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王妃》第50章


了茶以后,都是一脸惊喜和满足。沙蔚爽朗地说:“血老弟喜欢就好!相对你给大哥出的妙计,我这点心意不算什么!”血风抿嘴笑开了:“沙大哥,你太客气!那也是我的心愿哟!”老精灵公主弯嘴笑开了:“不愧是我儿,厉害!”白牧笑虽然也在笑,却总比其他三人多了一份神秘。过了不就,沙蔚告辞了,老精灵公主也回屋了,就剩血风和白牧笑。血风轻轻拥着白牧笑,佩服道:“小白,你真是聪明绝顶!任他天尊如何厉害?也不会想到我们,更何况还是神族出面!”小白邪恶的笑了,似一株妖艳却致命的罂粟,才轻言道:“别小看天尊,他精着!”血风不屑地说:“还不是断了一只手臂,没想到那个白痴女人魅力那么大?”小白:“那么多年兄弟,当假的么?他的喜好我还不清楚,只要有那个女人在,事情就好办多了!”血风嘴角上翘道:“继续让神族和沙蔚出面吧!我们还在在水下古堡好好休息吧!”小白:“不可掉易轻心,黑豹的动向怎么样?”血风无聊地说:“放心了,他已经被我妹全部征服了,现在还用不着,就别去打扰人家夫妻恩爱了!我们也别想那些无聊的事情了,回房间了。”小白听出血风那惯用的腔调,俊脸一红,娇嗔道:“色狼……”血风抱着小白也回古堡寝宫去了,只有大片大片玉兰花还是那样招摇的开着。夜晚玉兰花树林这里夜空,却有星辰,星辰就是在水里游来游去的鱼儿,白色的鳞片在漆黑的水里,就是这个世界的星辰。一个青丝垂腰,白色长袍拖地,窈窕背立的人,静静地看着游来游去的鱼儿,一滴泪滑落,却没有声音,也没有形态,因为四周全是水。一声叹息,那么绵长而沉重,玉兰树下那人自言自语道:“我以为我不会再痛,我以为我不在乎,原来你还是我最重要的人,得不到那就毁掉!”那人摸着脖子处的喉结,难过地想:“如果,我说如果,我是……是不是你就会喜欢上我?拥有风华绝代的脸又怎样,还不是只可做你的兄弟,你只把我当兄弟。你有至高无上的力量,我算什么?等我毁了你的翅膀,到时……”游来游去的鱼儿,在玉兰花树上空悠闲地散步,一阵漩涡流冲过来,鱼儿作鸟兽散,泛光的白磷,似流星划过天际,那人闭目许愿。
[正文:第九十一章 情归何处]
混沌上古,相生相依。月满天涯,情根深种。怎奈不是红妆!情归何处?
玉兰花树下那人闭着眼睛,却仿佛看见了很古老,很古老时候的事情:上古混沌天地天地不分,灵子充溢,灵子聚合结成珠子。四颗流光溢彩的珠子分别居于混沌天地的四个角上,经过上万年的修炼,终化成人形。最先变成人形的是东面的珠子,他依附着天,天无穷,力无比,法力最高,自封天尊;第二修成人形的是西面的珠子,他背靠着地,地大物博,风华绝代,自封地煞;第三变成人形的是南边的珠子,他飘浮在空中,无声无息,光芒万丈,自封耀嘉;最后修成人形的是北门的珠子,他睡在石头里,坚硬似铁,酷帅之极,自封石王;其他零散飘浮的灵子,也陆陆续续花了更长的时间修炼成天地万物,大颗的白灵子变成神,其他颜色大颗的灵子变成了精灵、异兽、魔,他们都一起生活在天地混沌里。混杂而居的后果是,种族矛盾激化,经常争斗不断,彼此都伤亡惨重,他们商讨结果,一直推荐最早形成生命形态的四颗珠子,为四大天王,掌管这个世界的秩序。法力高强,又是各有千秋的帅哥,四个天王,那时可是男的、女的爱恋的对象。忘了交代,那时是男男,男女,女女都是可以在一起的,只不过只有男女在一起才有后代传宗接代,所以规定了男男、女女在一起的数量。同时神族有苛刻的条件,两个神可以再一起,但是不能有爱情。其他族没什么特别的条件,相对宽泛的多。话说那时候神族有一个天分极高的女神,美艳聪慧,特别是一头乌黑垂地的长发,更显清纯灵动,她就是女娲。女娲一心修道,舍弃七情六欲,修为很快在神族独领风骚。本来四大天王不属于任何族的,石王偶然见到了神族的女娲,爱慕不已,说服其他天王加入神族,好方便他近水楼台先得月。天王之首的天尊虽然凡心没动,可是只要女娲出现,每每盯着女娲的青丝出神,他清楚,他不喜欢女人本人,独爱她的头发。