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家的世外高人》第13章


只是路也确实远了些,修齐第一天坐马车还兴致勃勃的在小小的马车厢里头走来走去;第二天就兴致缺缺百般聊赖的扒着我的膝盖打哈欠;第三天干脆吃完了饭就睡得四肢大敞,口水流了一脖子。
马车抵达山下村镇恰好是午时,我买了些日常用品,又买了些小点心让修齐吃着,等东西买齐全了,才上了山。
虽说三日奔波辛苦了些,但回到家中,却让我无疑放松了许多。
修齐下了马车后就有些害怕,单手紧紧抓着花糕,茫然的看着我与车夫卸下车上物品,待车夫走了,才跌跌撞撞跑来抓我的衣摆,轻轻软软的问我:“懒懒?懒懒,去哪里?”他微微歪过头,把花糕塞进了嘴巴里,又伸出那只抓过糕点抓住了我的袖子,低着头有些可怜巴巴的。
山野之中约莫就是这点不便,我走了才不过几日,屋脚边上竟连小绿芽都发出来了,青翠的缠绕着角落,修齐似乎觉得颇有意思,眼睛发亮的蹲在角落里玩那颗小嫩苗苗。他能安静呆着自然叫我省心不少,见他玩得起劲,我便也不去管他,自顾自打了盆水来将落了一层薄灰的屋子打扫清洗一番。
等我擦完了卧室,一出门便见着修齐踮起两只小脚丫来摇摇晃晃的抓水盆上的干布,抽了半天没抽到,生气的拍了拍沉重的铜盆,咿咿呀呀的乱叫起来。
我叹了口气,找了个汤碗跟一小块衣服边角料让修齐自己玩着,然后又去打扫了一下厨房与玉丹的卧房。等一切操持打扫干净,已经日落西山,我锤了锤腰背进屋,却发现大厅地板湿滑的厉害,汤碗扣了个翻个在地上,修齐却不知所踪,只有一长串的小脚印蔓延了出去。
“修齐!”我隐隐有些恼怒与担心交织,恼他顽皮添乱,又担心他受凉受风,便匆匆跟着他的小脚印出去,竟一路走到后头林子里去。林子里枯叶堆积,很快便没了痕迹,我心中忽然慌乱起来,便一声声唤他,四处走遍,终于在东南方向听见了修齐凄惨可怜的哭声。
“丹丹!怕怕!”修齐趴在枯叶堆上滚来滚去,沾了一脸的枯叶树枝,灰头土脸的嗷嗷大哭着。
我急忙穿过树木去将他抱起来,看他哭得伤心可怜,只觉得千般万般皆是我的错,不顾他这般年幼,竟没好生照料。可等安抚好了修齐,我转身欲走时却足下一绊,脚尖轻拨,忽然从叶子土地之中滚出一样东西来……
这儿……什么时候多了一块玉貔貅?底下似乎还刻着字。
顾温然……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懒懒
☆、凶残的顾温然
顾温然……
等将修齐哄睡下后,我点了盏油灯坐在大厅里,仔仔细细的端详着这块玉貔貅。
之前玉貔貅被我浸在盐水中,身上的脏土污尘全部化在了水中,露出细腻润滑的玉身来,翠根极长,隐隐还沁着一丝红蕊。现在贴在手心里,只觉得有些凉,却又微微有些暖意,貔貅显然出自名家之手,口大吃八方,肚大容天下,尤以眼睛更为栩栩如生。
无论这块玉貔貅的主人是谁,看来都非等闲之辈。
说来奇怪,我近日“窥探天道”的能力似乎减弱了不少,许多时候只能看到一些发展,正因如此,很容易发现内容的残缺。也许是因为作者发觉这项能力太过头了,连同我之前所拥有所谓未来的记忆,也在渐渐消失。
如果不是未来在改变,那么就是我的能力将会消失掉。
虽说算不上是什么好事,但绝非坏事,我本就生来平凡,得失之间也不必太过追究,往常数十年来,我从不曾知晓未来,也是平平安安活到如今。倒不如说……反而叫我松了口气,一个徐遥卿便叫我纠结不已,若以后再有千千万万个徐遥卿,恐怕……
不知道顾温然是谁,也许对我而言并不是一件坏事。
我为玉貔貅寻了个空盒子,然后把它放在柜子里头锁好,若貔貅主人珍视此物,定然会折返回来找寻;若不来,便当藏个无关紧要的废物,也没什么打紧的。
无事牵挂,自然好眠,我一夜无梦睡到大天亮,却怎么也想不到貔貅主人来的这么快。
于那日过了应当不到半月,这几日来我在屋子前头松了松土,种了些花草,日日浇水照料,今日也发出新芽来了,绿油油的颇为喜人。修齐很喜欢它们,只是这两日连着踩折了不少小嫩苗,吓得不敢乱动,每日都眼巴巴的蹲在一边看它们。
