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渡》第124章


“没关系,”他微微一笑,“反正你也不需要,失去了也挺好。”
康明宇笑倒在沙发里,拉着他的手,指尖拨弄他外套上的纽扣。“要不要试试,我想提前验验货。”
“别闹,我急着出门。”
他刚闪开身,康明宇又八爪鱼似的禁锢上来。“干嘛去啊,正是春宵一刻值千金,你忍心抛下我一个人啊?”
汤恩难得陪他磨嘴皮子,故作玄虚的说:“灭六国者,六国也。亡唐玄宗者,杨贵妃也。前车之鉴,后车之师。”
“你欺负我不懂历史理科生吗?”康明宇揪住他的脸蛋儿碾压、□□,嘟嘴的模样甚是可笑。
“没有,我真的有事。”
“去干嘛?”
“接我弟弟。”
“我去,我陪你一起,哦不,我可以开车送你,我技术很好,不需要证书作证的那种好。”他滔滔不绝的逼叨,对着汤恩耳朵大叫,好像自己听不到,别人也听不到似的。
汤恩鄙夷的说:“你是考不出来吧…”
他说这话,康明宇就不爱听了。“你不懂,这就叫作是金子总会发光,你花一万块买证书,能买到我这种技术吗?能吗?”
汤恩笑了,“你真是不害臊。第一,我是花钱考出来的,第二,强词夺理并不可爱。”转而调侃说,“康明宇,你该不会是想让汤爵在出来的路上就因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然后再被拘留吧。”
康明宇拍手称快。“哈哈,你…你越来越了解我了啊,我还真没想到,被你一说,嗯…这个办法也不错!”
汤恩冷眸一抟,牙缝里挤出四个字,“阴险小人。”
康明宇也不生气,没脸没皮的复贴上去,“那你带不带我去?到底带不带我去?”
汤恩叹了口气,看手表已不胜倥偬,起身去卧房里。康明宇便如本狗熊一样摇摇晃晃跟在后头。
“外面起风了,我拿件衣服给你。”
“不要,我穿你身上的。”说着,毫无头绪的脱起汤恩的外套,汤恩只好给他。他又笑嘻嘻的跑到门口嘚瑟,“唉,暖和呀,有你的体温,还有你的香气。”
汤恩又是气又是笑,“得了便宜还卖乖。快走吧。”
两人乘电梯到地下,康明宇始终像个背包一样挂在他脖子上,还唱难听的歌。
“祝你生日快乐,happy birthday to you。 。诞生日おめでとう!!”
“你能不能安静点。”汤恩没办法前进,身上的这件真人书包比他这些年读过的书还重。“松手。”
康明宇乖乖准他去开车,等到大灯直射双目时仍含笑痴癫。
他爬进车窗,脑袋从副驾驶伸到汤恩面前,呼出刺鼻的酒气。“喂,真的不想找个代价吗?”
汤恩反手揪住他的衣领,“再不进来,我把你挂在车上!”
康明宇闻之一愣,突然嚎啕大呼,“店长,店长拿呐!你们的营业员太凶了,我要退货,衣服不穿了!”发作完毕,又贱兮兮的凑过去问汤恩,“我真是被理科耽误了表演的才华,刚才那一段咆哮的怎么样,我还能再咆哮一段。”
汤恩忍无可忍,直接从车窗将他薅进来,用安全带绑在副驾驶才算放心。
圆月皎洁,逐渐暗淡的背景墙上繁星绰绰,汤恩加速行驶在路上,穿过市区,去往北郭的拘留所。
他们走进去时,两名警察坐落大厅,中间隔开的座位刚好是汤爵。
他坐着,闭上眼,大概与上帝扪虱而谈;如此的从容、自若。
警察看到汤恩,麻利的站起身,手铐牵连着汤爵的两只手。三个人,两副手铐,滑稽的像小学生的绑腿比赛。
手铐被收回,汤爵情不自禁的活动一下手腕,抬头看向远处的康明宇。
“不错啊,还特地带小男朋友来接我。怎么,活了近三十年,终于发现自己更适合当女人了。所以,两位新人亲自来感激我吗?”汤爵笑得格外张望,所谓人如其名,汤爵当真像个伊丽莎白家顽固的贵族。
汤恩什么也没说,什么也不想说,转身就走。
康明宇自然装傻充愣,也跟着往外走,却被一声“喂”定住在当下。
“喂,小男孩,Rude boy!告诉我,你们上过床了吗?没有小dd的汤少卿,还好用吗?”
