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他》第17章


声音,又不是偷东西的动静。
透过门缝,我看到宪和他手机屏保的那个男孩,在我的家里,我的床上享受着彼此的肉体带来的欢愉,那个男孩正一口一声的叫他哥。我也想过要不要默默的走开,可是,我觉得我还没有那么大气。
我礼貌的敲敲门,然后告诉他们团取消了,让他们继续,我去客厅等着。宪就像是没看到我一样,继续着他的体力活,大概过了能有五分钟,宪出来跟我说,他们两个商量过了,愿意和我一起生活,一起组一个三口之家。
真是搞笑,这是在通知我么。在宪跟我说话的时候,我看见男孩从容不迫的走出来,给自己冲了一杯咖啡,他竟可以熟练的找到方糖放在哪个柜子里,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他穿的是我的拖鞋,用的是我的杯子,就连脖子上带的银项链,也是我花300块钱买来的。
我只是点点头,礼貌的说了声你们继续。当房间里再次传出他们交合的声音时,我却释然了,这是我想要的么?不是吧。这比我一个人的寂寞,更加可怕吧。
留下钥匙,轻声关门…,买了一张车票就奔向M市。我想要的家,其实该是那个生活了将近20年,让我随时都能心安的小院吧。
我宁愿此生,不再与他相见。
在我换号码之前,我听明说起过宪,说他被那个所谓的干弟弟骗的很惨,说他在近两年的时间里一再打探我的消息,无论他碰到谁,都会说是真心的想跟我在一起,想从我曾经认识的人那里,得到我的消息。
我啊,都已经走了,却还能成为别人招摇赚骗的幌子。宪,是打算用痴情男子的形象,再次的在红尘里浪迹?
寂寞,可怕么?可怕吧!可比寂寞更可怕的,是你因为害怕“害怕”本身,而变得卑微、委曲求全的样子。
放弃一个人,从来就不是一瞬间的事情。当他把我的爱慕和自尊一点点消耗干净的那一刻,我也就攒够了离开他的勇气。真正离开的那次,关门的动作最轻。
第10章 我和六个她
看到这篇关于我自己的这篇文章时,我的《六个他》系列的大纲,便已经完成了,这也就意味着,所有的故事,讲到这里,就要告一段落了。
其实,有很多时候,结束并不意味着完成,它也有可能是另一种开始,我的《六个他》就是后者,它将会有一个全开始。
这个所谓的开始,就是我会把这个已经初步完成的小说大纲继续丰富下去,可能年近30岁的原因,最近的记忆力越发的差了,好多时候,都是迫不及待的码字把故事的大致经过全都记录下来,因为,我害怕将有一天,我会把这些故事都慢慢的忘记。
与其说是忘记,莫不如说是释怀,是放下过去。但是我的这种不愿意忘记,并不是想去跟时间抗争,死死的抓着过去,我只是想能把某些属于我的爱恨情仇,全都铭记。
故事的时间节点,以及会分成几个方向,我目前还都没有确切的规划。相信大家不难看出,其实这所谓的大纲,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是我青春的一段过往。在后续的写作里,我会更加细致的还原故事的原貌,当然,我也会考虑,是否要对故事进行一定行的艺术改造。
所谓的艺术来源于生活,但是讲真的,生活往往比艺术精彩的多。
不过,我唯一能保证的,就是我,不会为了让故事更加吸引人而胡编乱造,因为,大纲中所有的“他”,都是上天的恩赐,这点,我始终坚信不疑。
我也曾想过找专业写手,把我的故事说给他们,让他们帮我留下我爱过的点点滴滴。可是,这样一来,我的故事,要从别人的嘴里讲给我听,我便会怀疑,他们能不能最真实的、贴切的表达出我当下的心情。
所以,我和自己做了一个约定,那就是在2018年之前,完成所有的故事,就当做给自己年少时光的一个交代,给自己进入28岁中年时光前的一个总结,一份关于青春、关于暗恋、关于失恋的纪念。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沉迷于网络小说里,在小说里寻找感动自己的小细节,也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至今没能找到属于我的那份爱情,所以,把所有关于爱情美好的想象都寄托在了小说里。