不速之客,就在一个晴朗的午后,信步闲庭一般往往踱步而来,顺便杀了一个人。
他神色悠闲,穿着一身青衫,背着手,平静的仿佛只是在自家后花园里赏花散心一般,然后冲我点了点头,微微笑道:“搅扰了。”半分没有客人的拘谨之意,反倒隐隐有些反客为主的意味。
那死人倒在地上,暗器堵住了伤口,倒没流出血来,看起来仿佛只是晕在地上似得。
修齐抓着我的裤腿,把整个身体藏在我后头,怯生生的说:“丹丹,睡……睡睡,地上。”小娃娃不懂,又不知道什么武功路数,看在眼中,也只以为是这个大人睡在了地上,又因见了陌生人颇为拘谨害怕。
有趣……死的这个人,竟然是白面鬼。
白面鬼在江湖上成名已久,不过名气极差,又因面容清秀,身影飘忽得称白面鬼。他是个恶人,但不是个很有趣的恶人,反而可以说是一个令人作呕又厌恶的人。江湖中许有比他更为穷凶极恶的大坏人,却绝不会有谁会比白面鬼更惹人反感。
因为他不如其他恶人,如君华卿此人,虽说大逆不道,弑师杀妻,然而生生死死一线间,总是干脆利落。但白面鬼不同,他尤其喜欢折磨他人,若有了感兴趣的目标,便不动声色的潜伏于暗处紧盯着目标,直至折腾到对方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方肯罢休,他于操控人心之上,实在整个江湖无人能出左右。
然而这般手段的白面鬼,却就这般轻轻松松,死在了我面前。
被这样一个年轻英俊,笑起来又颇为善良真诚,似乎平易近人的男子夺去了生命。
“收拾了吧。”我淡淡道,“想来你也并非有意,收拾完了便下山去吧。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也不是他该来的地方。”
那年轻男子好脾气的笑了笑,然后与我道:“所以他这便……”他看了看修齐,又和煦笑道,“躺在地上睡着了。难不成前辈也要让我躺下睡觉?”
“若你想。”我平静道。
放在平日,我定然很愿意更耐心些,但这名年轻男子初次见面便在我家门口杀了人,又是当着修齐的面,实在耗损去了我所有的耐性与好脾气,但出乎意料,我倒是不讨厌这个年轻男子,甚至隐隐挺喜欢他的。
毕竟一个有胆气,武功又高强的江湖后生,实在没法不叫人喜欢。
“这……前辈虽是盛情,但晚辈少不得要推拒一二。”年轻男子苦笑道,“如前辈所说,晚辈惹了祸,现下还未曾为前辈收拾收拾这门前,实在不该贪懒躺下,厚颜枕这天被地床好好睡上一觉。”
还很会说话……
我和颜悦色的抱起修齐,轻轻抚了抚他略显得稀疏的头发,思索着是不是该帮他扎起小辫儿来了。
……
修齐还小,玩累了便犯困,我将就着他早早煮了饭,盯着他打着瞌睡头一点一点如小鸡啄米般的吃了饭,生怕他就这么把自己的脸埋进碗里,然后不顾天崩地裂的睡下去。等他安生吃完饭,困的不行了,再帮着揉揉小肚子,安心送他回屋子里睡下。
虽不过半月,但修齐身上好歹长出些肉来,抱起来也沉了些,面颊红润细腻。比起我第一次见他在木盆之中的可怜模样更是好了许多,便不由开心起来。
饭菜被我放进锅里热着,我不喜欢太早吃饭,容易半夜饿醒过来,为了打发时间,便随便拿了一卷书坐在秋千上看着。随手抽的也巧,这卷书写得多是金戈铁马,兵家战事,虽少了那些轻歌曼舞、天下太平的宁静悠闲,然而引人入胜,叫人感同身受,如身临战场一般。
入夜时我点了灯,半倚着秋千借月下辉光与身旁烛火仔仔细细看着书,恰好看到书中将军攻不下城池,而粮草将尽,朝堂之中宦官把持,不送粮草反要大将军早些拿下城池,将军腹背受敌,正心急如焚……
“若是我,便毁了这堤坝,让奔流潮水冲入这座城池,不消一日一夜,整座城池将被水流淹没,自然不费一兵一卒,轻松拿下。”
忽然有一只手环过我的身侧,捻住了这一页纸张,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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