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吃鸡,我吃鬼》第64章


“好,我跟你走。”掏出口袋里的传讯牌,抛给了柳欢。“逃跑的工具都给你了,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收起何壤抛过来的传讯牌,柳欢拿在掌中粗略琢磨了一下,确定何壤没诈她后,便将传讯牌收了起来。
“所以现在,和我走吧。”柳欢一把捏紧何壤的胳膊,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何壤带了出去。
柳欢用的劲死大,被柳欢捏住的胳膊已经开始酸痛发麻。
“小姐姐,你急什么啊。你这样我很痛的。”试图挣扎一下饱受摧残的胳膊,可换来的是柳欢更大力的镇压。
“劝你最好别乱动,我不介意你当街横尸。”
被柳欢这么一吓,何壤果然乖乖不再乱动。
等两人行至山林里头,柳欢停下了脚步。
何壤看了看四周环境,正是动手杀人好去处,看来柳欢是想在这里把她心剜去了。
“这里风景挺不错啊。小姐姐你常来这里啊?”
许是觉得何壤必死无疑,柳欢放下了戒心,语气还算平静道:“是我练功的地方,用做你的葬身地,不算辱没了你。”
“那真是谢谢你了哦。”何壤呵呵笑了笑,随地坐了下来。“你说说吧,想怎么杀我?我怕疼,你最好一击毙命,等我死透了,再剜我心脏吧。”
可是换来的却是柳欢的嘲讽,“你们器皿人在有心脏时还会死透吗?你别想给我耍什么花样。”
说着,柳欢决定速战速决,早早剜了何壤的心脏,省得夜长梦多。
何壤没想到柳欢说出手,就出手,话音刚落,魔爪便向她心口伸了过来。
不过器皿人的身体哪是柳欢这一层次的穿得透的。
柳欢只觉得自己所有的力全部打在了棉花里面,然后被化个精光。
“怎么回事?”收回自己的手,柳欢满是疑惑。
她明明用了最大的力,却还是穿不透眼前这个尚且稚嫩的器皿人。
“你当然穿不透了。荀期死前可是把他所有的生命力都给了我,我现在也算半个五百年的老泥巴,你不信,用剑扎我几下试试,看看扎不扎得透。”
其实何壤这句话半真半假,荀期决定主动送上心脏前,的确散尽了他全部生命力。
但那是用来制作各种各样的道具的,哪有随随便便就能传输生命力的道理。
不过何壤心口处却是贴了一块薄薄的护心膜。
这护心膜看似轻薄,却是坚韧无比,不但如此,还能化掉外界施加的力,乃居家旅行必备神品。
所以柳欢无法对何壤的心口进行伤害。
其实若柳欢对器皿人的各种道具了解点,就会知道这个护心膜,撕下来就什么效果都没了。
可柳欢不知道啊,还以为何壤真的有那么坚韧,刀枪不入。
“其实我是故意让你带我来这里的。你也说了,这里是你的练功地,你死在这,也没人怀疑我的是不是。”
何壤说着,往柳欢一步一步走近。“你要不要试试看,我的手,能不能一击穿透你的心脏啊?”
“你,你别过来。”柳欢拔过剑,横在何壤身前。
“呵,你难道还没杀不了我的觉悟吗?来,朝这里刺啊。”何壤故意走到剑尖之前,让剑直指心口。
“啊!”柳欢松了手中的剑,走了。
踢了踢地上被主人抛弃的脸,何壤哼哼了句:“胆小。”
不过现在何壤面临迷路的尬境。
刚柳欢将她带过来的时候,速度跑地飞快,快到何壤差点被拌死,还有什么精力去记路。
掏出手机,也没信号。药丸!
从没有过野外经历的何壤只好用小学课本里教的靠树桩的年轮的疏密程度,辨别方向了,不过感觉还是不靠谱。
因为都大晚上了,她还没走出这片树林,头顶都是死高死高的树,根本看不到北斗星。
而且因为此处是柳欢的练功地,也看不到半只游荡的鬼魂,都没法抓只鬼求带路,真的是天要亡她!
