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情敌相爱的日子》第91章


最开始的一段时间他整个人都濒临荒废。
乐队的活动全线暂停——他的脑海中除了叶歧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占据一席之地; 摇滚和乐队当然也不行!
那些个日日夜夜,他睁开眼睛是叶歧路,闭上眼睛是叶歧路。
耳边回荡的都是他叫“云舒”的声音; 时不时还穿插着当他离开叶家之时; 叶歧路叫的那声“师父”。
对; 他是他的师父。
当年在二十六中隐姓埋名教他吉他的就是他。
不止一次他都在想; 要不回去找他吧!
看在他是师父的面子上,对方应该不会将他扫地出门……
可是,接下来呢?
易云舒想不出来。
求他不要和他绝交?
求他接受他?
求他爱他?
…………
叶歧路是什么样儿的人; 易云舒看的很通透。
如果他真的那样儿做了,才是真正地一刀斩断了他们之间的所有可能。
到最后,连“师父”剩下的那点儿地位和念想都会消失殆尽。
他只能选择隐忍着,先用他的方式默默地爱护着、守护着叶歧路,再慢慢寻找可以靠近对方,慢慢修复关系的机会。
无论如何,他是绝对不会放弃的!
他就像童话中的王子痴心地守候着他的睡美人公主,等待对方给他一个机会——
吻醒对方的机会。
每日每夜的想着他。
永永远远的爱着他——
然后毫无预兆的,他梦寐以求的东西竟然实现了?!
叶歧路就在他的身后……
他们如此的亲密无间……
他和他的距离为0!!!
易云舒:~(///w///)~
老师说的果然没错,有志者事竟成!
叶歧路当然不知道躺在他怀中安安静静、一动不动的易云舒那曲曲折折的心理活动,他几乎是一沾枕头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晨,叶歧路依然是被生物钟叫醒的。
宿舍里已经铺满了晨光,看来昨日的大雨已经停歇了。
叶歧路想伸展一下手臂都稍微有些费劲儿……
铁一般的事实告诉他,两个二十来岁的大男人挤这样儿一个小床是违背科学原理的……
肌肉太过于紧绷了!
估计易云舒也好不到哪里去……
叶歧路用手肘稍微撑起一点儿上身——易云舒的整张脸都贴在了叶歧路的手臂上,叶歧路轻轻地扒了对方一下。
只是这一下,叶歧路的眉头瞬间皱到了一起!
他用手背贴了下易云舒的额头,滚烫滚烫的!
叶歧路看着半昏半迷的易云舒,眉头皱得更紧了。
果然他就不应该觉得一杯普普通通的板蓝根能抵制住淋了整整一天大雨对身体的损伤。
三个室友们尚在沉睡。
叶歧路不好打扰他们,就轻手轻脚地穿好衣服,先找来了体温计,确定烧到了多少度才好做接下来的措施——
究竟要不要送医院什么的…
将体温计做了简单的消毒后,叶歧路坐回床上,甩了甩体温计,然后按到了易云舒的唇瓣儿上,撬开了对方的嘴唇,却怎么都撬不开禁闭的齿间。
叶歧路用压至最低的声音呢喃道:“张嘴。”
易云舒用鼻子难受地喘着气,就是不张嘴。
“…………”叶歧路看了易云舒好几秒,将自己的嘴唇贴到更近了——大概就差那么一厘米就直接亲到易云舒的耳朵了——他的声音放得更轻柔,“来,云舒,乖,张嘴——”
易云舒似乎还有点儿意识,身体微微一激灵,听话地慢慢张开了嘴巴。
叶歧路快速地将手中的体温计插丨进易云舒的口腔里。
为了防止易云舒万一含不住,体温计直接插丨到喉咙里,叶歧路还让易云舒翻了个身侧躺着。
在易云舒量体温的时候,叶歧路找来了退烧药和消炎药。
几分钟过去,叶歧路从易云舒的嘴巴中抽出体温计一看——42。1°
这还真是高烧啊……
叶歧路倒了几片儿药,倒了点儿温水,扶起易云舒喂给他吃。
易云舒的意识已经比量体温计的时候苏醒了不少,所以没怎么费劲儿就把药吃下去了。
但这么高的烧,吃药基本上是杯水车薪。
这个时候叶歧路上铺的室友已经醒了过来,看到叶歧路在收拾药物,就趴在床边儿轻声问:“怎么了?你病了吗?”
