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渡》第118章


一位流浪汉在这条街上不知会遇到多少像康明宇这样的醉鬼,他们皆是意气风发、金玉满钵的人,如同自己日日栖息的这条灯红酒绿的街道一样,高兴时跟他打个招呼,生气时给他来上一脚。
但无论这个世界心情如何,有人慰问总是一件好事。
“我跟你说话那,怎么?还不愿意搭理我?”
康明宇站起来,焦躁的在流浪汉身边转悠,那地上有个碗,但没有缺口,可以见得现在的流浪汉也是有尊严的。
“我就跟你问个路,从这,到汇英名郡怎么走!”
流浪汉在路灯下伸出一只黝黑的手,指着东方说:“前面第四个红绿灯右转,路上有广州路的方向排,跟着它。”
你们无法想象,当康明宇听到猫头鹰忽然发出布谷鸟盈润的叫声时,那种耳目一新的震慑。
流浪汉的声音并不像想象中沙哑枯燥,而是婉转清澈,预示着他夏日壮苗的年纪,只是打结的长发盖住了半张脸,仿佛是个只长了两只眼睛的怪物。
他的手黑如煤炭,而且严重变形,形容起来可以参考一种名叫泡脚凤爪的零食。
说完,他把手瑟缩回去,在单薄的棉花里取暖。
康明宇有一阵无言的呆立,不知该说些什么,也许最好什么也别说。
“谢谢。”他抽筋似的点点头,临走前又补充一句,“哥们儿,你声音真好听啊,我音控,一听到那种清流急湍,我就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情绪。我跟你说,就声优都没你声音好听,而且你特别适合讲故事,说书一类的,肯定圈粉。唉?你别不信,这个世界上的人之所乐,什么都有,就有一种人特别迷恋纯洁的声音,不过,也有人是手控,特别喜欢看修长纤细的柔夷,都各有所爱嘛。”
如果抛去最后一句话,估计这位流浪汉是要感激涕零的,然而,康明宇就是这种手一抖、坑队友的人,永远学不会正确补刀。
他走了不远又忍不住回头寻觅,却见原先躺着寿司的地方空了,正前方有个站立的棉被在夜色下蠕动,一起一伏,时高时低,那一摊毫无形状可言的影子也如风过水面一般波澜起伏,逐渐远去。
“难道?他怕我喝多了找不到路,回来还跟他算账?”小心眼的人在潜移默化里就没有正常的思维。
他摇摇头,唉声叹气的继续前行。
又走过一条十字路口,他感觉大腿根外侧有点痒,像微小电流在经脉里奔走,一会儿痒一会儿麻。
下意识的摸摸口袋,原来手机屏幕亮着,剧烈的震动让他抓不住这条乱跳的“鱼”,而且这鱼还会唱歌,偏偏爱唱五行传奇的主题曲。
“喂?喂!谁打的电话,有病啊!”
对着手机嘶吼一阵,他翻过来一看,“靠,原来是闹钟。”
手机屏幕上铺满流动的玫瑰花瓣,簌簌下落,到屏幕尽头就消失殆尽,不知去了何方。
那上面粗体红字写着8。19、00:00。日程栏只填了四个字——“伏龙一世”。
他的脑袋嗡的一声,发出红色预警的警报,醉意顿时消散。
还记得吗?三年前的这一天,康明宇和伏龙一世在游戏里玩了一整夜,他说心情很差,康明宇就昼夜不离的陪在他身边。哪怕只是虚拟的影像,哪怕没有过多的语言,伏龙一世坐在红海岸桥上,康明宇就喋喋不休的逼叨。
他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他说,从来没有人记得我的生日;他说……并不是每个人生来都被需要着,很多时候,我们要花大把时间为自己找一个位置,既能服务别人,又能得到幸福。
康明宇就告诉他,放心,从今天开始,我就能记住你的生日,我就在心里给你留个位置,我需要你,而且绝对会耗尽你最后一丝能源,直到我们都老去。
伏龙一世说,死后要化作一颗星星,远远观望这无情的人世,看许多生灵擦肩而过,他们吠叫、忙碌、奔跑、在碗里舔食残羹剩饭,在草地上盖着黑夜成眠,第二天还有重重的担子要挑,沿街叫卖,看人脸色,用血汗盖一座房子,穿一次红衣,到民政局领一本注定要压在箱子底下的红纸,然后用后半辈子去经营,无数次的轮回,了生死,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师傅,那我就化作一颗渺小的星际碎片,永远围着你转可好。”
