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渡》第114章


是要还的。”
他笑容春风得意,似乎已经忘了跳楼风波。隋愿用一只臂弯揽住他瘦弱的腰肢,攻受定位有目共睹。
“说的好!”康明宇都忍不住要为他鼓掌了,但有件事他觉得有必要让蔡仲知道,于是云淡风轻的说,“是你爸打来的。”
蔡仲瞬间萎靡了。
“哎哎哎,别接!”他扑过去想阻拦,伴随康明宇一脸鬼魅的笑,电话已经接通。
“叔叔…”
“蔡仲是不是在你那。”
康明宇向一旁可怜巴巴的蔡仲看了一眼,思考着实诚与谎言的界限。
有句生活哲理说:永远不要对聪明的人说谎,这句话把介于诚实与谎言之间的人称谓愚钝,而既然他愚钝,肯定就分不出谁是聪明人,所以愚蠢是上天赐给你最重的病。好在,康明宇不是紫皇的“宠儿”。
“对,是在我这里。”
此言一出,蔡仲明显变得奄奄一息。
“他会去了?”
“嗯…对,在御景园。”
“你们的关系一向很好,他就托给你照顾了,别让他做出逾矩的事。”
康明宇又看一眼蔡仲,答应说:“叔叔,你放心,我肯定照看好他。”
“你告诉他,这几天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明天我找人把药送过去,叫他按时吃,别作出幺蛾子。”
“嗯,好的,一定带到。”
挂断电话,康明宇感受到肩膀上被授予了艰巨的使命。看看蔡仲和隋愿,他们仿佛是受惊的兔子,侧耳倾听这段神秘的对话。他们惶惶不安,像防空洞里的难民,不知道生命在何时戛然而止。
“我爸,他跟你说什么了。”蔡仲小心的试探,可能已经深处古老的丛林,在生存的边缘迈出一只脚,然后又迈出令一只。神经时刻紧绷着,也许下一步就是万丈深渊。
这段话很长,康明宇正考虑在不改变意境的情况下做适当的缩减。“就是吧,他叫你明天最好呆在家里。”
隋愿大概是刚换频道过来,幽幽的说:“嗯,天气预报说明天要下雨。”
康明宇几乎把肠子都笑喷出来,“对,哈哈,真是神回复啊!”
“虾米?你们确定不是来搞笑的?”
“我只是随便猜测的。”
“那就闭嘴吧,到底说什么了!”
康明宇努力压住笑音的余韵,说:“别紧张嘛,他就说叫你在家好好养伤,明天他派人给你把医院开的药送过来。”
蔡仲有点不敢相信,“就这么简单?”
“对啊,就这么简单,不然你以为他要干嘛。”
隋愿终于从迷雾中抓住了一条线索,目光葳蕤。“什么药,你生病了?”
“怎么?你都不知道?”
“啊喂,贱神闭嘴,你可以走了!”
“什么就可以走了,你就是这么对待救命恩人的吗?就算不以身相许,好歹让我把话说完啊!”
蔡仲冲过去就要捂他的嘴,走到一半又被隋愿拉回去了。
“让他说。”
他只好拉拢着耳朵躲在一边,那幽怨的眼神一刻不离康明宇的视线,仿佛在告诫他,“你敢告诉他,我就要你好看!”
康明宇认为自己现在就挺好看的,不需要别人让他更好看,所以那种拆散了再重组的机会,还是让给其他人更好。
“行吧,我走,你们俩相信相爱哈,千万别被这不识时务的电话扫了雅兴。”
临行前他回头看了蔡仲一眼,小子,人情给我记着,别忘了还。
第92章 第九十二章:话题转移的技巧
这里是a市最繁华的街区,繁华不代表高雅,只是琳琅满目,川流不息。玻璃窗里的人模雍容华贵,那一身洁白的洛丽塔婚纱熠熠生辉。有多少小女孩从橱窗经过,赞叹窗台上红色的高跟鞋,她们把芭比娃娃抱在怀里,为她们穿上梦幻的裙子。
成长才是无情的刽子手,把天真一个个斫杀,留下庸庸碌碌的灵魂为生活奔走,最后“载跋其胡”,像沙皮狗一样蹲在家门口。
人老了肯定就不会再羡慕华丽的装饰,当她们回首新婚时的影像时只会感叹时光荏苒,仿佛青春与美丽都只在昨天。
年轻人偶尔也会害怕变老,但只是偶尔想起,等到步入中年,想到的次数便随之增加,耄耋之年就会害怕死亡。
这一条路每个人都走过一遍,万足接连不断,却没把路踏得平坦,反而深一脚浅一脚,越走越泥泞。
微风泼洒在街道上,把枫叶染红,把炎热消融,把倥偬的乞丐吹到一处取暖。
秋季的第一场雨曾在此处留下痕迹,阳光乍现的午后,地面斑驳陆离。蔡仲和隋愿牵手走在街上,像秋千一样来回摇晃,看天上云销雨霁,看脚下平步青云,悠然自得。
“我们来这里干嘛?”