他可能并不知道自己的罪行早已昭然若揭,尽人皆知;仍旧嚣张的挑衅。
从他故作自大的姿态中,康明宇看到一个满身装满稻草的小鸡,把自己包裹的雄伟,还在背上插满刺猬和玫瑰花的尖刺。
这单薄的伪装,暴露无遗。
康明宇笑了笑,“谢谢你的问候。是不是,因为牵扯弓虽女干案的缘故,让汤家‘二少爷’如此在乎床笫之事。”
假笑谁不会呐?论笑里藏刀,康明宇敢称第二,还没人敢说第一。
汤爵的确深受重创,但仍旧面不改色。“那又怎么样?五十步,笑百步,你比我,也好不到哪里。”
他的声音逐渐接近,又听得远去。他从康明宇身边擦肩而过,渐尽离开。
汤恩在车门边等待,康明宇走向他,和前方的汤爵始终保持一段距离。他不知道康明宇和汤爵说了什么,气氛看起来不太融和。
“上车吧。”
他拉开副驾驶的门,先把康明宇塞进去。汤爵很自然的坐到后面,像霸占皋比的将军,胳膊搭在椅背上,双腿交叉,一只手托住下巴,透过后视镜审度康明宇。
康明宇同样也在看他,其实,汤爵比汤恩好看许多,大概是一种气质吧,同样的容貌加以气质的点化,效果完全不同。
他笑起来比较妖,灵动而蓬勃,一肌一容,翩翩若鸿。汤恩则比较闷,万年扑克脸偶尔从黑桃变为红桃,本质毫无区别。
如果这是一套恋爱系统,从人设来看,康明宇无疑会选择有趣的灵魂做伴侣,毕竟,汤恩并不出众,且头顶还挂着圣母的光辉。
如果他是樱子,哪怕情商长在脚指头上,也绝对不会选蔡仲那个笨蛋。相比之下,汤爵是森林里的美洲豹,蔡仲就是雪窟冬眠的兔子,兔子没有生存能力,且跳跃性太强,无法抓住任何一缕思绪。
客观来讲,每个人都知道谁最适合自己,这是理智仍能控制的时候,然而一旦神智开始紊乱,yu望驾驭躯体,所有人都可以适合自己。爱情,不过是做ai、谈情,肉体的合拍,精神的同步,外貌的凑合,大街上一把就能抓来仨。
所以,宗圆樱子一定是神志不清了。
汤爵仍旧屏鉴而观,那视线就像阴险的猫在勾引他的猎物。康明宇把头靠在汤恩肩上,汤恩不自在的动了动,终是没有推开他。
“哥哥,你的宠物不错,不介意的话,借给我玩玩?”
他很少叫汤恩“哥哥”,强调的语气尤其冷蔑。汤恩的呼吸骤然停止,身体都僵硬了。
看来,汤恩在调整情绪,并且不准备反击。康明宇就怒了,回头对汤爵说:“你的裤子不错,难道要脱了借我穿穿?”
汤爵似笑非笑的说:“我敢脱,你敢穿吗?”
“你脱我就穿,你敢脱吗。”
两人都是上听的脾气,汤爵立马抽出腰带,康明宇更是转过头,目不转睛的看。
汤恩气结,一脚急转舵险些把康明宇摔门上。
“下车!”
“哈?”
康明宇张开血盆大口,真想吃了汤少卿。
这一幕似曾相识,好像也是附近,被赶下车的情景历历在目。
“你确定?”
汤恩急刹车停在路边,康明宇看着他的侧脸,无奈的叹了口气,怒火恐怕是拍遍了车内是所有设备也无法发泄。
“行,行。”他反复念叨,似乎暗示自己应该下车。他推开门,一只脚踏出去,莫名有种登上月球第一人的感觉。
“康明宇。”汤恩突然抓住他欲要离去的臂膀,“早点回家,我明天打电话给你。”
他没有回答,只是走着走着,忽然笑了。
真心在乎你的人,总费尽心思跟你解释,哪怕这解释无足轻重。解释就是既然犯了错,还不惜率先示错。
如果有个人对你不屑置辩,那么,在他看来,你就真的不重要了。
有时候,恩怨只因一个动作,有时候,化解恩怨只需要一句柔情。人人心里都有一个是恩怨依叠的容器,满了就需要换掉。被换掉的人,不是没爱过,恰是爱太深,熬不过时间的折磨。
他想,汤恩一定是要回自己的住处的,有花香吹进梦中,这一晚,一定会像他初来人世时那样美好。
第100章 第一百章:同室操戈
汤恩望着他,背影远去,消失在转角的树影下。汤爵的腰带还散落在一旁,丝毫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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