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情敌相爱的日子》第11章


“他哪儿也不去,就在这儿。”叶歧路说。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动手了233333
动完手还要在一起睡23333
以前跟现在不一样,八十年代的时候,进一趟局子基本上就是小半条命,那时候是“真枪实弹”的打人=。=
所以大家才那么怕被抓……
歧路男友力max!!!!
第10章 
一间幽闭的房间——四面八方都被光洁的镜子包裹的严严实实,就连房门的背后也是一片可以和整座房间天丨衣无缝契合的镜子。
四个角落里高瓦数刺眼的白炽灯还在勤奋地工作着。
镜子互相映射着,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密密麻麻的窒息和晕眩感扑面而来,拉锯般不停地切割着神经。
突然,白炽灯熄灭,铺天盖地的黑暗和空气中徒留一点热度。
仿佛天地也被按下了暂停键。
万物都无声屏息。
紧接着,纷至沓来的掌声撕裂了这个空间。
伴随着掌声的还有那种独属于迪斯科舞厅的光线。
不知何时白炽灯已经变成了“红绿灯”——五颜六色的光线在镜子之间穿梭折射,最后在房间的中央合为一道七色的彩虹。
接替掌声的是吉他声,一个强有力的五和弦像烈酒被一干而尽——
从七色彩虹中慢慢走出的是,那个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男人——他背着一把红白交错的电吉他,用从他指尖泄出的音符绘出了五彩缤纷的摇滚世界。
一片鲜红的花瓣从天而降。
像按开了开关一样,二片、三片、四片、五片……无数片的花瓣在镜子的映照中旋转着漫天掩地。
一个穿着圣洁的白裙子的女生在花瓣雨中从虚化一点一点地变为实体。
那是他心中的“第一佳人”——电影中各种各样的美女都不能与之抗衡的存在。
她垂眸浅笑,轻轻舞蹈起来。
烈酒中注入了清泉——
相辅相成的化学反应过后,更加美妙可口。
弹吉他的男生和跳舞的女生。
他们是那么的般配。
那么的……
耐人寻味。
场景突然转换——在他的神经还被切割着的时候。
房间中央的男生慢慢地变了一张脸。
旁边的女生将笑眼弯成了月牙。
等到那个弹吉他的男生的面容浮出水面的时候,一道晴天霹雳毫无征兆地劈碎了他五花八门的梦境——
叶歧路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心脏还在剧烈地跳动。
他不是见鬼了,却比见鬼更可怕。
最后那个男生的脸分明就是他自己的!
那个弹吉他的男生,从易云舒变成了叶歧路?
而旁边的左珊,竟没有一丝一毫的意外之感?
他慢慢伸出双手,那种按弦和拨弦的触感如此真实,真实到让他恍惚之中分不清梦境和现实的差别。
不过,他还是被身旁传来的细碎的声音拉扯回了现实。
叶歧路侧过脸,在清冷黯淡的月光之下,有个人靠着墙边坐在那不知道在干什么。
他抬起胳膊按开了灯。
然后他就彻彻底底地被石化了。
易云舒嘴巴里塞得鼓鼓的,手中还拿着吃了一半的白馒头,此时此刻正直勾勾地盯着叶歧路——显然他也被这场突如其来的照面吓到了。
两个人在大床的两边儿相互遥望着,过了几分钟,叶歧路先开口打破安静——
“你干什么呢?”
易云舒这才反应过来,快速地将口中的东西嚼吧嚼吧咽了,就像第一次见面时,他举起手中的黑桃K亮给给叶歧路,一模一样的动作,只不过这次从一张逼格十足的黑桃K变成了半个啃得稀烂的白馒头。
他一脸明知故问的神情,“看不出来吗?我饿了,在吃馒头。”
叶歧路:“…………”
易云舒看了叶歧路一眼,又啃了一口馒头,“拿了你家两个馒头,我可不是吃白食的,一个算一角钱,明天就给你。”
“……”叶歧路“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亏得对方在他的梦中,站在七色彩虹中傲世凌人光鲜亮丽,可现实中却蹲在黑乎乎的床角偷偷吃馒头。
易云舒咬牙切齿:“你丫笑什么?合着我这儿跟您丫逗闷子呐?”
“打住吧,”叶歧路依然笑着,“您都这样儿了还拔谱儿呢?”
易云舒不说话了。
“几点了?”叶歧路问完就自己往门上面挂着的时钟看了过去,“两点半啦?”
