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凡事》第97章


这是一个潜移默化的常年陪伴与安全感的问题,喜欢与依赖的关系。
就像小白,吃着他带来的猫粮,却更愿意亲近没把它带回家的于锦乐。
多好的人呐,他也喜欢。
边想越想越欢喜,当下傻乐了起来。
继续前行,拐过了路口前头就是大马路了。
路上归人大多行色匆匆,学校能提前放学,上班族却还是依旧日常时间定点离岗,红灯前的车队几乎要排成校门口,鮀城这个小地方,公共交通不发达,最繁华的几条线路全集中到学校路段了,大型公交与私家车挨挨挤挤地占满了机动车道,蜿蜿蜒蜒的车队足足拖出了得有二三十米远,非机动车道上摩托车车道和自行车车道中间没有隔离栏,中间还夹杂着几辆三轮车,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大军在同一条车道内挤挤挨挨,当属单车最是身轻体软易推倒,愣是被往内逼攘了过去,挨不住地少车多,单车别说骑,连踮着脚划水都没地儿给搁脚,一些学生索性把单车搬上人行道,于是人潮又有往人行步道上蔓延过来的趋势。
边想单手扯着于锦乐的书包带把示意他走里边一点,咋舌道:“怎么塞成这样,要命。”
“都赶着回家过节呗,都这个时间段下班,我家今天也提前收店。”
这个路段人行步道上的树龄普遍都不低,发达又巨大的根系把地面砖块拱出了崎岖不平的松动,人踩上去不注意都要绊一跤,更遑论骑车这种高难度操作,把单车推上来的人没法骑着走,就只能推着车龟速。
相比起那些人,他俩倒是灵活许多,但也要时时注意别一不留神给经过身边的自行车车头戳到。
疼是不疼,戳多了总会青掉不是?
对此,曾经经历过腰眼戳车把的边班长最有发言权。
所以他现在护也是护着于锦乐的腰,托着他往里带。
耳边排气声喇叭声交织在一块儿,嘈杂得很,想要加速经过这个路口,却只能跟前后左右的人群随波逐流,经过隔壁八中大门口,又有一批学生加入到人潮中来,边想彻底没了脾气,生不如死地一步一挪。
这时于锦乐突然回头,“是不是有人在叫你?”
边想忙着顾着前头,哪里分得出心来顾后面,茫然一回头:“没……”
“边——想!!!”
否认声戛然而止,陆景在后头约莫两米远的地方冲着他喊,那声音夹杂在周围的噪声中,确实有几分失真。
那人也不知怎么搞的,推着辆半旧不新的山地车步履蹒跚地裹在人群里,也不像其他人一样见缝插针,看到有罅隙就钻,反而因为人多,跟他们这种靠着双腿步行的一样被搡到了最里面——不,甚至还要更惨一些,因为他还推着个特别占地儿的山地车,行动特别不方便,就跟大海里随波逐流的一叶扁舟似的,人群挤哪儿他就到哪儿,有时脚下一个不注意,还得被树根绊个踉跄!
山地车是最简易的那种款,比普通单车和高端山地车都要重上几分,骑着走还区别不大,这会儿没法骑了只能人工推车,加上路况感人,陆景简直想死。
俩人往里又让了让,一阵人挤人车挨车过去,陆景才生不如死地赶了上来。
“哎哟累死老子了,这破车,真没有下次了,甭想我再碰它!”
边想惨不忍睹地捂脸,“一没训练二没参赛,你说你干嘛不早点离校呢?早点走也没塞车,骑着这车都早到家了吧!现在才走,不累你累谁啊!”
陆景边喘边道,“我早走也是得推这个车啊,都一样。”
边想狐疑地打量了那车一样:“这车是程烁的吧?怎么就不能骑了?既没爆胎又没掉链子的,你就净瞎折腾吧!”
陆景瞥了他一眼,懒洋洋道:“我有说是车的问题吗?”
他几乎不用怎么装,就从骨子里透出一股天生的睥睨傲视,这种理所当然的调调只会让人觉得他不论做什么事都顺理成章。
“不会骑车不给啊?”
就算是连骑单车这种最简单的技能都没掌握,他承认得落落大方毫不羞赧。
坦白的人无所畏惧,边想跟于锦乐却震惊了,这年头还有不会骑单车的?