我的沉迷,并不是废寝忘食的去撸字,而是浅斟细酌品读每一个字,去感受作者想赋予给每个角色的“味儿”。我也会努力的去意淫每一个人物说每一句话时的面部最细微的表情,也想通过角色说出的每一个字,去感受到,这个角色当时内心最细微的变化,这就是我一个人看书时,一会儿会哭,一会儿又会笑的原因。
我在读每一部作品的时候,最多的意淫和好奇,全都在作者身上。很多时候,会因作者的写作风格而擅自揣度其人的性格爱好,也会因为作者着笔处和修辞手法,来判断其人的品味。
总是忍不住的好奇,文字清新隽雅的人,是不是都是清瘦白皙的少年,文字温暖朴实的人,是不是更爱戴着黑框眼镜穿米色针织衫。也还会经常找寻蛛丝马迹,哪一位作者喜欢田馥甄,哪一位喜欢李健。
所以,下面来简单的说说我自己。
我可能会是最跌破大家眼球的那位,我不是憨厚可爱男生,我不是仙风道骨的男生,我不是沉默寡言的男生,不曾貌美如仙,也不算丑到不忍直视。写到这段文字时,正经历着从115KG到105KG的蜕变,就是哪种在人群中,即使是擦肩而过也不会引起你注意的那个人。
我,五五分的身材,很可惜不能脖子以下都是腿。至于相貌,小眼睛单眼皮,高鼻梁,小嘴。很多时候被误认成韩国人,还有很多时候,拍照片,就像是一张女扮男装的脸。不过600多度的大近视,常年戴着的眼睛,也着实封印住了我的美。
性格上,静若处子,动若疯子。动的时候,喜欢说说笑笑,鬼马精灵妙语连珠,身边一些人,觉得我可以跟徐熙娣拼一拼,偶尔的戏瘾发作,全世界都欠我一座奥斯卡。静的时候,连呼吸都听不到声音,只是想静静的待着,看书、写字、听音乐。
幽默,但不嘴欠刻薄,坦率,却不口无遮拦,随性,且家教甚好,耿直,非不分轻重。这样的我,是不是很像某个时候的你,也许,我就是某个时候的你。
对于着装上,我可算是敢为天下先啊!每一年都会有自己超爱的颜色,可是,每年选中的颜色,在第二年才会成为流行色。我喜欢中国风的东西,想把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历史朝代的兴衰全都穿到我的身上。即使,很多人看不惯我的大红袍,很多人不喜欢我的喇嘛服,但我依然,能自信的穿到外面去。
对于音乐的喜爱,文中也已经体现的淋漓尽致,以至于,我将每个他都赋予了一首歌曲。对了,我曾经在2010年参加快乐男声,在初选时,就被评委抨击外貌,所以,我的容貌,大家便可以想象了。
至于送自己的歌,刘美君的《浮花》,翻唱自日本跨性别歌手中村中的《朋友的诗》。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性工作者十日谈》里,听完便以泣不成声,好奇的朋友,我不多做介绍,可以自行去听一下。
讲了这么多我自己,我想大家更看到的,该是我大纲里不算完整的几个人物吧,那么,我就和大家好好的聊聊他们几位。
在穿衣品味上来讲,浩绝对是最得体的,他总是能够在各种场合,穿出最合适的衣服。郊游时的运动裤配棒球夹克,逛街时的微锥裤配小西服,颜色上更是搭配的清爽到无可挑剔。
凯的穿着,低调奢华有内涵。虽然他是年纪最小的一个,可是他所穿的衣服,从质感上,看到的就是精致和细腻。样式从来都不花俏,基本以纯色、素色为主,即便没有那张牙舞爪的夸大的奢侈品符号,也能看出绝对价值不菲。
跟超相处时,年岁太小,那个时候的衣服,就算带着补丁也不为过。而诚和明,那个时候,学校里,我们没得选,只能穿着运动系的校服。至于宪,那个时候总感觉他穿着夸张的衣服很好看,OVERSIZE的衣裤,金属饰品,整个人酷到不行,现在才知道,那种风格好像叫“高街”?呵呵,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时候可能是因为爱情,连我对衣服的品味都被蒙蔽了吧。
对于这几个人的感受,在大纲里,每个人都有一首关联他们的歌曲,每一首,都是让我不敢去听的歌曲,有的是,在生活中惊鸿一瞥,有的是,忽然某天想起谁,唱着那首歌就开始晃了神。
超,是那个我幼小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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