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你到三十五岁》第3章


如果这是小说,那么我在窗前独坐的时候,就应该响起敲门声,打开一看,原来是老公从外地赶回来陪我过中秋。 
可惜这是现实,不但敲门声没响起,老公连电话也没打一个回来。 
笨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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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时有个相当谈得来的同学,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被我引为生平第一知己。有一次读村上的小说《抢劫面包店》,有一段用水面倒遇的山峰来比喻饿肚子的感觉,我觉得新奇,指给他看。 
过几天,他说夜里肚子饿,想起那一段,结果更饿了。我听了之后很高兴,被夸奖似的得意。 他是惟一知道我和老公关系的人。对他相当感激,因为在告诉他的时候,他虽然不能理解,但还是表现出绝大的宽容与支持。 
毕业后他去了沈阳中科院金属所读研究生,有时在网上聊天,他都会问一句“你们还好吧?”我明白他的意思,是在替我们担忧。 
以前在学校,环境单纯,两个人亲密些,大家只会认为我们是好哥们。出了社会,人心复杂,要时时顾及。公共场合不可以亲密举动,从来不去对方工作的地方,在街上遇见同事,就说这是大学同学, 小心翼翼地躲避着世俗的眼光。
写了一篇《不够知己》去感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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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老公的父母,都很传统,把儿女的幸福当成终身事业。 
一直不敢对他们说明,因为老公的父亲、我的母亲都有高血压,不能生气,不能着急。
被家里催着交女朋友,找借口百般推脱。 
未来会怎样?没有人知道。但是因为身边这个人,所以有勇气去继续,不安着、幸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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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和老公亲密接触是在二千年的春天。 
大一下半学期,有人过生日。八个人,搬了两箱啤酒。熄灯后,点起蜡烛,喝酒聊天。凌晨三点时,大家都醉了,各自上床休息。 
仗着酒意,爬进老公的蚊帐,把手轻轻放在他的肩膀上,安心的感觉从手下的皮肤传来。
那一晚睡得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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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老公便开始躲着我。 
平日里打打闹闹、搂搂抱抱,尽可以用同学的名义。若真的再向前,却是谁也不敢。明白这一步若跨了出去,我们再也不是从前的我们,再也回不去。 
两人的关系停在一种别扭而胶着的状态。可是那股陌生的情感来得汹涌猛烈,几乎不可抵挡。心里万般渴望,又拼命想拒绝,我试着远离他。早早出去,中午睡在教室,熄灯前十分钟才进宿舍,结交新朋友,大笑大闹,一度想出去租房子自己住,又碍于学校的规定只得做罢。 
几个月下来,心神俱疲。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第一个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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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与我同系不同班,有很多课是合班上,见面的机会很多。很漂亮,高挑、大眼睛、微黑。 
故意与同学打赌,赌能不能约到她。 
于是在一次物理课时,给她传了张纸条。题干是:你愿不愿意今晚去看电影。
给了她四个选项:A,很愿意。B,可以。C,反正没事做。D,不想去。 
她选了A。 
晚六点半,小足球场旁,去赶七点钟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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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很矛盾,既希望约女孩子的举动能让老公嫉妒,也希望自己的注意力能就此转移,恢复正常的生活。 
忘了,一切都忘了。 
忘了那一天是怎样的心情,忘了她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也忘了电影的情节。 
只记得坐在黑暗中,一分一秒都变得分外难熬,克制着想逃跑的冲动,分出心思与她交谈。
回到宿舍,老公正在扫地,看我进来,问我一句:“淫荡完了?” 
