本想等他挂了电话提醒他一声,但一想又觉得没必要,看他的穿着谈吐,就知道这个人不会在意一辆半新的路虎。
到了县里温劭说要去车站,两人便告别,陈烨不知为何忽然说了句,你这人挺有意思的,温劭还没反应过来,陈烨已经背对着他挥手说再见了。
结果温劭到了车站才被告知,县里一天只发一班车,而他刚刚错过了时间,没办法,他只得先去找宾馆对付一夜。
温敬以前在信中和他提起过这个小县城,这里算是半个旅游景点,往来的人买的最多还是玉石,地方虽小,但却是产玉的宝地。
温劭在成都军区待的时间不算短,所以即使是北方人还是会讲一口流利的当地方言,他自小便有这个天赋,在语言方面,虽然是从前从未接触过的语言,但只要听上一个月,再开口时已经和地方人没多大差别,重光以前就打趣过他,说以后退休了还可以去大学里挂个闲职教语言学。
所以温劭开口问当地人哪里的住宿不错时那些人还特别热情地给他指了方向,温劭想着路程倒是不远,他其实挺喜欢走路,在部队丛林野训时经常走上三天三夜也不觉得什么。
等他走到当地人口中最好的宾馆已经是晚饭时间,温劭进门要了一个房间,刚要问服务员附近哪里有好吃的就看到从楼上走下来的陈烨,懒懒地咬着一支烟,要出门的样子。
看到他陈烨顿了一秒,笑了,“哟,又遇见了。”
温劭没想到还会遇到他,但开口还是道,“要出去?”
“嗯,吃饭呢,”陈烨看他风尘仆仆却毫无倦意的样子,一只手拿开烟,道,“要不要一起?”
温劭点头,“行。”
陈烨挑的地方离宾馆不太远,一家不大的饭店,味道怎么样温劭不知道,但看起来就很干净,其实刚才走过几家都看着人很多的样子,但温劭打量了陈烨一眼,他知道,这个人定是好日子过多了,有些洁癖。
陈烨去点菜,问他有没有什么不吃的,温劭历来不挑食,摇头说没有,等菜端上来了他才发现眼前这个人有多挑食,姜不吃,蒜不碰,真是少爷脾性。
吃好饭回到房间,温劭看到陈烨刷开了对面的房门,陈烨也挑眉地朝他一笑。
还真是缘分,温劭想,要是个女的,他真怀疑是千里姻缘一线牵了。
洗了澡躺在床上看电视,那么多年的军营生活,温劭对住宿环境变得不是很挑剔,在他看来只要有个木板就能睡觉,更何况本就在这样的小城里,他没得挑。
三天两夜的时间,温劭走遍了温敬曾经工作过的地方,他其实很不确定自己内心深处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用这样的方式去和温敬告别,可他觉得如若换做是他,如若死的那个人是他自己,温敬一定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向他告别。
温敬大他七岁,从小他就在他的照顾下长大,温盛岚忙着军队里的事,更何况他认为男孩子就是要放手去养,所以从小两个儿子就不是很关注。
一直都是温敬在照顾他。
小时候温劭身子弱,经常吹一点风就生病,温敬每次出门都会把他裹得严严实实的,以至于每到冬天温劭穿得只露两眼睛,像个棉花糖。
大院里的孩子都挺闹腾,其中就属重光最突出,走到哪里都看到他身后狐朋狗友的,从小就知道拉帮结派。
温劭开始其实挺看不上重光的,他因为身体不好经常都被温敬强迫待在家里,所以和大院里这些高干不是很熟,每每出门遇到重光,温劭都会避着走。
不是他怕,而是他觉得讨厌,重光从小就让温劭讨厌。
以至于很多年后温劭和重光是怎样发展成过命的交情的,温劭想到就觉得好笑,因为小时候他确实没少挨重光欺负,冬天穿个大棉袄走在路上,重光总是会冲上去对准他的脑门拍下去,然后看着温劭瞪着眼哈哈大笑。
直到有一次,温敬刁着一支烟在放学路上等了重光,他性格历来就野,又比重光年长,所以三个重光都不是他对手。
重光后来回忆说,“你哥太恐怖了,我他妈当时被他揍得连我亲爹都不认识……”
现在回忆过去,温劭都觉得会是很温暖的回忆,那个时候温敬待他如兄更如父,后来他的身体渐渐好起来,温劭觉得自己的性格也越来越像温敬,如若说他们两人哪里的不同,就是温劭没温敬那么孤臣孽子,他骨子里总存了一份骄傲,可温敬却不同,他来春城做缉毒警察时,除了温劭,他谁也没告诉,背着包就踏上了火车。
是真的不留恋。
电视里还播着娱乐新闻,温劭的思绪却早已经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一阵紧促的敲门声把温劭拉了回来。
温劭第一反应就是,这么晚,会是谁?
耐着性子走过去打开房门,温劭连衣服都懒得穿,他最恨休息时候被人打扰。
拉开房门,却没想到对方竟也没穿衣服,再一看,连皮带都懒得系,Jil Sander的西裤松松垮垮地挂在腰上,腹肌上的纹身性感得要命。
“怎么,这是要献身的节奏?”温劭吹了声口哨看向陈烨,一脸坏笑的样子。
陈烨却没那么好脸色,没注意到他的调侃只顾说着,“洗到一半停水了,借你浴室用用行吧?”
温劭浅笑着点头,“行,怎么不行。”
浴室里是哗啦啦地放水声,温劭躺回床上,心思却怎么也收不到屏幕上,只是盯着浴室的门,也不知想些什么。
直到陈烨出来,温劭才不动身色地收回目光。
偏头擦着未干的发水,陈烨脸上还有氤氲的雾气,他朝着温劭嘴角一勾,笑道,“谢了。”
温劭摆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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