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过得很好》第72章


“滚回学校去。”章纪舒撸一把散下来的碎发,突然出声,“滚回去准备考试,我就这么点钱,工作了大半辈子,就这么点。本来你结婚前,我该给你买套房子,全款付不起,首付也是够的。”
“现在看来没那个时间,”她偏了偏头,窗外光线打进来,额前擦破了皮,沁着血点,“把钱拿去,毕业了往国外走,走的越远越好,别回来了。”
“妈?”唐宵征抬起头。
“总好过这些钱,被那个的拿去,一把全投在赌场里!”章纪舒咬牙,“拿去,考试你能过,我知道你会学,以后走一步算一步,自己要替自己打算,找女人的时候眼睛擦亮些,别跟我一样瞎。”
“我不能去。”
唐宵征这样坚定的时候,我想他该是念着我
的,我们约定过,毕业以后要一起找个同城的工作,在哪儿都好,但最好不在朔桑,我们去房价不高,没人认识的城市,就说是一对兄弟,租房住在一起。
我们这样约定过,唐宵征从来不说空话。
“什么能不能的?现在有选择的余地吗?”章纪舒一口打断了他的话,“是,陈琛我也喜欢,他是很好,就算那个杂种告诉他爸妈,你觉得陈家两口子会打他骂他吗?他们跟我们不一样,不是一种人,再怎么不理解,他们不会放弃陈琛。退一万步讲,就算他们把陈琛赶出去了,陈琛会没地方去吗?叔叔,婶婶,姑姑,舅舅,到处都是能帮他的人。”
章纪舒站起来了,走到唐宵征的眼前,她穿着绣花拖鞋的脚踢在唐宵征心口,“你呢?你知道自己是什么情况么?你跟他玩儿这些,你有谁啊?那杂种是个疯的,哪天没钱,他要跟我同归于尽了,谁管你?你怎么办唐宵征?”
那时候,我突然好难过,陈琛,五年了,你有没有忘记这种感觉,好像被人捏住心脏,狠狠攥了一把。
我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立场走进去。
“就这些钱,省着花,你自己打算,想去哪儿去哪儿。”章纪舒看起来很累,抱手站着,她神情哀婉,“走吧,你学了本事就饿不死。”
“你呢?”唐宵征站起来,总那样高大的身形居然也能显出脆弱来,“你怎么办?”
“回娘家,去别的地方,这破地方,我呆够了。”唐宵征也许拽到了她的手肘,被甩开了,“宵征,是我对不起你,从没带你见过外公外婆,也从没给你一个完好的家。可我就这么点儿本事,最好的都给你了,走吧。”
“你聪明,下辈子投个好人家。”
残破的裙裾在卧室门口一闪而过,章纪舒也许是,收拾她的行李,准备离开了。
我回到了家里,你看,我任性肆意了那样久,却是直到章纪舒这样狠厉地踩着唐宵征质问时,才发觉自己的任性。
那天晚上,电视里闹哄哄演着什么,战争片,飞机炸弹枪火,巨大的杂音里,我听到走道里电梯叮的响了一声。
唐宵征来敲门,不用去看,我知道是他。
那天很巧,爸妈都不在家,有人家的姑娘升学办宴,他们刚走不久。
我开门,唐宵征走进来,脸上挂着精心伪装的笑,额发遮着脑门上的伤,除了大夏天穿了长袖以外,没有任何破绽。
“爸妈不在家,”我不想听他说话,不想听他说,脸上那伤口是不小心被手机掉下来砸伤的,你看,我都想的到,那些谎言,“去我的房间吧。”
我提前拉了窗帘,没留一点缝隙,推他进去就反手锁了门,我把他狠狠推倒在床上,一点也没有担心,心里有数,我的床垫的很软。
“我想要你。”
我听见自己这样说着,看见自己爬上床,扯掉了唐宵征的衣服,“疼么?”