易云舒叹了口气,“我晚时儿就没吃饭,下午搬运器材,后台排练,然后就上台了,后面的事儿你都知道了,一直没捞到一口吃的,饿死我了。”
“家里还有榨菜呢,你怎么不拿点啊,光吃馒头这么死心眼儿呢?”叶歧路从床角拿起他的棉衣棉裤穿了起来,“我去做一点吧,正好我也有点饿,晚上的面就吃了不到一半。”
易云舒大吃一惊,“你还会做饭呢?”
叶歧路耸了耸肩,“很抱歉,让您失望了,并不会做。”
“……”易云舒想了想,也披上了棉衣跟着叶歧路去了厨房。
事实证明,叶歧路确实不会做饭,他会做的只有三样:蛋炒饭、饭炒蛋、蛋炒蛋。
家里没有现成的白米饭,要是先煮米饭就太麻烦了,于是叶歧路选择了自己拿手的“蛋炒蛋”。
他在碗里打了五个鸡蛋,热了热锅,倒点豆油就开始炒。
易云舒看叶歧路挥铲的生硬样子,就知道对方确实没撒谎……这水平一看就是几百年不下厨的人。
等到蛋炒蛋出锅之后,叶歧路懒得再支饭桌,两个人就站在灶台边儿,一口炒鸡蛋一口馒头,吃了起来。
易云舒觉得味道还是不错的——虽然说地球人的炒鸡蛋都是同一个鸡蛋味……
叶歧路边吃边问易云舒:“晚上唱的那曲,相当内涵,是你自己写的吗?”
易云舒反问道:“原来在你看来我那么大拿呢?”
“我也不知道。”叶歧路。
“当然不是啊,”易云舒夹了一口炒鸡蛋,“那是美国迷幻摇滚乐队The Doors的名曲《The end》,我最喜欢的乐队,没有之一。”
叶歧路想了想,“门?门乐队?”
“随便翻译吧,我们都叫大门乐队。”易云舒继续说,“这个乐队在我们这儿没什么名儿,平时大家还是听港台和日本的比较多,主要因为歌曲的来源渠道多。大门的那盘带子我可是费尽千辛万苦才刻录的,目测是北京头一份儿。”
叶歧路眨了眨眼,又问:“那你玩音乐多久了啊?”
易云舒没有说出具体的数字,只是泛泛回答:“几年。”
既然对方不想说,叶歧路也不会死缠烂打追着问。
两个人将最后一点鸡蛋也吃光了,跑回床上闭了灯继续睡觉。
他们之后几乎没与对方讲话。
叶家的床很大,一人占着一个边儿,谁也不搭理谁,自己睡自己的觉。
早晨叶歧路是被一阵敲门声,外带一声声的“歧路哥”给吵醒的。
叶歧路趴到窗户边朝着外面喊道:“等一下啊!”
易云舒不满地哼唧了几声,显然也被吵醒了。
叶歧路穿好衣服,用最快的速度刷牙洗脸完毕,打开了大门——
浓眉大眼,一身凛然。
正是傅传心。
“歧路哥,”他将手中抱着的东西递给叶歧路,“我是来给你送桃子的。”
叶歧路提起那袋子一看,还真是粉红的桃子,“这大冬天的,你哪儿弄的桃子啊?”
“我爸爸有个铁瓷儿刚从南方回来,他带回来的,”傅传心笑道,“早晨我吃了一个,倍儿甜!所以给你家送几个。”
“哦,谢啦~”叶歧路刚说完,就从身边飘过去一个人。
傅传心直接傻眼了——他的视线追着那人而去,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人端着一杯水,站在院子角落里慢悠悠地漱口——再随着那人折回来。
“你是……”傅传心高高扬起眉,“你是易云舒?”
不止易云舒,连叶歧路都一惊,“你认识他?”
“当然啊!”傅传心激动地手舞足蹈,“歧路哥,你不是知道我喜欢摇滚吗?易云舒啊,他在圈儿里老有名了!你是怎么跟他套上瓷儿的?”
叶歧路“切”了一声,微带不屑地笑着说,“谁跟他套瓷儿了?”说完他忽然想到一件事,就拉住傅传心的胳膊往屋里拽了一下,低声问:“传心,我问你个事儿,早晨你从路口过来的时候,看到雷子了吗?”
傅传心小心翼翼地点了下头,也沉声说:“我不知道今儿是怎么了,一大早儿路口那边儿就好几个,在豆汁儿店门口跟何叔叔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