后来,凌渡和伏龙一世失去了联系,但每年的这一天,康明宇都能在睡梦中收到他生日的消息,然后就问自己,怎么这条备注还在。
偶尔想他想到夜不能寐,告诉自己把它从日程中清除掉,接着又忘记还有这么一件一年一度的事,在下一年轮转。
三年来,那些没有康明宇陪伴的生日,不知他过得如何。三年来可能互相想起,又沦为淡漠。
康明宇望着没有尽头的街道,忽然就明白自己为什么找不到家了,因为他要去的地方,一直是汤恩的心里。他走过最长最曲折的路,怕只是伏龙一世的心路了。
他在路边等车,越想越兴奋,安耐不住这等待的躁动。他必须前行,在街道上不时回头寻觅THX,但仍未停步。
他想象着汤恩穿着睡衣给他开门的模样,他的头发应该有些凌乱,眼睛在半睡半醒间朦胧,像羽毛在心里一下一下的摩挲,挑拨着自己。他会去厨房煮热a,一人一杯对坐在阳台的懒人吊椅上,让夜色为他们披上棉被。
多么美妙,他送的玫瑰花还安静的守护在客厅里,花香盈袖,画意盎然。
康明宇乐得合不拢嘴,口水几乎垂涎三尺。
又是为心爱的人准备惊喜时那种亢奋的心情,他敲响汤恩家的门,像心跳一样剧烈的律动着。
过了一会儿,他感觉里面有脚步声,可能从猫眼里还隐隐透出灯光。他趴在猫眼上看,但设计师告诉过他这种行为特别愚蠢。
有一阵子他几乎认为门把手发出了咔咔的声音,但没有任何结果。
也许汤恩睡熟了吧,他最近心情不好,因为汤爵的事,还有许多康明宇不知道的家事,它们就像眼前的这道门,把康明宇隔绝在外边。
汤恩会来看康明宇,但只是从猫眼里瞥上一眼,而他连窥探都带有猥琐感,因为在门外的人没有任何权利擅自闯入别人的心门。
康明宇蹲在地上想了很久,沉静之后,他再也察觉到奇怪的走动声和灯光,一切都是幻觉,心理学口中的心理暗示。
“喂,你在哪?给我开门啊…”他捧着手机可怜巴巴的看汤恩的照片,他试着拨打汤恩的电话,很长时间才被接通。
“你在哪?”
康明宇站起来,原地巡视一圈,像是要再次确定一下。“我在你家门口,开门开门开门……”
“你喝了多少酒?”
“6瓶……”
“6瓶就喝的烂醉?”
“我没说完呐,6瓶…是XO。我们不要在门口聊好不好,让我进去…我困了…”
汤恩对着电话发出一声冗长的叹息,“我发现你就是个事儿,得叫人陪着、宠着。”
康明宇猛的摇头晃脑,“嗯,说的对,太对了!所以…我现在就跟你说,汤恩,汤少卿,你摊上大事儿了,我缠你一辈子,你开心不?开不开心…”
“门口有备用钥匙,你进去吧,在墙壁上一个突出来的钢板夹缝里,去里面洗了澡再睡。”
“什么意思啊,呵呵,你说你们啊,都什么毛病,把钥匙放在家门口,我要是小偷,进去就把你家搬走。”
汤恩有些疲倦的叹了口气,“你要是小偷,现在已经吃上免费的饭,住进不花钱的房子了。除了上班不给工资以外,其实很舒服,你要不要试试?”
康明宇捧腹大笑,拿着钥匙的手在孔洞边缘向上、向下,就是插不进去,眼睛也越来越弥濛。
“汤式冷笑话,朕只准你讲给朕一人听,你说好不好!”
“别闹了,进去洗澡,我挂了。”
“好,那你洗白白等着我。”
挂断电话,好不容易把钥匙插进锁芯,胡乱转动一番,硬生生在门口来了个现场直播,踢到门槛的脚像被铁锤砸过一样痛。
他抹黑寻到汤恩的卧房,门没有锁,似有意为他留一条皎月走过的缝隙。
“汤恩…汤恩…”沉醉间念着你的名字,胸口像被毒气堵住了,燥热,湿润,心跳像挂在耳边的钟表。
社会学家说,这种毒名叫爱情。
他摸索空荡的被子,什么也没有;月光下半遮半掩的窗帘,摇动着光和影;造化在象牙黑的背影上勾勒缥缈的星辰,远远的,像萤火虫在河浦葭苇上罗络。
“汤恩…你在吗?你在洗澡?”
康明宇又寻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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