天王之一的地煞也动了凡心,不过对象却是天尊。可是他太了解这个大哥,爱慕只能藏在深处。只有一个天王耀嘉情绪没什么起伏。地煞以为他会一直甘心这样默默守着兄弟的情谊过,却在石王选择天地分离,沉睡万年的时候,对天尊潜藏的渴望,倾巢而出。他因为太了解天尊了,不敢直白的说,只有绕着弯开玩笑的方式给天尊说,天尊比想象的还严厉,拒绝了他的提议,并且警告他不准在开这样的玩笑。他们之间真的无望了,随后天尊想出唤醒石王的计划,他选择了去人间。地煞知道,天尊会某个时候去人间。在人间的日子,实在难熬,等待不可怕,可怕的是等了上万年都等不到才可怕。在明知没有结果的等待中,他看尽花开花落,在某一年的某一天,樱花飘散的树下,遇见邪气、魅惑的血风。缠绵也好,人间禁忌也好,有他的一切都好美,美的不真实,所以短暂。很快血风被蓝灵石封印,他则在人间继续等待。直到天尊来人间当人玩,做了金盛国的君主,得到了天赐的王妃,邪神再现,他地煞越来越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也不明白到底爱多一点,还是恨多一点?
[正文:第九十二章 烂漫樱花]
樱花烂漫,
就一刹那。
斜风细雨,
残花掩路。
一缕白衫,
飘行花间。
青丝三千,
沾花带雨,
如若芬芳,
眸已暗殇。
泪流雨落,
疑是悬河。
盛开,惜花人在,
花却黯然,
黯然花之知己者不在。
人若如花,
烂漫樱花树下,
地之残花,
最懂泪语。
玉兰花树下,闭目的人,被带进一堵熟悉的胸膛。
“想什么呢?嗯……”
“回味那年樱花烂漫时节我们的相遇”
紧紧相拥的两人,一起闭目回到那年那天的白衣山庄后山樱花林。
后山盛开的樱花,花团锦簇,似云若霞,在三月的徐风里,掀起一道一道花浪。漂亮的樱花在风中飘摇,似舞动的精灵。突然下起了淅沥淅沥的春雨,沾湿花儿的衣服,加之多情春风的调戏,花儿纷纷落下,后山铺满一层花雪。顽强留在树枝上的花儿,也已经蓬头垢面,美丽不复从前。
就在风雨催花,残花一地的时候,樱花树下,一缕白衫,三千青丝飞扬,沾花带雨,飘行而来。那绝美的容颜,疑是花神,忧伤的眼神,却更是多情之人。
不晓得是雨落进了眼里,还是泪飘进了空中,密密麻麻的雨满天而降,摧残着樱花,也摧残着容颜。
望眼看去,网罗一片哀伤。最美的画面,已成昨日黄花。青春容颜,无人来赏,多情皆被不是红妆雪藏。
泪水、哀伤,因这满山落花,还是因着其他?已不重要,就让周公带走一切。
那缕白衫,行之花之深处,伸开双臂,闭目向后倒地。
敢情落地的樱花,被他当成了花床,斜飞的雨似床幔,而风声是花床之上的风铃在唱催眠曲。
枕着落花,席地而睡,樱花还在翻飞,雨也在继续下,美目紧闭,清泪却偷溜出来,肆虐汹涌。
是梦吧!风停雨歇,地上落花纷纷飘回枝头,一切又回到风雨之前的繁华。背之前依着的湿润坚硬之地,此刻也透着暖热柔和。
睁开眼睛一看,满山似云若霞的樱花,在碧蓝青天之下妖媚的开着。侧首看见满地樱花团案的锦缎铺满整个后山,身下垫着更是极品丝绸。
坐起,起身,站立,寻找。
看见樱花树下,一伟岸挺拔的男子,正在给这后山设下最后一层结界。
忘了问他是谁?忘了很多东西,唯一眼里心里此时装着的只有这个男人。
那个男人走了过来,天神般迎面而来。
停住,抬手,拭泪。
“这么美好的容颜,不适合流泪,是因为风雨把你的花儿打落一地哭泣吗?你看现在不是一切如初了嘛。以后这里四季都只会是繁花似锦,佳人如梦。”
绝美的容颜笑了,比这盛开的樱花还美,还动人心魄。娇艳欲滴的唇吐出三个字:“白牧笑”。
那男人也笑了,爽朗的笑声响彻整个后山,所有樱花都为之脸红。
吻上绝美容颜的刹那,似花落地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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