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情玄铁剑》第28章


他们显然是为了某一件极其重大的事情才“聚”到一起来的。也许传闻是真,他们是在跟踪某些人。
他们在跟踪谁呢?
慕容飘的兴趣已上来了。他想和水儿商量商量,偷偷跟过去看个究竟。
这时候,裁缝师傅已替水儿量好了身材,正准备谈生意时,慕容飘已扯着水儿匆匆离开了。
水儿乜斜着他,等他说完了,才冷笑道:“你是不是活着不耐烦了?你是不是想去找死?”
慕容飘微笑道:“我晓得会有不少麻烦,而且很有可能会发生危险,但我们只要小心些,应该没事吧?”
水儿点着他额角道:“你究竟是哪根弦出毛病了?”
慕容飘捉住她的手亲了亲,柔声道:“哪根弦也没出毛病,只不过想看场热闹而已。你已知道,像这种轰轰烈烈的大事,是很难有机会碰到的。”
水儿用另一只手拧他耳朵:“你就想看热闹!你也不想想,这种热闹有那么好看的吗?你没看见铁剑堡的人吗?”
慕容飘将她两只手都捉住,贴在自己脸颊上轻轻摩娑着:“我都看见了。”
“看见了你还要去?”水儿恨慢地道,“他们本来就想找我们,我们躲还来不及呢,亏你还要往上凑。”
慕容飘笑道:“你放心。”
水儿道:“我放什么心?”
慕容飘道:“我敢打赌他们不会找我们的麻烦,或许他们还会作出一副根本不认识我们的样子。”
水儿道:“见你的鬼!”
慕容飘道:“我是说真的。他们一定是跟踪什么人,他们一定跟踪了很长时间了。我看得出他们脸色都很不好,一个一个都憔悴得像烂菜帮子。”
水儿道:“就算是烂菜帮子,你也不是他们的对手。”
慕容飘笑嘻嘻地道:“我告诉你,他们绝对不会分心对付我们。我们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玄铁。”
水儿吃了一惊:“你是说,他们在追踪玄铁?”
慕容飘点头。
水儿怔了半晌,忽然冷笑道:“我们不是早就说好不再管这件事了吗?莫非你还对那块玄铁不死心?”
慕容飘微笑道:“我们不是要管这件事。我们就算想管,人家让吗?我们不想要玄铁,我们去看热闹也不行吗?”
“看热闹、看热闹!看你的鬼!”水儿气呼呼地道,“我们吃什么?我们怎么找钱?你想过没有?光知道看热闹!”
慕容飘悠然道:“你还怕我找不到钱吗?”
水儿瞪大眼睛,直问到他鼻尖上:“钱呢?钱在哪里?
吃晚饭的时间又到了,吃饭的钱还没着落呢?你会不会过日子?会不会?”
慕容飘苦笑道:“这话问得好!就好像这些天钱都是你挣的,就好像我只会花钱似的。”
水儿一口咬住他嘴唇,两个人突然之间就停止了争吵,紧紧搂在一起亲吻起来。
好一会儿,水儿才喘息着挣开嘴儿,轻轻道:“你真是个好人。”
慕容飘愕然:“我是好人?我居然还真是好人?”
水儿道:“嗯。”
慕容飘道;“这话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水儿软软地吊在他脖子上,轻轻道:“你别以为我不知道。”
慕容飘道:“你知道什么?”
水儿道:“我都看见了。”
慕容飘似乎更吃惊了:“你看见什么了?”
水儿叹道:“你没必要瞒我。你当然知道我指的是谁?”
“谁?’
“慕容世家的人。”
慕容飘笑道:“不错,慕容世家的确来了几个人,连我那个同父异母的宝贝弟弟居然也在其中,实在出乎我意料之外。”
水儿幽幽道:“你当然已猜到,当年陷害你的人就是他,对不对?”
慕容飘不说话了,脸已沉了下来,眼睛也闭上了。
水儿轻轻道:“可你居然不记前嫌,居然决定跟过去暗中助他一臂之力,你说你是不是很伟大?”
慕容飘在她屁股上狠狠拍了一下:“放你的臭狗屁!”
水儿吃吃笑了起来:“我要不说点酸溜溜的话气气你,我自己就要被你气死了。”
慕容飘气冲冲地道:“我什么时候气过你?你说!”
水儿笑道:“你还说没气过我!你现在就在气我!我问你,你说你要出去找钱,晚饭我们吃烧鹅,钱呢?烧鹅呢?”
慕容飘也忍不住笑了:“这倒也是。……喂,你身上难道真的没钱了?”
