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梦之森》第80章


沿着这个大型运输站的外围。绕了差不多大半圈,毕维斯的眼睛才终于亮了亮,一大队奇装异服的男女,大概有五六十人,使用着毕维斯从未见过的前卫乐器,嬉笑怒骂间唱着一些节奏快至凌乱的歌曲。
如果说毕维斯所谓的原创音乐为雪月夜领域里带来了流行,那么这些年轻人大概扛起的就是名为前卫、激进的大旗,毕维斯抚了抚自己的下巴,心想自己有幸见证了异世界摇滚音乐的萌芽状态。
这群叛经离异的家伙丝毫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自得其乐的大呼大叫,音乐大起大落,声音里充满了对毕维斯这个新生偶像的不敬,有些路人会驻足观看,但更多是快速离开这个小区域。
不过毕维斯丝毫也不在乎他们对自己的辱骂,面具后的他正笑眯眯,看着他们领队手中那张团体套票。
仅仅观察了一会,毕维斯已经得出初步结论:一群有钱人的子女,处于叛逆期,因为一个名为毕维斯的外来人横空出世,大红大紫,极度激励或者说刺激了他们,他们也决心走出自己的音乐道路,现在毕维斯来到了玫瑰之城,这群人为了迫不及待的说明自己对这个外来人的厌恶,马上整个音乐团队暂离玫瑰之城,对于此,他们言语间还充满了自豪之情。
这样代表新思潮的音乐团体,最近在雪月夜领域里,也不知冒出了多少。
不过毕维斯走近他们时,面具后的笑容是更为灿烂了,一群热爱音乐要走出自己道路的有钱人,一群尚未经历世情的年轻人,多好骗啊,这趟顺风车,我是搭定了!
十分钟后。
毕维斯已经是毫无芥蒂的融入这个新团体,他的面具已经摘下。脸上画满了比他们还要夸张的颜彩,已经完全看不出他原本的容貌了,他以更刻薄的语言辱骂着毕维斯这个外来人,辱骂着那些完全听不懂他在唱什么的庸俗音乐,他嬉笑怒骂,迅速赢得了这个团队的共鸣。
尤其,毕维斯为了争到一个入站的席位,还将周杰伦的双节棍和忍者改编了一次,他可不敢使用前生的怪语言了,免得露出什么破绽。自己填词的话,词和音乐配搭得一塌糊涂,不过有什么关系呢,调子出来了,冲击力出来了,同样是叛经离异的味道出来了,他马上得到了这个。团队几个领导人的赞赏,得到这样的评价:哥们,你虽然唱得很垃圾,但未尝不是一种新的音乐,你蹙脚的乐感在莽撞中为我们多找到了一条前进的道路。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这么好蒙骗的,一个叫菲娅的前卫少女就疑惑的盯着毕维斯,说觉得他有点面熟,吓得毕维斯一找到机会,马上又闪入他们那个临时更衣帐篷里,往脸上多补充上一些乱七八糟的颜料。
运输站的入口处,警卫力量开始增加,看来在花蕾区暂时一无所获,一部分力量开始抽调往这个拥有运输站的邻近区域了。
这时,领队的一挥手,冲毕维斯他们示意:“出发了,朋友们。音乐女神正为我们指出新的音乐道路。”
毕维斯张牙舞爪,配合着大伙的群魔乱舞,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往入站的方向走去,看着警卫们如临大敌的目光。毕维斯不禁也有点紧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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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空中危机
平卜,毕维斯多虑了。保卫厅的军装早只熟悉众群…清陛,奥格塔维亚家的少爷,纳迪思的孙女,杰德特的小儿子,全是名流贵族有钱人的子女,这不知所谓的音乐团队已经在玫瑰之城闹一眸子了,乌烟疼气,现在很好,他们要去别的地方祸害别人,好事一件!
毕维斯这张彩色近妖异的脸虽然有点陌生,但看着有点像维德妮的独生子,也有点像塔罗希尔的干儿子,管他呢,反正这群小魔怪从不和下层人交往,肯定是哪个新加入他们的傻瓜,嘿,这群该死的有钱贵族,当这群魔乱舞的队伍从保卫厅的警官身边走过时,警官们是这么想的。
当跟随着众人,无惊无险的进入到这巨型千里鹫的旅行厢,毕维斯的笑容更为灿烂,不过他很理智的开始保持低调,领队的奥格塔维亚少爷要求他再拿些新音乐出来,他也婉拒了,他可不想刚逃离狼群,又入虎口。
毕维斯还是第一次乘坐如此巨大的旅行厢,多少有点像前生的波音7系列的空中巨无霸,旅行厢足有三层,每层可容纳超过两百多人,设置有独立的酒吧和餐厅,这头要两个御者同时驾驻的巨型千里鹫,在雪月夜里也有空中小镇的美称。
毕维斯倚在三层一个小角落的窗边,看着玫瑰之城渐渐远去,慢慢被浓雾掩盖,听着耳边临时伙伴们的仍呱噪不已的喧闹声,他内心却渐渐沉静下来,他忽然很莫名的想起一句古老的该语:我,随风而生,随风而去,也随风而速。
正当他处于某种恬静得有点无厘头的意境当中,先前那个前卫女孩偷偷坐到他身边,凑近他压低声音道:“嘿,伙计,我觉得我知道你是谁了!”