“不。”
“疼的,”我舔了舔他的伤口,很轻,“我知道疼的。”
我想唐宵征一定发现了什么,亦或者猜到了什么,我不要他动,他就真的一动不动,除去我跪下去含住的时候哼了一声,甚至没再发出其他的任何声音。
那天我才知道,原来很累啊,如果全靠自己动的话。
我趴在床上,确切的说,是压在唐宵征身上,皮肉相贴的地方沁出细密的汗珠,磕在他肩头喘着气,我嘴里发苦,已经说不清到底是他的味道,还是那时我的心情。
“宵征。”
“嗯。”
“哥哥。”
“嗯。”
“我让你舒服了么?有一点点也算。”
“嗯。”
“那就好……”松了口气,我喉头哽咽,“我会忘记你。”
“……”
“就像你说的,找到其他什么人,时间长习惯了,我就会忘记你,没心没肺地开始新的生活。”
“……”
“的确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对谁来说,都太不负责任了。”我只是眨了下眼睛,有冰凉的液体从眼眶滚落,滴在被单里,濡湿一片,“我爸爸妈妈一定想要个儿媳妇的,漂亮,温柔,又会说软话。总之不是像你这种,脾气硬邦邦的大男人。”
“……”
“咱们分手吧。”
终于还是说了,我几乎压抑不住胸腔里的悲鸣,我的嗓音一定是变了,变得很难听,“要是人生再来一次,你一定要投个好人家,然后找到我,一定找到我,告诉我,任性是要付出代价的。”
唐宵征灼热的鼻息喷在我的颈侧,他掐着我的脖子拉我抬起头,然后狠狠吻了过来。
那一次狠,是真的狠,不是个什么夸张的修辞哦,下唇被咬出了血,在唇舌辗转间我尝到的尽是铁锈的腥。
“一个人,照顾好自己。”
不知吻了多久,我并没有掐表的习惯,只为了不起身去送他,闭着眼睛装睡,可我知道他要走了,忍了很久,喊了一声,
“你也要,多考虑考虑自己,”我抽泣,说,“我会忘了你,所以别再想我了。”
门咔哒响着,他就那样离开。
第二天,我在家门口捡到一个纸袋,里面装着那年冬天,我们去阳明山时买的发饰,花花绿绿,很漂亮的一对,除了那个还有一条围巾,一双很厚的羊毛袜。
他记得我那些娇惯的矫情。
再后来,等我开学回到学校,他就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了,有时候我猜他会偷偷看我,这只是一种直觉。
我开始尽量让自己不要落单,那时候申请期还未结束,我怕他见我孤苦伶仃,要忍不住留下来。
其实你该知道的,我不是没有过那种在异国他乡再续前缘的想法。
我私下里也查过的,在知道他是申请日本的学校时,偷偷比较那些学校的申请条件,然后又默默的放弃了。
大学的那几年,唐宵征从没有放弃过的,一直在学习,也许一开始我们站在一起,但几年的懈怠已经让我落下去很远了。
世界上开始出现,唐宵征能去,而我去不了的地方。
雅思是一道门,托福是一道门,日语n2是一道门,建筑作品集更是一道门,那年大四,时间不够了。
我只能私心里小小的庆幸,还好唐宵征是去上大学,没机会把制服上衣的第二颗纽扣赠给某个我不知名的男孩或者女孩。
有些伤心,有些难过,有些方向不明……最终,毕业之后的我留在了朔桑,没回家乡去。
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倔强,但总觉得这里,还有些家乡没有的东西,至于是什么,我压根儿说不清楚。
那么,
五年后的你,还记得这件事吗?还为此难过吗?又或者,你已经全然忘记,开始了新的生活?
怎样都好,也许我写下这封信时就是如此打算,不管你过的好不好,至少在读这封信的几分钟里,能短暂地记起那个活的辛苦的男孩,只有一瞬也好。
你看,终究意难平,我还是不想忘记。
第六十三章 番外离别的意义
陈琛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瞬间被视野里漏进来的灿烂阳光吓的一激灵,电打了一般弹起,抓着手机就往厕所冲去。
然后头晕眼花的,看到锁屏上的时间。
周日,妈的。
陈琛扶着门框,松了力气坐倒在地,脑子里登时像是炸了膛,生疼。
28岁,人生第一次毫无顾虑的买醉,这种行为被斯剑戏称为,迟到了10年的成人礼。
要说为什么买醉,陈琛看了眼暗着的电脑屏幕,全是为了五年前抽风留在某个无聊网站上,直到昨天才突然收到的那封邮件。
本来已经完全忘记了的人,他自我笃定的想,虽然这么久以来都是单身,虽然至今倔强的不去参加所谓认识个朋友的相亲,不论是男是女……但本来已经完全忘记了的人,又在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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