这一路阅览的商业区,每走近一步都提醒着隋愿,发生过的事不会真正忘记。
前面不远就是事发的那家酒店,后路茫茫处,曾在冥冥的深夜里出现,那时他坐在出租车里,那时他与蔡仲告别。
人生真的出其不意,你不知道哪次不经意的挥手,就成了永恒。可永恒又有多远?不过是你背对着我,背叛了我,不准我看你的脸。
然而,转身的人走了很远后又突然回过头,毫无预兆的,永恒被斩钉截铁的切断。
所以,本就没有永远。
从看守所出来,隋愿第二次走在这条街上,哪怕此处流光溢彩,他的心都不会出现任何感触。
蔡仲轻快的说:“吃饭啊!免费的下午茶,但我们不喝茶。”
康明宇的确不适合喝茶,那种洁身自好或者老年人平静的生活完全不能驾驭他。他就是碳酸饮料,第一口神清气爽,喝多了却浑身难耐;直到他把青春的气体都耗尽,你才能品尝到他的甜。可是,那甜又不是你想收纳的,因为可乐的魅力就在于他放荡不羁的气泡。
如果能在适当的时候,正直芳华的时候,不疾不徐的一口一口品味他的清爽,这便不辜负上帝将他制造的初衷。
这个下午是众神聚会的时间,顶楼包间里早已聚积了许多人。他们大多来不及吃早餐,又恰巧因为赶长途汽车而错过了午餐,于是饥肠辘辘等待着玉盘珍羞。
其实都是借口,他们根本没有那么忙,只不过为了狠狠吃康明宇一笔,发泄这压迫多年难以翻身的苦闷。
“来来来,今天贱神请客,给我使劲点,叫服务生换个桌子,我要比天花板大的那种,给我装满菜。海参鲍鱼都不足贵,我们点甲鱼汤,燕鲍翅,东星斑!不要最好的,就要最贵的!”
眼前这个赤膊上阵的男生就是赵奎,江湖人称吃西瓜的瓜子皮,没错,他只是一名不食人间烟火的高中生。
法熙文和杜青柠早就到了,在角落的吊椅上默默看戏。因为杜青柠对这些人都不熟,法熙文每遇到一个人就在他耳边小声议论一番。譬如,这个曾跟你抢过怪,那个在冥月卧过底,小号叫某某宫。
杜青柠居然就有了一种参与拍摄复仇者联盟的感觉,满满的全是恩怨。也难为法熙文能把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铭记于心,实在是别扭的可爱。
渐渐地,喧哗愈演愈烈,一众单身汉围着桌子侃侃而谈。
孙俊青戳着赵奎的脊梁骨说:“你穿件衣服吧!”
“怕什么,又没有妹纸。”
明憧颖讪讪道:“没有才可怕。越琢磨,越可怕。”
众人:“你很阔怕。”
被纠缠的不耐烦了,赵奎抓起椅背上的衬衣匆忙穿上,刚好碰见进来送酒水的服务生。
“哎哎,小姐姐,先开瓶苏菲行不行。”
服务生看他一眼,兀自揣摩他话语中的真实性,最后得出结论,这货可能只是来搞笑的。于是扭头就走。
这下赵奎不乐意了,拉住人家的衣角就喊:“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康明宇、法熙文,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法熙文一个靠枕飞过去,正面爆头。“你丫是来吃仇人饭的吧!神经质,别打扰小姐姐工作,不然我就撕了你!”
赵奎把抱枕扭捏地抱在怀里,故作姿态,“哼,我倒希望能吃到死人饭,前提是得有人把贱神撂倒啊。还有你,我就不信你没有账本跟贱神算。”
提起账本,那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把他一个人留在医院啊,连件像样的衣服也不给,多丢人。最后他还是打电话叫杜青柠来接他的,这货虽然一句话也没说,但那全程的姨母笑沁人心脾,灼烧他萎靡不振的五脏六腑。要不是…要不是蔡团子被软禁的事成功解决了,他绝对、绝对要请一百个大汉来,个个肥头大耳肩膀扛着狼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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