找鬼而不得的何壤在这深山老林里头反而不怕了,现在只担心柳欢会不会脑抽又半路回来宰她了。
就这么摸索着,前方忽然出现一片光亮。心脏也同时跳动地厉害,就像是前方有故人在,而她的心迫不及待想去迎接故人了。
何壤觉得自己再不上前,自己的小心脏就要破体而出了。于是小跑奔着往光亮处。
在看到拿着手电的人时,却是愣了愣。
“荀期?”有点迟疑。
“是我。”荀期点了点头。
确认是荀期,何壤的喜悦都快抑制不住了。“你这么快就长出来了啊!我看看,你长得像不像我。”
就说小心脏会跳动这么快呢,可不是找到失散的另一半了吗,能不快吗。
其实荀期也是靠着这半颗小心脏找到了何壤。
新的心脏他适应地很好,就是有点不好,看到何壤会跳的特别快。
“我已经给首他们发了消息,他们在前方的路口等你。我们走吧。”
“诶,终于能出这个鬼地方了。”扭了扭脖子,何壤趋步跟上。
有人带路,还是荀期带路,这片林子也变得不再那么令人讨厌,就当野外生存一日游了。
END
番外:小苹果
投生畜生道,投生成狗虽然是我自愿的,但当我真成了狗子以后,才知道有多么难受,特别是你带着人的记忆变成了狗子。
首先吧就是我小时候,一只小奶狗,总要喝奶奶吧,可是对着我狗妈的大奶奶,我实在下不了嘴……
可是不喝会死,我还不想死呢,好在我现在睁不开眼睛,可以硬着头皮把我的狗兄弟们挤了下去,然后噗呲噗呲喝了起来。
说实话,不好喝,可架不住我现在是小奶狗。生存的本能来了,喝什么都香。
等我能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我应该被生到了乡下,因为我正被一个穿着黑旧大棉袄,满手泥巴的男人提着,走过了一大片田地,然后被扔到了山上。
人类的记忆告诉我,这叫放生。家里养不了那么多狗子,只能丢了狗妈妈新生下来的小狗。
至于小狗能不能活,他们才不管那么多。
如果我真的是一只普通小奶狗,我肯定会死在这没食物的山里头。可架不住我是带着人类记忆投胎来的。
狗子最引以为傲的是什么,当然是灵敏的嗅觉。
这里虽说是山林,可也不是什么深山老林,人留下的气味还是很多的。再说了,我不才被人放生吗,跟着那人气味走,准没错。
然后我回归让这群弃狗凶手纷纷睁大了眼睛。
然后他们觉得我太聪明了,决定留下我,养起来。
呵呵呵,鱼唇的人类啊,汪汪!
不得不吐槽,乡下的狗食让我觉得还不如吃狗妈的奶奶。
残渣剩骨头,沾着人类满满的口水,呕……不说了,让我吐一吐。
于是我成了一只小偷狗。
白天蛰伏,晚上偷吃。
这个乡下没那么落后,彩电冰箱小手机家家户户都有。
我开冰箱的手法一流,关冰箱的手法也是一流。挥一挥尾巴,不留下一根狗毛。
虽然主人家的冰箱总是有东西失窃,但他们从不曾怀疑到我,以为是家里那个六岁的奶娃娃偷吃的,少不得打一顿pp。
靠着这一门技术,我坚强地活了下来,然后看着家里那个小奶娃长大。
小奶娃长大后,对我这个害他没少背锅的狗子还挺厚道。
会偷偷给我吃带这精肉且没口水沾着的排骨吃。
我么就感谢地摇摇尾巴喽。反正人类吃这一套。
每当这个时候,那个奶娃娃会蹲下来,摸摸我的脑袋,别说,真舒胡啊!
后来,奶娃娃娶老婆了。他老婆怕狗,因此我被关了起来,用链条锁着。
我解不开链条,就偷不到吃的,只能吃发馊的剩菜剩饭,本狗子表示士可杀不可辱!
刚好我也足够老了,狗子到我这个年纪也该死了,然后我就死了。
死后我灵魂离了身体,去狗窝的最角落把那个小瓶子带着,打算去投胎。
死老头子应该也结婚了,现在投胎,刚好能让他老婆把我重新生下来。
打算去投胎时,我路过我的尸体,奶娃娃正抱着我的尸体,很伤心。
我哼了哼,让你不给我吃新鲜干净的。记住以后对狗子好一点,不能对它好,就千万别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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