叶歧路一边儿收拾一边儿说:“不是我,是云舒,发烧了。”
那个室友穿着衣服,“多少度啊?”
叶歧路轻描淡写地说:“42。”
那室友一愣,“有点儿高啊,雨还下着没?”刚问完他就看到窗外放晴的天,“雨停了,咱们先送他去校医院吧。”
那室友穿完了衣服,从上铺爬了下来——叶歧路正在帮易云舒换衣服,他也过去搭了一把手。
两个人给易云舒马马虎虎地换完,易云舒微微地眯开眼睛——
眼神中一片混沌。
“没事儿啊。”叶歧路摸了一把易云舒的额头,“你发烧了,我马上送你去医院啊,再撑一会儿。”
易云舒点了下头,慢慢地翘起嘴角,弧度很小,转瞬即逝。
易云舒作为当时最红乐队的主唱,校园里认识他的人不会少,临走之前叶歧路还替易云舒戴上了一顶口罩。
那位好心的室友执意要帮叶歧路一起送易云舒去医院。
可是人越多越引人注目,叶歧路就谢绝了室友的好意,自己背着迷迷糊糊的易云舒出门儿了。
到了校医院,做了几个简单的检查,医生说易云舒是在大雨中淋得太久,严重受寒,故而发烧,肺部也有一些发炎。
在医院扎了肌肉针儿,也挂了吊瓶。
从医院里折腾出来已经下午两点多了。
被大雨洗刷过后的大学校园格外清新。
树叶和草地翠绿翠绿的,花朵娇艳无比,甚至连阳光都变得更加的明媚。
叶歧路背着易云舒慢慢地走在树荫下。
易云舒难受地大口喘气,连吭叽再哼唧了半天,小声说:“我觉得自己能走——”
“你确定?”叶歧路反问道。
“恩。”易云舒。
叶歧路想了想,慢慢地蹲下,将易云舒放了下来,结果他的脚别提多软了——最重要的还是头晕,走了没两步就要倒……
叶歧路搀扶着易云舒走了五米花费了一分钟……
高材生在脑海中经过粗略的计算,还是背着走更能节省时间、提升效率……
于是,一分钟过后——
易云舒又跑到叶歧路的背上了。
易云舒半睁着眼睛看着叶歧路的侧脸,心脏扑通乱跳的同时,肚子也饿得叽里咕噜了……他想了半天才说:“……饿了……”
“…………”叶歧路住了下脚,“先把你送回宿舍,我再去买饭。”
“好。”易云舒吐出一个字。
回到宿舍,已经一个人都没有了。
“他们呢?”易云舒被叶歧路放到了床上。
“学习去了吧。”叶歧路随口回答,然后问道:“你想吃什么啊?不过你也吃不了什么,就弄点儿清粥小菜儿,你先喝着吧。”
“…………”易云舒,“也只能这样了……”
叶歧路拿着饭票和饭盒就离开了宿舍。
易云舒的头很晕,慢慢地脱了鞋,想躺一会儿。
还没等他躺下去,就看到了桌子上扔着的一盘儿象牙塔乐队的磁带。
他伸出手拿过那盘儿磁带。
等叶歧路买回饭菜,一推开宿舍的门儿,就看到易云舒拿着他们的专辑仔细端详着。
“…………”叶歧路站在了原地。
易云舒抬起头,与叶歧路对视着,“小路,你能不能认真回答我一个问题?”
叶歧路默不作声地关上了宿舍的门。
“——这盘儿专辑的名字……《两个人的演唱会》,你是什么意思啊?”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有几个小伙伴问云舒是不是崩了,是不是有些OOC。
现在的云舒确实和开篇的云舒有了很大程度的转变,一个是他深深爱上了歧路,爱情让他在歧路面前变得萌萌哒,让他对歧路宠宠哒……我觉得十分的正常,开篇的他看到歧路就讨厌,骂他是癞丨蛤丨蟆,而现在呢?咳咳咳23333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要忘记时间跨度。开篇的时候88年,现在93年,5年过去了,一个人从十几岁的大男孩变成了二十几岁的大男人,不管是为人处世还是三观,都要发生各种转变,尤其是云舒已经出道好几年,他可以保持初心、依然爱恨情仇,但不可能像当年一样目中无人、棱角分明,毕竟十几岁的时候这叫意气风发肆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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