恨他这样的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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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陆续续和她出去几次。
没牵过手,没接过吻。 
夜里,两个人跑到主校区等教学楼在一瞬间万灯齐灭。也会在下自习后,去半月池偷摘两大片荷叶,倒扣在头上。 
上课时坐到一起,我把物理课本改成辽宁普通话,让她用粤语念出来。同学说:“怎么你们两个一点不像在谈恋爱,倒像两个小孩子有了伴,在玩家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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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半个月,大学第一学年就接近尾声。 
熄灯后,给她打电话,照旧是无意义的闲聊。 
说了声“Bye”,放下电话,爬到床上。 
宿舍里寂静无声,快到凌晨一点时,老公突然爬起来,坐在下面点燃一根烟。 
透过蚊帐看着他的背影和一明一灭的烟头,眼泪就那么无声无息地流了出来,不敢放声,只是一哽一哽的,既委屈又伤心。 
第二天,和她分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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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后,不再一起上课,见到的机会大为减少,偶尔在食堂遇见,聊上两句,心里那句“对不起”一直说不出口。 
她经常换男朋友,同学都说她是受了我的刺激。很怕事实真的如此,又不免笑自己自作多情。 快毕业时又见到她,已经在广东找了份工作,帮着她摆摊卖旧东西,打包托运,仿佛弥补似的。 老公说我们余情未了,我瞪他一眼,想着还不都是因为你。 
而且,三年后才开始吃醋,时间拖得太久,我已经等得不想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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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忽然想起“未亡人”三个字,古代没了丈夫的女子这样称呼自己,现在没人这么叫了。
很缠绵俳侧的三个字,仿佛有无限的故事在里面。
我只是还没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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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上大二,菜鸟变成了老鸟,对于学校的规矩多多少少也能视之无物。自己在外面租了个小房间,一张床、一张书桌、一台电脑,最长曾有三个月不回宿舍,不想见他。 
日夜颠倒的习惯就是那时养成的,心中的思念愁苦无处可泄,经常是睁眼到天亮,听着屋外雨点滴滴答答地打在房檐,想着自己怎会落到今天这种境地。 
越是不见,越是想见。越是想见,越是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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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的冬天是潮湿而阴冷的,不是乌云满天就是在下雨。 
逃课了,像作贼一样偷溜回宿舍,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宿舍中发呆,不知该做些什么。 
有人敲门,原来是他,因为这意外的相遇,两人都是一怔。 
斗胆走到他身后,环住他的腰,将脸埋在他背上,说:“真想杀了你,然后将头割下来作成标本。这样,走到哪里都能带着。” 
老公掰开我的手,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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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的半年里,各种病纷至沓来,失眠、重感冒、过敏、胃疼,不肯去医院。
想念他的次数开始变少,大多数时间是同各种各样的病缠绵病榻,昏昏沉沉。感冒一个月不见好转,刚好一点,又开始过敏,连带胃疼,疼得睡不着,半夜起来傻坐着,大把大把吃去痛片,有安眠作用。 体重直线下降,一七七的身高,六十公斤不到。 
近于自虐自弃的行为吓坏了同学,七个人轮流看护,看着我吃药,挟持我去医院。 
我无可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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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醒来,老公坐在床边,满脸阴云,两人相对无语。 
老公问:“你是不是想找死?” 
还知道笑,“活得好好的,干嘛想死!” 
老公恼了,恶狠狠地说:“你他妈的就是在找死,有病不去医院,乱吃药,哪天死到屋里都没人知道。变态。” 
那时最怕听到的就是“变态”两个字,因为想过自己也许真的是。 
听到他这么说,气得全身发麻、手脚冰冷,我变态?我变态也是你招的。拿起床上的东西乱丢,“我变态你还不躲远点,滚吧!”太多的话堵在心里,可是说不出口,这个人是自己喜欢上的,与人无尤,就算闹到今天这个地步也是自己找的,能怪谁? 
后来老公说,那一天我脸上的表情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万念俱灰。
听到开门关门声,我没张开眼睛。只是在想,如果可以,我一点都不想喜欢上你。找个女孩子,光明正大地手牵手走在人前。可是,没人给过我机会,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就喜欢上了你。 
如果早知道,我不会来长沙,如果早知道,我不会让自己遇见你。 
如果,一千一万个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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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回了宿舍,认真地过我的大学生活,也开始学着把老公当成同学——不认识的同学,不说话,不见他。不想让一颗心悬在半空,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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