水儿回答得很干脆:“没有了。”
慕容飘怔了怔,叹道:“现在天也晚了,看来我只好去赌局里赌赌手气了。”
水儿马上就尖叫起来:“给我!”
慕容飘一脸无辜:“什么?”
水儿冷笑道:“你不是要去赌钱吗?你身上一定有本钱,我们去买烧鹅吃。”
慕容飘眨了半天眼睛,终于还是乖乖地摸出几锭银子交给了她。
水儿掂了掂,冷笑道:“好啊!你也藏起私房钱来了,居然还藏了这么多。”
慕容飘苦笑。
其实他身上究竟藏了多少“私房钱”,她还真不知道。
也不算多,十万两虽不足一点,九万两却一定富余。
第十八章 生意人
五月初五,端阳节。汴梁。
大相国寺前,挤满了卖解的、说书的、练摔跤的、卖唱的、卖药卖古玩的,小贩们外加来来往往的游客们,熙熙攘攘的,好不热闹。
拐角处的一个小茶馆里,高欢和贞贞正在卖茶水。
几乎没费什么力气,高欢就和汴梁地界上的混混们混熟了。他开了一个茶馆,倒也平安度日。当地的“太岁”
们都知道,这姓郭的小伙子是个外软内硬的主儿,况且人家也没有什么冒犯的地方,太岁们也就不去惹他,不怎么敢惹他。
他们不敢找小茶馆的麻烦,还因为贞贞曾经痛打了几个想调戏她的混混。那几个混混可都是会几下拳脚的。这样,高欢软,贞贞硬,硬是压服了那些家伙。
小白已经长大了,但不凶狠,总是蟋伏在贞贞脚边,等待爱抚。小白的脾气不像狗,而像一只最温驯的猫。
高欢似乎都已经忘了玄铁、铸剑这回事,至少在表面上这样。这一点使贞贞很欣慰,她已很少看见他一个人发呆了。
他已留了两撇蛮神气的小胡子,很有点做老板的神气了。他身上的衣裳虽然式样比较老些,颜色也老气了点,料子倒的确不错,好像也不是凡品,但看起来又很不显眼,他的靴子看起来虽显旧了点,其实却是汴梁“皮硝宋”家精制的小羊皮靴。
他的茶馆生意虽然不错,但也不致于这么有钱啊?
再看看贞贞的首饰衣裳也都是相当贵重的。一个小小的茶馆,怎么能供得起他们夫妻这么挥霍?
这个问题对汴梁这一带的混混来说,却根本不算什么问题,人家有本事挣钱,挥霍点算什么?再说了,谁敢说自己的钱来的一定光明正大呢?
更何况,他们隐约也知道点内情,这留小胡子的郭老板明里做茶馆生意,暗中在城里其他地方开着几家铺子,只当东家,不做掌柜。
至于这小胡子怎么能做这么大的生意,他们也知道点情况——汴梁的衙门里有几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和这小胡子似乎很有点交情。
你想想,这样的人,怎么会不发财呢?
至于这小胡子怎么会和衙门里的大人物拉上关系,混混们就不知道了。
连贞贞都不太清楚。她追问过他,他只笑着说曾经帮过他们的忙,至于究竟帮了多大的忙,他没说。
贞贞也懒得再问。
他已经将他的过去原原本本全都告诉她了,他告诉她他原先是谁,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到中原,为什么做乞丐,他全说了。
她原谅他过去所做的一切“坏事”,她甚至认为他做过的“坏事”,其实都是应该做的,换了她,她也会那么做的。
有生以来,她头一回过这种平安富足的生活,她觉得自己真正得到了幸福,当然,是他给的。
她仍然像以前那样崇拜他,像以前那样无条件地爱他,爱得发狂发痴。
对于她来说,他不仅是她的丈夫,还是她救苦救难的恩人,是无所不知的圣哲,是无所不能的英雄,是光明和快乐的源泉。是她的一切。
她发现他比以前改变了许多。他不再像以前那样郁郁寡欢,不再像以前那样自苦自伤,不再像以前那样神神秘秘,不再像以前那样视她为什么都不懂的小黄毛丫头。
她发现他特别喜欢和她在一起,喜欢抱她坐在他膝上,给她唱歌,跟她说许多让她脸红的话,和她笔谈,他看着她的时候,她能感到他对她深沉真挚的爱意。
贞贞的这段时间简直就像是在梦中度过的。她也懒得习武,懒得学习诗文乐理,她就愿意让他抱着,那么舒缓,那么柔妙,那么销魂。
贞贞认为,她是世上最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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