毕维斯心中一凛,看着面前这张精致的小脸。他已经开始思量用什么样的姿势将她无声无息的击倒。
前卫少女却马上举手道:“喂,喂,别紧张!不就是逃婚嘛,用得着这么杀气腾腾吗?我说维德妮女士也太专制了,她就你这么一个儿子,竟然强迫你娶拉格家的胖妞,唉,你好可怜,换作我是你,我也得逃,嘿,刚才你的眼神真落寞呀”
毕维斯准备抬起来的手放下了,事实上,他的眼神更落寞了,漫长的旅途中,有什么比这更无聊的吗?被人认错了,还不得否认,还得聆听一个无知少女喋喋不休的疯话。
“喂,你不想提那事吗?那我们说点别的我觉得你眼睛挺好看的,那颜料遮盖不了嗯,你的声音也不错”少女似乎对毕维斯这个,“逃婚者”很感兴趣。
毕维斯打了个,呵欠,他觉得有点困了。
“怎办办呢,看着看着你,忽然觉得对你有点感觉了,不如你去洗手间洗掉颜料,让我看看你的素容吧。”
“如果我洗掉颜料,那你会尖叫的!”毕维斯终于说了句大实话,然后直接合上眼睛,努力去触摸睡魔递出的友善之手。
“啊哈,真的吗?对了,我说我对你有感觉,你尚未回应我呢。你最好不要说出令人难堪的答案哦,当然你也得真诚。”少女对毕维斯的兴趣似乎是越来越大了。
“我觉得我自你出生以前就爱上你了。”毕维斯依然闭眼,含糊的呢喃。
“哇塞,真的吗?好浪漫啊,你这话说得很有味道呢,还有,一个,逃婚者和一个青春美少女一见钟情,说不定雪月夜未来百年都将歌颂我们的回肠荡气”
少女无法再得到毕维斯回应了,因为,他终于触碰到睡魔的指尖,沉沉入睡。
隆隆的急促脚步声让毕维斯从熟睡中猛地惊醒过来,十几个魁梧的大汉,手执闪着寒光的兵刃,脸上写着“我是坏人”的表情,足以让这群贵族音乐青年纷纷从前卫的音乐境界中脱离出来。
像毕维斯这般睡过去的,也茫茫然睁开双眼,茫茫然看着这群不速之客,毕维斯见这群彪悍大汉目光自自己脸上一掠而过时,竟稍作逗留,还上前拨开他的刘海,用那张粗糙的手狠狠搓了几下他的额头,将那些颜色搓掉,毕维斯觉得自己的心跳频率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所幸,那人对同伴道:“这个有点像,但不是,那块胎记是抹不掉的。”
看着这些悍人离开自己身边,毕维斯心中才稍稍一松,他轻轻推醒正毫不客气在自己怀内熟睡的前卫少女,低声道:“快醒醒,有人劫机!”
“劫机?”少女揉着惺怪的睡眼,没能领悟毕维斯的新鲜词汇。
旅行厢前面一个抹着粉红颜料图案的女子“哇”的一声尖叫,打破了这阵短暂的异样沉默,因为其中一个大汉走过的时候,手中的刀锋实在离她的脸庞太近了。
惊叫往往是一个连续性动词,在危险或者刺激的环境下,只要有人带头叫,立即就会有大量的声音破出沉默,一同锐鸣。
此起彼伏的惊吓声中,其中一名大汉很是不耐,“嘭”一脚就狠狠踹在带头叫嚷的小妞肚皮上,踹得对方倒飞老远,直撞上旅行厢横壁撞出一个四痕才止住,全场立即嘎然无声,趁着第二轮尖叫尚未响起,那大汉冷然道:“叫个屁,我都还没说要劫色呢!谁再叫我就朵烂谁的脸!”
强控住的叫声马上换成了抽咽声,平常高高在上的贵族少爷小姐们,何曾见过这种说动手就动手的悍人,人家脸上仿佛可以活过来的刀疤配合杀气腾腾的神态,没有人敢站出来对抗一下,能扶坐起那位被踹得晕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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