“快把嘴巴闭上,傻狗似的。” 陆景嫌弃地看了他俩一眼,“不就是不会骑单车么?很稀奇?”
是挺稀奇的。
于锦乐讪讪地摸着鼻子,他跟陆景不怎么熟,远不到评价别人行为的地步,自然不会直说。
边想倒是没客气:“不是,身为二十一世纪新好青年,你怎么连这种最基本的技能都不会啊?太逊了吧!”
陆景听完嗤了一声,跟看白痴似的看着他,“程烁会不就好了,他会的我还用去学?”
边想和于锦乐:“……”
说得好有道理,两人竟无言以对。
边想对他竖起拇指。
作者有话要说:
… …。边想跟于锦乐初识,就是戳了单车把子。。。没多少人看,估计也没人记得。。。
第75章 两相互补
一路上,陆景对他俩进行了一番深刻的教育。
“反正我跟程烁总要在一起的,他会的东西我就不用去浪费时间了,反过来我会的他也不用去学,省下时间拍拍拖逛逛街,多好!他骑车,我就负责坐后座;他数理化全级第一,我就可以把精力放在文科上,反正随时有他在,这样叫两相互补,又叫合理分配资源,既省心又省力,你们啊,学着点儿吧!”
在一起是如何在一起,他就没明着说了,不过于锦乐心里头门道清,自己的理解跟边想的理解肯定不一样的。
他有点羡慕陆景的落落大方,可对他这番言论显然不怎么苟同。
于锦乐便对此提出疑问:“那万一他不在你身边,你又需要用到单车怎么办?”
人生何其漫长,他们所会遇到的问题又岂止是用单车这么简单的事。
陆景的想法确实有那么一点儿道理,加上他说得特别理直气壮,于锦乐哪怕听着觉得有不对的地方,也一时说不上来。
“要用到单车就喊他过来啊!他总会在我身边的!”陆景依然是那么理所当然,“再说了,自行车而已,难道还就找不到可以替代的吗?我可以搭公车打的士甚至自己开车,你说这有什么问题?”
于锦乐嘴巴张合数下,信心不足的人最容易被陆景这种振振有词的人牵着鼻子走,对方只要理直气壮一点,他就哑火了,就算知道这是个谬论,也一时组织不出思绪和语言来表示反驳和不赞同。
边想看不过于锦乐傻乎乎被带歪,“啧”了一声开口道:“那他要来不了呢?”
他这是一针见血了。
陆景的理论基础就是“程烁跟陆景永远在一起”,他的想法与其说是乐观,不如说是自信,他坚信程烁离不开他,而他从未想过分离。
于是陆景斩钉截铁:“那不可能!”
他骄傲得跟女王似的,而程烁就是他的骑士,仿佛只要一声令下,就会为他翻山越岭赴汤蹈火。
“他说过的,但凡我所要,他便总会出现。”
十七八岁的年华,真真是好。
你说什么我信什么。
你说我喜欢你呀,我就好开心。
你说我会一直陪着你呀,我就真的信了你会一直在。
那时候的你不懂承诺不值钱,过于高估自己的能耐把上下牙一碰没成本的事说得信誓旦旦。
那时候的我不撞南墙不回头,非得遍体鳞伤身心俱惫才能信了这个世界并没有不可取代。
边想还想说点什么,却被于锦乐拍了拍手臂,示意他别开口。
“你们真好。”于锦乐说,“以后都要一直好好地在一起。”
说出这番话的于锦乐并不知道,在多年以后,他的预感成真,陆景跟程烁,并没有如陆景现在所想的那般理所当然幸福和美。
时间是一把无韧剑,看似潺潺柔情,实则钝刀磨肉,待到他们都懂得了道理知晓了人事,才惊觉早已面目全非。
只是此时时间的步履尚未走到,自然是无从知晓以后的以后。
过了路口就没那么塞了,边想在分叉口右拐,于锦乐跟陆景还能再走一小段。
跟边想道别完回头,陆景又用那种意味深长盯着于锦乐看。
于锦乐被那穿透力宛若γ射线盯得浑身寒毛都竖了起来,拽着书包的手紧了紧,跟这人不熟,多说无益,便巴不得赶紧离开保平安,他加快了步子往家走,只想早早摆脱他。
“哎,你走那么快干嘛?等等我呗!”
偏生有人“不懂”看眼色,推着山地车哼哧哼哧跟上去,“等等我喂!”
于锦乐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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